交收東三省條約

交收東三省條約是指中俄簽訂的關於俄國從中國東北撤出佔領軍的條約。

交收東三省條約

1902年(光緒二十八年)中俄簽訂的關於俄國中國東北撤出佔領軍的條約。又稱《俄國撤兵條約》 。1900年義和團運動爆發後﹐沙俄以保護東三省鐵路及其他權益的名義﹐乘機出動十幾萬軍隊﹐佔領中國東北全境﹐企圖兼併中國東三� !�辛丑條約》簽訂後﹐沙俄不肯從東北撤兵。東北人民展開武裝抗俄鬥爭﹐英﹑美﹑日等國也以利害衝突﹐出面干涉﹐要求俄國從東北撤兵。沙俄在國際的犟大壓力下﹐被迫於同年4月8日與清政府訂立《交收東三省條約》。共四條:①東三省歸還中國﹔②俄軍在十八個月內分三期(每六個月為一期)全部撤回﹔③俄軍撤退前﹐清政府在東北“不另添練兵”﹔撤兵後﹐駐東北軍隊人數應隨時知照俄國﹔④規定交還山海關﹑營口和新民廳沿線鐵路後﹐清政府應給予“賠償”。第一期撤軍如約實行﹐撤走在奉天省(今遼寧)遼河以西的軍隊﹐但1903年 4月第二期撤兵時卻違約不撤﹐另提苛刻條件並重新佔領瀋陽。日本在英﹑美等支持下﹐與俄國進行談判﹐要求俄軍撤退。俄國拒不撤軍﹐激起了中國人民的拒俄事件﹐俄日矛盾亦日益加劇﹐終於導致1904年 2月日俄戰爭爆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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