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奧林匹克理事會

亞洲奧林匹克理事會

亞洲奧林匹克理事會成立於1982年11月16日,簡稱“亞奧理事會”。其前身為1949年2月13日在新德里成立的亞洲運動會聯合會。總部設在科威特。它是全面管理亞洲奧林匹克運動的唯一組織,是代表亞洲與國際奧委會和其它洲級體育組織聯繫的全權代表。負責協調亞洲國家和地區之間的體育活動,在亞洲宣傳奧林匹克理想,保證四年一屆的亞運會順利舉行。

基本信息

簡介

現任主席在廣州亞運會上開幕式上致辭現任主席在廣州亞運會上開幕式上致辭
出席1981年11月26日和1982年11月16日亞洲運動會聯合會代表大會的34個國家奧委會為創始會員,也是亞奧理事會當然會員。亞洲的其它國家或地區奧委會可向亞奧理事會申請入會。經過亞奧理事會代表大會三分之二的多數通過,可成亞奧理事會正式會員。目前,亞奧理事會有會員45個。中國於1973年9月18日加入亞奧理事會的前身“亞洲運動會聯合會”。

成立時間

亞奧理事會亞奧理事會
1981年11月26日在印度新德里召開的亞洲運動會聯合會代表大會上成立。簡稱“亞奧理事會”。其前身為19亞奧理事會。1949年2月13日在新德里成立的亞洲運動會聯合會。總部設在科威特。1981年11月26日和1982年11月16日,亞洲運動會聯合會舉行兩次會議,會議決定將亞洲運動會聯合會改名為亞洲奧林匹克理事會,簡稱“亞奧理事會”。參加這兩次會議的34個國家奧委會為亞奧理事會創始會員。

主要成員

​阿富汗(AFG、Afghanistan)
巴林(BRN、Bahrain)
孟加拉國(BAN、Bangladesh)
不丹(BHU、Bhutan)
汶萊(BRU、BruneiDarussalam)
高棉(CAM、Cambodia)
中國(CHN、People'sRepublicofChina)
朝鮮(PRK、DemocraticPeople'sRepublicofKorea)
中國香港(HKG,HongKong,China)
印度(IND、India)
印度尼西亞(INA、Indonesia)
伊拉克(IRQ、Iraq)
伊朗(IRI、IslamicRepublicofIran)
日本(JPN、Japan)
約旦(JOR、Jordan)
哈薩克斯坦(KAZ、Kazakhstan)
韓國(KOR、RepublicofKorea)
科威特(科威特運動員)(KUW、Kuwait(IOC、KuwaitAthletes))
吉爾吉斯斯坦(KGZ、Kyrgyzstan)
寮國(LAO、LaoPeople'sDemocraticRepublic)
黎巴嫩(LIB、LBN、Lebanon)
中國澳門(MAC,Macau,China)
馬來西亞(MAS、Malaysia)
馬爾地夫(MDV、Maldives)
蒙古國(MGL、Mongolia)
緬甸(MYA、Myanmar)
尼泊爾(NEP、Nepal)
阿曼(OMA、Oman)
巴基斯坦(PAK、Pakistan)
巴勒斯坦(PLE、Palestine)
菲律賓(PHI、Philippines)
卡達(QAT、Qatar)
沙烏地阿拉伯(KSA、SaudiArabia)
新加坡(SIN、SGP、Singapore)
斯里蘭卡(SRI、SriLanka)
敘利亞(SYR、SyrianArabRepublic)
中國台北(TPE、ChineseTaipei)
塔吉克斯坦(TJK、Tajikistan)
泰國(THA、Thailand)
東帝汶(TLS、Timor-Leste)
土庫曼斯坦(TKM、Turkmenistan)
阿拉伯聯合酋長國(UAE、UnitedArabEmirates)
烏茲別克斯坦(UZB、Uzbekistan)
越南(VIE、Vietnam)
葉門(YEM、Yemen)

負責人

主席謝赫·艾哈邁德·法赫德親王 (Sheikh Ahmad Al Sabah Fahad,科威特人),1991年 11月就任,1994年10月、1999年12月、2003年1月連任。

會徽設計

亞奧理事會第一代會徽是採用亞奧理事會會徽至2006年亞洲運動會。此會徽的設計的中間的太陽代表亞洲運動的發展及軍推廣。上面是國際奧委會的會徽,而在下面寫上“EverOnward”;而在會徽下面則寫上“OlympicCouncilofAsia”的字樣。 

第二代的會徽2006年12月2日在多哈亞運會舉行期間公布。新會徽畫面中央是一輪太陽,太陽上面盤繞一條龍,下面環繞一隻鷹。代表亞洲的團結之意,並強調了東方巨龍中國以及鷹所代表的阿拉伯國家在亞洲體育中所起的重要作用。而在會徽的下面有國際奧委會的會徽及“OlympicCouncilofAsia”的字樣。新的會徽即日開始使用,但在首個運動會使用的運動會將會是2007年亞洲室內運動會。12月底,在亞奧理事會的官方網頁上已經逐步更換新的會徽。

總部

在科威特(Kuwait)。

出版物

《亞洲地平線》(AsianHorizon)

組織機構

亞奧理事會第一代會徽亞奧理事會第一代會徽

亞奧理事會組織機構形式是:亞奧理事會代表大會,執行局和主席。

為了便於管理,亞洲分成東亞、東南亞南亞中亞西亞五個區。

每個國家或地區奧委會可派三名代表出席亞奧理事會代表大會,但只有一人有表決權。亞洲的國際奧委會委員應邀出席代表大會,無表決權。

代表大會從其會員中選舉主席一人、副主席八人,任期四年。其中五名副主席分別代表五個區,第六、七、八名副主席分別由2006年亞運會的舉辦國 (卡達)、2007年冬季亞運會舉辦國(中國)和第一屆亞洲室內項目運動會的舉辦國(泰國)提名擔任。他們的任期到有關的運動會結束為止。主席提名秘書長和司庫各一人,報請代表大會批准,任期四年。亞奧理事會下設;章程委員會、財務委員會、體育委員會、資料和信息委員會、體育醫學委員會、新聞委員會、運動員委員會和婦女與體育委員會。

代表大會至少每年召開一次。它是亞奧理事會的最高權力機構,負責對亞奧理事會章程的制訂、修改和解釋;批准入會申請或中止某個奧委會的會籍;討論和批准亞奧理事會每個年度的財政預算和核算報告;選舉亞運會舉辦城市;全會的決定是最終的。

亞奧理事會執行局由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司庫和每個小組委員會的主席共23人組成。負責處理亞奧理事會的日常事務。執行局視需要而召開會議,處理理事會的工作。執行局對重大問題所作出的決議須提交代表大會批准。

主席對理事會一切活動負有直接責任,是理事會的正式發言人,是代表理事會的法人。他負責主持執行局會議和代表大會;代表理事會出席國際體育會議;為執行局或代表大會準備有關財務、行政或其他報告;在預算的數額之內,批准經費開支;代表亞奧理事會協調與亞洲各單項體育聯合會之間的工作。

第22屆亞奧理事會代表大會於2003年1月23~ 24日在科威特舉行。艾哈邁德第四次當選為亞奧理事會主席,中國香港奧委會主席霍震霆再次當選為理事會東亞地區副主席。因2007年亞洲冬季運動會在中國長春市舉辦,中國奧委會副主席于再清當選為理事會副主席。

第23屆亞奧理事會代表大會於2004年7月1日在卡達的多哈舉行。中國廣州市獲得了2010年第16屆亞運會的舉辦權(註:申請舉辦2010年亞運會的國家或城市曾有吉隆坡、安曼和韓國。但在2004年上半年,這三個國家或城市均退出了申辦,廣州成了唯一的候選城市)。OCA總理事HusainAl-Musallam對此表示:電子競技需要一個統一的國際聯合組織才能被列為獎牌運動。而目前的電子競技比賽更多的是由第三方比賽平台等各種實體組織,並沒有一個統一的監管機構,儘管在上個月,國際奧委會和全球國際體育聯合會組成了一個電子競技聯絡小組,但目前倆看電子競技要想真正入奧必將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資金來源

基金組織的資金主要來源於各成員國認繳的份額。各成員國的份額由該組織根據各國的國民收入、黃金外匯儲備、進出口貿易額以及出口的波動性等經濟指標確定。交納份額時,25%為可兌換貨幣或特別提款權,75%為本國貨幣。成員國份額越大,其享有的表決權越大。成員的主要權利是按照所繳份額的一定比例借用外匯。此外,成員國有義務提供經濟資料井在本國的外匯政策和管理方面接受基金組織的監督。

主要活動

亞奧理事會的主要活動是舉辦亞洲運動會。其前身是“亞洲運動會聯合會”,成立於 1949年2月13日。第一屆亞運會於1951年在印度舉行,以後每四年舉辦一屆亞運會,到1998年,已舉行了15屆。亞洲奧林匹克理事會正式對外公布了第18屆亞洲運動會的電子體育比賽項目,包括團體項目和個人項目兩類,作為表演項目登場。這也是電子競技項目在亞運會中的首次亮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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