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

de da da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葡文:RegiãoAdministrativaEspecialdeMacau,RepúblicaPopulardaChina,Passaporte;英文:Passport,MacaoSpecialAdministrativeRegion,People'sRepublicofChina;葡文簡稱:PassaportedaRAEM;英文簡稱:MSARpassport),中文簡稱澳門特區護照,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的其中一種,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身份證明局負責簽發。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的一種,持上述護照前往世界各國和各地區有效,並載明持證人有返回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三十九條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簽發給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旅行證簽發給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其他合法居民,包括澳門特別行政區非永久性居民以及永久性居民中的非中國籍居民。
凡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並持有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不論是否持有其他護照或旅行證件,皆可申請澳門特區護照。澳門特區護照封面為深綠色,內頁共有48頁。從護照封面至內頁上的文字均使用了中文、葡萄牙文及英文,是現時中華人民共和國(中港澳)護照之中唯一標有除中、英文以外第三種語言(葡萄牙文)的護照。
護照當中備註頁(舊版護照在第四頁,而新版電子護照則在第一頁)印有持證人的右手食指指紋及附加照片,這種做法在世界上其他國家的護照中是較為少見的,因此亦增加了澳門特區護照的防偽性。但正是指紋識別等一系列措施而令持證人在海外時不能直接透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駐當地機構補領或續期。持證人需要自行購買銀行本票及把申請資料自行寄回澳門身份證明局,以及自行提供收件地址。除了不能使用到中國駐外機構交收件的便利,更要承受更大的資料竊漏及寄失的風險。
根據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規定,現時世界多國開始陸續簽發晶片護照(生物電子護照),國際航空運輸協會現今階段要求所有晶片護照必須加上人臉識別(護照持有者的照片),而指紋識別和虹膜識別則屬於選擇性加入,暫時不具有強制性。自2006年起,歐盟強制性對其成員國所簽發的晶片護照必須加入了指紋識別,以加強其反恐政策和護照的防偽性。因此,根據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公布,現時全世界只有歐盟護照和澳門特區護照已加入指紋識別(在中國電子護照簽發之前,全亞洲只有澳門特區護照具有指紋識別)。
在中國電子護照簽發之前,澳門特區護照亦是大中華地區護照之中唯一強制要求持證人簽名並直接刻載於個人資料頁(在持證人照片下方)上的護照。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