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貫徹執行國家、省人民政府和上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關於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人民政府和上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關於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二)組織管理工商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的登記註冊,依法核定註冊單位名稱,審定、批准、頒發有關證照,對其登記註冊事項及經營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三)依法組織監督管理市場競爭行為,查處壟斷、不正當競爭、流通領域的走私販私行為,打擊傳銷和變相傳銷等經濟違法行為。

(四)依法組織監督市場交易行為,組織監督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組織查處假冒偽劣商品行為,受理消費者申訴,組織查處侵犯消費者權益案件,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五)組織實施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規範管理與監督;監督管理電子網路經營行為。

(六)查處商標侵權行為,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監督管理商標的使用和印製;指導商標代理機構工作。

(七)組織管理廣告審批發布與廣告經營活動,指導廣告審查機構的工作。

(八)組織實施契約行政監管,會同行業管理部門制定契約示範文本,指導辦理契約鑑證,監督管理消費類契約格式條款,組織查處契約欺詐行為。

(九)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以及有關中介服務機構。

(十)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登記,組織管理拍賣行為。

(十一)對商業名稱、馳名和著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商業秘密,商標等實施監督管理和綜合保護。

(十二)組織管理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私營獨資和私營企業的經營行為。

(十三)領導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的業務、行政、人事、財物等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和協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的工作。

(十四)承辦上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所在地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辦公室(加掛信息中心牌子)

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草擬重要檔案;負責機關文電、機要、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組織工作;承擔綜合性調研;負責全系統檔案、信息、新聞、信訪、統計工作。

2、人事教育科

負責全系統的機構編制、人事、領導班子、外事、社會保險等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系統教育培訓和發展規劃;指導系統基層建設和評選表彰工作;負責出國(境)人員的政審工作。

3、財務科

研究擬訂財務監督管理的規章制度及措施;編制工商行政管理系統經費預算方案及審查決算方案;組織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下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及所屬單位的財務活動。

4、監察室 (與直屬機關黨委辦公室合署辦公,代管督察隊)

負責本系統的監察、紀檢和行風建設、廉政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群、計生等工作 。 督察隊對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及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等事項進行現場監督;受理人民民眾來信、來訪和來電中對有關行政效能和廉政勤政的舉報、投訴;承辦領導交辦的需要督察的其他事項。

5、法規科

承擔行政處罰案件的核審、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案件的應訴工作;組織開展工商行政管理執法監督和聽證工作;組織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宣傳培訓;組織實施執法責任制,指導本系統法制工作。

6、登記註冊科

負責登記管轄的內資企業的註冊登記;依照法規規定發布登記公告;指導企業登記註冊工作;協調有關職能部門,貫徹落實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政策。

7、企業監督管理科

負責管轄範圍內企業和其他經營單位經營行為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查處違反企業登記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查處無照經營;負責本局登記註冊企業和經營單位的年檢、驗照工作;組織實施企業年檢和個體工商戶驗照工作;指導企業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個體勞動者協會、私營企業協會工作。

8、經濟檢查科 (與消費者權益保護科合署辦公,並加掛打擊傳銷辦公室牌子)

組織查處市場中的壟斷、不正當競爭、走私販私、傳銷和變相傳銷及其他經濟違法違章行為;組織、監督、協調本系統查處經濟違法違章案件工作;組織查處嚴重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案件;組織監督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組織查處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行為;指導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和“ 12315 ”投訴舉報中心的工作。

9、商標廣告管理科

組織對商標和特殊標誌的使用以及商標使用許可契約的監督管理;負責商標印製的監督管理工作,審批印製商標單位,負責商標印製業務管理人員的培訓和管理工作;組織查處商標侵權、假冒等違法行為;指導和監督管理商標代理機構和商標評估機構的工作;負責著名商標的推薦、管理工作;依法負責廣告經營資格登記工作;監督管理各類廣告活動;依法查處虛假違法廣告;指導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10、市場契約管理科

組織監督、管理各類市場和經紀人、經紀機構;組織指導對各類市場進行專項治理;組織對各類市場及各種商品展銷活動的註冊登記工作;指導協調工商所市場巡查工作;組織開展評選表彰文明市場活動;研究擬訂契約監督管理規章制度,指導地方契約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部門的契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契約行政監管,監製和推行契約示範文本,辦理契約鑑證,調解契約爭議,查處契約違法行為;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登記,組織監管拍賣行為。

11 、外商投資企業登記管理科

按照授權辦理外商投資企業及國(境)外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登記註冊。登記管理範圍(事項)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授權範圍執行。

領導分工

黨組書記、局長陳江梅:主持全面工作,分管商標廣告管理科和商標協會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梁一岳:分管人事教育科(黨辦)、監察室(督察隊)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林志成:分管財務科、市場契約管理科、機關服務中心和市“兩建辦”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羅乘東:分管法規科和經濟檢查科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何曉濤:分管登記註冊科、外商投資企業登記管理科、企業監督管理科和個私協會工作。

黨組成員、經濟檢查支隊支隊長何文煥:分管經濟檢查支隊工作,協助李德榮局長分管商標廣告管理科和商標協會工作。

鄧玉琳調研員:分管辦公室(信息中心)和工商學會工作。

王樂軍副調研員:分管消費者委員會和12315投訴舉報中心工作。

杜永林副調研員:協助梁一岳副局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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