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政法學院

中南政法學院,原中南政法學院前身為中共中央中原局和中原軍區於1948年8月創辦的中原大學。1952年,中原大學成立中南政法學院。1953年4月,在全國院校調整中,以中原大學政法學院為基礎,合併中山大學、廣西大學、湖南大學的政法系科,成立中南政法學院。1958年10月,由原中南財經學院、中南政法幹校、武漢大學法律系合併成為湖北大學。1984年12月,中南政法學院恢復重建,至今已有建校51周年、復校16周年的歷史。

基本信息

教學資源

原中南政法學院占地約800畝,建築面積20萬平方米;有7系(法律系、經濟法系、國際經濟法系、公安學系、財經系、法律外語系、管理系);4部(體育課部、計算機電化教學部、研究生部、馬列課部)和一所成教學院;有10個本科專業(法學、治安學、偵查學、邊防管理、經濟學、會計學、金融學、行政管理、工商管理、英語);8個碩士點(法學理論、法律史、憲法與行政法學、刑法學、民商法學、訴訟法學、經濟法學、國際法學);是國務院批准的法律碩士專業學位試點單位,具有法學、經濟學、管理學、文學等學士學位和8個法學碩士學位授予權;已取得法學專業在職碩士學位授予權和第二學士學位(法學士)的招生權;擁有民商法、經濟法、憲法與行政法、刑法4個省、部級重點學科。學院現有在編職工783人、其中教師358人,教師中有正副教授130人;在校本科生、研究生7300人,校外成教學員4200人。51年風雨磨礪、16年奮鬥征程,經過幾代人的辛勤耕耘,學院已形成了以法學為主,法律、公安、經濟、外語、管理相結合和以本科為本,研究生、本科、成人教育相結合的多學科、多專業、多層次的政法大學,共培養畢業生2萬餘人。

原中南政法學院已構建了完整系統的科學研究網路,形成了較濃厚的學術研究氛圍。學院設有法學研究所、民商法典研究所、比較法研究所、刑事科學研究所、歐洲法研究所、高教研究室、智慧財產權研究中心、財政金融法研究中心等9個重點科研機構,建立了一支專兼職結合的科研隊伍,湧現出了一批在學術上有相當造詣的中青年學術骨幹,形成了在全國法學界有較高知名度和影響的學術群體。目前享受國家級、省部級專家津貼和被授予"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稱號的共34人。學院的學術交流渠道暢通,分別與美國、德國、俄羅斯、白俄羅斯、阿根廷、南非共和國、義大利、丹麥、比利時、瑞典、荷蘭、波蘭、澳大利亞、日本以及香港、台灣、澳門等十多個國家和地區建立了學術聯繫,同時,每年聘請外籍教師來校任教。在國內,與全國有影響的各政法院校(系)保持著密切的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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