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決定

有計畫地開拓和發展第二、第三產業,加強農村工業小區和集鎮建設,開闢農業勞動力轉移的門路。 縣是城鄉經濟的結合部,對加強農業和農村工作至關重要,應賦予統籌經濟發展、協調部門關係所必需的權力。 各有關部門要結合自己的業務,制定為農業和農民服務的計畫,並認真組織實施。

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決定
(中國共產黨第十三屆中央委員會第八次全體會議一九九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通過)
一、八十年代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成就與九十年代的主要任務
(一)八十年代,我國農村發生了歷史性的變化。廣大農民在黨的領導下,表現了可貴的創業革新精神,農村改革和建設取得了巨大成就。農村普遍實行了以家庭聯產承包為主的責任制,逐步建立起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有利於集體統一經營的優越性和農戶承包經營的積極性都得到發揮;在發展集體經濟的同時,個體經濟、私營經濟也有了較大發展,以集體經濟為主體的多種經濟成分並存的格局已經形成;逐步調整了農產品價格和購銷政策,發展了多渠道流通,農村流通體制改革有了良好的開端;科技、教育興農和農業綜合開發取得新的進展,糧食產量連續登上兩個台階,農林牧副漁各業都有了較快發展,長期困擾我們的農產品供給不足的狀況有了明顯改善;鄉鎮企業異軍突起,非農產業的產值超過了農業總產值,農村工業產值已占全國工業總產值的三分之一,在國民經濟中發揮著越來越大的作用;農民人均純收入成倍增長,扶貧工作取得顯著成效,絕大多數農民溫飽問題基本解決;幹部和民眾的科學文化水平有了較大提高,商品經濟意識日益增強,精神面貌發生了新的變化。我國農村的改革和發展,有力地支持了城市的改革和國民經濟的發展,促進了社會的安定團結。實踐證明,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農村改革和發展的方向與基本政策是正確的。
在充分肯定成績的同時,必須清醒地看到,農村經濟和社會的發展很不平衡,還存在著不少問題和諸多制約因素。人口增長過快和耕地減少的趨勢尚未有效控制。農業投入不足,物質技術基礎脆弱,綜合生產能力不高,抗禦自然災害的能力不強。雙層經營體制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還不健全,工農業產品比價不合理和農產品流通不暢的問題相當突出,近幾年農民負擔過重、收入增長速度減緩,糧食主產區出現增產不增收或增產多增收少的情況。一些地方基層組織軟弱渙散,思想政治工作薄弱,社會治安不好,封建迷信等社會陋習重新蔓延,農村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設還不適應新的要求。全黨同志必須對農村的形勢有一個全面認識,既要看到農業持續發展的巨大潛力,又要看到農村工作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任務還十分艱巨。一定要繼續認真執行黨的基本路線,下更大的決心,採取切實措施,加強農業基礎,深化農村改革,發展農村經濟。
(二)九十年代農業和農村工作要在八十年代的基礎上取得新的突破。主要任務是: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和效益要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到本世紀末確保糧食總產量達到五千億公斤,農林牧副漁各業和鄉鎮企業持續發展,農村國民生產總值再翻一番;農村改革要有一個新的進展,逐步建立和完善適應社會主義有計畫商品經濟發展的經濟體制和運行機制;農村社會面貌要有一個新的變化,形成經濟繁榮興旺、思想健康向上、社會安定團結的局面。總的目標是:在全面發展農村經濟的基礎上,使廣大農民的生活從溫飽達到小康水平,逐步實現物質生活比較豐裕,精神生話比較充實,居住環境改善,健康水平提高,公益事業發展,社會治安良好。
(三)根據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八十年代的經驗,完成九十年代的任務,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新農村,進一步鞏固工農聯盟,必須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經濟建設,必須始終把農業真正擺在首位,切不可農業狀況一有好轉,就忽視和削弱農業的基礎地位;
——農村改革,必須繼續穩定以家庭聯產承包為主的責任制,不斷完善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積極發展社會化服務體系,逐步壯大集體經濟實力,引導農民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切不可偏離這一深化農村改革的重點和總方向;
——制定和執行農村政策,必須切實保障農民民眾經濟上的物質利益和政治上的民主權利,切不可侵犯農民的合法權益;
——推進農業現代化,必須堅持科技、教育興農的發展戰略,多渠道增加農業投入,加快農用工業的發展,切不可放鬆農業物質技術基礎建設;
——發展農村商品經濟,必須尊重價值規律,重視流通領域的改革和建設,切不可忽視流通對生產的促進作用;
——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必須嚴格控制人口增長,嚴格控制非農占地,合理開發利用資源,保護生態環境,切不可脫離國情,違反基本國策;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必須加強以黨組織為核心的基層組織建設,加強思想政治工作,發揚自力更生、艱苦奮鬥精神,堅持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切不可一手硬一手軟;
——指導農村工作,必須堅持民眾路線,一切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切不可違背民眾意願,不顧客觀條件照搬照套,“一刀切”。
二、穩定和完善黨在農村的基本政策繼續深化農村改革
(四)我們黨在領導農村改革的實踐中,逐步形成了一系列基本政策。主要是:實行以家庭聯產承包為主的責任制,建立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的政策;以公有制經濟為主體,允許並鼓勵其他經濟成分適當發展的政策;以按勞分配為主體,其他分配形式為補充的政策;以共同富裕為目標,允許和鼓勵一部分地區和一部分人通過誠實勞動、合法經營先富起來的政策;在確保糧食增產的同時,積極發展多種經營,鼓勵和引導鄉鎮企業健康發展的政策;實施科技、教育興農,鼓勵科技人員深入農村、為農村發展服務的政策;建立國家、集體和農民個人相結合的農業投資體系的政策;推進農產品流通體制改革,逐步理順農產品價格,實行多渠道流通的政策;扶持老少邊窮地區脫貧致富的政策。上述基本政策適應我國現階段農村生產力發展水平,深受廣大農民民眾的歡迎,必須長期保持穩定,並根據客觀情況的變化不斷加以完善,把改革引向深入。
(五)把以家庭聯產承包為主的責任制、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作為我國鄉村集體經濟組織的一項基本制度長期穩定下來,並不斷充實完善。把家庭承包這種經營方式引入集體經濟,形成統一經營與分散經營相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使農戶有了生產經營自主權,又堅持了土地等基本生產資料公有制和必要的統一經營。這種雙層經營體制,在統分結合的具體形式和內容上有很大的靈活性,可以容納不同水平的生產力,具有廣泛的適應性和旺盛的生命力。這是我國農民在黨的領導下的偉大創造,是集體經濟的自我完善和發展,決不是解決溫飽問題的權宜之計,一定要長期堅持,不能有任何的猶豫和動搖。
完善雙層經營體制,包括完善家庭承包經營和集體統一經營。家庭承包經營不是“分田單幹”,集體統一經營也不是“歸大堆”。這兩個經營層次相互依存、相互補充、相互促進,忽視任何一個方面,都不利於農村經濟的健康發展。隨著技術裝備水平和生產專業化程度的提高,有些地方對不同生產項目分別採取承包到勞、戶、隊、場(廠)等專業承包的形式,也應注意處理好統與分的關係。林區、牧區、漁區的責任制,要充分考慮地區、民族和產業特點,從實際出發,進一步加以完善。
穩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經營,要認真完善土地和其他各業的承包契約管理,明確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已經形成的土地承包關係,一般不要變動。
目前多數地方集體統一經營層次比較薄弱,要在穩定家庭承包經營的基礎上,逐步充實集體統一經營的內容。一家一戶辦不了、辦不好、辦起來不合算的事,鄉村集體經濟組織要根據民眾要求努力去辦。要做到集體財產有人管理,各種利益關係有人協調,生產服務、集體資源開發、農業基本建設有人組織。這不僅不會影響家庭經營,而且會給家庭經營注入新的活力,推動全體農戶共同發展。
(六)積極發展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是深化改革的一個重要任務,是調動社會各方面力量,促進農村生產發展的一項戰略措施。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包括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服務、其他各種服務性經濟實體和國家經濟技術部門為農業提供的服務。服務的內容,既包括農林牧副漁各業生產環節和生產資料供應的服務,也包括技術、資金、信息、經營管理以及農產品加工和銷售等各項服務。目前這種服務體系有了一定基礎,但很不平衡,在一些地方、一些方面還相當薄弱,要認真總結經驗,不斷充實發展。
鄉村集體經濟組織是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基礎,要努力把農民急需的產前、產中、產後的服務項目辦起來,並隨著集體經濟實力的增強逐步擴展服務內容。同時要積極與其他服務組織聯繫,發揮其內聯廣大農戶、外聯國家經濟技術部門和其他各種服務組織的紐帶作用。
供銷合作社、信用合作社以及各種農產品經銷、加工企業和農民自願組成的服務實體,是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要以不同的形式分別聯繫若干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為農業提供專項服務或系列化服務。農戶自辦、聯辦的各種服務組織,適應性強,要積極扶持。
國家經濟技術部門對農業提供服務,既體現了國家對農業的支持,又是國家對農業進行指導和調控的一個重要手段。這些部門,要改進工作,積極創造條件,興辦農業服務實體,強化為農業服務的功能。
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做好發展和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組織工作,引導各種服務組織發揮各自的特長,相互配合,通力協作,並區別情況,在財政、信貸、稅收等方面給以適當優惠。各種服務組織都要以促進雙層經營體制的完善和農村經濟的發展為目標,提供低利優質服務,不準借服務為名坑農、卡農。
(七)逐步壯大集體經濟實力,增加集體可以統一支配的財力和物力,是完善雙層經營,強化服務功能的物質基礎,是增強集體凝聚力,促進共同富裕,鞏固農村社會主義陣地的根本途徑。壯大集體經濟實力,主要靠利用當地資源進行開發性生產,興辦集體企業,增加統一經營收入;同時要搞好土地和其他集體資產的經營管理,按照契約規定收取集體提留或承包金;還可以發展服務事業,合理收取服務費。總之,應從當地實際出發,依靠生產的發展和自身的積累逐步壯大集體經濟實力,決不可急於求成,更不能平調農戶的財產。要建立嚴格的財務、審計、監督等管理制度,防止集體資產流失。對於貧困村發展集體經濟,各級政府應在資金、物資、技術等方面給予必要的扶持,使之形成自我發展的能力。
(八)深化農產品價格和流通體制改革,是廣大農民強烈要求解決的緊迫問題,是進一步發展農村商品經濟的關鍵環節。要遵循計畫經濟與市場調節相結合的原則,根據商品經濟的一般規律和各類農產品的具體特點,採取恰當的措施,加快改革步伐。
除了國家規定的少數重要農產品實行國家統一收購經營或部分統一收購經營外,其餘全部放開,實行市場調節。統的部分,要嚴格按照國家計畫購銷調存。要逐步理順價格,使工農業產品之間和各種農產品之間保持合理的比價,有效地控制農業生產資料價格,在提高工農業勞動生產率的基礎上,逐步縮小“剪刀差”。還要隨著生產的發展,逐步減少國家統的品種和數量,擴大市場調節的範圍。已經放開的農產品,要真正放開經營,反對壟斷封鎖,撤銷一切濫設的關卡,做到貨暢其流,發展全國統一市場。
堅定不移地實行多渠道流通。供銷合作社和國營內外貿商業是農村商品流通的主渠道,要加快改革步伐,增強經營活力。供銷合作社是農民集體所有制的合作商業組織,要真正與農民結成經濟利益共同體。進一步鼓勵和引導農民進入流通領域。凡是放開的農產品,集體或個體都可以收購、批發、加工、販運,其中糧油等關係國計民生產品的批發經營,必須經過批准。
國營和集體商業組織、農產品加工企業,要充分發揮資金、技術、設備、信息等方面的優勢,同農民建立產供銷、種養加、農工商聯合體,為農民提供穩定的產品銷售渠道,為自己建立可靠的貨源或原料基地。有關部門要為各種產供銷聯合組織的進一步發展創造條件。
加強國家對市場的巨觀調控和管理,建立正常的流通秩序,促進市場機制的發育。對重要農產品,中央和地方都要逐步建立必要的儲備調節制度,搞好市場吞吐,平仰市場物價。有計畫地發展各類農副產品批發市場,擴大商品集散,加快商品流通。各級政府要增加流通設施的投資,並動員各方面力量建設倉儲、運銷、加工等基礎設施。
加強糧食購銷體制改革。有計畫地解決糧食收購價格偏低和購銷價格倒掛的問題。“八五”期間要在穩妥地做到購銷同價的基礎上,力爭基本理順價格關係,在國家巨觀調控下,逐步放開經營。當前,要千方百計解決賣糧難問題。明年糧食定購價格適當上調。在糧食調出省,國家對定購以外的糧食,按保護價積極收購。與此相關的資金、倉儲等問題,糧食、計畫、財政、銀行等部門要和各地方通力合作,儘快解決。在國家建立糧食儲備制度的同時,集體和農民也要儲糧備荒。
三、繼續調整農村產業結構促進農村經濟全面發展
(九)確保糧食穩步增長,積極發展多種經營。要警惕和防止放鬆糧食生產的傾向,始終把糧食生產擺在農業的首位,穩定播種面積,提高單產,提高品質,提高商品率。繼續執行各項扶持政策,認真抓好糧、棉、油、肉等商品基地建設。重點扶持商品糧大縣,支配它們在保持糧食生產優勢的同時,積極發展多種經營和第二、第三產業,使這些縣的經濟發展、財政收入和農民收入,在九十年代達到一個新水平。繼續抓好“菜籃子工程”,搞好城市副食品的生產和供應。大力發展畜牧業,抓好品種改良、疫病防治、飼料生產和草地建設,提高畜產品的數量和質量。加快漁業技術改造,發展人工養殖和遠洋漁業。
林業是農業和水利的生態屏障,對於保障農牧業穩產高產和水利設施發揮效能具有重要作用。要高度重視林業發展,全面實現造林綠化規劃,嚴格執行採伐限額,加強資源培育和森林保護,抓好防護林體系建設和治沙工程,改善生態環境。
進一步辦好農墾和其他國營農業企業,發揮它們在農業專業化、商品化、現代化過程中的示範作用。
(十)樹立大農業觀念,搞好農業綜合開發,合理利用農業資源。我國人口多耕地少,要十分珍惜耕地,依法加強土地管理,建立基本農田保護區,嚴禁亂墾濫伐等破壞資源的行為。要充分利用農業資源調查和區域規劃工作的成果,有計畫地開發荒地、荒坡、荒山、荒水、荒灘等農業後備資源,擴大農業發展空間,保證本世紀末耕地面積穩定在現有水平上。農業開發以改造中低產田、提高單位面積產量為重點,要集中連片、統一規劃、統一實施,採用先進科學技術,山水田林路綜合治理,農林牧副漁全面發展,經濟效益、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並重。
(十一)積極發展鄉鎮企業是繁榮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促進農業現代化和國民經濟發展的必由之路。要繼續貫徹“積極扶持、合理規劃、正確引導、加強管理”的方針,堅持不懈地辦好鄉鎮企業。按照國家產業政策,有步驟地調整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搞好技術改造,提高產品質量和經濟效益。對粗製濫造、污染嚴重、浪費和破壞資源的企業,應抓緊治理。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對起步較晚的地區,儘可能給以扶持,有計畫地加快發展。鼓勵城鄉協作,優勢互補,以城帶鄉,協調發展。今後興建農產品加工業應主要放在農村,適合農村加工的工業品也應向農村擴散。對為國營大中型企業配套、農產品加工、出自創匯和勞動密集型企業,要制定新的扶持政策。引導鄉鎮企業參加或組建企業集團,對符合條件的外向型企業集團賦予外貿進出口權,鼓勵其參與國際競爭。加強鄉鎮集體企業經營管理,穩定和完善企業經營承包制。引導個體經濟、私營企業健康發展,要加強管理,照章納稅,依法經營,保護其合法權益。發揮其積極作用,限制其消極作用。
(十二)妥善安排農村富餘勞動力,是保持社會穩定的重大問題。要通過精耕細作,植樹種果,發展畜牧業和水產業等多種途徑,向農業廣度和深度開發,爭取在農村第一產業內部多吸納一些勞動力。有計畫地開拓和發展第二、第三產業,加強農村工業小區和集鎮建設,開闢農業勞動力轉移的門路。
四、抓緊實施科技、教育興農的發展戰略
(十三)振興農村經濟,最終取決於科學技術的進步和科技成果的廣泛套用。要牢固樹立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的馬克思主義觀點,把農業發展轉移到依靠科技進步和提高勞動者素質的軌道上來。省、地、縣都應從實際出發,經過科學論證,制訂具體規劃,認真實施科技、教育興農的發展戰略,提高農村各業的技術水平,提高資源利用率、勞動生產率、投入產出率和經濟效益。
(十四)把適用的先進技術送到鄉村,普及到千家萬戶。要採取有效措施,進一步推動“星火”、“燎原”、“豐收”等計畫的實施,使科技成果儘快轉化為現實生產力。有關科技單位、大專院校,要在農村建立科學實驗和示範基地,採取技術承包、有償服務等多種形式,鼓勵和選派科技人員到縣鄉工作,有條件的地方可以設科技副縣長、副鄉長。要儘快解決鄉鎮一級農業技術推廣單位的編制和經費來源問題,落實國家計畫內農、林、水等院校畢業生到這些單位工作的政策。鄉鎮技術推廣單位,可實行技物結合,興辦經濟實體,以增強服務能力和自我發展能力。對在農村從事技術推廣工作的科技人員,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實行基層崗位補貼。要重視推動民間各種專業技術協會、研究會和科技服務機構的發展,充分發揮其在推廣適用技術和開闢新產業中的作用。要注意培養農民技術員和科技示範戶,加強農業示範村、示範片建設。進一步完善縣、鄉(鎮)、村、戶科技推廣網路。中央和地方農業建設資金中,要有一部分用於科技推廣。
(十五)改革和發展農村教育,提高農民文化科技素質。加快農村教育改革步伐,努力普及義務教育,繼續抓好掃盲工作,大力發展職業技術教育,辦好農業廣播電視及函授教育、農業中等專業學校和農業職業中學;農村普通中學要積極創造條件,增設農業勞動技術課程。衣林等高等院校和中等專業學校要根據農業和農村現代化建設的需要,調整專業結構和內容。採取擴大定向招生等措施,改革招生和畢業生分配辦法,並制定相應政策,使人才流向農村。省、地兩級要建立農業技術培訓基地,縣、鄉要舉辦各種技術培訓班,辦好農民文化技術學校,提高農村基層幹部、廣大農民的科學文化水平;對在鄉的中學畢業生和退伍軍人,要重點進行專業培訓,使他們成為農村科技骨幹力量。
(十六)加強科學研究,增加科技儲備,提高農業整體科學技術水平。儘管與農業有關的各門現代科學發展很快,但我國農業科技儲備不足的問題現在還很突出。有關部門要重視基礎研究和套用研究,力求與開發研究、技術推廣相結合,按照常規農業技術與現代生物技術結合發展的要求,統籌規劃,組織重大項目的聯合攻關,儘快推出一批突破性的科研成果。同時,積極參與國際農業科學技術合作與交流。要加強氣象科學和各種災害規律的研究,提高監測預報和防治水平,充分發揮它們在防災減災中的作用。中央和地方都要增加經費,改善農業科研裝備和科技人員的工作條件、生活條件。對有重大貢獻的農業科學研究和推廣人員,要給予表彰和獎勵,鼓勵他們為我國農業發展做出新的貢獻。
五、加快大江大河大湖綜合治理廣泛開展農田水利基本建設
(十七)水利是農業的命脈,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基礎產業。興修水利是治國興邦的百年大計。九十年代要加快長江、黃河等大江大河大湖的治理,在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方面辦成幾件大事。要興修一批防洪、發電、蓄水、引水的大型水利骨幹工程,加強堤防和防洪排澇工程建設,搞好重點水土流失區的綜合治理,抓緊病、險水庫的加固處理,提高大中城市防洪標準,增強工礦企業和交通幹線的防洪自保能力,逐步緩解北方嚴重缺水問題。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認真抓好水利建設的綜合治理規劃和統一管理,發揚社會主義協作精神,貫徹《水法》,團結治水,合理用水。要把治理下游同治理上游、水利建設同林草業發展有機結合起來,切實保護和擴大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中央和地方都要在“八五”計畫的基礎上,提高水利基本建設投資比重,同時走依靠社會力量辦水利的路子,多方開闢水利建設資金來源。要建立水利專項建設基金,增加長期優惠水利建設貸款,提高利用外資的比重,發行水利債券,完善水利工程有關收費制度。
(十八)發揚自力更生、艱苦奮鬥精神,廣泛開展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各地要按照綜合治理、講求實效、量力而行、合理負擔的原則,制定切實可行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充分發揮我國農村勞動力多的優勢,組織民眾年復一年地堅持幹下去。努力擴大滿溉面積,積極推廣節水型農業,增施有機肥料,大力發展農田林網建設,把有灌溉條件的中低產田大部分建成旱澇保收、穩產高產農田。重視中小河流和低洼易澇區治理。加強現有水利設施管理,切實解決水利工程年久失修、效益衰減的問題。在山區和丘陵區要加強水土保持,搞好小流域治理。積極搞好鄉鎮供水和牧區水利建設。加強水電建設及其他能源開發,加快農村電網和農村初級電氣化縣建設。到本世紀末,基本解決缺水地區人畜飲水困難,貧困山區做到人均半畝到一畝穩產高產的基本農田,在全國實現縣縣通電。
“八五”期間,國家繼續採取以工代賑方式,扶持水利、農田基本建設及人畜飲水、交通等基礎設施建設,各地要認真組織實施。
我國地域遼闊,自然災害頻繁。中央和地方各級黨委、有關部門,都要長期重視防災減災救災工作。
六、較大幅度地增加農業投入
加快發展農用工業
(十九)中央、地方、集體和農民都要增加農業投入,逐步建立和健全國家、集體和農民個人相結合的投資體系。國家投入主要用於治理大江大河大湖的骨幹工程、農業重點基礎設施和商品糧棉基地等建設。農業生產投入和以農田水利為中心的基本建設,主要依靠集體和農民,特別是靠農民的勞動積累。
(二十)國家要逐步增加農業投入。“八五”期間,國家計畫內、預算內農業基本建設投資和農用工業投資都要逐年增加,並提高農業利用外資的比重。財政支農資金也要穩步增長。縣級機動財力應主要用於農業。已定的農業發展基金和其他各項農業專項資金,都要保證提足用好。部分財政支農資金繼續有償周轉使用。
國家銀行要繼續把支持農業發展放在信貸工作的首位,確保農業貸款略高於全國銀行貸款增長幅度。要擴大專項農業中長期低息貸款,安排好農副產品收購資金,適當增加鄉鎮企業流動資金和技術改造貸款。信用合作社在交足準備金、留足業務備付金後,適當多存多貸,支持農業生產。
加強各項農業資金的巨觀協調,改變目前管理、使用過於分散的狀況,健全財務管理和審計監督等制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積極發展農村保險事業,擴大險種範圍,鼓勵農民和集體投保。在各級政府的支持下,建立多層次、相互聯繫的農村專項保險基金,逐步建立農村災害補償制度。
(二十一)大力發展農用工業,推進農業機械化。保證化肥、農藥、農用薄膜、農業機械和柴油等農業生產資料的供應量逐年有所增加,並努力調整產品結構,提高質量,降低成本。有計畫地新建一批大化肥廠及化學礦山,加快改造中小化肥廠。重點建設一批農藥科研開發基地,有計畫地改造農藥骨幹企業。農機工業要根據各地農業生產的實際需要,大中小型協調發展,各類機具成龍配套,促進農業機械的推廣和套用。國家對農用工業要實行投資傾斜和其他扶持政策,其所需的原材料和能源,要優先安排、保證供應。
(二十二)鄉村集體經濟組織要建立健全集體積累制度。集體資金要更多地用於農業基本建設,搞好“以工補農”、“以工建農”。繼續辦好農村合作基金會。要規定每個勞動力的集體積累工數量,由集體統一組織,本著互助互利的原則,改善當地生產條件和生活環境。引導農民正確處理生產與生活、長遠利益與眼前利益的關係,把資金儘可能用於發展生產。
七、做好扶貧和地區間協調
發展工作促進共同富裕
(二十三)實現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制度的本質要求,是廣大民眾的普遍願望。在允許一部分地區、一部分農民先富裕起來的同時,必須進一步扶持少數民族地區、老革命根據地、邊疆地區經濟的發展,幫助貧困地區的農牧民儘快脫貧致富。“八五”期末要使現在尚屬貧困地區的民眾,基本解決溫飽問題。
(二十四)堅持以經濟開發為主的方針,做好扶貧工作。國家對貧困縣繼續實行扶持政策,發放支援不發達地區發展資金和低息、貼息貸款,安徘扶貧專項物資,實行以工代賑,在稅收、信貸、財政補貼等方面給予優惠。要從當地實際出發,因地制宜地選好扶貧開發項目,加強貧困地區水、電、路、通信等基礎設施建設,改善經濟發展的條件。
各地要動員社會力量,扶持當地的貧困鄉、村、戶,積極推動先富帶未富。先富帶未富,不是“均貧富”,應採取傳播經驗、經濟協作、互助互利的辦法。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安排有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進行對口支援,選派幹部到這些鄉、村幫助工作。並產黨員、共青團員要在帶未富、促共富中起模範帶頭作用。
扶貧工作要改變單純救濟的做法,在國家必要的扶持下,增強貧困地區和貧困戶的內在活力和自我發展、自力致富的能力。還要與計畫生育結合起來,嚴格控制人口過快增長。
(二十五)有計畫地扶持西部不發達地區。這是關係國民經濟協調發展、加強民族團結、鞏固邊疆,保障國家長治久安的大事,必須高度重視。西部地區要根據自己的特點和優勢,積極創造條件發展經濟。要按照優勢互補、經濟互利的原則,組織東部沿海地區和西部地區的經濟聯合以及各種形式的利益共同體,促進西部地區經濟發展,使東西部地區之間差距拉大的趨勢逐步得到緩解。中央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西部地區資源的勘探和綜合開發,有計畫地安排一些大型基礎設施建設,為下個世紀西部經濟更快發展打下基礎。
八、切實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
(二十六)加強以黨支部為核心的村級組織配套建設,是鞏固農村社會主義陣地,落實黨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的組織保證。村級組織建設的基本要求是:有一個能夠發揮核心領導作用的黨支部;有一個能夠貫徹法律、法規、政策,履行自治職能的村民委員會;有一個具備集體經濟實力,能夠較好地發揮統一經營職能的鄉村集體經濟組織;有能夠發揮作用的團支部、婦代會、民兵等民眾組織。
黨支部是村級組織建設的重點,要建設成為認真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密切聯繫民眾、紀律嚴明、富有戰鬥力的堅強堡壘。要選配一個好的支部書記,建設一個強有力的領導班子。要健全黨內生活制度和民主監督、評議黨員等制度,按照從嚴治黨的要求,加強對黨員的教育和管理,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要堅持標準,保證質量,積極做好培養和發展新黨員特別是青年黨員、婦女黨員的工作。要繼續抓好後進黨支部的整頓。
村民委員會要在黨支部領導下,依法管好本村事務,完成鄉鎮政府布置的行政任務,組織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履行依法應盡的義務。涉及全體村民利益的問題,由村民會議討論決定。要健全村民小組並充分發揮作用。
鄉村集體經濟組織,無論叫合作社、經濟聯合社或民眾選定的其他名稱,都要逐步健全管理機構和各項規章制度,加強農業承包管理、企業管理、財務管理,搞好集體積累,充分發揮其生產服務、協調管理、資源開發、興辦企業、資產積累等職能。
團支部、婦代會、民兵等組織,要加強自身建設,經常開展活動,充分發揮各自的作用。
黨支部、村民委員會、鄉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幹部,可以交叉兼職,減少補貼幹部職數。
(二十七)加強鄉鎮黨委和政府的自身建設,充分發揮鄉鎮黨委領導核心作用,健全鄉鎮政府職能,使之成為有權威、有效能的基層黨委和政權組織。縣有關部門設在鄉鎮的機構,除少數不宜下放的實行雙重領導外,一般都要放到鄉鎮管理。實行雙重領導的機構,幹部的調動、任免、獎懲應徵得鄉鎮黨委的同意。鄉鎮黨委和政府對這些單位要加強領導,使之相互配合,形成合力,並同為農村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
(二十八)加強幹部隊伍建設。廣大鄉村幹部,處在農村工作第一線,任務繁重,條件艱苦。各級黨委、政府要熱情支持他們的工作,幫助他們解決工作、生活方面的困難。縣委、縣政府要以黨校、幹校為陣地,培訓鄉村幹部,提高他們的思想、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鄉村幹部要堅持原則,密切聯繫民眾,廉潔奉公,努力工作。
各地要建立健全鄉村幹部的選拔、培訓、考核、使用、獎懲、監督等制度。村幹部的報酬要同工作實績掛鈎,井保證兌現;有條件的地方可實行村幹部退休保險制度。鄉鎮補充黨政幹部,可根據有關規定,從村幹部中擇優聘用或錄用;鄉鎮領導幹部,要注意從特別優秀的村幹部和鄉鎮企業幹部中選拔;縣級領導幹部,要注重從德才兼備、實績突出的鄉鎮領導幹部中選拔;縣直屬機關主要領導幹部,一般應有幾年鄉鎮工作的經歷。
各級黨委、政府要貫徹精兵簡政、加強基層的原則,採取輪換、掛職、下派、交流等多種措施,抽調幹部到基層工作。上級有關部門不得硬性規定鄉鎮增設上下對口的機構和人員。縣、鄉兩級要選派得力幹部,到後進村任職,幫助改變落後面貌。對下派幹部要加強管理,把經過實踐考驗,確實優秀的幹部,提拔到領導崗位上來。
九、繼續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思想
教育加強農村精神文明建設
和民主法制建設
(二十九)按照中央的部署,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正在農村集中進行社會主義思想教育。這是全面推進農村社會主義建設和改革的戰略任務,是發動和組織農民實現第二步戰略目標的一項基礎工作,對於加強和改善黨對農村工作的領導,提高幹部和民眾的社會主義覺悟,密切黨與農民民眾的關係,促進農村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鞏固農村社會主義陣地,具有深遠的意義。各級黨委要認真總結經驗,嚴密組織,精心指導,分期分批,用二三年時間把這次集中教育搞好,並且把社會主義思想教育這項根本性工作長期抓下去。
(三十)這次集中進行的社會主義思想教育的基本任務是:深入開展愛國主義、團隊精神和社會主義教育;全面貫徹黨的基本路線和黨在農村的方針政策,推動農村經濟發展;切實加強以黨支部為核心的村級組織建設。各地要從實際情況出發,切實解決幹部民眾普遍關心、影響改革和發展的突出問題,全面完成這三項任務。要把思想教育和解決實際問題結合起來。要堅持思想教育、正面教育、自我教育為主。要根據各村的實際情況提出具體要求,努力做到:幹部民眾的社會主義信念和國家觀念、集體觀念明顯增強;以黨支部為核心的村級組織比較健全,能夠積極發揮作用;各業承包契約和集體經濟管理制度基本完善,農民急需而又可能做到的服務能夠開展;民眾反映強烈而又能夠解決的問題得到解決;經濟發展有了切實可行的規劃;社會風氣、社會治安狀況顯著好轉。
社會主義思想教育以村一級為重點,也包括鄉鎮機關、鄉鎮所屬單位和縣(市)有關部門設在鄉鎮的機構。這些單位的教育活動,由當地黨委統一領導,上級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認真解決存在的問題。
(三十一)社會主義思想教育一定要加強領導,堅持標準,保證質量,務求實效,防止走過場。集中教育的時間,要服從任務的需要,一般不少於四個月。要嚴格檢查驗收。已經集中進行社會主義思想教育,但沒有全面完成三項任務、未達到要求的地方,應本著缺什麼補什麼的原則,重新作出部署。
從中央到地方都應根據實際情況的需要,抽調機關幹部,採取組織工作隊等形式,由領導幹部帶領,深入農村參加社會主義思想教育工作。這不僅是搞好社會主義思想教育的需要,也是轉變機關作風,培養鍛鍊幹部的需要。還可有計畫地抽調一些大專院校青年教師參加。工作隊要經過培訓,明確任務,掌握政策,遵守紀律,在當地黨委領導下,依靠基層黨組織和廣大幹部、民眾開展工作。每期工作結束後,要對工作隊員作出鑑定,作為考核幹部的依據。
為了加強對農村社會主義思想教育的領導,各級黨委都要成立領導小組,組成專門工作班子。地、縣委領導幹部要親自抓點,到第一線具體指導。
(三十二)抓好經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努力造就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新型農民。不斷提高農民的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水平,教育農民自覺抵制封建主義殘餘和資產階級腐朽思想的侵蝕,破除封建迷信,克服社會陋習,樹立社會主義新風尚。深入進行普法教育,增強法制觀念。重視農村社會主義文化陣地建設。開展農民喜聞樂見的健康有益的文娛、體育活動,辦好農村廣播,做好電影下鄉和電視轉播工作。加強村鎮建設,改善居住環境。堅持開展愛國衛生運動,抓緊農村醫療衛生網建設,建立健全合作醫療制度,努力消滅地方病。
(三十二)嚴格實行計畫生育,推行優生優育,控制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這是關係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民族振興的重大問題。計畫生育的重點在農村。目前正值人口出生高峰期,特別需要把計畫生育工作抓緊抓好,堅決把農村人自控制在預定的目標之內。要加強宣傳教育,穩定政策,健全組織,依法管理,做到計畫生育工作經常化、科學化、制度化。逐步建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在有條件的地方,逐步開展農村養老保險。
(二十四)堅持專門工作與民眾路線相結合,大力加強農村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建立健全民眾性自防自治的治安保衛組織和人民調解組織,建立治安責任制,制定鄉規民約,發動和依靠民眾,加強治安防範和民間糾紛的調解工作,及時發現和消除不安定因素。堅決依法打擊殺人、搶劫、盜竊、走私、販毒、聚眾賭博、拐賣婦女兒童、制黃販黃、破壞生產和公共設施等刑事犯罪活動,打擊違法的宗教活動,取締非法組織,保證生產建設的順利進行,保障國家、集體財產和民眾生命財產的安全。
十、進一步加強黨對農村工作的領導
(三十五)領導億萬農民堅持走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道路,實現九十年代農村改革和建設的宏偉目標,需要做大量艱苦細緻的工作。全黨要十分重視和深入研究農村問題,加強對農村工作的領導,狠抓各項工作的落實,充分調動廣大農民的積極性。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要用很大的精力抓農村工作。地、縣委更要把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放在農村工作上,主要領導同志要親自調查研究、安排部署、督促檢查。縣是城鄉經濟的結合部,對加強農業和農村工作至關重要,應賦予統籌經濟發展、協調部門關係所必需的權力。實行市管縣的地方,要繼續把農村工作放在重要地位。
(三十六)各級領導幹部要振奮精神,勵精圖治,真心實意地為基層服務,為農民服務。要改進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風,地、縣黨政領導幹部,每年至少要有三分之一的時間,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傾聽幹部和民眾的意見,及時發現和妥善解決農村中出現的新問題,總結和推廣行之有效的新經驗。繼續辦好農村改革試驗區,為深化改革提供決策依據。
(三十七)加強立法工作,逐步把國家對農業和農村的巨觀管理納入法制軌道。已經頒布實施的法律法規,要認真貫徹執行。同時,要儘快把經過實踐證明切實有效的政策、措施用法律形式確定下來。要抓緊制定農業基本法等法律法規,確立農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基礎地位,保障農業持續、穩定、協調發展。
(三十八)各行各業要大力支援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各有關部門要結合自己的業務,制定為農業和農民服務的計畫,並認真組織實施。各部門在農村的基層單位,辦理涉及農民民眾切身利益的事,要公開辦事制度和辦事結果,接受民眾監督,堅決糾正行業不正之風。
(三十九)切實減輕農民負擔。目前農民稅外負擔過重,各種攤派有增無減,不僅直接影響農民增加農業投入,而且嚴重損害黨和政府同農民的關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在對農民負擔的項目和費用進行全面清理的基礎上,作出嚴格的具體規定。農村教育、計畫生育、民兵訓練、優撫、交通等項民辦公助事業所需費用,要由鄉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狀況提出預算,鄉人民代表大會批准,報縣人民政府備案,嚴格執行定項限額、一年一定、統籌使用、不得追加的規定。除此以外,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另行向農民攤派任何費用,堅決制止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取消一切徒具虛名的“檢查評比”活動和不切實際的“達標升級”活動。
(四十)中央號召,全黨動員起來,重視農業,加強農業。各地、各部門要廣泛深入地宣傳本決定精神,結合當地和本部門實際情況,提出明確目標,作出具體部署,動員廣大幹部民眾堅持不懈地貫徹執行,為開創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新局面而努力奮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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