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亞無核武器區條約

簡介

中亞無核武器區條約中亞無核武器區條約

《中亞無核武器區條約》旨在建立中亞無核武器區,促進和平利用核能方面的國際合作,加強世界和地區和平與安全。《條約》由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烏茲別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土庫曼斯坦五國代表於2006年9月8日在哈東部城市塞米巴拉金斯克簽署,現已獲得五國批准,於2009年3月21日生效。《中亞無核武器區條約》規定,締約國不得進行核試驗,不得研製、生產和儲存核武器及其他核爆炸物,也不得利用其他方式獲取並控制核武器。同時,締約國也不得允許其他國家在中亞無核區儲存放射性核廢料。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烏茲別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和土庫曼斯坦5國已經簽署旨在建立一個中亞無核區的條約。

潘基文秘書長指出,《中亞無核武器區條約》的生效使中亞成為北半球的首個無核區。《條約》還首開先例,要求締約國遵守國際原子能機構的規定並在18個月內批准與該機構締結的保障協定的附加議定書,並且要求締約國嚴格遵守《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約》的各項規定。潘基文表示,隨著《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締約國2010年審議大會的臨近,他相信《中亞無核武器區條約》的生效將推動加強全球核不擴散機制,彰顯無核武器區的戰略和道義價值,並顯示出在實現無核武器世界方面取得更大進展的可能性。
《中亞無核武器區條約》的議定書現開放以供美國、俄羅斯、英國、法國和中國這五個公開擁有核武器的國家簽署。《條約》議定書的締約國須承諾不對中亞五國使用或威脅使用核武器或其他核爆炸裝置。除中亞外,其他以條約的形式確立的無核武器區還包括拉丁美洲加勒比非洲南太平洋東南亞南極、外太空和海底。此外,蒙古自行宣布處於無核武器地位。

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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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亞無核武器區條約》具有三個特點:首先,它是首個在曾經擁有核武器的地區建立無核區的條約;第二,它是首個由中亞五國共同簽署的地區性集體安全合作條約;第三,它首次規定在條約生效後的18個月內,締約國必須同國際原子能機構簽署補充協定,確保全面履行條約責任。

蘇聯在中亞地區曾部署了大量的戰略核武器。蘇聯解體之初,哈薩克斯坦擁有的核彈頭數量曾居世界第四位。2006年《中亞無核武器區條約》簽署地——哈薩克斯坦東部城市塞米巴拉金斯克就曾是蘇聯最大的核試驗基地。中亞國家為謀求本地區真正的安全,提升自身國際地位,避免成為核競賽的犧牲品,在獨立之初便進行了一系列的努力。1992年,哈薩克斯坦宣布將逐漸削減並直至完全銷毀核軍備。1993年9月,烏茲別克斯坦領導人首次提出在中亞建立無核區的倡議。1995年5月,哈卸除最後一個核裝置,標誌著中亞實際上已成為無核地區。

中亞地區是世界重要的鈾資源富集地區。2008年底,哈薩克斯坦的儲量居世界第二位,烏茲別克斯坦的鈾儲量居世界第八位。隨著中亞及阿富汗、南亞地區反恐形勢的日益嚴峻,國際社會一直十分關注中亞核資源的使用以及該地區核武器的擴散。俄羅斯外交部曾評論說,《中亞無核武器區條約》將為打擊國際恐怖主義和防止核材料及核技術落入非國家實體之手做出極大貢獻。

《中亞無核武器區條約》的生效將使該地區遠離核武器,並將有力地促進各國加強在和平利用核能和防止放射性污染危害方面的合作。中亞無核區的建立是世界在防止核武器擴散領域的重要進步,對建立無核武器世界具有重要的示範作用。吉爾吉斯斯坦外交部21日發表聲明指出,吉歡迎《中亞無核武器區條約》生效,並認為中亞無核區的建立是中亞國家為加強世界與地區和平與安全所作出的重要貢獻。

條約評價

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發表聲明,對《中亞無核武器區條約》正式生效表示歡迎,要求有關國家解決所有懸而未決的問題,確保條約的有效實施。潘基文認為,隨著《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締約國2010年審議大會的臨近,《中亞無核武器區條約》的生效將加強全球核不擴散機制,彰顯無核武器區的戰略和道義價值,並顯示出在實現無核武器世界方面取得更大進展的可能性。

俄羅斯對中亞五國為建立中亞無核武器區做出的努力給予高度評價。俄外交部聲明強調,俄羅斯一貫主張嚴格遵守《不擴散核武器條約》,中亞五國簽署《中亞無核武器區條約》是對鞏固國際核不擴散條約體系做出的重要貢獻。建立中亞無核武器區不僅有助於加強這一地區的和平與穩定,促進獨立國協國家之間的政治和經濟聯繫,同時也將為打擊國際恐怖主義和防止非國家實體掌握核材料、核技術發揮重要作用。

相關條約

核武器出現後,防止核武器擴散問題引起國際社會的普遍重視。建立無核武器區對推動核裁軍與防止核擴散、促進世界及地區的和平與安全具有重要意義。
1967年《拉丁美洲加勒比禁止核武器條約》(《特拉特洛爾科條約》)的簽署標誌第一次在世界人口居住區建立無核武器區。隨著古巴2002年對該條約的承認,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海的無核武器區得到了加強,涵蓋了該地區的所有國家。
南太平洋(《拉羅湯加條約》,1985年)、東南亞(《曼谷條約》,1995年)和非洲(《佩林達巴條約》,1996年)相繼簽定無核武器區條約。
2006年9月8日,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烏茲別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和土庫曼斯坦5國簽署《中亞無核武器區條約》。條約獲得五國批准後,於2009年3月2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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