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能源委員會

世界能源委員會

成立於1924年,原名世界動力會議,1968年改名為世界能源會議,1990年更名為世界能源委員會。總部設在英國倫敦。現有91個國家和地區委員會。

簡介

世界能源委員會世界能源委員會
世 界 能 源 委 員 會(World Energy Council, WEC)

具體介紹

宗 旨
促進能源可持續發展以及最有效地和平利用所有能源;探討能源與環境,能源與社會,能源與經濟,節能和能源有效利用以及各種能源之間的互相關係;蒐集和發表各種能源及其利用方面的統計數據;召開能源及經濟方面的各種會議。
機 構
執行理事會由所有成員國委員會的代表組成,負責處理重要事務。下設三個常設委員會:行政委員會、計畫委員會、研究委員會。由執行理事會選舉產生一位理事長,一位主席和三位副主席。每屆任期為3年。1985年中國成為執行理事會成員。
活 動
每3年召開一次大會。會期通常為4個工作日,即召開技術討論會,圓桌會議,戰略性能源研討會和工作組會議。出席大會的代表來自能源及相關學科的世界著名人士,多達5000餘人。這些會議是世界能源界最重要的能源研討會,會議結論成為世界能源界決策的依據。第18屆世界能源大會將於2002年在阿根廷的布宜諾斯艾利斯召開,第19屆世界能源大會將於2004年在澳大利亞的悉尼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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