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中國家科學院

開發中國家科學院

開發中國家科學院(The Academy of Sciences for the Developing World , 以下簡稱“TWAS”)成立於1983年11月10日,總部設在義大利的里雅斯特,是一個非政府、非政治和非營利性的國際科學組織。現任院長是印度總理辦公室高級科技顧問拉奧教授。中國科學院院長白春禮在2012年9月18日上午舉行的開發中國家科學院(TWAS)第23屆院士大會選舉中當選為開發中國家科學院新任院長,將於2013年1月1日正式就任。2012年9月開發中國家科學院第23屆院士大會決定TWAS將更名為世界科學院(The World Academy of Sciences for the Advancement of Science in Developing Countries)。

基本信息

簡介

開發中國家科學院(TheAcademyofSciencesfortheDevelopingWorld,以下簡稱“TWAS”),成立於1983年11月10日,總部設在義大利的里雅斯特,在已故巴基斯坦物理學家、諾貝爾物理學獎獲得者阿布杜斯·薩拉姆教授的倡議下創建。

它是一個非政府、非政治和非營利性的國際科學組織,共有開發中國家婦女科學組織國際科學院組織國際醫學科學院組織三個附屬機構。

更名

開發中國家科學院原稱第三世界科學院(ThirdWorldAcademyofSciences--TWAS),2004年12月16日更名為開發中國家科學院。 2012年9月開發中國家科學院第23屆院士大會決定TWAS將更名為世界科學院(TheWorldAcademyofSciencesfortheAdvancementofScienceinDevelopingCountries)。

宗旨

自1983年創建以來,TWAS一直致力於支持和促進開發中國家的科研活動,為開發中國家的優秀科技人員提供促進他們科研工作的必要條件,鼓勵對開發中國家存在的共性問題進行研究和發展,促進開發中國家科技人員和科研機構之間的交流和合作,以提高開發中國家科學家的科研水平,培養未來一代有前途的科學家,進而推動開發中國家基礎科學和套用科學的蓬勃發展。

經費

TWAS的經費主要來自義大利政府、國際原子能機構、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及其他政府或非政府組織的捐款。從1983年至今,TWAS一共獲得捐款1000多萬美元。中國先後於1994年、1996年和2002年由科技部代表中國政府向TWAS捐款10萬美元、50萬美元和50萬美元。

資助

為促進開發中國家科學家之間的交流與合作,TWAS設立專項基金以資助科研能力強的優秀學者和年輕科技人員開展合作研究。截止2004年,TWAS一共為100多個開發中國家的學者提供了2000多萬美元的資助,中國累計獲得資助150多萬美元,是獲資助最多的國家。

TWAS還在開發中國家評選出80多個研究單位作為“優秀科學中心”和10個研究單位作為“高級研究中心”,為開發中國家的年輕科技人員提供科技合作、交流和培訓的機會。

中國有十四個科研單位被選為“TWAS優秀科學中心”和“TWAS高級研究中心”。

院士

TWAS院士是從開發中國家的科學院、國家研究理事會、大學和研究機構以及已開發國家的科學組織的著名科學家中選舉產生的,分布在數學、物理學、天文學、生物學、工程科學與技術、醫學、社會和經濟學等十大領域,他們均在各自的學科領域對開發中國家科學發展做出了傑出的貢獻。

TWAS每年增選新院士45-50名左右,先由2名TWAS院士書面提名(年齡限69歲),於當年3月31日將推薦表傳送TWAS總部。截止2011年,TWAS有院士近1000名,分別來自全世界的90個國家和地區,其中亞太地區占51%,拉美和加勒比海地區占24%,非洲和阿拉伯國家占15%,其他占10%,有諾貝爾獎獲得者17名。中國現有院士105名。

獎項

開發中國家科學院區域獎開發中國家科學院獎項

TWAS設立的獎項主要有:生物、化學、數學、物理、農業、地學、工程科學、醫學;TWAS講演獎和阿布杜斯·薩拉姆(AbdusSalam)科學技術獎於1995年增設,以獎勵開發中國家學者在科學研究方面取得的成就。此外,TWAS還增設了的里雅斯特獎、拉奧獎以及青年科學家獎,以鼓勵那些開發中國家的著名學者和決策者在各自學科領域取得的突出貢獻。

以上獎項每年評選一次,獲獎者可得一枚獎章(鑄有獲獎者的主要貢獻)和一萬美元獎金(講演獎除外)。截止2004年,中國有22名學者和2個科研單位獲得TWAS/TWNSO獎。

院士大會

TWAS每年召開一次院士大會,每2至3年召開一次學術大會,邀請開發中國家科學院院士、開發中國家科技部長、各國科學院院長和國際組織的代表參加,以探討開發中國家共同關心的科學技術問題。

在義大利TWAS總部以外的國家召開的TWAS學術大會包括:1987年第二屆TWAS大會(中國)、1990年第三屆TWAS大會(委內瑞拉)、1992年第四屆TWAS大會(科威特)、1995年第五屆TWAS大會奈及利亞)、1997年第六屆TWAS大會(巴西)、1999年第七屆TWAS大會(塞內加爾)、2002年第八屆TWAS大會(印度)、2003年TWAS第14屆院士大會(中國)、2005年TWAS第16屆院士大會(埃及亞歷山大)、2006年TWAS第17屆院士大會(巴西里約熱內盧)、2008年TWAS第19屆院士大會(墨西哥)、2009年TWAS第20屆院士大會(印度)、2010年TWAS第21屆院士大會(南非)。

組織機構

白春禮白春禮

TWAS官員由院長、5名副院長、秘書長、司庫和5名委員組成。每屆任期3年,可連任一屆。理事會協調和監督科學院的工作。

現任TWAS院長是印度總理辦公室高級科技顧問拉奧教授(C.N.RRao)。
中國科學院院長白春禮在2012年9月18日上午舉行的開發中國家科學院(TWAS)第23屆院士大會選舉中當選為開發中國家科學院新任院長,將於2013年1月1日正式就任。 這是TWAS成立近30年來,首次由中國籍科學家擔綱其院長一職。

附屬機構

TWAS三個附屬機構:
1、開發中國家婦女科學組織(OWSD)成立於1993年,旨在促進女性科學家在科學技術方面的代表和領導地位,推動婦女在可持續發展中的作用。現有3000多名會員和30多個機構成員,代表90多個國家和地區。

2、國際科學院組織(InterAcademyPanel,IAP)成立於1993年,有會員100多個,代表全球所有優秀的科學院。每年舉行兩次執行委員會會議,每三年召開一次大會。IAP的宗旨是組織各國科學院從科學角度討論全球關注的問題,通過與已開發國家科學院的協作,推動年輕的科學院,尤其是亞洲、非洲、拉丁美洲以及加勒比海地區等國科學院的影響力。IAP聯合其他國際組織主辦國際學術研討會,出版IAP科學報告等活動,得到了國際社會的廣泛認同。

3、國際醫學科學院組織(IAMP)成立於2000年5月,是獨立的國際性論壇組織,由國際上的醫學科學組織、科學院或工程院的醫學部組成,旨在從科學的視角討論全球性的衛生問題,向有關國際組織和政府提供諮詢,組織召開各類學術研討會,發表聯合聲明,以促進全世界,特別是開發中國家衛生研究事業的可持續發展。

章程

一、定義
1、開發中國家科學院(以下簡稱“科學院”)是一個自治的科學組織,由開發中國家的一些科學家(以下稱“創始院士”和“外籍創始院士”)倡導成立,旨在實現本章程第二節所確定的目標。
2、科學院在義大利註冊,總部設在的里雅斯特。
3、科學院是一個非政治、非政府和非營利性的科學組織。
、科學院具有簽訂契約的法律地位,具有成為國家和國際機構成員的法律資格。
二、目標
1、承認、支持和促進開發中國家科學家所作出的優秀科研成果;
2、促進開發中國家科研工作者之間以及他們與世界科學界之間的交往;
3、提供有關開發中國家科學意識和理解方面的信息,並對開發中國家科學意識和理解活動予以支持;
4、鼓勵對開發中國家存在的問題的研究與開發工作;
5、出版有關開發中國家科學、技術和發展的出版物。
三、科學院院士
1、科學院的院士分為以下幾類:
1) 創始院士
2) 外籍創始院士
3) 院士:
選自身為開發中國家的公民且已達到國際最高水準的科學家;
4) 外籍院士:
選自身為已開發國家公民的科學家,他們要么祖籍在開發中國家,要么在開發中國家科學方面出類拔萃,而且均在各自的科學領域作出了傑出的貢獻;
5) 名譽院士:
選自為實現科學院的目標而作出傑出貢獻的著名人士。
2、下文中,如果不是另有所指,首字母大寫的Fellow(院士)一詞泛指本節1.1和1.3條文中所說的創始院士和院士,首字母大寫的Associate Fellow(外籍院士)一詞泛指本節1.2和1.4條文中所寫的外籍創始院士和外籍院士,首字母大寫的Member(院士)一詞泛指條文1.1到1.5所列舉的各類院士。
四、院士的選舉
1、院士和外籍院士的選舉程式如下:
1)科學院院士和外籍院士候選人須由一名院士或外籍院士在推薦表格上以書面形式提名並簽字;
2)理事會任命院士諮詢委員會,以獲得有關候選人的有據可信的評價意見;
3)理事會在審查院士諮詢委員會對候選人的推薦和評價意見後,推薦出最後一輪參選院士和外籍院士的侯選人名單;
4) 將選出的候選人名單寄送給各位院士和外籍院士,由他們以通信方式進行投票選舉。如能獲得多數院士和外籍院士贊成票的候選人即可當選為科學院的院士和外籍院士。
2、名譽院士由理事會選舉
五、科學院的資金來源
為促進其目標的實現,科學院有權收受國家或國際的、公共或私人的、政府、非政府機構或個人提供的捐助、禮品、遺產、信託基金、獎金以及任何服務的酬金。這些資金的收受由理事會實施。
六、科學院官員
科學院的官員由院長、五位副院長、秘書長和司庫組成。
七、理事會
1、理事會由科學院官員和選自院士的五名一般成員組成。
2、理事會一般成員須在科學院大會上從由理事會任命的提名委員會推薦的院士中選舉產生。
3、理事會所有成員的任期均為二年一屆,可再連選連任一屆。
4、理事會負責填補由於任何理事會成員死亡、辭職或不能履行其職責所造成的臨時空缺;由下屆科學院大會對此予以確認。填補空缺人員可根據本章程第七節第3條連選連任二屆。
5、理事會協調和監督科學院所有事務。
6、理事會可在認為必要的時候任命常務委員會和諮詢委員會。
7、理事會負責考慮院士選舉的所有提案並根據章程第4節行事。理事會負責考慮根據章程第八節第3條和第十一節第3條中規定向科學院大會提交的財務報告和審計帳目。
8、理事會負責決定科學院的出版政策,並任命一名編輯負責出版工作。
9、理事會可根據專家委員會的推薦授予科學家獎章和其他榮譽。
10、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
11、理事會會議的法定人數為6人。
八、科學院大會
1、科學院大會每兩年至少舉行一次,大會的次數、地點和日期由理事會決定。
2、最遲要在院士大會召開前三個月把邀請信和議事日程分發到全體院士手中。
3、大會將選舉理事會成員,審議和批准按照章程第七節第7條和第十一節第3條的規定向大會提交的財務報告和審計帳目。
4、大會的各項決定須由多數通過。
九、院長
1、院長系科學院的最高行政長官。
2、院長負責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會議和科學院大會,會議上他/她應作科學院工作報告。
3、院長缺席時,由一名副院長代理院長。
十、秘書長
1、秘書長對理事會負責除財務以外科學院和理事會的官方通訊聯繫。
2、在院長和所有副院長都缺席時,由秘書長主持科學院大會和理事會會議,直到由出席會議的多數成員選出主席為止。
十一、司庫
1、司庫依據理事會的方針負責科學院的財務。
2、司庫每年在理事會規定的時間向理事會報告科學院的帳目情況。
3、司庫應向理事會和科學院大會準備和提交年度財政報告和審計帳目。
十二、帳目的審計
科學院的帳目應合適地予以審計。
十三、執行主任
1、科學院設一名執行主任。
2、執行主任負責對科學院工作人員的選任和總的指導,並負責辦公室的管理。
十四、章程的修改
此章程的修正須經出席科學院大會並參加投票的三分之二的院士投贊成票方可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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