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獻

三獻

三獻,古代聘禮及祭祀典禮,奠酒儀式分初獻、亞獻、終獻,合稱三獻。《儀禮·聘禮》:“薦脯醢,三獻。”意謂先陳設肉菜等奠品,然後行三次獻酒之禮。祀孔行三獻禮,主祭者均為朝廷特派或禮法規定之主祭人員,並按爵位或年望高低排列初、亞、終獻之行次。《新唐書·禮樂志五》記載中春中秋(即春二月,秋八月)釋奠於文宣王、武成王,國學以祭酒、司業、博士分別三獻。貞觀間皇太子於國學行釋奠禮於先聖先師,皇太子為初獻,國子祭酒為亞獻,國子司業為終獻。

詞語解釋

(1).古代祭祀時 獻酒 三次,即 初獻 爵、 亞獻 爵、終獻爵,合稱“三獻”。

《儀禮·聘禮》:“薦脯醢,三獻。”《後漢書·百官志二》:“光祿勛,卿一人……郊祀之事,掌三獻。”

宋 王禹偁 《南郊大禮》詩之三:“三獻欲終侵曙色,百神齊下散天香。”

明 楊慎 《江祀記》:“肅將天祝,幽贊於神明,舉爟張樂,三獻望燎已,事乃竣。”

(2).三種祭品。

宋 沈括 《夢溪筆談·辯證一》:“祭禮有腥、燖、熟三獻。”

(3).三次呈獻。

唐 韓愈 《孟生詩》:“卞和試三獻,期子在秋砧。”

明 何景明 《送石秀才下第還趙州》詩:“荊玉已三獻,冀羣當一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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