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損害補充賠償公約》

《核損害補充賠償公約》

《核損害補充賠償公約》簡稱CSC,在1997年12月舉行的國際原子能機構第41屆大會上獲得通過,之後開放簽署。截至2010年底,僅有美國、印度等14個國家簽署,日本欲加入《核損害補充賠償公約》,限制中韓進行索賠。

簡介

核損害補充賠償公約核損害補充賠償公約

日本政府正在討論加入國際原子能機構的《核損害補充賠償公約》,目的是限制中國、韓國俄羅斯等周邊國家民眾就此次福島核電站泄漏、排污入海等行為向日本政府和企業索賠。圖表顯示,在目前日本沒有簽署該條約的情況下,中韓等國民眾可在本國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日本政府賠償;但如果日本加入《核損害補充賠償公約》,周邊國家民眾就得通過日本法院提出賠償訴訟

1997年《核損害補充賠償公約》通過後,日本政府一直沒有簽署。一方面是因為,日本自認為“很安全,不會發生核事故”;更重要的是,日本政府還考慮到,不加入該條約,“當周邊國家發生的災難影響日本時,日本國民就可在日本法院起訴,要求外國政府賠償”。但是沒想到,日本首先發生了影響周邊的重大核事故。

面臨現狀

福島第一核電站事故發生後,日本排入大海的核污水給其他國家漁業造成損害,日本海嘯後大量房屋殘骸上附著放射性物質漂流到其他國家,這些事情很有可能被外國受害者起訴,如果外國受害者在所屬國家提起訴訟、進行審理,那么賠償金的計算標準將按照受害者所在國家的標準,日本政府“很可能背負來自海外的巨額賠償債務”。目前,菅直人政權感受到“強烈的危機感,正認真就條約加盟事項進行研究”。

在日本沒有簽署該條約的情況下,周邊國家民眾可在本國法院提起訴訟,依照本國的法律作出裁決,再將裁決結果通知日本法院,由日本法院監督日本相關企業作出賠償;但如果日本加入《核損害補充賠償公約》,周邊國家民眾得通過日本法院提出賠償訴訟,依照日本法律作出裁決。

美國政府曾多次呼籲日本加入該條約,但日本一直拒絕。日本共同社2011年5月13日報導,美國能源部副部長珀納曼2011年5月12日接受採訪時曾表示,日本政府應該儘快簽署《核損害補充賠償公約》,這一點“極為重要”,他認為“福島核泄漏事故處理工作將曠日持久,路途將十分漫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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