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城政務》

《晉城政務》

《晉城政務》創刊於1998,是由晉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主機板的刊物,出版地位於山西省晉城市,主要中心思想是開源與節流並重——我市水資源利用淺談。

基本信息

《晉城政務》《晉城政務》

期刊信息

晉城政務
刊名: 晉城政務
主辦: 晉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周期: 月刊
出版地:山西省晉城市
語種:
中文開本: 16開
曾用刊名:晉城政報
創刊年:1998
ASPT來源刊
中國期刊網來源刊

原文轉載

開源與節流並重——我市水資源利用淺談
“十一五”及今後一段時間,我市以建設新型能源和煤化工基地為重點,新上一批規模大、帶動力強的骨幹產業項目,全市的經濟社會正處於加速發展時期,對水資源的需求更加緊迫。到2010年全市年取水量將達到5.2億立方米,需要新增供水能力2.8億立方米,除在建的張峰水庫可增加供水能力1.1億立方米外,還有1.7億立方米缺口需要通過建設新的供水工程來解決。大力興建新水源工程,保護水資源,節約水資源,實現水的永續利用,是我市可持續發展面臨的重大問題。

一、水資源可持續利用對策

我們必須堅持開源與節流並重、生產與生活並重、工程建設與生態保護並重、治理污染與循環利用並重的原則,按照限制開採地下水、高效利用地表水、鼓勵使用再生水的思路,認真實施六大興水工程,走出一條可持續發展的水資源開發利用道路。

第一,大力興建新水源工程,保障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用水需求。今後一段時間,要繼續突出抓好“四供八庫”新水源工程建設。“四供”即下河泉供水工程、任莊水庫供水工程、固縣河供水工程和丹河下游供水工程。“八庫”即張峰水庫、東焦河水庫、圍灘水庫、西冶水庫和水電電氣化縣項目的磨灘、曹河、灣則、秦家磨4座調蓄水庫。“四供八庫”工程總投資34.6億元(其中張峰水庫17.48億元),建成後可以新增供水能力2.8億立方米,全市總供水能力可以達到5.2億立方米,從而滿足“十一五”期間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用水需求。

第二,充分利用包括雨水、小泉小水、煤礦廢水等在內的各種水資源,大力發展節水灌溉。積極實施“一礦一池一園區”戰略,以優質高效農業園區為載體,建設20個500畝以上的煤礦廢水利用節水園區。要引導、鼓勵農民、企業以及社會資金投資農業節水灌溉工程,改善農業生產條件,促進農業發展。到2010年,要基本建成節水型灌溉農業體系和節水型旱作農業體系,全市有效灌溉面積動態保持在80萬畝,實現農民人均半畝水澆地的目標,基本緩解農業用水嚴重短缺局面。

第三,繼續抓好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通過重點發展農村集中連片供水工程,對現有工程恢復改造和外延擴供,提高供水能力,改善用水條件,使廣大農村從“有水喝”到“喝好水”,力爭到2010年農村自來水普及率達到80%以上,基本解決農村60萬人的飲水安全問題。

第四,以建設精品小流域為重點,認真實施水土保持生態治理工程。要繼續鞏固和發展大戶承包、聯戶承包、租賃和拍賣“四荒”等多種投融資形式,調動社會力量的投入。要繼續實施水保治理大戶扶持獎勵政策,引導社會閒散資金投入水保治理。要認真落實《晉城市水土流失治理實施辦法》,積極探索和逐步建立水土保持生態補償機制。到2010年,全市要建成20條精品小流域,新增治理面積10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度要達到60%以上。

第五,圍繞建設“節水晉城”,認真實施城鄉節水工程。農業節水要全面推行綜合技術,採取渠道防滲、管道輸水、噴灌、微灌等工程措施,提高灌溉水利用率。工業節水要通過技術改造淘汰落後的生產工藝,加快產業升級和產品換代,發展循環經濟,走新型工業化路子。城鄉生活節水要積極推廣城市集雨及直接利用技術,建設下凹式綠地,發展綠化節水灌溉,鼓勵工業企業用水、園林用水和生態用水使用中水。到2010年,全市萬元生產總值用水量從140立方米降到100立方米以下,工業用水重複利用率達到85%以上,農業灌溉水利用係數從0.48提高到0.58,基本建成節水型社會。

第六,強化水資源管理,認真抓好地下水及水源地保護工程。紮實搞好地下水和水源地保護,是遏制我市地下水超采和水污染日趨嚴重的必然選擇,要高度重視並抓好落實。國民經濟發展布局、城市發展規劃和重大項目安排,都要充分考慮當地水資源和水環境承載能力。今後,凡新上或改擴建耗水量大的工業項目,都要進行水資源綜合評價。要多措並舉,加強對地下水資源的管理與保護,努力實現採補平衡。

二、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的保障措施

一是要加快建立多渠道、多層次、多元化的水利投入機制。四供八庫”工程總投資34.6億元,如何解決十幾億的水利工程建設資金,首先是要保證每年我市按政策規定提取的水利基金足額用到水利建設上,同時要多爭取省、和國家的投入。二是根據水利工程的不同功能屬性,探索相應的投資建設和運營模式。對以防洪、抗旱為主要功能的公益性水利項目,以政府投資為主渠道,同時鼓勵社會資金參與投資建設;對既承擔公益職能,又具有經營性功能或有經營性潛力的準公益性項目,要建立政府與社會融資相結合的投入機制;對投資回報穩定、依靠市場機制能夠實現投資良性循環的中小型水庫和引水項目,要以社會投資為主,歡迎外來資本、民間資本和國有企業等投資經營。

要加大政府投入力度,發揮好政府投資的引導、放大和鼓勵作用。各級政府要通過煤炭探礦權和採礦權收入、土地出讓收入、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等多渠道籌集資金,加大對興水戰略工程的投入。已經建成屬於國家或集體所有的小型水利工程設施,可以在國家政策範圍內,通過產權制度改革,向社會投資者轉讓產權或經營權,收回資金,用於新建水利項目。要加強對水利領域政府投資的監管,切實提高財政性資金的使用效益。

二是要加快建立和完善水資源有償使用機制。要強化水資源有償使用觀念,所有取水單位都要依法交納水資源費。要針對我市水資源現實,特別是地下水嚴重超采的實際情況,合理制定水資源費徵收標準,引導鼓勵使用地表水,限制開採地下水,促進全社會節約用水。除國家明確規定免徵和經省政府批准暫緩徵收的情形外,凡直接從我市境內的河道、水庫、泉口及地下取用水資源的單位和個人,包括水庫基礎設施的投資者、運營商,都要向水行政管理部門繳納水資源費,其它各級政府和部門不得擅自減免。

要建立健全適應市場要求、有利於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的水價形成機制。水商品的價格要科學反映和補償水資源開發、利用、保護、再生過程中產生的工程成本、運營成本、環境成本和投資者的合理回報等。要根據不同水源和不同類型用水實行差別水價,按照限制開採地下水、高效利用地表水、鼓勵使用再生水的原則,理順地下水與地表水、新水與中水和不同用途水的比價關係。要全面推進“階梯”水價制度,對定額以內的水實行基準價,超過定額用水部分實行累進加價收費。要進一步落實水價聽證制度,建立規範的水商品和服務價格聽證、審批制度,努力使水價調整能夠兼顧各方利益。

要積極探索建立水權交易市場,提高水資源配置效率。在明確水資源國家所有、有償使用的基礎上,積極開展水權核定、認定、授予和有償出讓改革試點。要切實加大水市場的監管力度,維護好供需雙方合法權益。水是特殊商品,對社會投資者投資建設和運營興水工程,積極探索特許經營方式,既要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收益,又要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明確要求經營者提供的水商品和服務必須接受政府的指導價格和政府監管。水利、建設、環保、衛生防疫、安全、物價、工商、技術監督、國資委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加強對水市場服務質量、價格、安全和涉水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監督管理,規範水市場秩序,確保投資者的經營行為符合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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