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洛哥農業灌溉情況簡介

一.自然條件
摩洛哥的地理位置制約了氣候條件,直接影響到其降水量、蓄水量,但相對好於北非的其他國家。
摩洛哥位於非洲大陸西北端,西瀕大西洋,北臨地中海,但其降雨量主要是受大西洋氣候的影響。其境內的阿特拉斯、里夫山脈兩大天然屏障擋住了西部多雨雪的溫濕氣候進入其東部地區,也遮擋了西部平原不受乾燥的東風和西風的影響。上述山脈是摩境內水源的形成地,由此形成了密集的水利網路。
北部地區受地中海氣候影響,有豐沛但不規律的降雨。全國而言,通常年景80%的地區年均降水量達到400毫米,但每一年的實際情況不盡相同。
在降雨量不足乾旱的年份和降雨量過剩洪水泛濫的年份,摩洛哥面臨的旱澇形勢都非常嚴峻。又因其極不規律的水文地理體系,決定了其不可能擁有豐富的地表水儲藏量。
降雨量的多少直接影響到農業作物的生長、保障國民糧食供應的安全、穩定和改善農民的收入及生活條件。
從很久以來摩洛哥的農業部門就通過各種辦法,努力整治水源、增加引水工程、建立渠道網,使土地更加肥沃,但一直到故去的哈桑二世時代才有了摩洛哥灌溉的歷史記載。
摩洛哥可用於水利的資源估計達200億立方米,其中40億立方米為地下水。摩洛哥的農業耕作面積達900萬公頃,占全部面積7100萬公頃的13%。常年灌溉面積達136萬公頃,另有30萬公頃的是季節性灌溉面積。
二.水利治理規劃
摩洛哥對所有的水利流域做了全面研究並制定了相應的整治計畫,在此基礎上制定全國的水利規劃,配備水利設施。
在根據對水資源不同需求和利用的基礎上,水利規劃制定了飲用水、工業用水和灌溉用水等不同用途和在各個層面上可資利用的水資源的整治工程。
水治理指導性規劃由各地水利署在各有關部門的支持下制定,由全國氣候水利委員會認可,每五年修改一次。
全國的水利規劃,包括所有水利流域、各水系之間的將來可能的調配工程以及水資源的合理使用和保護措施等,正在審議中。
三.關於水資源和農業水利治理的立法
1. 關於水的法律
1914年7月1日摩洛哥國王詔令頒布了最早關於水的法律,明確規定水資源為國有財產。隨著時間的推移,為了適應摩洛哥社會經濟的發展和立法的需要,在以往法律文本的基礎上,於1995年修訂頒布了第一部國家統一的關於水的法律。
2. 農業投資法
1969年7月25日,國王詔令頒布了農業投資法,由國家參與管理農業水利治理投資,國家與使用者的關係是權利與義務的關係。根據不同的灌溉地區和條件,農業用水的費率不同。
四.成果
摩洛哥在擴大和保護灌溉可用水資源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從1967年到2001年間,建造了上百個水壩,其總蓄水能力近160億立方米,每年可用近120億立方米,完成13個調水工程。這些水利基礎設施對緩解特別年份(乾旱或泛濫)水資源的利用具有深遠意義;地下水資源的利用(每年挖井計70公里)每年達28億立方米;同期,農業灌溉也得到了巨大發展,到2002年末,國家治理灌溉地面積101.62萬公頃,其中大型灌溉區68.26萬公頃,中小灌溉區33.36萬公頃。
近30多年來,摩洛哥政府不斷擴大水利投資,用於灌溉規劃的國家投資從占農業投資的43%增至77%,擁有了一些大規模和高技術含量的水利基礎設施。治理大型灌溉區的成果如下:
――2000公里輸送量達346立方米/秒的引水渠;
――通向灌溉區內的1.25萬公里的乾、支水渠;
――1.01萬公里給排水網路;
――1.03萬公里調水網路;
――121個抽水站,總功率為21.5萬千瓦的、抽水總能力達265立方米/秒,可灌溉面積達20萬公頃。
――百餘個地下水挖掘項目
經過對灌區治理和開發的深入的調查研究和成功的實踐,1960年底頒布的促進農業發展的國家農業投資法,對灌區的發展具有深遠影響。這一管理模式的原則之一就是水的使用者根據用水的情況按稅章交納水的使用服務費。
私營部門也完成了灌區治理面積達19.7萬公頃。
基於技術原因,特別是社會經濟原因(相對較低的投資成本、農業基礎設施和技術水平、勞動力的使用、地區機械化程度、當地生產資料的利用等),摩洛哥農業灌溉幾乎全部是地表水灌溉。目前,國有灌區面積達88.77萬公頃,占灌溉面積的87%,私營灌區面積達11.6萬公頃。
70年代曾一度實施土地集中噴灑灌溉,但此措施很快就因耗能過大(給水加壓、高昂費用、能源漲價)而放棄。
灌區的發展是適合社會經濟(農業技術成本和水平)發展體制要求的,政府當局支持不斷開發普及農業灌溉新技術,廣泛套用於農場及種植業,推動摩洛哥農業進一步發展。
由農業發展部門提供技術援助和由國家提供資金援助,許多私人灌區已受益,2.9萬公頃配備了灌溉噴灑設備,其中2.56萬公頃為支架式設施, 5.2萬公頃為定位式澆灌。
五. 影響
灌溉農業面積在摩洛哥儘管僅占全部種植面積的11%,但其產量占每年農業平均總產量的45%,在乾旱年份,農業產量受到嚴重影響時,其成果更為顯著,占到70%,農村勞動力的使用占到三分之一,農產品出口占有率達75%。灌區在鄉村和地區發展的進程中起到重要的作用,對糧食保障、減少旱災損失方面有著顯著的貢獻。
節水灌溉是灌溉系統可持續發展的需要。儘管越來越頻??方面的不懈努力,使得摩洛哥灌溉系統得到改善。
自80年代以來,一個多方位的宣傳節水灌溉的方案得到實施,改善了農業開發地區事務局的工作效能;重新恢復灌溉網路;調整了灌溉用水的稅則;國家給予技術及財政援助。
大型灌區在農業中發揮的作用是有目共睹的。灌溉及使用適當的精選種子、肥料和提高機械化程度,提高了農業的集約化水平,大規模地提高了農業生產量。從1960年起,灌區的農產品產量平均每年增加7.9%。增長最為顯著的有:乳、肉製品(27%),蔬菜種植(17.5%),穀物(17.4%),柑橘類(17%),糖(6.2%)。目前摩洛哥農業生產所達到的生產水平不僅為滿足國內基本食品的需求作出了巨大貢獻,而且帶動了農產品出口的發展。
在農業生產方面,灌區生產的重要性和穩定性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灌區每年甜菜產量達290萬噸(占國內生產的99%),甘蔗120萬噸(占國內生產的100%),柑橘類130萬噸(占國內生產的100%)。蔬菜種植約占全國生產的82%,飼料作物占75%,乳製品占75%,紅肉類製品占26%。
水利農業對鄉村發展計畫的影響,通過農民收入變化、勞動機會、開放程度、其他公共部門如飲用水、電氣化等的發展具體顯現出來。
如在Moulouya地區,農業總的純收入名義增加9到13倍(實際增長4到6倍)。在灌溉產生的收益中,經營者占38.5%,農民占37%,消費者占5%。
在Doukkala地區,在引進水利灌溉後,農業純收入增加5到8倍,收益超過1.5萬迪拉姆/公頃。
在就業量方面,灌溉面積每年保證1.2億個工作日,即近106.5萬個就業機會,其中25萬個固定就業機會。除此之外,也為與灌溉相關的領域增加了就業機會。
在交通基礎設施方面,建立了公路和鄉間道路網,便於加強水利灌溉治理,使更多偏遠閉塞的地區受益。
利用生態環境的各種有利條件,促進社會經濟基礎的發展(電氣化、飲用水、淡化水、學校等)。到1980年,治理公共設施的投資占到投資總額的10%。
灌區的發展對國家經濟的發展有著重要的影響。事實上,建設灌區及其相關的基礎設施,與公共工程、工業及服務等領域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繫。
灌溉農業保證了農產品的多樣化和穩定性,進而保障了食品加工、冷藏倉儲的發展,諸如:
――13個糖廠的年加工能力為470萬噸的甜菜和甘蔗
――13個牛奶廠的年生產能力為5億升
――上百個保鮮水果、蔬菜的調溫、冷藏庫及罐頭食品廠的年加
工能力為1百萬噸等。
六.展望: 要迎接的挑戰
目前摩洛哥灌溉農業的發展,面臨三個方面的挑戰,它們是:
1. 由於與水壩配套的農業水利設備嚴重不足,灌溉治理面積無法繼續擴大開發,受到影響的灌溉治理面積達12.3萬公頃。
水利資源利用不足是經濟上的重大損失,這種狀況必須得到改善,所以必須想盡一切辦法充分利用該資源。摩洛哥現在利用公私合作的方式著手進行兩個實驗性的灌溉保護計畫,總面積達3.63萬公頃。
2. 儘管在灌溉水資源利用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績,但水資源的匱
乏和各生產部門對水需求的不斷增加,要求我們全力以赴利用各種辦法和技術合理利用開發有效的水資源。
這一目標可通過三方面來實現:1)充分利用灌區已有的水利設備,2)加強水利設備的維修保養計畫,3)大規模的推廣高效灌溉技術。
3. 第三個挑戰是至關重要的,因為關係到灌溉農業的目標即改善灌溉土地的生產能力。
上述的關於灌溉農業領域的努力都是非常有必要的。到目前為止,再治理的灌溉面積已達17萬公頃,並調整了相關的水費率。
水資源特許權使用費的恢復有利於水利資源的保護和長期使用的發展。
摩洛哥政府通過對長期缺水地區在水利設備方面實行40%的資金援助,其它地區實行30%的資金援助,成功的擴大了節水農業技術的推廣。
摩洛哥政府計畫每五年投入14億迪拉姆來推動面積為11.4萬公頃的灌溉農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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