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儒學案》

《明儒學案》

《明儒學案》,為中國第一部嚴格意義上的學術史專著。《明儒學案》系統記載、總結論述明代學術思想的發展演變和流派,是明代思想史,哲學史,學術史的專著。作者是“明末清初三大思想家”之一的黃宗羲。

基本信息

簡介

《明儒學案》是黃宗羲的代表作之一,全書一共62卷,於康熙十五年(即公元1676年成書)。

《明儒學案》以王守仁心學發端發展為主線,首篇《師說》提綱挈領全書。全書一共記載了有明一代210位學者。《師說》總綱之後,分別列出了十七個學案,大致依據時間先後推移次序和學術流派傳承關係。每個學案都有較為固定的結構,擁有案序,傳和語錄;其中案序為概說該學派之基本情況,諸如該派的主要學術觀點,主要代表人物,與其他學派的關係等等,傳即是學者傳記,語錄即是收錄該派名言至理並附有評論。錢穆曾指出《明儒學案》不能作為治明代儒學的最終憑籍。

影響

《明儒學案》《明儒學案》

中國明清之際哲學家,黃宗羲關於學術史的專著。成書於康熙丙辰(1676)後。62卷,按照明代學術的師承授受,共立崇仁、白沙、河東、三原、姚江、浙中、江右王門、南中王門、楚中王門、北方王門、粵閩王門、止修、泰州、甘泉、諸儒、東林、蕺山等17個學案,列187人,卷首另有《師說》一章,列17人。

該書宗旨是把明代學術分源別派,將其學說要旨,從全部原著中摘錄出來,其真謬、深淺、純駁,一概由讀者自己去作判斷,即所謂“所列有一偏之見,有相反之論,學者於其不同處,正宜著眼理會”。在編纂方式上,一般是每案之前有一概述,說明其學術淵源、學說要旨。每人則先列小傳,介紹生平、經歷、師承,間或略作評論,隨後多以語錄體節錄著作、言論,偶爾作些解釋、分析。由於目的明確,安排得體,全書眉目清楚。正如莫晉所說:“《明儒學案》一書,言行並載,支派各分,擇精語詳,鉤元提要,一代術學源流,了如指掌。”

作者編纂學案是有其思想傾向的。《四庫全書總目》說“宗羲生於姚江,欲抑王(陽明)尊薛(瑄)則不甘,欲抑薛尊王則不敢,放於薛之徒陽為引重,而陰致徵詞;於王之徒,外示擊排,而中存調護。”這種說法,有其一定道理。另外,黃宗羲認為明代文章事功,均不如前代,但於理學,則度越前人,因而揚明抑宗的態度也常常有跡可尋。

《明儒學案》開中國學術史之先河,其內容,其形式,對後世均有很大影響。該書版本流傳甚廣,書成即由中州許酉山、鄞縣萬貞一各刊數卷,後由慈谿鄭性補齊,是為鄭氏補刻本,賈醇菴於康熙三十二年(1693)刊賈氏本,道光元年(1821)會稽莫晉又據萬貞一原刻本參以家藏抄本刊行了一個本子。《四庫全書總目》有著錄。到20世紀約20年代,則有中華書局《四部備要》本、商務印書館《國學基本叢書》本、世界書局《四朝學案》本。

特點

《明儒學案》的編寫不僅流派分明,而且能抓住各人的主要思想,每派立一學案,先以小序為概括的說明,其下分列各學者,依次敘述傳略,摘錄其重要著作或語錄等,以具體的材料表明各學者的思想見解,間有作者自己的意見。特別是每個人的小傳,雖然長短不一,卻都能表達出人物的個性、特長以及一生的功過。他在凡例中說:“此編以有所授受者分為各案,其特起者後之學不甚著名,統列諸儒之案。”又說:“是編皆從全集纂要鉤玄,未嘗襲前人之舊本也。”這是提出了分立學案的明確原則,又指出所摘錄者都是取自原書,未有轉錄於他書者,是為本書的一個特點。凡例還說:“學問之道,以各人自用得著為真,凡倚門傍戶,依樣葫蘆者,非流俗之士則經生之業也。此編所列,有一偏之見,有相反之論,學者於其不同處正宜著眼理會,所謂一本而萬殊也。以水濟水,豈是學問!”這段話是撰者判斷各人思想的標準。他認為隨聲附和、人云亦云者,無足輕重。每個人的思想都應有其獨到的地方。只有從不同的角度來觀察事物,才能有更全面更正確的認識。

書卷目錄

師說
方正學孝孺、曹月川端、薛敬軒、吳康齋與弼、陳剩夫真晟、周小泉蕙、陳白沙獻章、羅一峰倫、蔡虛齋清、王陽明守仁、鄒東廓守益、王龍溪畿、羅整庵欽順、呂涇野、孟雲浦化鯉 孟我疆秋 張陽和元忭、羅念庵洪先 趙大洲貞吉 王塘南時槐 鄧定宇以贊、羅近溪汝芳、李見羅材、許敬庵孚遠

卷一 崇仁學案一
吳與弼

卷二 崇仁學案二
胡居仁、婁諒、謝復、鄭伉胡九韶

卷三 崇仁學案三
魏校、余祐

卷四 崇仁學案四
夏尚朴潘潤

卷五 白沙學案上
陳獻章李承箕

卷六 白沙學案下
張詡、賀欽、鄒智、陳茂烈、林光、陳庸李孔修、謝祐、何廷矩、史桂芳

卷七 河東學案上
薛瑄、閻禹錫、張鼎、段堅、張傑、王鴻儒、周蕙、薛敬之、李錦

卷八 河東學案下
呂柟、呂潛、張節、李挺、郭郛、楊應詔

卷九 三原學案
王恕、王承裕、 馬理、韓邦奇、楊爵、王之士

卷十 姚江學案
王守仁、許璋、王文轅

卷十一 浙中王門學案一
徐愛、蔡宗兗、朱節、錢德洪

卷十二 浙中王門學案二
王畿

卷十三 浙中王門學案三
季本、黃綰

卷十四 浙中王門學案四
董沄(附子谷)、陸澄、顧應祥、黃宗明、張元沖、程文德、徐用檢

卷十五 浙中王門學案五
萬表、王宗沐、張元忭、胡瀚

卷十六 江右王門學案一
文莊鄒東廓先生守益(鄒守益)

卷十七 江右王門學案二
文莊歐陽南野先生德(歐陽德

卷十八 江右王門學案三
貞襄聶雙江先生豹(聶雙江)、文恭羅念庵先生洪先(羅念庵

卷十九 江右王門學案四
處士劉兩峰先生文敏、同知劉獅泉先生邦采、御史劉三五先生陽、縣令劉梅源先生曉、員外劉晴川先生魁、主事黃洛村先生弘綱、主事何善山先生廷仁、郎中陳明水先生九川、太常魏水洲先生良弼、解元魏師伊先生良政、處士魏藥湖先生良器

卷二十 江右王門學案五
太常王塘南先生時槐

卷二十一 江右王門學案六
文潔鄧定宇先生以贊、參政陳蒙山先生嘉謨、征君劉瀘瀟先生元卿、督學萬思默先生廷言

卷二十二 江右王門學案七
憲使胡廬山先生直

卷二十三 江右王門學案八
忠介鄒南皋先生元標、給諫羅匡湖先生大紘

卷二十四 江右王門學案九
中丞宋望之先生儀望、征君鄧潛谷先生元錫、征君章本清先生潢、僉事馮慕岡先生應京

卷二十五 南中王門學案一
黃省曾、周沖、朱得之、周怡、薛應旗、薛甲

卷二十六 南中王門學案二
唐順之、唐鶴征

卷二十七 南中王門學案三
徐階、楊豫孫

卷二十八 南中王門學案四
蔣信、冀元亨

卷二十九 北方王門學案
孔暉張後覺、孟秋、尤時熙、孟化鯉、楊東明、南大吉

卷三十 粵閩王門學案
薛侃、周坦

卷三十一 止修學案
李材

卷三十二 泰州學案一
王艮、王襞(附朱恕、韓樂吾、夏叟)、徐樾、王棟、林春

卷三十三 泰州學案二
趙大吉

卷三十四 泰州學案三
羅汝芳、楊起元

卷三十五 泰州學案四
耿定向、耿定理、焦竑、潘士藻、方學漸、何祥、祝世祿

卷三十六 泰州學案五
周汝登、陶石簣、劉塙

卷三十七 甘泉學案一
湛若水

卷三十八 甘泉學案二
呂懷、何遷

卷三十九 甘泉學案三
洪垣

卷四十 甘泉學案四
唐樞、蔡汝楠

卷四十一 甘泉學案五
許孚遠、馮從吾

卷四十二 甘泉學案六
唐伯元、楊時喬、王道

卷四十三 諸儒學案上一
方孝孺、趙謙

卷四十四 諸儒學案上二
曹端

卷四十五 諸儒學案上三
黃潤玉、羅倫、章懋、莊昶、張元禎、陳選

卷四十六 諸儒學案上四
陳真晟、張吉、周瑛、蔡清、潘府、羅僑

卷四十七 諸儒學案中一
羅欽順

卷四十八 諸儒學案中二
汪俊、崔銑

卷四十九 諸儒學案中三
何瑭

卷五十 諸儒學案中四
王廷相

卷五十一 諸儒學案中五
黃佐

卷五十二 諸儒學案中六
張邦奇、張岳、徐問、李經綸

卷五十三 諸儒學案下一
李中、霍韜、薛蕙、舒芬、來知德

卷五十四 諸儒學案下二
盧寧忠、呂坤、鹿善繼、曹於汴、呂維祺

卷五十五 諸儒學案下三
郝敬 吳執御

卷五十六 諸儒學案下四
黃道周

卷五十七 諸儒學案下五
金鉉 金聲 朱天麟 孫奇逢

卷五十八 東林學案一
顧憲成 高攀龍

卷五十九 東林學案二
錢一本 孫慎行

卷六十 東林學案三
顧允成 史孟麟 劉永澄 薛敷教 葉茂才 許世卿 耿橘 劉元珍

卷六十一 東林學案四
黃尊素 吳桂森 吳鍾巒 華允誠 陳龍正

卷六十二 蕺山學案
劉宗周

附 案
應典 周瑩 盧可久 杜惟熙 顏鯨

《明代傳記叢刊》書目(2)

《明代傳記叢刊》收錄明代人物傳記近多種種,多為明清刻本、抄本,其中幾種尚有民國學者朱希祖等人的批點,是明史研究的重要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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