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統賦》

《刑統賦》

本書卷首題“左宣德郎律學博士傅霖撰”。宋人王應麟《玉海》卷六十六載“傅霖《刑統賦》二卷,或人為注。”宋馬端臨《文獻通考》亦載“《刑統賦》二卷,皇朝傅霖撰”。由此而知撰者傅霖確為宋人無疑。傅霖曾官宣德郎、律學博士。“宣德郎”初設於隋,唐宋因之,北宋初年為正七品下文散官,宋神宗元豐改制後,用為新寄祿官,從八品,取代大理寺丞、著作左郎。宋徽宗政和三年改名“宣教郎”。元朝未置此官。由此推測,傅霖為官當在北宋政和三年(公元1113)以前,並大約在世於此時代前後。“律學博士”官職沿於三國魏時之律博士,宋初時國子監設律學博士,置二員,從八品,掌傳授律令。

《刑統賦》

正文

書名,宋代律學博士傅霖撰。全書2卷,《宋史·藝文志》殿本說是4卷。宋太祖建隆四年(963)頒行《宋刑統》,傅霖以其不便閱讀和記憶,於是將全部律文的要旨,用韻文體裁撰為律學讀本,並自行作注,解說韻文含義。全賦共8韻,每韻少者數語,多者數十語,皆用對偶駢體。如第1韻為“律義雖遠,人情可推。能舉綱而不紊,用斷獄以何疑。立萬世之準繩,使民易避;撮諸條之機要,觸類周知。”又如第3韻敘及首從、加減時,韻文為:“觀夫首從之法,有正而有權;加減之例,或後而或先。”這部書在當時和後世都有較大影響,很多人為它作注釋。據清代沈家本統計,金、元之間的《刑統賦》注本有九、十種之多。現存注本有3種,均收入沈家本輯刊的《枕碧樓叢書》:①宋哲宗元祐(1086~1093)年間郄某(不著名)用 4字一句的韻文作注釋和元人王亮增注的《刑統賦解》2卷;②元惠宗至正十二年(1352)孟奎的《粗解刑統賦》1卷(附無名氏《別本刑統賦解》);③元惠宗至元 (1335~1340)年間沈仲緯的《刑統賦疏》1卷。《刑統賦疏》是就原賦逐句作出疏解,並引證《唐律疏議》,然後作比較質樸、簡練的“直解”,最後附以“通例”,即援引元代的案例及判牘加以印證,因而它比其他各種注本都要詳明。

《刑統賦》《刑統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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