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爾賽和約》(1919)

全稱《協約和參戰各國對德和約》,是結束第一次世界大戰的對德和約。1919年6月28日在巴黎西南郊凡爾賽宮簽訂,1920年1月10日生效。參加簽字的有美國、英國、法國、義大利、日本、比利時、玻利維亞、巴西、古巴、厄瓜多、希臘、瓜地馬拉、海地、漢志、宏都拉斯、賴比瑞亞、尼加拉瓜、巴拿馬、秘魯、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塞爾維亞-克羅埃西亞-斯洛維尼亞、暹羅、捷克斯洛伐克、烏拉圭等戰勝國為一方,戰敗國德國為另一方。美國代表雖簽了字,但因參議院未批准,故簽字無效。

全稱《協約和參戰各國對德和約》,是結束第一次世界大戰的對德和約。1919年 6月28日在巴黎西南郊凡爾賽宮簽訂,1920年 1月10日生效。參加簽字的有美國、英國、法國、義大利、日本、比利時、玻利維亞、巴西、古巴、厄瓜多、希臘、瓜地馬拉、海地、漢志、宏都拉斯、賴比瑞亞、尼加拉瓜、巴拿馬、秘魯、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塞爾維亞-克羅埃西亞-斯洛維尼亞、暹羅、捷克斯洛伐克、烏拉圭等戰勝國為一方,戰敗國德國為另一方。美國代表雖簽了字,但因參議院未批准,故簽字無效。
和約包括序言、約文 440條和議定書。主要內容是:①《國際聯盟盟約》。主要規定了國際聯盟的組成、宗旨、會員國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有關建立委任統治制度的規章等。②關於德國領土的條款。和約規定恢復1870年以前的德法邊界,阿爾薩斯和洛林歸還法國;薩爾煤礦的所有權和開採權歸法國所有;薩爾區的行政權由國際聯盟代管15年,期滿後由公民投票決定其歸屬;在萊茵河以東50公里所劃界線以西,直到德國邊界線以內的地區,不準德國保存或建築要塞,不準存留或集合軍隊;萊茵河以西的德國領土連同各橋頭,自本條約實行起15年內,均應由協約及參戰各國軍隊占領。如德國忠實遵守本和約的條件,應逐步縮小占領區,5年屆滿時,從科隆地區撤軍;10年屆滿時,從科布倫茨地區撤軍;15年屆滿時,從美因茨地區撤軍。奧伊彭和馬爾梅迪劃歸比利時,並承認比利時對莫雷內的主權;德國與丹麥的邊界,由北部什勒斯維希邊境地區居民舉行公民投票確定(1920年2月什勒斯維希已劃歸丹麥);上西里西亞南部劃歸新成立的捷克斯洛伐克;波蘭得到上西里西亞的一部分、波茲南的全部、西普魯士和東普魯士的一部分;但澤(格但斯克)被宣布為國際自由城市;易北河、奧得河、涅曼河、多瑙河的指定河段宣布為國際河道;基爾運河應永久開放,“所有與德國和好各國之軍艦、商船,一律平等自由出入”。根據和約,德國領土減少了約八分之一,人口減少約十分之一。③德國的殖民地和勢力範圍。根據國際聯盟的委任統治制度分別由英、法、日、比等國瓜分。④關於軍事條款。和約規定,解散德國總參謀部及其他類似組織;廢除義務兵役制;德國陸軍總數不得超過10萬人,海軍不得超過1.5萬人;禁止生產和輸入裝甲車、坦克等重型武器;禁止擁有飛機、潛水艇;海軍的軍艦最高限額為戰鬥艦、輕巡洋艦各6艘,驅逐艦、魚雷艦各12艘。⑤關於經濟條款和賠償問題。和約規定德國關稅不得高於他國;戰勝國對德國輸入貨物不受限制;成立賠償委員會,該委員會須在1921年5月1日前確定德國在30年內應付清的賠償總額;在1921年5月1日前應付清200億金馬克(用黃金、商品、船隻、有價證券和其他物品支付);德國應負擔德境占領軍的全部維持費用。⑥懲處 戰爭犯罪 。和約第 227條規定,組織特別軍事法庭,以審判犯有“侵害國際道德及條約尊嚴”罪行的前德皇威廉二世;第228條規定協約及參戰各國有權對“被控違犯戰爭法律與慣例”的行為者進行審判。中國北洋政府派代表團作為戰勝國參加了1919年1月18日至6月28日的巴黎和會和《凡爾賽和約》的制訂,理應收回戰前德國在中國強占的一切特權和利益。但是,帝國主義列強無視中國主權,在和約第156、157、158條卻規定將德國霸占中國山東的鐵路、礦山、電訊設施、膠州地區的租借地及其他特權和利益,轉讓給日本。這一殖民主義的屈辱性的規定,遭到中國人民的強烈反對,成為五四運動爆發的導火線,迫使參加巴黎和會的中國代表團拒絕在和約上籤字。
《凡爾賽和約》是在美、英、法、意、日等國操縱下締結的,是帝國主義重新劃分勢力範圍的掠奪性和約。它根本無法解決帝國主義列強間的尖銳矛盾,從而埋下了新的戰爭禍根。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