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見,吾愛》

《再見,吾愛》

事情發生在中央大道一個魚龍混雜的街區,那時黑人還沒有完全占據那幾個街區。那天我剛從一家只有三張椅子的理髮店走出來,我的客戶說我要找的理髮匠迪米特里奧斯?阿萊迪斯可能在那家店工作。我找他不是因為什麼了不起的事情,只不過他老婆願意付點錢找他回家。

基本信息

編輯推薦

艾略特、加繆、奧尼爾、奧登錢錘書、村上春樹等;
★雷蒙德·錢德勒是世界文學史上最偉大的名字之一,他是世界上唯一一位被寫入經典文學史冊的偵探小說大師。他的作品被收錄到權威的《美國文庫》中。他是美國推理作家協會(MWA)票選150年偵探小說創作史上最優秀作家中的第一名。
★他是電影史上最偉大的編劇之_,他是好萊塢黑色電影的締造者,他與希區柯克、比利·懷爾德、羅伯特·艾特曼等大牌導演合作,連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威廉·福克納都只能給他當助手。
★“雷蒙德·錢德勒是我的崇拜對象。我讀了十幾遍《漫長的告別》。”
——村上春樹(2006年村上春樹親自把《漫長的告別》譯成日文出版)
★“雷蒙德·錢德勒,每頁都有閃電。”——比利·懷爾德
★★★★★★★★錢德勒語錄★★★★★★★★
★如果一個殺手處處要仰仗老天爺幫忙的話,那他一定乾錯行了。
★私家偵探可以找任何人的麻煩,他們會窮追不捨,對冷落怠慢也習以為常,人家花錢買他的時問,他就想盡辦法來找你的麻煩。
★她一隻手伸向腦後,動作緩慢優美,在這個過程里,她展示出的好像不只是五個血紅色指甲。
★“我可能想娶的——呃,我不合她們的條件,其他的根本不用娶,只要勾引就好了——如果她們還沒有先下鉤的話。”
★我是一片空白。我沒有臉,沒有意義,沒有個性,連個名字也沒有。我不想吃,不想喝。我是日曆上昨天被撕下的—頁,揉皺了躺在垃圾桶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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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他是世界文學史上最偉大的名字之一,他的作品被收錄到權威的《美國文庫》中。
★他是以偵探小說而被載入經典文學史冊的大師,他是美國推理作家協會(MWA)票選150年偵探小說創作史上最優秀作家中的第一名。
★他是電影史上最偉大的編劇之一,他與比利·懷爾德合作的《雙重賠償》被稱為黑色電影的教科書。
★1942年到1947年,他的4部小說6次被好萊塢搬上銀幕。參與編劇的包括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威廉·福克納。似乎至今還沒有哪個作家享受到好萊塢如此的厚愛。
★他筆下的馬洛被公認為是最具魅力的男人,“有著黃金般色澤心靈的騎士”。在四十年代,好萊塢男演員以能扮演菲利普·馬洛為榮耀,其中亨弗萊·鮑嘉塑造的最為成功。
★他想寫一部“人人都在作品裡無憂無慮地散步”的小說。
★他描述自己的性格是“表面的缺乏自信和內里的傲慢自大的不協調的混合物”。
★他當過兵。參加過一戰。經歷過苦難與孤獨,認為自己“始終活在虛無的邊緣”。
★他不喜歡看大海,因為海里有太多的水和太多淹死的人。
★他是個酒鬼。他認為。一個男人,每年至少要酩酊大醉兩次。這是個原則”。
★他菸斗從不離嘴。與比利·懷爾德一起編劇,被煙燻得忍無可忍的比利經常跑到廁所里躲避,他竟懷疑比利的生殖器有問題。
★他瞧不上海明威,曾在小說里給一個警察起名叫海明威,稱之為“一個老是重複同樣的話,直到讓大家相信那話一定很精彩的傢伙”。
★他拒絕任何獎項。假如他獲得了諾貝爾獎他也必定會拒絕。原因有二:一、他不會跑剄瑞典去接受獎項,還要穿上晚禮服發表演講;二,諾貝爾獎曾頒給太多的二三流作家。而許多實力遠勝於他們的優秀作家卻未獲獎。
★他孤零零地死在異地他鄉。只有17個人參加了他的葬禮。
★他說:“我是個沒有家的人……到現在,還是。”

作者簡介

錢德勒,他是世界文學史上最偉大的名字之一,他的作品被收錄到權威的《美國文庫》中。
他是以偵探小說而被載入經典文學史冊的大師。他是美國推理作家協會(MWA)票選150年偵探小說創作史上最優秀作家中的第一名。
他是電影史上最偉大的編劇之一,他與比利·懷爾德合作的《雙重賠償》被稱為黑色電影的教科書。
1942年到1947年,他的4部小說6次被好萊塢搬上銀幕,參與編劇的包括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威廉·福克納,似乎至今還沒有哪個作家享受到好萊塢如此的厚愛。
他筆下的馬洛被公認為是最具魅力的男人、“有著黃金般色澤心靈的騎士”,在四十年代,好萊塢男演員以能扮演菲利普·馬洛為榮耀,其中亨弗萊·鮑嘉塑造的最為成功。
他想寫一部“人人都在作品裡無憂無慮地散步”的小說。
他描述自己的性格是“表面的缺乏自信和內里的傲慢自大的不協調的混合物”。
他當過兵,參加過一戰,經歷過苦難與孤獨。認為自己“始終活在虛無的邊緣”。
他不喜歡看大海,因為海里有太多的水和太多淹死的人。
他是個酒鬼。他認為“一個男人,每年至少要酩酊大醉兩次。這是個原則”。
他菸斗從不離嘴。與比利·懷爾德一起編劇,被煙燻得忍無可忍的比利經常跑到廁所里躲避,他竟懷疑比利的生殖器有問題。
他瞧不上海明威。曾在小說里給一個警察起名叫海明威,稱之為“一個老是重複同樣的話,直到讓大家相信那話一定很精彩的傢伙”。
他拒絕任何獎項。假如他獲得了諾貝爾獎他也必定會拒絕。原因有二:一、他不會跑到瑞典去接受獎項,還要穿上晚禮服發表演講;二、諾貝爾獎曾頒給太多的二三流作家,而許多實力遠勝於他們的優秀作家卻未獲獎。
他孤零零地死在異地他鄉。只有17個人參加了他的葬禮。
他說:“我是個沒有家的人……到現在。還是。”

媒體評論

“雷蒙德·錢德勒是我的崇拜對象。我讀了十幾遍《漫長的告別》。”——村上春樹(2006年村上春樹親自把《漫長的告別》譯成日文出版)
“雷蒙德·錢德勒,每頁都有閃電。”——比利·懷爾德

前言

我自己當然認定這些文字是應該放到錢德勒的小說之後的。如果你讀過偵探小說,便知道我在說什麼。
有關偵探小說的文字,有個道德約定,或說是默契,即不可泄露天機。天機泄露,對一般的偵探小說就失去閱讀興趣。天機,也就是答案,是肉身的誘惑,是智力的挑戰,是閱讀的張力。
不過天機一旦精彩,下一個天機,也就是作者是怎樣的一個人,是讀者馬上想知道的。這是我認定這些文字是應該放到錢德勒的小說之後的原因。現代文論認為作者和作品是應該分開的,即讀其文即可,作者怎樣,無足論。以作者論其文,或作者論,為昨日舊套。但現代文論恰恰於此忽略了閱讀心理的一個微妙機制。這是有意的忽略,因為作者這一因素會破壞現代文論自建的論述邏輯,或不如說,現代文論有其自我保護機制,有潔癖。
但錢德勒是一個例外,因為從上個世紀三十年代以來,不知道錢德勒的小說的讀者甚少,更不要說錢德勒小說都翻拍過電影。因此我的這點文字如果被放在前面,亦無不可,天機早已泄露數十年了。我前面的天機說,純只為照顧心中想像的居然沒有讀過錢德勒的小說的讀者。
雷蒙德‘錢德勒(RaymondThorntonChandler),1888年7月23日生於美國伊利諾州的芝加哥,1959年3月26日逝於美國加利福尼亞州拉荷亞(LaJoHa)的斯克瑞普斯診所(ScrippsClinics),死因是酗酒及肺炎。因為他的文稿代理人赫爾加’格林(HelgaGreene)與他的秘書瓊·弗萊卡絲(JeanFracasse)興訟爭奪他的遺產,據《錢德勒論文集》的作者弗蘭克·麥克桑恩(FrankMacSchane)指出,這導致他的遺體被葬於預留給貧困者的墓地,即南加州聖地艾哥市的希望山公墓(MountHopeCemetery)。
錢德勒的父親是火車工程師,唯酗酒,不知道酗酒遺不遺傳,錢德勒成人後亦酗酒。總之錢德勒的父親遺棄了妻小,錢德勒的母親帶了他移居英國,由錢德勒的做律師的舅舅資助他們。
1900年秋天,12歲的錢德勒考進倫敦的杜維奇學院(DulwichCollege)。五年之後,去巴黎學法語。再一年後,去德國學語言。隔年春天回到英國,入英國籍,夏天通過公務員考試,謀得海軍的一份工作。這是1907年的事,隔年冬天,錢德勒20歲,他的第一篇詩作TheUnknownLove發表。
不過錢德勒一年後辭職,家人震驚。此後兩年內,錢德勒試過新聞業,發表過評介,均不成功。
錢德勒向對他不耐煩的舅舅借了一筆錢,說清將來連本帶利償還。1912年,錢德勒返回美國,最後在洛杉磯落腳,做過穿網球拍線及採摘水果的工作。省吃儉用的日子裡,據說他只買過一隻菸絲荷包給自己做聖誕禮物。之後他修讀簿記函授課程,提前完成課程並找到了一份穩定工作。
他開始參加文人沙龍聚會,聽音樂、朗誦詩,結識了鋼琴家帕斯卡(JulianPascal)夫婦。
帕斯卡的妻子西西(CissyPascal)“性感、世故、機智、自信,集合了所有年輕男子性幻想的必備特質”。西西當過模特兒,好裸身做家事,雖然自稱大錢德勒8歲,但對他有致命的吸引力。
第一次世界大戰時,因英國國籍,錢德勒1917年應徵進入加拿大軍隊,抵達英國利物浦,加入皇家空軍,之後被送到法國戰場。錢德勒後來寫道,不用值班時,有時會喝酒喝到眼前發黑。戰前的浪漫主義詩人,因世界大戰而酗酒。
1918年停戰之後,錢德勒重返洛杉磯。西西已與帕斯卡離異。錢德勒的母親1913年從英國回到美國,此時她反對兒子的欲望,結果,他們在1924年錢德勒母親死後不久立即結婚,又結果,36歲的錢德勒發現西西不止大他8歲,而是18歲。
錢德勒曾擔任過加利福尼亞州斯格納希爾市(SignalHill)的德布利石油財團(DebneyOilSundicate)的副總裁,但因酗酒、曠工及自殺恐嚇而被解僱。
錢德勒開始寫廉價小說(pulpfiction)。1933年,第一個短篇《勒索者不開槍》(BlackmailersDon’tShoot)被《黑面具》(BlackMask)雜誌發表。
錢德勒曾寫信給朋友,說他想要尋找“一種雅俗共賞的手法,既有一般人可以思考的程度,又能寫出只有藝術小說才能產生的那種力量。”
他做到了。1939年,錢德勒的第一本小說《長眠不醒》(TheBigSleep)出版,大賣。加繆、奧登和奧尼爾都讚賞他。
這之後,錢德勒的小說一路成功。到他去世,留有七部長篇。錢德勒創造了一個硬漢性格的小說角色,偵探馬洛(PhilipMarlowe)。錢德勒之前的偵探小說,是案件引人,偵探則是超人,例如福爾摩斯,而錢德勒筆下的偵探馬洛,突出的是性格,案件,則是為了性格的展開。這種硬漢,引領了至今大部分偵探小說的方向。去年,我們熟悉的村上舂樹翻譯了錢德勒的代表作《漫長的告別》(TheLongGoodbye)。《漫長的告別》曾獲在世界推理小說界享有極高聲譽的愛倫·坡獎。村上版《漫長的告別》首印數為10萬冊,日本全國1500家書店也聞風辦起了“錢德勒讀書節”,村上在後記中將《漫長的告別》定義為“準經典小說”,認為錢德勒的作品影響了純文學。
錢德勒的偵探小說,讀者(包括我)會一再閱讀它們,全然不管答案早已知道了幾十年。
小說成功後,錢德勒做過一陣子好萊塢編劇,與比利’懷爾德(BillyWilder)一起將詹姆斯·凱恩(JamesM.Cain)的小說《雙重賠償》(DoubleIndemtffty)劇本化(1944年);寫作了他唯一的原創劇本《藍色大麗花》(TheBluedahlia,1946)。錢德勒還曾參與了希區柯克的《火車怪客》劇本,不過他認為希區柯克的故事不像真的。
雖然錢德勒不符合好萊塢的要求,並嘲笑電影對自己小說的改編,但是二戰後歐洲的導演和後來的美國導演,都受了錢德勒小說的影響,例如黑色電影(FlimNoir)。在歐洲,法國新浪潮電影用黑色電影的框架創作了最好的故事,比如戈達爾(Jrean-LucGodard)的《斷了氣》(Breathless,1959)和特呂弗(FrancoisTruffaut)的《刺殺鋼琴師》(ShootingthePianoPlayer,1960)。
不過生活中的錢德勒並不順利,1954年,錢德勒正在寫《漫長的告別》(TheLongGoodbye,1954年愛倫‘坡獎最佳長篇小說),西西久病後去世,錢德勒再次陷入酗酒。1955年,錢德勒試圖自殺。最終,這篇小文開始寫過了,上個世紀,1959年,錢德勒逝世。
1955年,錢德勒的作品被收入權威的《美國文庫》中,以偵探小說進入經典文學殿堂的,似只有錢德勒。
1995年,美國推理作家協會請出四位當代頂尖名家,票選150年來最佳作者、最佳偵探。結果雷蒙德·錢德勒與他創造的高貴偵探菲利普·馬洛拿下雙料冠軍。
錢德勒因自己的小說而不死。

精彩書摘

再見,吾愛
1
我後來一直沒找到他,而阿萊迪斯太太也一毛錢都沒付給我。
那天天氣很熱,快三月底了。我站在那家理髮店外面,抬頭看著二樓一家叫弗洛里安的餐飲娛樂中心伸出來的霓虹燈招牌。旁邊有一個男人也和我一樣抬頭看著,他樂滋滋地緊盯著上面那些灰撲撲的窗戶,那模樣就像從東歐來的移民初次見到自由女神像一般。他是個十足的大塊頭,不過六英尺五英寸高,比裝啤酒的卡車也寬不了多少。他離我約十英尺遠,手臂垂在兩旁,巨大的手指夾著被遺忘的雪茄,從指縫間冒出煙霧來。
一些瘦巴巴的黑人在那條街上走來走去,每個人經過他的身邊時都不禁投給他好奇的一瞥。說實在的,他的那身打扮太引人注目了。他頭上戴著一頂粗毛博爾薩利諾帽;身上罩著一件做工粗糙的灰白色運動服,上面的白色紐扣顆顆大得有如高爾夫球;裡面穿著一件褐色襯衫,繫著一條黃色領帶;下面是一條打褶的灰色絨褲;腳上穿著一雙鱷魚皮鞋,鞋頭開裂了。他胸前的口袋外垂下一方手帕,顏色和領帶一般鮮黃。那頂帽子的帽檐上還插著兩根彩色羽毛,其實他根本用不著這些修飾。即使是在人們的穿著打扮在世界上算不上最保守的中央大道上,他的那副樣子,仍使得他看上去就像趴在一塊白色蛋糕上的一隻大蜘蛛。
他的膚色有些蒼白,鬍子該颳了,他是那種常常需要刮鬍子的人。他長著一頭黑色捲髮,兩道濃眉糾結在大鼻子上面。他的兩隻耳朵對於他那種身材來說還算小,眼睛有一層灰眼珠特有的霧光。他站在那裡一動也不動,活像一尊雕像,好大一會兒才微笑起來。
他慢吞吞地走過人行道,站在通向二樓的對開彈簧門前。他把門推開,面無表情地回頭看了街上一眼就進去了。老實說,如果他的塊頭不是那么大,穿著不是那么招搖的話,我會猜他是去搶劫的。不過瞧瞧他的那身衣服、那頂帽子,還有那個身架骨,不大可能是這樣。
門扇咚地彈向街外,又彈回原狀,就在它慢慢靜止不動時,轟地又被撞開,有個什麼東西啪地掠過人行道,摔在路旁停著的兩輛車子中間。他落地的時候手腳先著地,發出尖叫聲,像一隻被困在牆角的老鼠。他慢慢地爬起來,撿回一頂帽子,然後爬回人行道。這是一個瘦弱窄肩的棕色皮膚的年輕人,穿著淡紫色的西裝,衣服上還插著一朵康乃馨,有一頭梳得油光滑亮的黑髮。他張著嘴巴呻吟了一會兒,路人覺得莫名其妙地瞪著他。他又整了整帽子,側著身子蹭到牆邊,然後撇著八字腳靜悄悄地離去了。
街上一片沉寂,然後車聲又起。我晃晃悠悠踱向那扇門,它現在一動也不動了。這可不關我的事,所以我推開門朝裡面望去。
黑暗中,忽然有一隻大如椅子的手伸出來,像抓一團泥巴一般抓住我的肩膀。那隻大手把我抓進門裡,將我拎上一級台階。我的面前出現了一張大臉,接著一個深沉而柔和的聲音輕輕對我說:“這兒發生謀殺案了,是嗎?幫我把那小子捆起來,夥計。”
裡面黑得很也靜得很,從上面依稀傳來人聲,但樓梯上只有我們兩個人。那大個兒嚴肅地看著我,那隻大手仍鉗捏著我的肩膀。
“一個黑人,”他說,“我剛才把他摔出去了,看到了吧?”
他終於鬆開了我的肩膀,我的骨頭倒沒碎,可是手臂麻軟無力。
“這種地方本來就是這樣,”我揉著肩膀說,“你想會有什麼?”
“別這么說,夥計,”大個兒輕柔地嘟囔著,活像老虎剛剛吃完一頓大餐,“韋瑪以前在這兒工作,小韋瑪。”
他又伸手來抓我的肩膀,我努力躲閃,可他快得像只貓。他又開始用鋼鐵一般的手指捏我的肌肉。
“是啊,”他說,“小韋瑪,我有八年沒見過她了。你說這裡變成了黑人的地方?”
我用嘶啞的聲音說:“是的。”
他又把我往上拎了兩個台階,我憋足了勁想掙脫。我沒帶槍,找尋阿萊迪斯這種任務根本不需要槍。老實說,我也懷疑帶槍對我有沒有好處,這大個兒恐怕會將它整個兒吞下去!
“你自己上去看看就知道了。”我說,儘量不露出難受的樣子。
他又將我放了,那雙灰眼睛帶著憂傷看著我。“我現在心情很好,”他說,“不能讓人惹我生氣。走吧,我們倆去喝點東西。”
“他們不會招呼你的。我已經告訴你了這是黑人的地盤。”
“我有八年沒見到韋瑪了,”他悲傷地低聲說,“上次說再見後就有八年沒見過她了。她也有六年沒給我寫信了。她一定有她的理由。她以前在這兒工作,可愛得很。走吧,我們上去,怎么了?”
“好吧,”我喊道,“我跟你上去,別拎著我,我自己會走路。我好著哪,發育也很健全,自己會上廁所,什麼都能自己乾,別拎著我!”
我們一起往樓上走去,這時他讓我自己走了。我的肩膀發疼,脖子後面冒著汗。
2
樓梯頂端又是一扇對開彈簧門,擋住了後面的情形。大個兒用拇指輕輕把門推開,我們走進屋內。屋子是長窄形的,不太乾淨,不太明亮,而且氣氛有些壓抑。屋角有一群黑人聚在擲骰子的賭桌邊,在圓錐形的燈光下聊天嬉笑。右邊靠牆還有一座吧檯。此外,屋裡擺著一些小圓桌,稀稀落落坐著幾個顧客,不管是男是女,清一色是黑人。
賭桌上的聲音忽然停止了,上面的燈也一下子熄滅了。屋裡倏地靜得讓人覺得很沉重。一雙雙眼睛盯著我們,那都是栗色的眼睛,嵌在一張張灰色的或黑色的臉龐上。同時,還有一個個腦袋慢慢地轉過來,上面的眼睛在一種死一般的沉寂中冷冷地盯著我們。
一個大塊頭、粗脖子的黑人靠在吧檯尾端。他的襯衫袖子上繫著粉紅色袖箍,寬寬的後背上交叉著粉紅色和白色相間的吊褲帶,一看就知道是個保鏢。他把蹺起來的那隻腳慢慢放下,緩緩轉過身瞪著我們,兩腳又輕輕分開,大舌頭舔舔嘴唇。他的臉看起來歷盡滄桑,似乎除了裝纜繩的鐵桶,別的東西的擊打都禁受過。那臉上這裡一塊疤,那裡一個坑,有的地方腫起來,有的地方呈格子狀,有的地方像焊接過似的。我看這張臉是無所畏懼了,只要你想得到的事情,這張臉就一定經歷過。
這個人長著一頭短短的捲髮,稍稍帶點灰白色,一隻耳朵連耳垂都不見了。
他的身子又寬又重,雙腿粗壯,有點O字形腿,這在黑人中不多見。他又舔舔嘴唇,微笑著活動一下身體,然後隨意地擺出一副拳擊手的架勢,低著頭、彎著腰朝我們走來。這邊大個兒安安靜靜地等著他。
這個袖子上繫著粉紅色袖箍的黑人,將棕色的大手抵在大個兒的胸前。那么大的一個手掌,此刻看起來卻像一粒紐扣。大個兒一動也不動。那個保鏢溫和地笑了笑。
“這兒不招待白人,兄弟,對不起。我們只招待有色人種。”
大個兒那對憂傷的小灰眼睛骨碌掃視了屋裡一周,雙頰微微發紅。“想玩拳擊啊,”他喘著粗氣,聲音也帶著怒氣提高了。“韋瑪在哪裡?”他問那個保鏢。
保鏢收起笑臉,上下打量著大個兒的衣著——他的褐色襯衫和黃色領帶,灰白色運動服和上面的白色高爾夫球。他小心地轉動著大頭顱,從各個角度觀察大個兒,然後低頭看看那雙鱷魚皮鞋,輕輕笑了起來,覺得很有趣的樣子。這時我有點為他感到難過了。
他輕聲說:“你是說韋瑪嗎?這裡沒有韋瑪,兄弟。沒有酒,沒有女人,什麼都沒有。滾吧,白人夥計,滾吧!”
“韋瑪以前在這兒工作。”大個兒說,語氣像是在做夢,似乎只有他一個人在森林中采著紫羅蘭一般。我掏出手帕猛擦脖子後面的汗。
保鏢突然笑了。“啐!”他說,又回頭看了看背後的觀眾,“韋瑪以前在這兒工作,可她現在不在這兒了,她辭職了,呵,呵。”
“請你把這隻髒手從我的襯衫上拿開。”大個兒說。
保鏢皺了皺眉頭,他不習慣有人這樣對他說話。他把手從大個兒的襯衫上移開,攥起拳頭。那拳頭又大又紫,簡直像個大茄子。他得保住他的工作,保住他的強悍聲名,保住他的公眾威嚴。他這么一想,就犯了個大錯誤。他用力揮出一拳,又快又急,攻向大個兒的腮幫子。屋內響起一片輕輕的驚呼聲。
那一拳真不錯,肩膀下垂,身體跟著擺動。他出手顯然很重,而且看得出是經過訓練的。問題是大個兒的頭只晃動了不到一英寸的距離。他躲都沒躲,硬是挨了一拳,身體輕搖一下,喉嚨里發出一聲低沉的吼聲,然後就掐住了保鏢的咽喉。
保鏢掙扎著想踢他的下體,可是大個兒一把將他揪離地面轉了一圈,他那雙俗氣的鞋子滑落到粗糙的地板布上。大個兒接著拽著保鏢的身體扭向後面,換上右手抓住他的皮帶,皮帶像屠夫用的繩子一樣裂開了。大個兒將巨掌抵住保鏢的脊椎骨,把他掄到半空中,然後用手臂鏇著他的身體,呼地將他飛擲過整個房間。那邊有三個人趕緊跳開,保鏢的身體砸到一張桌子上,然後又撞到護壁板上,聲音大得恐怕在丹佛市也可以聽到。保鏢的腿扭了扭,然後他就躺著不動了。
“有些人,”大個兒說,“老是弄不明白什麼時候不可以硬來。”他朝我轉過身來。“對了,”他說,“我們倆去喝點東西。”
我們走向吧檯。這時,其他顧客三三兩兩無聲無息地溜過房間,朝樓梯口走去。他們就像草地上的影子那樣安靜,溜出去的時候連門都沒晃動一下。
我們靠在吧檯上。“威士忌雞尾酒,”大個兒說,“你想喝什麼,自己叫。”
“威士忌雞尾酒。”我說。
我們都要到了一杯威士忌雞尾酒。
大個兒沿著那個厚厚的矮酒杯的杯壁,面無表情地用舌頭啜著裡面的威士忌。他神情嚴肅地看著那個酒保。酒保是個瘦瘦的黑人,穿著一件白色外套,面容憂戚,走起路來好像腳痛似的。
“你知道韋瑪在哪兒嗎?”
“你說韋瑪嗎?”酒保帶著哭腔說,“我最近沒見過她。最近沒有,絕沒有!”
“你在這兒工作多久了?”
“我算算,”酒保放下毛巾,皺著眉頭,掰著指頭計算,“大概十個月吧,我想。可能一年,可能——”
“算清楚!”大個兒說。
酒保骨碌轉動著眼珠,喉結滾上滾下像一隻沒有頭的小雞。
“這裡變成黑人的地方有多久了?”大個兒粗聲問。
“什麼?”
大個兒緊握拳頭,他手中的那隻威士忌酒杯像要化為烏有。
“五年了。”我說,“這傢伙不會知道什麼叫韋瑪的白人女子,這裡不會有人知道的。”
大個兒看著我,好像我是剛孵出來的什麼東西。威士忌似乎沒有緩和他的脾氣。
“是哪個渾蛋讓你來管閒事的?”他問我。
我咧開嘴,努力撐出一個溫暖友善的笑容。“我是跟你一起進來的,記得嗎?”
他也朝我咧嘴笑了笑,那笑容很平淡,沒有什麼意義。“威士忌雞尾酒,”他對酒保說,“把酒好好調一調。服務周到點。”
酒保慌張地走來走去,黑臉上的眼白轉呀轉的。我反過身背靠著吧檯端詳這個房間。房間裡現在空蕩蕩的,只剩下酒保、大個兒和我,還有那個蜷縮在牆邊的保鏢。保鏢開始動了,好像很痛苦也很費力。他慢慢地爬著,那模樣就像蒼蠅只剩下一隻翅膀。他在桌子後面爬動,疲憊得像突然老了幾十歲,突然幻滅了似的。我就那樣看著他爬動。這邊酒保又放下了兩杯酒,我把身子轉過來。大個兒看了保鏢一眼,然後就對他不理不睬了。
“這裡什麼都變了,”他埋怨道,“以前這裡有個小舞台,有樂隊,還有一些可以找樂子的小房間。韋瑪在這兒唱歌,一頭紅髮,可愛得很。我們本來就要結婚的,結果他們給我設了一個圈套。”
我開始喝第二杯威士忌雞尾酒,覺得我今天的這次冒險差不多可以結束了。“什麼圈套?”我問。
“你想想我說八年不在是去了哪裡?”
“去追求女人了?”
他伸出香蕉般大小的拇指戳著自己的胸膛。“到監牢里去啦!我叫馬洛伊,別人叫我駝鹿馬洛伊,因為我個兒大。知道大彎銀行搶劫案嗎?我搶了四萬元,一個人幹的,不錯吧?”
“那么,現在可以花那些錢了?”
他銳利地看了我一眼。這時,我們身後有聲音傳來,是那個保鏢掙扎著站起來的聲音。他的身子窸窸窣窣晃著,手壓在賭桌後面一扇黑色的門的把手上。門開了,他幾乎是半摔了進去。接著,門又緊緊關上,鎖聲咔嚓響起。
“那門通向哪裡?”駝鹿馬洛伊問。
酒保雙眼露出慌張的神色,惶恐地盯著保鏢跌進的房間。
“那——那是蒙哥馬利先生的辦公室,先生。他是老闆,他在後面有一間辦公室。”
“他也許會知道一些事情,”大個兒說,一口吞下杯里剩下的酒,“他最好也別玩花樣,別跟那個傢伙一樣。”
他邁著輕快的步子,慢慢地、滿不在乎地穿過房間,用他那厚實的肩背碰了一下那扇門。門是鎖著的。他搖晃著門,一塊門板掉了下來。他穿過那扇門,把門關上。
接下來又是一片沉寂。我看著酒保,酒保也看著我,他的眼神變得若有所思。他擦著吧檯,一邊嘆氣,一邊用右胳膊抵住台面。
我伸手去抓他的胳膊。那胳膊瘦伶伶的,似乎很容易就會被捏碎。我抓住他的胳膊朝他微笑。
“你在下面做什麼,小子?”
他舔舔嘴唇,身子朝我的手臂靠過來。他一聲不吭,發亮的臉漸漸罩上一層灰暗。
“這傢伙可不好惹,”我說,“他如果翻臉不會有慈悲心腸,喝了酒就會這樣。他在找他以前認識的女孩,這裡以前是白人的地方,明白嗎?”
酒保又舔舔嘴唇。
“他離開這兒很久了,”我說,“八年了。他好像不知道八年有多久,我還以為他會覺得那有一輩子那么久。他認為這兒的人應該知道那個女孩在哪兒,明白嗎?”
酒保慢慢地說:“我以為你們是同夥。”
“我是身不由己。他在樓下問了我一個問題,然後硬把我拽了上來。我這輩子還沒見過他,不過,我可不想被人抓著在房間裡撂來撂去。好了,你到底在下面做什麼?”
“想拿一支鋸短了的獵槍。”酒保說。
“嘿,那可是違法的。”我小聲說,“聽好,你和我是一起的。還有別的嗎?”
雪茄盒里還有一支左輪手槍,”酒保說,“放開我的手!”
“好的,”我說,“現在移過來,小心點,站一邊。現在可不是開火的時候。”
“誰說的,”酒保揶揄地說,疲累的身子倚在我的手臂上,“誰——”
他突然停下來,眼珠轉動幾下,頭猛地一抬。這時,一個沉悶而利落的聲音在後面響起,那是從賭桌後的門後傳來的。那可能是關門聲,但我覺得不是,酒保也覺得不是。
酒保僵住了,驚得口水都流出來了。我仔細地聽著,沒聽到別的聲音。我快步走向櫃檯一端,我實在聽得太久了。
後面的門砰的一聲開了,駝鹿馬洛伊從裡面衝出來。突然,他猛地停住,腳像被釘住了一般,灰白的臉上露出笑意。
一支軍用柯爾特點四五口徑的手槍握在他的那隻巨掌中,像玩具一樣。
“誰也不許亂來,”他安詳地說,“把手放在吧檯上。”
我和酒保都把手放到了吧檯上。
駝鹿馬洛伊掃視了屋內一圈,他臉上的笑容有點僵硬。然後,他輕輕穿過房間,完全是單獨搶劫銀行的樣子,雖然那一身衣著實在不像樣。
他來到吧檯旁。“舉起手來,黑鬼。”他輕聲說。酒保高舉著雙手。大個兒走到我的背後,用左手搜我的身。他呼出的熱氣吹在我的脖子後面,一會兒後,那熱氣消失了。
“蒙哥馬利先生也不知道韋瑪在哪裡,”他說,“他想告訴我——用這個。”他用他那硬實的手拍拍那支槍。我慢慢轉過身看著他。“對了,”他說,“你們將來會知道我的,也忘不了我的,夥計們。告訴那些人小心一點。”他晃著槍,“好了,再見了,小子們,我得去趕公共汽車了。”
他大剌剌地往樓梯口走去。
“你還沒付酒錢。”我說。
他停下腳步,仔細地看著我。
“你說得對,”他說,“不過如果我是你,就不會這么咄咄逼人了。”
他往前邁步,穿過對開彈簧門,走下樓梯。然後,那腳步聲漸漸遠去了。
酒保彎下腰,我跳到吧檯後面,將他推到一邊。台下架子中的毛巾下面有一支鋸短了的獵槍,旁邊的一個雪茄盒裡還有一支點三八口徑的自動手槍。我把兩支槍都拿出來,酒保則背靠在吧檯後的一排玻璃杯上。
我從吧檯一端繞回去,穿過房間,走向賭桌後的那扇破門。門裡面是一條L形的過道,黑漆漆的,那個保鏢躺在地上不省人事,手中還拿著一把刀。我彎下腰把刀抽走,將它丟在後面的樓梯上。保鏢呼哧呼哧地喘著氣,手軟綿綿的像一堆泥。
我跨過他的身子,推開漆著“辦公室”字樣的門,那字上的黑漆已經剝落。
在半封死的一扇窗戶旁,有一張窄小破舊的辦公桌,一個男人的軀體直挺挺地靠在椅子上。那是一張高背椅,男人的頭沉甸甸地掛到椅背後去了,這樣他的鼻子就正朝著那扇窗戶。那頭掛著的樣子,就像手帕或鉸鏈折過去了一樣。
男人右邊的抽屜是開著的,裡面有一份中間有油漬的報紙,我猜槍是從那兒拿出來的。用槍抵抗原本可能是個好主意,但現在這位蒙哥馬利先生腦袋的樣子證明這個主意大錯特錯。
辦公桌上有個電話機。我把那支鋸短了的獵槍放下,先鎖上門,然後開始撥電話給警察局。這樣我覺得比較安全,而且蒙哥馬利先生好像也不介意。
當巡邏車裡的那些小子踏上樓梯時,保鏢和酒保早就腳底抹油溜之大吉,全屋只剩下我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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