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托里坎榮”號海難在此以前,一般認為海事只是同發生事故的船舶本身有關。但是這次海事不僅同發生海事的船、貨有關,而且還給同這次航運毫無直接關係的第三者帶來巨大損失。所以說這是一次改變上述傳統觀念的歷史性事件。1967年5月,政府間海事協商組織(簡稱海協,現改稱國際海事組織)為此召開臨時理事會,討論大型油船的安全問題和應付海事的對策,並從此開始,以國際規模推進各種安全措施。1959年提出的多佛爾海峽(加來海峽)分道通航方案,雖於1965年4月已被海協採納,但未能實施。“托里坎榮”號嚴重污染事故發生後,多佛爾海峽分道通航制於 1967年6月正式實施。同時海協決定推行船舶定線制,建議在交通擁擠的海域,除當時已有的定線制外,對航行於沿岸或附近有礙航物的海域的船舶,在國際協定下設立新的定線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