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燈”

“恐怖燈”

“恐怖燈”是指新春佳節之際一些市民燃放孔明燈引發火災事故,將本來祈福、送福的願望變成引起災難的不幸後果。出於對火災隱患的恐懼,一些市民稱為孔明燈恐怖燈。

安全隱患

2011年農曆正月十五晚上,家住長春市伊通河一小區的張先生髮現有幾個帶著火光的孔明燈落在了他家的樓頂。由於擔心著火,張先生就一直盯著,直到火光滅了為止。張先生說,孔明燈給人的感覺是祈福、送福的,然而近期在南方因孔明燈而引起火災的新聞報導,讓張先生對孔明燈充滿了恐懼

孔明燈頻頻引發火災 市民擔憂成“恐怖燈”孔明燈頻頻引發火災 市民擔憂成“恐怖燈”

正月十五晚上7點多,張先生站在窗前,突然發現幾盞孔明燈晃晃悠悠地從遠處飛來,慢慢地落在了他家的樓頂。張先生住的那棟樓共7層,他家住5樓,因怕引起火災,張先生就站在視窗一直沒敢離開。張先生說,之前他在網上看到一些關於孔明燈引發火災的新聞。“孔明燈雖然帶給人們吉祥,但也會帶來一定的隱患。”後來,看孔明燈徹底滅了,張先生才安心進屋。

勞民傷財

公安部門制定了《元宵節消防安全保衛工作方案》,從正月十四到正月十六,僅長春市朝陽區公安分局每天晚上就出動60名民警、20台警車,對文化廣場、南湖公園及南湖大橋進行巡邏防範,對出售孔明燈的攤位進行清理,對點放孔明燈的民眾進行勸阻。

安全第一

2011年2月17日晚上20點,洋人街張燈結彩、人流如織,處處透露著節日的喜慶。不少的市民手裡拿著孔明燈,正在或正準備施放孔明燈,其中包括來自江北的黃先生。當晚擔任淨空區域巡查的來自重慶機場飛行區管理部的張華上前制止,由於市民並不理解在此處施放孔明燈會對航空安全造成危害,許多市民不以為然。於是張華直奔洋人街管委會,向管委會工作人員說明情況,並通報了南岸區110交巡警平台和南岸區安監局。隨後,在南岸區安監局、交巡警及洋人街管委會的協助下,組成了一隻臨時的聯合執法組,立即對洋人街內施放孔明燈的行為進行制止。
“先生,這裡是重慶機場淨空區域,是嚴禁放飛孔明燈的。”聯合執法組對正準備施放孔明燈的黃先生制止道。“哪個說的不能放嘛。剛剛電台有檔介紹美食的欄目都在說,洋人街很熱鬧,那裡有很多人放孔明燈,還有很多好吃的。”黃先生不屑的說道。在執法組耐心的解釋和宣傳教育下,黃先生最終非常不情願的放棄了孔明燈的放飛。“直至當晚23點,我們共收繳孔明燈10餘個,對10餘名拒絕配合的違規人員進行了法制宣傳教育。”張華說。
“重慶機場跑道東西兩側6公里、南北兩端15公里以內,均屬於重慶機場淨空保護區域。”據重慶機場飛行區管理部相關人士介紹:“洋人街位於重慶江北國際機場南端淨空保護區主降方向航道下方,每日有數百架飛機從洋人街的上空進出江北機場,在此處施放氣球、風箏、孔明燈等老百姓眼裡看視很小的物體,一旦與高速行駛的飛機相撞,會造成機身損傷,若被吸入發動機,極易對發動機造成傷害,重者機毀人亡。”
2003年8月1日,重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重慶市民用機場保護條例》,條例明確規定:“在民用機場淨空保護區域內,禁止飼養、放飛影響民用航空安全的鳥類動物或施放系留空飄氣球、禁止在民用機場跑道中心線及其兩端各三千米延長線兩側各二千米範圍內施放氣球和風箏。”“違反相關規定者,將根據具體情況處於限期整改、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的處罰;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因此,重慶機場提醒市民:在重慶機場淨空保護區域內,嚴禁施放氣球、風箏、孔明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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