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華人公會

馬來西亞華人公會

馬來西亞華人公會(Malaysian Chinese Association) 簡稱馬華公會(Party MCA) , 或簡稱為馬華(MCA)。馬來西亞華人公會是代表本國華人的單一種族政黨。因為是純粹由本國華人和具有華人血統的公民組成, 擁有一百一十萬黨員的一個政治機構, 所以定名為“馬來西亞華人公會”。

基本信息

簡介

馬來西亞華人公會 馬來西亞華人公會(Malaysian Chinese Association)簡稱馬華公會(Party MCA), 或簡稱為馬華(MCA)。馬華公會是一個代表馬來西亞華人的一個單一種族政黨。因為該黨所有黨員皆是由馬來西亞華人和具有華人血統公民組成,所以定名為馬來西亞華人公會。目前該黨為馬來西亞第二大黨,黨員有85萬人以上。

黨訓

一、效忠黨國,創造公平社會
二、維護憲法,保障民主自由
三、嚴守黨紀,樹立馬華黨威
四、服從領袖,追隨我黨路線
五、敬愛同志,鞏固團結力量
六、行動一致,發揚文化傳統
七、不屈不撓,貫徹政治目標
八、同心協力,促進全民團結

黨歌

馬華是民族先鋒;我們是國家棟樑
煌煌的黨訓在維護憲法民主自由
愛國的天職更鼓舞;我們共同奮勇前進
同心協力  刻苦堅韌
披荊斬棘  團結一致
朝向這神聖目標 爭取公平社會實現

黨章主要內容

馬華黨章隨著時代進步發展,曾經多次進行修改以便符合組織需要, 體現民主精神、確定代表本國華人, 為華人社群爭取權益的原則、立場。
馬華黨章明文規定的主要宗旨和目標包括:
確保和防衛馬來西亞的獨立及主權, 憲法。
確保和維護一個以多元種族為基礎的國會制度和民主政府。
確保馬來西亞憲法內華裔之合法權益和利益。
加強和維持我國每一位公民的社會正義經濟保障及平等機會。
以合法和符合憲法之方法, 促進、維護及爭取馬來西亞華裔在政治、社會、教育、文化、經濟與其他方面之利益。
保存與維護華語、華文之套用與學習, 並確保在馬來西亞憲法第152 條文規定下之套用、教授及學習不會被標止或阻撓。

政治主張

馬華黨章所宣述的宗旨和目標是馬華政治思想和政治主張的具體反映。 概括如下:
捍衛民主自由
爭取各族平等地位
伸張社會正義
促進種族和諧與國民團結
促進國家經濟發展與社會繁榮
維護華族的合法權益

官方記載

馬來西亞官方歷史記載,在馬國獨立以前,馬華公會、巫統印度國大黨組成聯盟,向英國政府爭取獨立。
在1969年513種族衝突事件後翌年,第一任首相東姑阿都拉曼下台,由敦阿都拉薩接任首相。敦阿都拉薩著手成立了一個以巫統為主導的新政黨結盟國陣。如今,國陣由巫統、馬華公會、印度國大黨、民政黨以及另外11個政黨所組成。從馬來西亞獨立至今,聯盟乃至國陣一直為馬來西亞的執政黨。而身為從前的聯盟直到現在的國陣成員黨,馬華公會繼續延續發源自英殖民地時代的種族政治論述為其合法的執政基礎。
在英國殖民馬來半島(現在的西馬來西亞部分)時期,英國殖民地政府採取分而治之的手段來統治馬來半島。當時(直到現在)馬來半島的主要三大民族--馬來人、華人和印度人的事務,分別被個別的族群代表所代理,以達到三大民族的民間社會沒有交集的分化目的。英國殖民地政府還特別通過政策將馬來族職業限制在政府官員、華族限制在從商,以及印度人限制在割膠工作,讓三大族群因職業階級所產生的對立矛盾,而無法團結一致向英國政府提出民間訴求。
獨立後,馬華公會繼續配合巫統推行"個別族群,分而治之"的種族政治統治手段,造成馬來西亞國內族群隔閡仍舊明顯,但是,馬華公會、巫統以及印度國大黨身為個別族群的必然代表的政治勢力,卻得以繼續為續。

馬華公會成立的歷史背景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聯合國宣布成立,殖民地人民爭取獨立聲浪,如風起雲湧。然而,英國政府有意將馬來亞改為馬來亞聯邦(Malay Union),希望藉以延長其殖民地統治壽命。
這份馬來亞聯邦憲法是在1946年初公布,引起大多數馬來人民的不滿,馬來領袖呼籲組織政黨。巫統(UMNO)是在這種歷史背景下,由拿督翁領導宣告成立,反對馬來聯邦,維護巫人的利益。英當局決定讓步,取消馬來亞聯邦,改由沒有華人代表的一個委員會另起草一份不利華人的馬來亞聯合邦新憲制。
1948年,馬來亞印度國大黨成立(Malayan India Congress),以代表所有印度人的姿態出現,但印人社會所存在的各式各樣的種族及宗教組織,使印人社會仍是處於分裂狀況中。
在華人社會方面,華人的政治力量還是支離破碎,沒有一方能代表整個華人社會,華人無法組織起來有效反擊《馬來亞聯合邦》新憲制。
當時,作為華人商會領袖的陳禎祿及其他華團領袖,都曾力促華人團結起來,保衛自己民族的權利,可是絕大多數的華人還是保持冷漠及不過問政治的態度。
因此,在1948年,華人的政治命運可說是陷於最低潮的時期。新的《聯合邦憲法》(Federal Constitution)被通過了,它嚴厲限制外來移民獲得公民權,只有那些父母是在馬來亞出生,或在馬來亞住上15年,且能操英、巫語的人才能申請為公民。
新憲法同時也恢復了馬來蘇丹原有的權力,以及馬來人的特權,尤其是政府部門的公務員,必須是馬來人占大多數。
更糟的是,在1948年6月,馬來亞共產黨,拿起武器,走入森林,展開武裝革命鬥爭。因為在這種情況下,華人的政治力量被分散了。
陳禎祿早就提出組織《馬華公會》的建議。早在1945年日軍投降前,他創立《海外華人協會》(Overseas Chinese Association),擔任主席,寫信給當時的殖民地大臣,說明從印度回馬後(在日治時期,他寄居印度)將成立一個華人協會,以“爭取馬來亞華人的利益”。
陳禎祿在戰後返回馬來亞,通過馬來亞華人商聯會,召集全馬代表大會,討論馬來亞華人前途的問題。
第一次會議是在1947年新加坡中華總商會召開,到會者有陳禎祿、李孝式、李光前、黃樹芬、伍瑞琴、劉伯群等人,並邀請英駐馬新最高行政專員麥唐納出席。
麥唐納在會議開始前發表他對時局的意見後即離開,並促請華人方面在對時局有任何意見時,歡迎大會派出代表接洽。
商聯會開會後,即集合各代表意見,推派由陳禎領導的一個代表團前往會見麥唐納。麥唐納對陳禎祿表明英政府不會忘記華人在馬來亞的貢獻及功勞,並尊重華人的意見。但是,商聯會僅能代表一部份商人,不足以代表馬來亞整個華人社會。
代表團歸來後,商討對策,結果陳接納禎祿之提議,發動成立馬來亞華人公會的組織,當時正是1948年,正值馬共拿起武器走入森林之際,也正是英政府宣布施行緊急法令之時。馬來亞華人公會是於1949年2月27日,在緊急法令實施8個月後成立。

華人蒙受空前苦難

英政府施行緊急法令後,華人遭到空前的痛苦,一方面要面對馬共的威脅,另一方面則緊急法令許多條例的束縛與處罰,使數十萬鄉區華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當時,英殖民當局的軍警人員對付鄉區之華人,手段非常毒辣,致使一般民眾對軍警反感。馬華公會宣傳主任陳修信1949年1月29日,發表“暴徒之勝牌”,這篇文章,形容華人的悽慘之境,他說:“從本人之觀點看出,本邦社會之上下階層人士開始咒怨英國人之行為與日本人不相上下,有者甚至說其比日本人更毒辣。”   “上述觀點或太籠統而過份,但大肆焚燒村莊之舉動(如嘉照膠園集體槍殺華裔膠工事件),及任何人有被嫌疑即扣禁之可能性、集體處罰之封建制度、運帶軍火處死刑、軍隊人員搜查時趁機掠劫,以及可使華人全批驅出境的威脅(除生長於檳城馬六甲的英籍民之外),均使一般相信英國人的手段比日本人毒辣。這是暴亂領袖手中最重要的武器,這一觀點是否正確乃另一問題,但只要馬共獲得普遍之信徒,就足夠危險。”
“政府不但未設法清除此種信念,及已逐漸加強這種信念,本人曾目睹公眾手上的傳單,警告村民如不與政府合作,將驅逐出境。政府從未以建設性之立法爭取人民合作,僅利用種種威脅或恐嚇手段,而常於無效時,採取毒辣的行動對付人民。” 由上述可見本邦華人所遭受的空前苦難,他們不只要面臨馬共的威脅,同時還要遭受英軍的毒辣行動對付。
馬來亞華人因緊急狀態的實施,犧牲至為慘重,根據數字,由1948年6月緊急狀態開始至1951年6月,計約有1,750家,其中1,000名被慘殺,500名受傷;另250名失蹤。  

華團參與發起成立馬華公會

1949年2月19日,吉隆坡華團在中華總商會的發函呼籲下,於雪蘭莪中華大會堂出席華團聯席大會,議決贊成組織馬華公會,同時討論馬華公會的章程草稿,提出修改建議後,並決定參與發起成立馬華公會籌委會。
根據出席團體代表逐個報告統計,經已徵求超過3,000名華人加入馬華公會,此外,尚有許多華團正在進行徵求華人參加。 這許多華團的參與發起組織馬華公會,使到馬華從成立日開始,就有成千萬的華人踴躍加入,馬華公會很快便發展成為實力雄厚、會員眾多的華人組織。

出席的華團與代表包括

中華總商會:李孝式、張堯盛、陳光漢、潘冠三、張昆靈、梁長齡、張敬文、丘滿、黃和先、巫柏覲、林世吟、梁志翔、陳濟謀陳金福、辛厚慈
瓜雪中華商會:鄭世耀、蔡普如
嘉慶會館:林錫雲、梁挺
廣東會館:李芸岩、辛官政
雜貨行:黎學初、陳德熾
瓜雪晨光社:余天華
加埔華僑俱樂部:李克秀、邱克肯
醒鍾補爐職工會:林振強楊華
高州會館總會:林伯謙、賴均隆
礦商俱樂部:張汝業、黃錦成
惠州會館:黃紀良、蕭滿、游昆仁
人鏡慈善白話劇社:冼榕芬、黎長
福州咖啡商業公會:張大民、劉友茂
中華百貨商公會:楊邦交、羅業初
雪蘭莪福州會館:陳瑞通、鄭德華
精武女子體育:蔡秀安
雪蘭莪華僑進口商公會:黃執圭
永春會館:陳松孝、林世希
中馬中醫師公會:賴益生、雷家炎
會寧公所:羅惠民蕭志明
商業職員公會:吳漢鏞
順德會館:廖德平、盧煒良
雪華藥業公會:劉沛康、潘錫兆
中山同鄉會:楊一予、鄺珍財
雪華機商公會:麥宏泉
中華匯業公會:謝傳集
友藝別墅:李卓超、麥喧
漁商行:陳士英、龍朝益、陳治佳
中中俱樂部:陳英才、鄺少智
廣肇會館:陳德熾、關錦洪
萬寧同鄉會:王大悅、施以經
理髮行:潘漢樵、葉宣華
加影礦商公館:黃卯泰、方漢文
巴生中華商會:李榮德、劉碧海
興安會館:吳禹銘
華人機器工會:黃來福
雪華咖啡茶業公會:陳月瓊、林秀山
福建會館:張燕清、陳雲禎
廣西會館:覃美堂、夏王武
茶陽會館:郭官仁、楊雪華
潮州八邑會館:黃盛源
潮州京困商行:姚振傑、余致樂
惠安公會:張燕清、林秋水
工商俱樂部:葉宣華
洗衣行:嚴桂榮、梁傳益
晉賢俱樂部:梁傳益
自由車商會:吳禹銘
慶同樂:梁傳益
三輪車工友會:陳甜、黃振宜
赤溪公館:潘丁貴
三水會館:嚴桂榮、何志堅、梁三倆
李氏聯宗會:李鏡鴻、李占如
達慶行:鄧世柏、蔡思鳴

成立主因

馬華公會在華人遭受苦難的時候成立,首任會長陳禎祿爵士說:“1949年2月馬華公會成立,其近因主要是因為馬來亞的忠誠華人在緊急法令受到苦難,緊急狀態不但危及許多華人的性命,威脅華人的切身利益,而且這些人當中已有許多人以馬來亞為其永久家鄉。”  
另一方面,英國欽差大臣葛尼爵士鋻於政府當局要爭取民心及獲得人民廣泛的合作,亦希望有一個有力量的華人權威組織來領導華人。  
其後,在立法議會的華人立法議員,包括余有錦、李孝式、邱德懿、杜榮和、李煥文、梁長齡、邱觀發、溫林鳴鳳、廖光漢、陳修信、胡家濂、梁宇皋林開成、李長景、楊旭齡、伍瑞琴等16人及陳禎祿爵士聯合發起,1949年2月27日,集合於中華大會堂,在余有錦主持會議下,全體一致通過成立馬來亞華人公會,此外,馬六甲與其他9州及檳城分會主席為當然副主席。  
第一屆選出委員會
會長:陳禎祿爵士
義務總秘書:楊旭齡
義務總財政:邱德懿
政治青年組婦女小組委員會主席:李孝式
宣傳小組委員會主席:陳修信
社交慈善委員會主席:梁長齡
財政經濟小組委員會主席:邱德懿
勞工小組委員會主席:李煥文

歷任總會長

馬華公會歷任總會長分別為:
陳禎祿 (創辦人,1949年2月至1958年3月)
林蒼佑(1958年3月至1959年7月)
謝敦祿(1959年7月至1961年11月)
陳修信(1961年11月至1974年4月)
李三春(1974年4月至1983年3月)
梁維泮(代總會長)(1983年3月至1985年11月)
陳群川(1985年11月至1986年9月)
林良實(1986年9月至2003年5月)
黃家定(2003年5月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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