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歷史

馬來西亞歷史

馬來西亞由馬來亞(簡稱西馬)和沙撈越、沙巴(簡稱東馬)兩部分組成。伊斯蘭教為國教,其他宗教有佛教、基督教、印度教、天主教等。馬來語為國語,英語為官方語言。首都吉隆坡。

馬來西亞歷史

正文

馬來西亞由馬來亞(簡稱西馬)和沙撈越、沙巴(簡稱東馬)兩部分組成。兩部分隔南中國海相距約600公里。“馬來亞”一詞源於南印度泰米爾語“Malonylom”,意為“山”。
民族有馬來人、華人、印度次大陸人(包括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和斯里蘭卡人)、歐亞混血種人、泰人和土著民族達雅克人等。在西馬,馬來人占總人口53%,華人占35.6%,印度次大陸人占10.6%,還有少數其他民族。在沙撈越,達雅克人占總人口39.6%,華人占30.1%,馬來人占18.7%。在沙巴,達卡山人占總人口28.2%,華人占21.4%,馬來人占6.8%。
伊斯蘭教為國教,其他宗教有佛教基督教、印度教、天主教等。馬來語為國語,英語為官方語言。首都吉隆坡。
古代 根據考古材料,1萬多年前馬來半島上就有人類居住,先後經歷了原始社會的舊、新石器時代和階級社會的銅器和鐵器時代。公元 2世紀初,在馬來半島建立狼牙修、羯荼等古國。6世紀,狼牙修成為馬來半島北部強國。該國人民、貴族和國王的衣飾有嚴格區別,居住條件懸殊,階級對立明顯,奴隸制占統治地位。生產以農業和漁業為主,盛產沉香。許多印度商人來吉打貿易,因此該國深受印度佛教文化的影響。狼牙修在515~568年期間曾四次遣使到中國。7世紀開始衰落。
6世紀末至7世紀初時,吉打國脫離狼牙修獨立。671年,中國義淨曾路過該國前往印度。據8~9世紀到過吉打的阿拉伯商人記載,當時吉打商業繁盛,為沉香、樟腦、檀香、象牙、錫等物資的交易中心, 9~10世紀時成為室利佛逝(三佛齊)的屬地。12世紀末,三佛齊衰落,暹羅王朝統治了馬來半島北部。14世紀末,麻喏巴歇征服了三佛齊,統治了馬來半島並控制了馬六甲海峽。
1405年,拜里米蘇剌建立馬六甲王國(又稱滿剌加王國)。馬六甲王國是一個封建制國家。國王是最高統治者。土地歸國王所有,國王把土地分封給各位大臣。臣屬各邦每年要向國王納貢和服役。農民耕種土地須交納地租。1445年和1456年兩次打敗了暹羅軍隊的入侵,接著進行統一馬來半島的戰爭,彭亨、柔佛、丁加奴、霹靂等地先後被征服,從而結束了馬來半島長期分散割據的局面。就連蘇門答臘一部分也列入它的版圖。政治的穩定促進了國內經濟和對外貿易的繁榮。馬六甲立國百餘年,共傳八世。自建國以來即與中國建立密切的政治和經濟關係。馬六甲王國原來信奉印度教,建國後不久改信奉伊斯蘭教,與阿拉伯和印度等國也有密切的經濟來往。
殖民地時期 1511年葡萄牙殖民者侵占馬六甲、馬六甲國王率領人民退入內地進行長期抵抗,並建立了柔佛王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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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1年,荷蘭殖民者打敗葡萄牙軍隊,開始了對馬六甲長達300多年的殖民統治。
1771年,英國殖民者侵入檳榔嶼。1795年,英國以荷、法結盟抗英為藉口,派軍占領馬六甲。1826年,英國把檳榔嶼、馬六甲、新加坡合併為海峽殖民地,由英國東印度公司管理。1867年轉為英國殖民部直接管理。1874~1888年,英國殖民者先後把霹靂、雪蘭莪、森美蘭、彭亨等4地變為英國“保護邦”,1896年,進一步把4邦合併成馬來聯邦。1909年,英國取得吉打、玻璃市、吉蘭丹和丁加奴的殖民統治。1914年又侵吞了柔佛,遂把這5個邦組成馬來屬邦。與此同時,英國殖民者也侵入沙撈越和沙巴地區,排擠了荷蘭勢力。至此,東、西馬來亞均淪為英國殖民地。
英國殖民主義者的入侵,加速馬來亞封建經濟的解體,並淪為殖民地經濟。英國殖民當局強迫當地人民種植橡膠、把糧田變成種植經濟作物的種植園。從中國和印度拐騙大批勞工到該地當苦力,在馬來亞大規模開採錫礦。馬來亞從而成為世界最大產錫國。據統計,僅1901年英國就掠奪了 47475噸錫。英國資本控制了馬來亞工業、農業、商業和交通運輸等各方面。超額利潤年年流入西方,勞動人民貧困如洗。英國的殖民統治造成馬來亞經濟畸形發展。
馬來亞人民為反抗英國殖民統治進行了長期的鬥爭。1875年霹靂州人民反英起義,1891年彭亨人民反英起義和1915年吉蘭丹人民反英起義,掀起了反抗英國殖民統治的先聲。1930年4月30日馬來亞共產黨正式成立後,民族解放運動更向前發展。馬共成功地領導了1934年第1次全國總罷工和1936年第2次全國總罷工,獲得初步勝利。
1941年12月8日日本軍隊侵入馬來亞後,馬來亞共產黨領導和組織了馬來亞人民抗日軍。在三年半的時間內進行了340多次戰鬥,殲敵5500多名。日本投降後,英國殖民軍於1945年9月捲土重來。1946年1月20日,英國發表白皮書,規定新加坡為英國直轄殖民地,而馬來聯邦馬來屬邦、馬六甲和檳榔嶼則聯合成為馬來亞聯邦,由英國派總督統治。同年12月,又發表藍皮書,把馬來亞聯邦改為“馬來亞聯合邦”。1948年2月1日成立馬來亞聯合邦政府。6月頒布緊急法令,對共產黨和其他進步組織進行鎮壓。
1955年,馬來亞人民組成華巫印聯盟(即馬來亞聯盟黨),參加大選獲勝。經過1956年1月和1957年5月兩次赴英談判,1957年8月31日,馬來亞聯合邦正式獨立。
發展中的馬來西亞 1963年7月5日,英國、馬來亞聯合邦、新加坡、沙撈越和沙巴在倫敦達成成立馬來西亞聯邦協定。1963年 9月16日,馬來西亞聯邦正式宣告成立(新加坡於1965年 8月宣布退出馬來西亞聯邦,成為獨立國家)。
1964年 4月,馬來西亞舉行首次選舉,馬來亞聯盟黨獲勝,阿卜杜勒·拉赫曼任首屆總理。1970年 9月阿卜杜勒·拉扎克任第 2屆總理。推行“消除貧窮,重組社會”的新經濟政策,大力扶植馬來人的經濟。1976年達圖·海珊·賓·奧恩繼任總理。1981年 7月海珊辭職,達圖·塞里·馬哈蒂爾·賓·穆罕默德接任,宣布繼續執行過去的政策。
馬來西亞實行類似君主立憲制。最高元首由統治者會議產生,任期 5年。統治者會議由西馬 9個州(霹靂、吉打、玻璃市、雪蘭莪、森美蘭、吉蘭丹、丁加奴、彭亨和柔佛)的世襲蘇丹和馬六甲、檳榔嶼、沙撈越、沙巴4州的州長組成。1979年4月26日蘇丹·哈吉·艾哈邁德·沙就任國家元首。
馬來西亞議會採用兩院制,上議院議員58名,其中32名由國家元首直接任命,26名由各州議會推派,任期6 年;下議院議員154名,其中西馬114名,沙撈越24名,沙巴16名,任期5年。
根據馬來西亞憲法規定,政府內閣由議會中占多數的政黨組成。馬來西亞國民陣線自1974年執政以來,強調發展經濟、協調各政黨利益,建立和平、穩定、繁榮的公正社會。執政黨的核心一直是馬來民族統一機構(簡稱巫統)。此外,馬來西亞還有泛馬伊斯蘭黨、民主行動黨和馬來亞共產黨等政黨。
馬來西亞建國以來,為改造舊的經濟結構,實行發展農業、輕工業和重工業,面向出口、全面開放的“多元化”方針。1957年以來先後實行了 5個五年經濟發展計畫,經濟有很大的發展,國民經濟發展速度從1961~1976年的6.5%升至1977~1980年的7.8%。國民經濟結構亦發生變化。1965年農、林、漁業在國內總產值比重占34%,1980年已降至22.2%,製造業則從同期11%提高到20.5%,糧食自給率也從同期50%增至90%左右。馬來西亞的錫、橡膠、油棕、熱帶硬木和胡椒產量居世界第一。在出口產品中,1965年農、林、礦初級產品出口占出口產值90%以上。1980年降至80%以下,而工業製成品出口產值則從同期10.4%增至20.5%。進口商品中,生產資料比重上升而消費品則明顯下降。1970年外資在國內投資占63.3%,1980年降至47.5%,而國內資本則從同期36.7%升至52.5%。
馬來西亞自1970年以來,奉行中立和不結盟政策,積極推行東南亞中立化,反對霸權主義。1974年 5月31日,馬來西亞和中國建立了外交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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