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跳槽者在年底遞交辭職報告,且沒有找好“下家”,這種跳槽的情況稱之為“裸跳”。“裸跳”,從詞義即可感覺到其中多少帶著些悲壯,歲末年終本應是“打工一族”們最期待的時候,可是2012年經濟不景氣,越來越多公司繼續選擇不發年終獎,或者僅僅發“遮羞型年終獎”。遮羞,即圖個人有我有,但人發一萬我發一千的“大有公司在”。正因為此,每當有人問“裸跳族”為何不等發了年終獎再走時,他們往往會顯得義無反顧,“那一點點錢,僅僅夠遮羞,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原因
很多企業也發不出來年終獎的狀況導致了“裸跳”一族普遍出現。
另外,現在市場經濟和過去計畫經濟非常大的一個差別就是強調自我個性的張揚和強調個性化的競爭。這種裸跳推動或者促使學有專長或有獨特技能的人重新選擇。
案例
2012年28歲的白領林小麗在2012年12月中旬遞交了辭職報告,距離發年終獎的日子不超過60天;32歲的廣告公司主管王峰在2012年12月31日正式與公司解除契約,距離發年終獎不足40天。從事服裝行業市場策劃工作的劉莉莉“裸跳”的經驗很多,早在“裸跳”這個詞出現以前她已經頻繁地“裸跳”,從畢業到2012年的5年時間裡,她總共換過8次工作,其中“裸跳”3次。一次是在某網路公司,她從網路編輯被調職為網路銷售,對廣告銷售等開口求人的工作深惡痛絕的她幾乎沒費任何力氣就辭職了,三個月後,找到了新工作。還有一次是在某服裝公司工作,但隨著和上司關係的日趨緊張,“不開心了三個月後”她再次“裸跳”,這次她不到兩個月就找到了新工作。最近的一次是2013年1月4日,同樣是一家服裝公司,她在這家公司工作了兩年,首次提出加薪,理由是“通脹厲害”,最終公司加薪300元。她沒有半點糾結地遞了辭職報告,背著背包就下江南了。
建議
職場的前輩們一再苦口婆心地提醒“裸跳族”:“裸跳有風險,過年前莫跳。”
法律知識
“裸跳”的人們通常都會覺得年前跳槽,不太可能拿到公司的年終獎,其實不然。雖然中國法律對年終獎沒有具體規定,但是,這絕不意味著用人單位在年終獎金上可以隨意行事。北京盈科(廣州)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周玉忠律師表示,雖然是否發放年終獎,屬於用人單位的工資自主權,但是如果勞動契約或者公司規章制度里有員工年終獎數額或者計算方式,且勞動者付出了勞動,就應該得到相應的年終獎金。獎金的數額參照員工服務的時間按月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