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必利

舒必利

舒必利,為白色或類白色結晶性粉末;無臭,味微苦。在乙醇或丙醇中微溶,在氯仿中極微溶解,在水中幾乎不溶;在氫氧化鈉溶液中極易溶解。熔點177〜180℃。

基本信息

化合物簡介

基本信息

中文名稱:舒必利

中文別名: (±)-止嘔靈;

英文名稱:sulpiride

英文別名:Sulpiride;(±)-Sulpiride;

CAS號:15676-16-1

MDL號:MFCD00055061

EINECS號:239-753-7

RTECS號:BZ3400000

PubChem號:24277933

分子式:CHNOS

舒必利 舒必利

結構式:

分子量:341.42600

精確質量:341.14100

PSA:110.11000

LogP:2.66660

物化性質

外觀與性狀:白色結晶粉末

密度:1.236g/cm

熔點:180 - 185ºC

穩定性:Stable at normal temperatures and pressures.

儲存條件:2-8ºC

安全信息

海關編碼:2935009090

危險類別碼:R36/37/38

安全說明:S26; S36

毒理學數據

半數致死量(小鼠,經口)2250mg/kg。

計算化學數據

1.疏水參數計算參考值(XlogP):無

2.氫鍵供體數量:2

3.氫鍵受體數量:6

4.可鏇轉化學鍵數量:6

5.互變異構體數量:2

6.拓撲分子極性表面積110

7.重原子數量:23

8.表面電荷:0

9.複雜度:505

10.同位素原子數量:0

11.確定原子立構中心數量:0

12.不確定原子立構中心數量:1

13.確定化學鍵立構中心數量:0

14.不確定化學鍵立構中心數量:0

15.共價鍵單元數量:1

用途

生化研究。醫藥(抗精神病和止吐)

藥典標準

來源(名稱)、含量(效價)

本品為N-[(1-乙基-2-吡咯烷基)甲基]-2-甲氧基-5-(氨基磺醯基)苯甲醯胺。按乾燥品計算,含C15H23N3O4S不得少於98.0%。

性狀

本品為白色或類白色結晶性粉末;無臭,味微苦。

本品在乙醇或丙酮中微溶,在三氯甲烷中極微溶解,在水中幾乎不溶;在氫氧化鈉溶液中極易溶解。

熔點

本品的熔點(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ⅥC)為177~180℃。

鑑別

(1)取本品約0.5g,加氫氧化鈉溶液(3→10)3ml,加熱,產生的氣體能使濕潤的紅色石蕊試紙變藍色。

(2)取本品約0.1g,加0.1mol/L硫酸溶液溶解並稀釋至100ml,取5ml,用水稀釋成50ml,搖勻,照紫外-可見分光光度法(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ⅣA)測定,在291nm的波長處有最大吸收。

(3)本品的紅外光吸收圖譜應與對照的圖譜(《藥品紅外光譜集》510圖)一致。

檢查

鹼度

取本品的飽和水溶液,依法檢查(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Ⅵ H),pH值應為8.0~10.0。

有關物質

取本品適量,加流動相溶解並稀釋製成每1ml中約含1mg的溶液,作為供試品溶液;精密量取1ml,置100ml量瓶中,用流動相稀釋至刻度,搖勻,作為對照溶液。照高效液相色譜法(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ⅤD)試驗,用十八烷基矽烷鍵合矽膠為填充劑,以磷酸二氫鉀緩衝液(取磷酸二氫鉀6.8g,辛烷磺酸鈉1g,加水1000ml使溶解,用磷酸調節pH值至3.3)-乙腈-甲醇(80:10:10)為流動相,檢測波長為240nm,理論板數按舒必利峰計算不低於1000。取對照溶液10μl注入液相色譜儀,調節檢測靈敏度,使舒必利色譜峰的峰高約為滿量程的30%。再精密量取供試品溶液與對照溶液各10μl,分別注入液相色譜儀,記錄色譜圖至主成分峰保留時間的2.5倍。供試品溶液的色譜圖中如有雜質峰,各雜質峰面積的和不得大於對照溶液主峰面積的0.3倍(0.3%)。

乾燥失重

取本品,在105℃乾燥至恆重,減失重量不得過0.5%(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ⅧL)。

熾灼殘渣

取本品1.0g,依法檢查(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Ⅷ N),遺留殘渣不得過0.1%。

重金屬

取熾灼殘渣項下遺留的殘渣,依法檢查(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Ⅷ H第二法),含重金屬不得過百萬分之十。

含量測定

取本品約0.25g,精密稱定,加冰醋酸20ml,使溶解,加結晶紫指示液1滴,用高氯酸滴定液(0.1mol/L)滴定至溶液顯藍色,並將滴定的結果用空白試驗校正。每1ml高氯酸滴定液(0.1mol/L)相當於34.14mg的C15H23N3O4S。

藥理學

舒必舒必利為磺醯胺衍生物。是中樞多巴胺(D2,D3,D4)受體的選擇性拮抗劑具有較強的抗精神病作用和止吐作用,還有精神振奮作用。對淡漠、退縮、木僵、抑鬱、幻覺、妄想等症狀有較好療效,但無明顯鎮靜作用及抗躁狂作用。

藥代動力學

口服舒必利後緩慢從胃腸道吸收,迅速分布於各組織中。1~3h達血藥峰值,t1/2為8~9h。隨尿排出的主要是原藥。其蛋白結合率低於40%,可進入乳汁,進入CSF者很少。

適應症

1.用於精神分裂症的抑鬱狀態、症狀性精神病、官能性抑鬱和疑病狀態、酒精中毒性精神病、智力發育不全伴有人格障礙、老年性精神病,尤其是具有淡漠、退縮、木僵、抑鬱、幻覺、懷疑和妄想等症狀的患者。

2.用於止吐、良性消化性潰瘍和潰瘍性結腸炎。為中樞性止吐藥,有很強的止吐作用。口服比氯丙嗪強166倍,皮下注射時強142倍;比甲氧氯普胺強5倍。

3.腦外傷後眩暈、偏頭痛。

禁忌證

1.孕婦、幼兒、哺乳者和嗜鉻細胞瘤者禁用。

2.帕金森患者禁用。

用法用量

1.治療精神病:開始口服每天200mg,2~3次分服,以後每隔兩天增加200mg,直至每天300~800mg,2~3次分服,最高用量每天1600mg;肌內注射開始每天200mg,2~3次分注,以後可增至每天600mg。也可輸注每天300mg,加入5%葡萄糖注射劑中,緩慢輸注,以後可增至每天600mg。對拒藥者或治療開始1~2周內可用注射給藥,以後改為口服。

2.用於止吐:可口服每天600~1200mg,分次服。

3.用於消化性潰瘍:每天100~300mg,3~4次分服。

4.用於偏頭痛:每天100~200mg,分次服。

不良反應

1.

常見有失眠、早醒、頭痛、煩躁、乏力、食欲不振等。科出現口乾,視物模糊,心動過速、排尿困難與便秘等抗膽鹼能不良反應。

2.

劑量大於一日600mg ( 6片)時可出現錐體外系反應,如震顫,僵直,流涎,運動遲緩、靜坐不能、急性肌張力障礙。

3.

較多引起血漿中泌乳素濃度增加,可能有關的症狀為:溢乳,男子女性化乳房,月經失調,閉經,體重增加。

4.

可出現心電圖異常和肝功能損害。

5.

少量患者可發生興奮,激動,睡眠障礙或血壓升高。

6.

長期大量服藥可引起遲髮型運動障礙。

注意事項

1.(1)高血壓患者;(2)嚴重心血管疾病,低血壓患者;(3)肝腎功能不全者;(4)孕婦;(5)輕度躁狂者;(6)癲癇患者;(7)甲狀腺功能亢進者;(8)肺部疾病患者;(9)尿瀦留者;(10)對其他苯甲醯胺類抗精神病藥過敏者。

2.藥物對兒童的影響:對新生兒的安全性尚不確定。

3.藥物對老人的影響:老年人服用舒必利,發生不良反應的危險性增加。

4.藥物對妊娠的影響:對孕婦的安全性尚未確定。

5.藥物對哺乳的影響:尚不明確。

6.用藥前後及用藥時應當檢查或監測:應定期檢查肝腎功能和血象。

7.用藥期間不能從事駕駛、機械操作等有危險的活動。

8.可與食物、水和牛奶同服以避免胃部刺激。

9.治療精神分裂症時,一般以口服為主,對拒藥者或在治療開始1~2周內可注射給藥,以後應改為口服。

10.鎮靜與錐體外系症狀可通過減少劑量或合用抗帕金森藥來減輕。

11.用藥期間若出現皮疹、瘙癢等過敏反應時,應停藥。

12.舒必利可掩蓋腫瘤、腸梗阻及藥物中毒等導致的嘔吐症狀,應注意。

13.不要突然停藥,否則可導致噁心、嘔吐、胃部刺激、頭痛、心跳加快、失眠、震顫或病情惡化。應逐漸減量。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孕婦慎用,使用時應減低劑量。哺乳期婦女使用本品期間應停止哺乳。

兒童用藥:

6歲以上兒童按成人劑量換算,應小劑量開始,緩慢增加劑量。

老年用藥:

老年患者應從小劑量開始,緩慢增加劑量。

藥物相互作用

①與中樞神經系統抑制藥或三環類抗抑鬱藥合用,可導致過度嗜睡。②與曲馬多、佐替平合用,可增加致癲癇發作的風險。③鋰劑可加重本品的不良反應,並降低藥效。④用硫糖鋁時,本品的生物利用度降低40%。抗酸藥和止瀉藥可降低本品的吸收率,兩者同用時應間隔至少1小時。

舒必利中毒

舒必利(硫苯醯胺,舒寧,止吐靈,消嘔寧)為苯醯胺類抗精神病藥。有精神安定作用和情感賦活作用,有強的止吐作用,比氯丙嗪強100倍。並具有較強的抗木僵、退縮、幻覺、妄想、精神錯亂作用及一定抗抑鬱作用。而無鎮靜催眠作用。本品口服吸收良好,血漿蛋白結合率< 40%,半衰期6~9h。用於治療精神分裂症有幻覺、抑鬱症、左鏇多巴引或複方左鏇多巴引起的幻覺等精神症狀、抽動-穢語綜合徵。劑量由25mg/次,2~3/d,漸增加到最適劑量,很少產生錐體外系反應。

臨床表現

1.用藥早期出現興奮、睡眠障礙、口渴,偶見胃腸道反應。

2.大劑量套用可導致錐體外系反應,出現月經失調、泌乳、男性乳房發育、陽痿等內分泌紊亂。劑量增加過快,可有一過性心電圖改變,高血壓或體位性低血壓,以及胸悶,脈搏加快。

3.可發生皮疹、瘙癢等過敏反應。

診斷

舒必利中毒的診斷要點為:

1.有服用或誤服舒必利史,出現上述臨床表現。

2.排除其他藥物中毒可能性。

治療

舒必利中毒的治療要點為:

1.口服過量,應立即予催吐、洗胃和吞服藥用炭。

2.本藥口服過量,無特效解毒藥,以對症支持治療為主,如處理高血壓或低血壓、錐體外系反應等。

3.發生過敏反應時,應立即停藥,予以抗過敏治療。

專家點評

有較強的抗精神病作用。抗木僵、退縮、幻覺、妄想及精神錯亂的作用較強,並有一定的抗抑鬱作用。無催眠作用,用藥後不影響人的正常活動。另外有很強的止吐作用。口服比氯丙嗪強160倍。

抗精神病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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