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責自罪

心理動力學對憂鬱症“自責自罪”的理論
自責自罪自責自罪
自責自罪自責自罪

對於導致憂鬱症的原因,較泛泛的討論不外乎個人特質、外在環境與遭遇、個人特質、生化因素等等。
這樣的說法平淡無奇,我們也可以說,幾乎所有的的心理問題皆可以如此歸因。
相對於此,心理動力學對於“憂鬱傾向者”的人格發展理論就饒富趣味多了。
就以憂鬱症患者常常會有“對自己不滿”、“自我怪罪”以及“自我輕賤”傾向來說。
心理動力學理論的解釋,認為那是肇因於“嬰兒早期的重大失落感”。
這個推論很有意思。
照這個理論的說法,
人在幼小的嬰兒期,沒有“人”和“我”分劃的觀念。
這時候的母親會被嬰兒視為自己的延伸,是自己的一部份,和自己是一體的。
母親餵養、擁抱嬰兒時,嬰兒會覺得“好”,
母親若不理睬他,嬰兒就會覺得空虛、被棄,感覺“不好”。
若母親是憂鬱的,則嬰兒的“母我一體自我感”,會把母親的憂鬱和自己並在一起。
若母親的撫育質量差,造成嬰兒的挫折感,
則可能引發嬰兒對“既愛又失望”的母親的攻擊心理。
然而此時母親卻又和嬰兒是一體的,
嬰兒因此把這種矛盾的情感融攝入自己的內在,
產生了“攻擊內射”與“自傷”。
換言之,
讓嬰兒感到憎恨的母親意象會融攝入嬰兒自己的一部份,
而導致“憎恨自己”的心理。
來自心網:http://bbs.xlzx.com/dispbbs_215_137152_10_1.html

抑鬱症、躁狂症症狀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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