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法學院

清華大學法學院

清華法學院有高質量的本科學士學位教育,並且是法學一級學科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單位。面向全國招收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本科教育,按通才培養理念,只設法學專業。研究生教育,設有法學一級學科所涵蓋的除軍事法學外的所有專業,並設有法律碩士項目和面向外國留學生的“中國法”碩士項目。

基本信息

學院簡介

清華大學法學院清華大學法學院

清華大學法學院位於清華大學中央主樓以南,毗鄰清華大學東門。院館“明理樓”,占地面積7418平方米,建築面積10000平方米。樓內設有教室、辦公室以及法律圖書館、模擬法庭、學術報告廳等教學設施。

至2008年12月,清華法學院有全職教師49人,其中教授23人,副教授19人。在校學生1382人,其中本科生376人,研究生1006人。

清華法學院有高質量的本科學士學位教育,並且是法學一級學科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單位。面向全國招收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本科教育,按通才培養理念,只設法學專業。研究生教育,設有法學一級學科所涵蓋的除軍事法學外的所有專業,並設有法律碩士項目和面向外國留學生的“中國法”碩士項目。

法學學科是清華大學重點建設、優先發展的學科之一,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較強的科研實力,在國內法學學科評估中名列前茅。法學院高度重視人才培養,強調學術研究與教學並重,理論與實踐相結合。法學院的國際交流十分活躍,已與一批世界一流的法學院開展廣泛、深入的合作,具有很高的國際聲譽和國際影響力。現在,清華法學院已經成為國內著名法學院之一。

歷史沿革

學院前身

清華大學的前身——清華學堂,是中國清政府利用美國“退還”的部分"庚子賠款"於1911年辦起來的一所"留美預備學校",辛亥革命後改稱清華學校,並於1925年開辦大學部,1928年改為國立清華大學。清華大學自成立以來培養了大量品學兼優的高級專業人才,為中國政治、經濟、法律、文化、科技和社會各方面的發展發揮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清華早期(1909——1929)派出的歷屆放洋生中,有29名攻讀法學,其中有17名讀法律,12名讀國際法,占全部放洋生的2.2%,他們回國後在中國近現代法律和外交事務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例如著名法學家錢端升教授、燕樹棠教授、王化成教授、著名法官梅汝璈、著名檢察官向哲浚等都是這個時期畢業於清華而後出國留學的。

建立初期

1925年清華學校增設大學部後,次年便成立政治學系,並開始在政治學系開設法律課程。

法學院明理樓法學院明理樓

1929年,清華改為大學後,根據大學組織法,正式設立法學院,下設治、經濟二系,院長為陳岱孫先生。當時法律與政治不分,因而只設了政治、經濟兩系,法律課程仍然附設於政治學系內。政治學系開設的法律課程有法學原理、國際公法、憲法、行政法、民法通論、刑法通論、中國法制史、國際公法判例、國際私法、國際組織等。這一時期的主要法學教員有趙鳳喈、陳之邁、王化成、程樹德、燕樹棠等。當時還有曾先後執教於美國哈佛、芝加哥大學的國際法學權威萊特(Dr.QuineeyWright)博士教授國際法課程。這個時期培養了王鐵崖等著名法學大師。依照當時的大學組織法,法學院應設法律學系;梅貽琦校長也認為"法學理論之研究,為大學中所應注重,而為普通法校所忽視者,故願於此方向,一為矯正"。1932年,經過數年籌備,經教育部批准,法學院正式添設法律學系,並提出"本學系宗旨,系對於套用及學理兩方面,務求均衡發展,力避偏重之積習,以期造就社會上應變人材,而挽救歷來機械的訓練之流弊"。此時由燕樹棠先生主持系務。然而嗣後國內一部分人士主
張停辦文法科,教育部亦迭令清華大學停止招收法律學系學生,系務遂於1935年中斷,所有政治學系、經濟學系學生所需要的法律課程,仍附設於政治學系內。

抗戰時期

抗日戰爭時期,清華大學和北京大學、南開大學在1938-1946年共同組成國立西南聯合大學,三校共建法商學院,下設法律、政治、經濟、商學四系,院長為陳序經先生,法律學系由燕樹棠先生負責。同時清華保留了政治學系中的法律課程,仍然招收法律學學生,教授主要有張奚若、錢端升、王化成、趙鳳喈、邵循恪等。畢業生中有陳體強、端木正等著名法學家,端木正先生後來擔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清華大學的法學研究生教育也有很長的歷史。在梅貽琦校長的提倡下,清華大學非常重視學術研究事業。1929年經教育部批准,清華大學開辦研究院。1930年秋季,政治學系開辦法科研究所,以為"大學畢業生中成績優美、富有研究興趣者研修之所"。法科研究所設政治、經濟二學部,政治學部招收國際法方向的研究生。政治學部招考新生,非常嚴格,每年僅取一二名。政治學部開設的必修和選修的法律課程有:中國法制史、國際公法判例、國際私法、國際組織、公法(憲法或國際公法)專門選讀與研究、英國憲法史、條約論等。著名國際法學家王鐵崖先生曾在清華研究院法科研究所學習,並於1936年取得碩士學位。西南聯合大學時期,清華大學具有相當的獨立性,保持了自己的研究院和法科研究所。法科研究所設政治學、經濟學、社會學三部,政治學部下設國際法組。在極為艱苦的條件下,法科研究所仍然為中國培養了端木正等優秀的法學人才。1946年10月,清華大學在北京復校後,在法學院下重設法律學系,由趙鳳喈先生擔任系主任,同時政治學系仍開設國際公法等法律課程。清華研究院法科研究所也一併恢復,由陳岱孫先生任所長,趙鳳喈先生兼任政治學部主任。是時法律學系有一、二年級本科生,並招收轉學生。法律學系開設的法律課程已相當齊全,計有25種,幾乎包含了當時所有的法律學科門類,還為其他院系開設法學通論等全校性選修課。在趙鳳喈主任的主持下,法律學系非常注重專門知識的基本訓練,增加課外閱讀時間,參考書多半是英文本與法文本,亦有中文及日文本,學生黽勉努力,教師兢兢業業,給清華帶來一股清新的風氣。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

建國初期

1952年,全國進行大學院系調整,清華大學成為一所以工科為主的大學,整個法學院被合併到其他院校。從此,法律院系和法學教育在清華大學一度中斷。

改革開放以後

改革開放以來,國家日益重視法制建設和法學教育。從上世紀八十年代初,不斷有校友和社會各界人士希望清華大學恢復法律學科。進入九十年代,適應國家法治建設和清華大學建設綜合性、研究型、開放式世界一流綜合大學的需要,1994年10月12日學校成立以時任校長的王大中院士為主任的法律學系籌建委員會,開始法律學系的籌建工作。1995年9月8日,清華大學正式恢復建立法律學系,系主任為著名法學家王叔文教授。在“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治國方略指引下,學校決定重點建設並加速發展法律學科。1999年4月25日法律學系升格為法學院,院長為著名法學家王保樹教授,2002年王晨光教授擔任院長,2008年王振民教授擔任院長。

目前

清華大學法學院復建後發展迅速,截止2008年,已擁有9個法學二級學科碩士學位授予權和法學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予權,擁有博士後科研流動站,成為國內一
流、國際知名的法學院。培養了3000餘名畢業生在法律、政治、經貿等領域已經嶄露頭腳,顯示出新一代清華法律人不同凡響的素質和能力。

學術機構

學術委員會

主任:張明楷
副主任:施天濤
委員:崔建遠、傅廷中、高鴻鈞、申衛星、施天濤、王晨光、王亞新、王振民、許章潤、張明楷、章程、周光權、朱慈蘊

學位委員會

主席:王晨光
副主席:賈兵兵秘書:李小武
委員:王晨光、賈兵兵、車丕照、崔國斌、高鴻鈞、韓世遠黎宏、施天濤、王明遠、王振民、余凌雲、章程張建偉、張明楷、朱慈蘊

辦學宗旨

清華大學法學院清華大學法學院

清華法學院辦學的宗旨是,充分運用清華大學多學科的綜合優勢,培養國家亟需的厚基礎、寬口徑、複合型、國際化的高層次法律人才。鼓勵學生積極參與法學前沿問題研究和司法實踐活動,培養學生的創新能力、批判性思維和綜合素質。為此,法學院積極借鑑國內外先進經驗,大膽採用互動式和案例教學等新的教學方法;率先在全國法學院開展模擬法庭訓練和法律診所教育等實踐型教育。法學院代表隊一直保持維也納國際商事仲裁比賽等大賽的中國最好成績。

在國際化背景下,學院不僅培養學生深入學習我國法律知識,而且開設很多外國法和國際法課程,為國家培養能夠參與國際競爭與合作的國際型法律人才。法學院與眾多國際一流法學院建立了密切的合作關係,師生互訪頻繁,近30%的本科生有赴海外交流或學習的機會。2008年法學院獲得教育部“國際型法律人才培養模式試驗區”項目,將進一步探索培養高層次國際化法律人才的新模式和新方法。

在香港特區首席大法官李國能先生等的支持下,1999年清華法學院在中國法學院中第一個建設了獨立的大樓,並率先為每一位教師配備了獨立的辦公室。學院有國內最好的法律圖書館、多媒體教室、模擬法庭等教學設施。在學校的大力支持下,目前正在籌劃建設法學院的第二棟大樓。

在復建後10多年的發展歷程中,清華法學院聚集了一批優秀的學者,是全中國最好的法學教師團體之一。截止2008年,在全體52名全職教師中,教授和副教授達到82%,具有博士學位的占74%,具有海外留學經歷的達80%。

2008年開始,清華法學院在本科生中全面推行本科生導師制。對於每一位學生,學院規定有一位教師負責進行學習、生活、人生輔導。針對每個學生的情況,制定有針對性的、切實可行的學習培養計畫。

歷史沿革

清華大學法學院清華大學法學院

清華大學的前身——清華學堂,是中國清政府利用美國“退還”的部分"庚子賠款"於1911年辦起來的一所"留美預備學校",辛亥革命後改稱清華學校,並於1925年開辦大學部,1928年改為國立清華大學。清華大學自成立以來培養了大量品學兼優的高級專業人才,為中國政治、經濟、法律、文化、科技和社會各方面的發展發揮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清華早期(1909——1929)派出的歷屆放洋生中,有29名攻讀法學,其中有17名讀法律,12名讀國際法,占全部放洋生的2.2%,他們回國後在中國近現代法律和外交事務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例如著名法學家錢端升教授、燕樹棠教授、王化成教授、著名法官梅汝璈、著名檢察官向哲浚等都是這個時期畢業於清華而後出國留學的。

法學教育和法律院系在清華有很長的歷史。1925年清華學校增設大學部後,次年便成立政治學系,並開始在政治學系開設法律課程。清華改為大學後,1929年根據大學組織法,正式設立法學院,下設政治、經濟二系,院長為陳岱孫先生。當時法律與政治不分,因而只設了政治、經濟兩系,法律課程仍然附設於政治學系內。政治學系開設的法律課程有法學原理、國際公法、憲法、行政法、民法通論、刑法通論、中國法制史、國際公法判例、國際私法、國際組織等。這一時期的主要法學教員有趙鳳喈、陳之邁、王化成、程樹德、燕樹棠等。當時還有曾先後執教於美國哈佛、芝加哥大學的國際法學權威萊特(Dr.QuineeyWright)博士教授國際法課程。這個時期培養了王鐵崖等著名法學大師。

依照當時的大學組織法,法學院應設法律學系;梅貽琦校長也認為"法學理論之研究,為大學中所應注重,而為普通法校所忽視者,故願於此方向,一為矯正"。經過數年籌備,1932年經教育部批准,法學院正式添設法律學系,並提出"本學系宗旨,系對於套用及學理兩方面,務求均衡發展,力避偏重之積習,以期造就社會上應變人材,而挽救歷來機械的訓練之流弊。此時由燕樹棠先生主持系務。然而嗣後國內一部分人士主張停辦文法科,教育部亦迭令清華大學停止招收法律學系學生,系務遂於1935年中斷,所有政治學系、經濟學系學生所需要的法律課程,仍附設於政治學系內。

抗日戰爭時期,清華大學和北京大學南開大學在1938-1946年共同組成國立西南聯合大學,三校共建法商學院,下設法律、政治、經濟、商學四系,院長為陳序經先生,法律學系由燕樹棠先生負責。同時清華大學保留了政治學系中的法律課程,仍然招收法律學學生,教授主要有張奚若、錢端升、王化成、趙鳳喈、邵循恪等。畢業生中有陳體強、端木正等著名法學家,端木正先生後來擔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  

清華大學法學院清華大學法學院

清華大學的法學研究生教育也有很長的歷史。在梅貽琦校長的提倡下,清華大學非常重視學術研究事業。1929年經教育部批准,清華大學開辦研究院。1930年秋季,政治學系開辦法科研究所,以為"大學畢業生中成績優美、富有研究興趣者研修之所"。法科研究所設政治、經濟二學部,政治學部招收國際法方向的研究生。政治學部招考新生,非常嚴格,每年僅取一二名。政治學部開設的必修和選修的法律課程有:中國法制史、國際公法判例、國際私法、國際組織、公法(憲法或國際公法)專門選讀與研究、英國憲法史、條約論等。著名國際法學家王鐵崖先生曾在清華研究院法科研究所學習,並於1936年取得碩士學位。西南聯合大學時期,清華大學具有相當的獨立性,保持了自己的研究院和法科研究所。法科研究所設政治學、經濟學、社會學三部,政治學部下設國際法組。在極為艱苦的條件下,法科研究所仍然為中國培養了端木正等優秀的法學人才。

1946年10月,清華大學在北京復校後,在法學院下重設法律學系,由趙鳳喈先生擔任系主任,同時政治學系仍開設國際公法等法律課程。清華研究院法科研究所也一併恢復,由陳岱孫先生任所長,趙鳳喈先生兼任政治學部主任。是時法律學系有一、二年級本科生,並招收轉學生。法律學系開設的法律課程已相當齊全,計有25種,幾乎包含了當時所有的法律學科門類,還為其他院系開設法學通論等全校性選修課。在趙鳳喈主任的主持下,法律學系非常注重專門知識的基本訓練,增加課外閱讀時間,參考書多半是英文本與法文本,亦有中文及日文本,學生黽勉努力,教師兢兢業業,給清華帶來一股清新的風氣。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1949年10月20日華北高等教育委員會決定將清華大學法律學系併入北京大學。1952年全國進行大學院系調整,清華大學成為一所以工

清華大學法學院清華大學法學院

科為主的大學,整個法學院被合併到其他院校。從此,法律院系和法學教育在清華大學一度中斷。

1978年以後,國家開始重視法制建設和法學教育。清華大學從八十年代初就開始在全校進行普法教育,收到良好成效。1984年成立經濟管理學院,下設經濟法教研組,進行經濟法的教學與研究工作。同年,為了處理清華大學日益增多的專利事務,成立了專利事務所。與此同時,自八十年代以來,有關院系在物證技術研究方面也取得了顯著成果;中國工程院院士、環境系教授錢易在環境法的研究方面也達到了很高的水平;土木工程系也開展了房地產法方面的研究。法學教育與研究在清華大學已有一定的基礎。  

從八十年代初開始就不斷有校友和社會各界人士要求清華大學恢復法律學科。在張孝文教授擔任清華大學校長期間,他首先正式提出要恢復法律學系。進入九十年代後,清華大學明確提出要在2011年建校100周年之際,把清華大學建設成為綜合性、研究型、開放式的世界一流大學。為實現綜合性大學的目標,1994年10月12日,校長書記聯席會議決定成立以校長王大中院士為主任的法律學系籌建委員會,開始法律學系的籌建工作。在社會各界的關心、支持下,法律學系的籌建工作進展順利。經過長時間的醞釀,1995年9月8日,清華大學正式恢復建立法律學系,系主任為著名法學家王叔文教授。復建後的法律學系,旨在發揮清華大學多學科的綜合優勢,培養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所急需的法律人才。經過幾年的不懈努力,法律學系從無到有,從小到大,發展到了相當的規模和水平。在"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治國方略指引下,學校決定重點建設並加速發展法律學科。1999年4月25日清華大學建校88年周年之際,清華大學法學院正式復建,院長為著名法學家王保樹教授。

現任領導

行政領導

院長:王振民

副院長:施天濤、黎宏、申衛星

院長助理:廖瑩、張晨穎、於文晶

黨委領導

黨委書記:車丕照
黨委副書記:傅廷中、廖瑩

傑出校友

清華大學是培養傑出法律人才的沃土,是法律大家的搖籃。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代表中國到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擔任法官的梅汝璈先生(1924級)和代表中國出任檢察官的向哲浚先生(1917級)都是從清華園走出去的優秀畢業生。清華大學建築學院教授為共和國設計了國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名是由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著名法學家、政治學家張奚若先生所構思建議的。著名法學家、1919級校友錢端升先生則是新中國憲法起草委員會顧問,為制定新中國憲法做出了重大貢獻。著名憲法學家、政治學家蕭公權先生(1920級)曾經在這裡奠定了學術基礎。這個法學院還是著名法學家邵循恪(1926級)、王鐵崖(1929級)、樓邦彥(1930級)、龔祥瑞(1931級)等學習過的地方。清華大學還為共和國培養了一位掌管國家最高立法事務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和數位副委員長,一位最高法院院長(鄭天翔)、一位最高檢察院檢察長(賈春旺)和一位法務部長(張福森)。

排名評價

在國內多個法學專業的排名中,清華大學法學院均位於前五名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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