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腐敗

洋腐敗

2006年171條漢語新詞之一,洋腐敗(yang fu bai),外資或跨國企業在中國進行的行賄等腐敗行為。

基本信息

潛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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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15日,曠日持久的西門子全球行賄案終於在美國和慕尼黑告一段落。美國法務部宣布,西門子股份公司及其3個子公司(委內瑞拉、阿根廷及孟加拉國公司)對自身的腐敗行為皆予認罪。西門子同意支付合計4.5億美元用於刑事罰款。而加上西門子同時接受的美國證券交易委員(SEC)和德國監管當局對它的罰金,總處罰金額達到13.45億美元。這是有史以來腐敗類案件中,單家公司支付的最高金額罰款。

另據美國法務部檔案披露,西門子全球腐敗案已牽涉到西門子中國公司的諸多業務領域:西門子中國輸變電集團和西門子醫療集團。

“賄賂幾乎成為西門子一些子公司的標準運作程式。”美國法務部代理助理部長馬修·弗里德里克在新聞發布會上說,手提“裝滿現金的手提箱”行賄,成為一些西門子雇員“屢試不爽的方式”。然而,這樣的方式並沒有出現在已開發國家。最重要的原因恐怕在於不已開發國家存在著法律漏洞,另一方面還有這些國家盛行的潛規則文化環境,而惡性文化環境的破壞力要遠遠大於制度層面的缺陷。

嚴厲打擊“洋腐敗”,已是包括中國在內的不已開發國家所必須面對的嚴峻現實。除了完善法制環境,儘快修訂《反不正當競爭法》、制訂中國的《反腐敗法》以制度約束以外,如何營造一個健康的商業文化環境,從軟環境方面遏制跨國公司的行賄行為,顯然也是一個重大課題。

著名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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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朗訊在中國爆出了賄賂門事件,因涉嫌向中國官員賄賂而違反美國《反海外腐敗法》,其四名中國區高管也因此集體下課。2007年12月21日,美國法務部宣布,阿爾卡特-朗訊已與美國法務部與證監會達成調解協定,並願意就此總共支付250萬美元的罰款。作為全球知名的電信設備製造商,在全球通信業的頂峰階段,朗訊曾扮演風向標式的角色,這裡產生出11位諾貝爾獎獲得者,擁有28,000多項專利。這一歷時三年多廣受關注事件雖塵埃落定,也不可避免的成為朗訊頭上一片揮之不去的陰影。

朗訊的賄賂門只是“洋腐敗”在中國的冰山一角。據有關數據顯示,近10年時間裡,跨國企業在華商業賄賂的事件一直在不停地上升,中國僅在10年內就查出了50多萬件跨國腐敗的案件,其中64%與國際貿易和外商有關。縱觀中國經濟領域,有關賄賂門事件屢見不鮮,從張恩照受賄事件中眾多著名外企的捲入,再到德普行賄案,直至今天的朗訊賄賂門,陽光下的科技企業的商業競爭,已出現大樹下的陰影。

全球化競爭加劇之下,如何最大限度地利用有關政策、法規、政治、經濟等手段來謀取最大的壟斷利益,對市場進行掠奪性資源開發,利用法律邊緣、甚至是超出法律的底線從事經營。這是很多跨國企業的常態做法,也是很多大企業光環品牌下陰暗的一面。這種潛規則下的陰影,必然會成為他們競爭的另一個手段,這一點會極大的傷害公平的競爭環境,使我國的本土企業受到擠壓。

特徵及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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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全球化浪潮的推進和國際貿易交往的增多,在當今世界各國,商業賄賂行為普遍存在,已成為最主要的一種賄賂形式。在市場經濟高度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大量的跨國賄賂案被媒體揭露。

洋腐敗的主渠道是洋賄賂,而洋賄賂的主要表現形式是商業賄賂。商業賄賂指為謀取商業利益而發生的賄賂,是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而產生、發展起來的一種負面經濟現象。因此要了解洋賄賂的本質特徵必須全面解析商業賄賂。

中國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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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針對商業賄賂行為的立法並非一片空白,但總體上還沒有一部完善的相關法律,我國依法打擊商業賄賂的法律主要是《刑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刑法》中關於經濟犯罪、賄賂犯罪的很多條款都適用於商業賄賂。但是,我國法律在商業賄賂概念、要件的界定等方面,局限性比較大;懲罰程度偏輕;更缺乏保護和獎勵舉報人的法律制度安排。

除了制度的約束以外,在公司內部建立一個講究職業道德的良好環境也是重要的預防方法。而違反商業操守行為的代價是巨大的。商業道德看起來可能是一個無形的概念,但其缺失最終會造成有形的、實實在在的損失。因此,這個道德環境的建立需要公司擁有一個書面的道德標準和商業行為準則。

有關檔案

1.1997年開始試行、2010年修訂實施的《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

2.2007年頒布《中共中央紀委關於嚴格禁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若干規定

3.2009年頒布《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關於對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國內交往中收受禮品實行登記制度的規定》、《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關於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加強管理的暫行規定》

網民反應

每一起跨國公司在華行賄案的曝光都會引起網民熱議。一方面,網民震怒於每一起跨國公司在華行賄案的曝光都是在國外媒體報導後國人才知曉;另一方面,網民驚訝於媒體都在大張旗鼓地報導跨國公司被罰,而對受賄一方被處理的報導卻悄無聲息。這兩條規律已經可以普遍適用於幾乎每一起跨國公司在華行賄案的解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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