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舉

武舉

中國歷史上的武舉制度創始於唐代。武舉的興盛是明清兩代,特別是在清代。明朝武舉創製甚早,但制度一直沒有確定下來。清代情況大不相同,重視程度大大超過明代。加上封建國家大力提倡,制度日益嚴密,錄取相對公正。因此,民間習武者對武舉考試趨之若鶩。清代武舉為國家提供了大批人材,其中產生了不少傑出人物。

歷史淵源

(圖)武則天武則天

科舉制首先是從文舉開始的,選拔的都是經國治世的文才,因此文舉是科舉制的主要組成部分。唐代文舉的科目是很多的,明經、明法(通曉法令者)、明字(通曉書法者)、明算(通曉術算者)、進士、俊士(才能俊秀者)等五十多種,後來漸漸演變為只重視明經、進士兩科。這兩科最初只是試策,也就是根據經義和時務寫作論文,後來逐漸轉變為進士科注重詩賦,明經科注重“帖經”和“墨義”。所謂帖經,就是將經書任意揭開一頁,將左右兩邊遮住,中間只露出一行,再用紙帖蓋三字,令應試者填充。所謂墨義,則是對經文的字句作簡單的筆試。帖經與墨義,只要熟讀經傳和注釋就可以考中,而寫作詩賦則需要具有一定的文學才能,所以進士科及第很難,當時流傳的“三十老明經,五十少進士”,指的就是這個意思。武則天是中國唯一的女皇帝,武舉制度也是她執政時期開始的。

武舉主要選拔將才,與文舉比較,其重要性不及文舉,武舉出身的地位也不及文舉的進士。歷史上的武舉開始於武則天執政時期,公元702年,由兵部主持武舉考試,考試科目有馬射、步射、平射、馬槍、負重摔跤等。宋代規定武舉不能只有武力,還要考問軍事策略,比如孫吳兵法(孫子、吳起)等。到了明朝時更改為“先之以謀略,次之以武藝”,把軍事謀略置於軍事技術之上,如果在答策的筆試中不及格,便不能參加武試。初期的筆試考三題,試策兩題,另一題論考四書。後來四書的題目改為默寫武經。但明代的軍事職位多半由世蔭承襲,再加上由行伍逐步提拔起來的,武舉選將只是個補充形式。

清代的情況就大不相同。從制度上看,基本沿襲明末,考試程式、辦法等也沒有多少變化,但由於清朝統治者出身於遊牧民族,善於騎射,因此對武舉的重視程度大大超過明代。清代武官雖然仍以行伍出身為“正途”,由武舉出身的次之,但武舉出身者數量不斷增大,在軍中占有相當比例。加上封建國家大力提倡,制度日益嚴密,錄取相對公正,因此,民間習武者對武舉考試趨之若鶩,民間習武之風興盛一時。

基本內容

唐代的武舉主要考舉重騎射步射馬槍等技術;此外對考生外相貌亦有要求,要“軀幹雄偉、可以為將帥者”。宋代時規定武舉不能只有武力,要“副之策略”,問孫吳兵法等。到了明朝時更改為“先之以謀略,次之以武藝”,如果在答策的筆試中不及格,不能參考武試。初期的筆試考三題,試策兩題,另一題論考四書。後來四書的題目改為默寫武經。武試則最少要求騎射九矢中三,步射九矢中五。至清朝時,改為先試馬步射,馬射二回六矢,中三為合。步射九矢中五為合。之後比力氣,包括拉硬弓、舞刀、舉石。弓分八、十、十二力;刀分八十、一百、百二斤;石分二百、二百五十、三百斤。合格者才考筆試。

武舉的創立者是唐代女皇武則天,武則天希望通過武舉的選拔,增強武功上的核心競爭力。這也就決定了那時代的武舉是只考武藝和膂力,不論韜略智謀,於是,整個考試就像一場軍隊的演武,喧囂異常。 唐代的行政法典《大唐六典》規定了武舉考試的基本內容。武舉是多項內容的綜合測試,要考的內容包括長垛、騎射、馬槍、步射、才貌、言語、舉重等。

長垛是考察考生射箭的準確性,是在規定距離內考察射箭的水平;馬槍又稱馬射,考的是馬上射箭,考察的是考生在移動過程中射箭的準確性;步射以草人為箭靶,考試成績不但要看命中率,而且還要求射箭動作的規範;才貌主要是要求身高,“以身材六尺以上者為上,以下為次”,唐代的六尺約合現在的1.8米,要求顯然是不低;言語以“有神采堪統領者”為佳,神采的有無,主要是靠考官們感覺了;舉重就相當於今天的舉重,是對膂力的考察。由以上考試內容可以看出,射箭和膂力是最受重視的科目。這直接影響了後人對那個時代的英雄形象的塑造——《說唐》中,對膂力尤其看重。譬如李元霸、宇文成都、裴元慶、熊闊海等人,“力大”成了小說家最常用的讚美之詞。

歷代大事記

公元629年(唐太宗貞觀三年)
唐太宗下詔曰:“白屋之內,閭閻之人,但有文武才能,灼然可取。”
公元656~680年(唐高宗顯慶至調露年間)
高宗先後詔令五品以上官員及諸州牧守薦舉武勇之才。

公元702年(武則天長安二年)
始創武舉。武則天下詔:“朕聞武之道憑經緯而開國,春秋之功,借生殺而成歲。……可令文武內外官五品及七品以上,清官及外官刺史都督等,於當管部內,即令具舉,且十室之邑,忠信尚存,三人行,我師猶在,會須搜訪,不得稱無,薦若不虛,自從異之曲,舉非明士,豈漏貶責之科,所司明為條例,布告遠近,知朕意焉。”初令天下諸州有練習武藝者,每年準明經進士例舉送。第一次把武科放在與進士、明經兩科同等的地位。正月十七日,武則天令兵部主管武舉。考生為六品以下文武官,三品以下五品以上勛官子弟,年滿18歲並已交納十三年“品子課錢”者。考試內容共有七項:靶射、騎射、步射、身高相貌、言論、舉重(翹關)。通過考試錄取身軀魁偉,應對詳明。有勇有才且可為統帥的舉子。如文職官員則錄取身高六尺以上,年齡40以下,強勇且能統帥部隊之人。凡觸犯令者、工商之子、州縣衙門小吏,不得參加考試。

公元713~724年(唐玄宗先天二年至開元十二年)
唐玄宗開元年間,始設武學(專門培養軍事人才的學校)

公元731年(唐玄宗開元十九年)
朝廷詔令武貢舉人與明經、進士同行鄉飲酒禮。

公元738年(唐玄宗開元二十六年)
朝廷詔令由兵部侍郎取代兵部員外郎主持武舉考試。

公元798年唐德宗貞元十四年)
唐王朝停廢武舉,長達10年,這是武舉史上的首次停廢。起因是諫議大夫田敦認為武舉人拿著弓箭出入皇城,可能威脅到皇帝的安全,上表請求廢止武舉。

公元808年(唐憲宗元和三年)
在朝野上下的呼聲中,唐王朝恢復了武舉。

公元907~960年(五代時期)
由於軍閥混戰,戰亂頻仍,武舉盡廢。

公元1029年(北宋仁宗天聖七年)
宋王朝初設武舉,恢復了自五代停廢的武舉考試。

公元1030年(北宋仁宗天聖八年)
宋仁宗親試武舉人,標誌著武舉殿試的開始,共有14人參加殿試,張建侯、楚宏等8人被錄取為武進士。

公元1034年(宋仁宗景元年)
仁宗下詔:“殿試舉人,考官日迫,多不精審。自今初考覆考詳定,以十日為限。”景佑元年二月四日,詔應進士諸科取解不獲者,不得應武舉。

公元1043年(北宋仁宗慶曆三年)
在武成王廟開始設立武學,任命阮逸為武學教授。這是自有武舉以來的第一個古代軍事學校,但它只生存了九十三天。原因是無人願意入學。

公元1049年(北宋仁宗皇元年)
宋仁宗下詔命令停止武舉。

公元1053年(北宋仁宗皇五年)
武舉停廢前的最後一次考試。它只允許參加過省試的武舉人投考,該科共錄取61名武進士,是宋朝廷歷次武舉中錄取人數最多的一次。

公元1063年(北宋仁宗嘉八年)
宋王朝復置武舉,對考試方法、學習內容以及如何授官均有了新的規定。試圖以新武舉選拔武官,提高軍官素質。

公元1070年(北宋神宗熙寧三年)
翰林學士司馬光進言:“奉職考試武舉人,而法當先試弓馬,若合格即試策。緣弓馬者,先士卒之法,非所以求將帥者也。不幸而不能挽強馳穿梭,則有策略將帥之材,不得預試,恐非朝廷建武舉之意。況試弓馬法,挽與把齊,猶不應格。自今欲乞試策優並挽弓及把者,皆聽就試。”朝廷下詔令喪親者滿三個月後才可就試。

公元1072年(北宋神宗熙寧五年)
復置武學於武成王廟,並為武學制訂了相應的制度,其中學習期限為三年,每期武生人員為100名。

公元1075年(北宋神宗熙寧八年)
朝廷接受王致堯建議,下詔令自即日起武舉與文進士同時差官鎖試。

公元1078~1085年(北宋神宗元豐年間)
朝廷規定,武學生分為高級的上捨生,中級的內捨生,低級的外捨生三等。

公元1102~1106年(北宋徽宗崇寧年間)
朝廷規定各州普遍設立武學,並仿儒學立考選升貢法。

公元1120年(北宋徽宗宣和二年)
朝廷置州縣武學。

公元1146年(南宋高宗紹興十六年)
朝廷始復武學,一如舊制。

公元1177年(南宋孝宗淳熙四年)
朝廷頒布《武舉絕倫並從法》,鼓勵武進士從軍。

公元1199年(南宋寧宗慶元五年)
朝廷命各州州學皆設武士齋舍,選官教習。

公元1141~1149年(金熙宗皇統年間)
金朝開始設立武舉取士。

公元1203年(金章宗泰和三年)
金朝廷規定:武舉一甲第一名任職忠勇校尉,二、三名任職忠翊校尉

公元1368年(明太祖洪武元年)
朱元璋下令設文、武科取士。“茲欲上稽古制,設文武二科以廣求天下之賢。應文舉者,察其言行以觀其德;考之經術以觀其業;試之書算、騎射以觀其能;策之經史時務以觀其政事。應武舉者,先之以謀略,次之以武藝,俱求實效,不尚虛文。然此二者必三年有成,有司預為勸諭民間秀士及智勇之人,以時勉學,俟開舉之歲,充貢京師,其科目等第各有出身。”

公元1387年(明太祖洪武二十年)
七月,禮部奏如前代故事,立武學,用武舉。朱元璋一反常態,認為“是析文武為二途,自輕天下無全才矣。”遂罷不立。

公元1390年(明太祖洪武二十三年)
在北平行都司設立了儒學,教習武臣子弟。

公元1402年(明惠帝建文四年)
始置京衛武學。設教授1人,訓導2人。後增至6人,復減其2人,教材以講習《七書》為主。
公元1402年(明成祖永樂元年)
明成祖即位,罷武學。

公元1435年(明宣宗宣德十年)
英宗即位,詔天下衛所皆立學。

公元1436年(明英宗正統初年)
監察御史朱鑒上《請設京衛武學疏》,提出乞開武學,以典武科的建議。

公元1441年(明英宗正統六年)
五月,英宗下旨“開設京衛武學”。任命教授一員,訓導八員,用以教習武臣子弟,以兵部司官提調。

公元1441年(明英宗正統六年)
七月,立武學學規。規定“幼官”及武職子弟所讀之書《國小》、《論語》、《孟子》、《大學》內一本;《武經七書》、《百將傳》內一本,每日總授不過200字,有志者不拘。必須熟讀,三日一溫,就於所讀書內取一節,誦說大義,使之通曉。

公元1442年(明英宗正統七年)
四月,設南京京衛武學。

公元1464年(明英宗天順八年)
憲宗即位,立武舉法。凡天下取貢,舉諳曉武藝之人,兵部會同京營總兵官于帥府內考其策略,於教場內試其弓馬,有能答策二道,騎中四箭以上,步中二箭以上者,官自本職量加署職二級;旗軍舍餘人授以試所鎮撫,民人授以衛經歷,月支米三石。能答策二道,騎中二箭以上,步中一箭以上者,官自本職量加署職一級,旗軍舍余授以冠帶,總旗民人授以試衛知事,月支米二石。

公元1465年(明憲宗成化元年)
四月,申定武學學規凡十五則。

公元1470年(明憲宗成化六年)
會試武舉,取中劉良、魯廣等6名武進士。劉良為明朝第一位武狀元。

公元1478年(明憲宗成化十四年)
五月,太監汪直請開武舉鄉、會、殿試悉如文舉。憲宗下兵部集議。尚書餘子俊會同文武大臣暨科道官員議之,眾皆知其不可,亦不敢違,遂議上武舉科條大略奏上。內閣票擬:“武舉重事,未易即行,令兵部移文天下,教養數年,俟有成效,巡按提學等官具奏起送處之。”遂被擱置。

宋代武舉

宋朝,首開武舉殿試之先河,形成了解試、省試、殿試的三級考試制度。宋武舉一改唐武舉只重武藝,不問文章的做法,注重考察武舉子的軍事理論素養,欲選拔出才兼文武之儒將。宋朝雖然歷經坎坷,但終將武學制度化,並編訂了教材《武經七書》。而朝廷頒布《補官差注格法》,又將武舉授官與軍隊建設緊密地結合在一起。

從選拔軍事人才的觀念看,宋朝武舉更加理念化,更具進步色彩,宋朝文武並重,打破了以弓馬選將帥的傳統,開闢了在和平條件下選拔軍事人才的新路,對從高門貴族子弟中選拔將領的傾向形成了衝擊。 然而,宋朝“重文輕武”的社會背景,“以文制武”、“將從中御”的統兵體制,使宋代武舉難以避免地表現出“錄取人數不多”,“武學規模不大”,“武進士不願從軍或學非所用”等弊端。終宋一朝,名臣、名將中無一人出自武進士。靠武學培養,用武舉選拔優秀將帥以提高軍官素質的理想未能得以充分實現。

一、宋朝武狀元與武進士的人數
據《狀元大典》、《宋會要輯稿》、《續資治通鑑長編》、《續資治通鑑》、《宋會要輯稿補編》、《宋史》等文獻及有關地方志記載,宋朝自北宋仁宗趙禎天聖八年(1030)開設武科,到南宋度宗趙禥鹹淳十年(1274)最後一科武舉,總計開武舉七十八榜,應產生78名武狀元。目前,發現有姓名可考的武狀元人數是8人,其中1名應視為武童試狀元,科分不詳者6人。

從《狀元大典》之《宋代武舉登科表》中可以得知,有四十四科武舉確切記載了武進士的人數,這四十四科產生了1459名武進士。筆者在查找地方志史料時又找到了十八科武舉的188名武進士的姓名。這樣,已知的宋代武進士人數就達到了1647人。但遺憾的是,這十八科中,每科錄取武進士的總人數卻不詳,這個188名的數字,絕對少於這十八科所錄取的武進士的真實數字。對於另外十六科,不但錄取的武進士總人數不詳,且筆者在查找史料的過程中,也沒有發現除武狀元以外的其他武進士的姓名。另外,在此十六榜中,有的榜連武狀元的姓名都不知道。

從有確切武進士人數的四十四榜看,宋朝錄取人數最多的一榜是董君平榜,61人;錄取最少的一榜是應?然榜,僅錄取2人。宋朝武舉錄取人數每科大多在30人至50人之間,如果將已知的四十四科1459人平均一下,則每科錄取武進士人數是33人。如果假設宋朝每科錄取的武進士人數是30人,那么,就可以推斷出宋朝七十八科武舉共錄取了2300餘名武進士。

同文進士科錄取的人數相比,宋朝錄取武進士的人數實在太少。宋朝共開文進士科一百零八榜,錄取正奏名文進士42457名,文進士的人數是武進士人數的十八倍還多。

二、宋朝對武舉制度的貢獻
第一,宋朝武舉開始了殿試。宋朝的武舉考試分三級進行,即解試、省試和殿試。殿試的出現顯示出宋朝統治者對武舉的重視程度,其考試周期多為三年一次,亦有四年一次,而第一次武舉殿試與第二次武舉殿試僅差一年。

從時間上看,宋朝解試是六月底於行在兵部報名,八月考試。解試前要有一個資格試,由各路地方官直接考核。其不限人數,只要弓馬合格,即可參加解試。解試由行在兵部主持,所取名額有一定的限制,一般是70人左右。 省試由兵部主持,是真正的“兵部試”。時間在解試後第二年的一月或二月。 每科的殿試時間存在著較大差別,大至在三月至八月之間進行。殿試雖由皇帝親試,但基本上只是一個形式,目的是顯示皇帝的恩典,只要不出大問題,所有參加者都能通過。武狀元是根據考生的成績與皇帝的好惡而產生出來的。

第二,宋朝武舉考試的內容是文武並重。

宋朝武舉一改唐代武舉只重武藝的做法,變為既考武藝,又考策論。武藝以考弓馬為主,弓馬分為兩場,先“步射”,後“馬射”,由侍衛親軍、馬軍都指揮使具體承辦。弓馬合格,則參加文章考試,先考策問,後考《武經七書》。宋武舉從整體上表現出一種文武並重的傾向,其目的是為了求得能征善戰的儒將,其結果是宋朝的武進士與武狀元的整體文化素質較高。他們中的不少人,有的在地方上做出了成績,如朱熠蔡必勝;有的還成為軍事理論家,如華岳、江伯虎;有的在軍事上成為獨當一面的戰將,如程鳴鳳、許思純、張建侯、厲仲方、周虎、薛奕

第三,宋朝建立了比較完備的為武舉而設的學校——武學,編制了專用的教材《武經七書》,使武舉人才的培養有了較為堅實的基礎。據有關文獻記載,唐朝曾於玄宗開元年間(713~724)建立過武學,但卻沒有制度化。這種肇始於唐代的武學,被宋代統治者所借鑑、發展與完善。

第四,在武舉中設定絕倫科,是宋朝武舉的一個特點,也是宋朝武舉的一個創新。
冷兵器時代,士兵武藝的高低對軍隊的戰鬥力影響很大。軍隊和民間都有很多文章作得不出色而武藝出眾且有韜略的人才。為了不使這些有專長的武士有失落感,並發揮他們的特長,宋朝武舉特為他們設立了絕倫科。這種開始於北宋的絕倫科並不獨立於武舉之外,它只是在武舉子們之間的部分考試內容中存在著一定差異。絕倫科舉子的考試內容也考“策對”,只是在錄取時放低了文章的標準,但又加大了對武藝考試的難度,要加試步射和弩踏,且所使弓力也大大高於其他參試者。北宋武舉絕倫科對文章要求極低,但到了南宋,絕倫科性質也變為文武並重。

第五,南宋孝宗於淳熙六年(1179)頒布了《補官差注格法》,大幅度地提高了武進士的授官階別,對鼓勵武進士從軍起到了一些積極的作用。
三、宋朝武舉的地域性
北宋武狀元的籍貫多為不詳,武狀元的地域性,主要表現在南宋時期。自南宋高宗建炎二年(1128)起,到南宋末年的48科武舉中,共有14榜的武狀元產生於今浙江省的平陽縣,比例超過了四分之一。由此,平陽被譽為武狀元之鄉。另有八榜的武狀元產生於福州,比例占到了六分之一。

在南宋,武進士的產生也表現出了很強的地域性。據1991年出版的《平陽縣誌》第608頁記載以及筆者的統計,在已知的南宋1182名武進士中,平陽縣共產生了276名武進士(其中武榜眼5名,武探花6名),其比例占到了南宋已知武進士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三以上。此外,今福建省的閩縣及長樂等地也產生了不少武進士。

平陽為什麼能夠產生出如此多的武進士、武狀元?這當然離不開平陽縣的物質基礎與人文背景。

首先,平陽經濟富庶,為練武習文者提供了優越的物質條件。 平陽地域遼闊,其面積占據了今天整個溫州地區總面積的1/3。它地處東海之濱,氣候宜人,風光旖旎,具有優越的自然條件。鰲江橫穿全縣,流入東海。該地區的南麂島是浙江最好的漁場之一,而肥沃的萬全平原更是糧食作物生長的天堂。這些使平陽成為富庶之地,魚米之鄉。

平陽豐富的物產,繁榮的經濟,頗有發展的空間,使其成為移民的理想場所。平陽縣有戶籍記載,始於宋朝。據記載,北宋哲宗紹聖年間,平陽縣有65000多人。其時,溫州尚屬“僻遠下州”。後宋室南渡,人口隨之大量南徙。高宗建炎年間(1127~1130),平陽人口增加了218%,在兩宋之際人口銳減的背景下,這個數字顯得尤為突出。

其次,平陽有著比較深厚獨特的人文背景。 平陽縣的人文背景可以用三句話概括:一是濃厚的尚武之風,二是鼎盛之學風,三是平陽人將自身價值的實現與國家命運聯繫在一起。

平陽地處今浙江省南部,西鄰福建,東面大海,擅山海之勝,所謂“面海負山,實維甌閩疆”,成為“兩浙咽喉,八閩唇齒”。從北宋起,因禁止海上商販非法貿易的需要,有關方面在當地招募壯年男子,組成精銳部隊,據險立柵,設立了蒲門、南監兩寨,以防禦海盜、外寇。士兵的本土化,使當地形成了較為濃厚的尚武風氣。宋室南渡後,平陽作為閩浙交通要道的作用更加突出,且因臨近南宋都城杭州,拱衛京師的責任日漸重大,朝廷也更加重視當地軍隊的建設。歷史的淵源與現實的需要使當地民風頗為強悍,也使他們較注意學習武藝,時至今日,當地還流傳著“男壯皆練武,村村有拳壇。”的民諺。

高宗南渡,使宋朝的統治中心發生位移。人口大量南遷,一些社會精英來到平陽,使平陽的人才結構發生了很大變化,對平陽的人文環境產生了積極的影響。平陽由北宋時文化相對落後的地區,一躍而成為南宋學風鼎盛、人才輩出之地。終宋一朝,平陽不僅出了14名武狀元,眾多武進士,還出了3名文狀元,1名文榜眼,2名文探花,406名文進士。愛國詩人林景熙,著名學者陳經正、陳經幫、宋之才均出自平陽。

宋朝武舉,不單考較武藝,更注重考核武舉子的軍事理論素養,推行“以策問定去留,以弓馬定高下”。研討兵書,離不開必要的文化知識,如果平陽只有尚武之風,而無鼎盛之學風,那么,平陽產生的將不是具有一定文化功底和軍事理論素養的武進士、武狀元,而是四肢健壯、頭腦簡單的武夫。在平陽的武進士中,有不少人本身就是文進士,他們有的是先考文舉,再考武科,有的是先中武舉,入仕後再換文科。有不少人雖為武進士,卻任職州、縣,如薛萬石知陽朔縣,朱尚志知梧州,楊夢飛知滕縣,楊鏞知貴州,薛應龍知惠州,薛文煥知慈利縣,而其中頗有政績者,又以武狀元朱熠、蔡必勝為最。

南宋一朝飽經戰亂之苦,眾多的平陽移民有著太多的國讎家恨,現實的殘酷使平陽人知道,只有保國才能治國。當此之時,國家最為需要的是統兵打仗的將帥之才。正如平陽兄弟武狀元陳鶚陳鰲的父親陳文教導他們所說:“世治尚文,世亂尚武,建功報國,正此時也。”所謂“寧為百夫長,不為一書生”是也。對於收失地,雪國恥,迎請二聖還朝,文人雅士的坐而談,自不如鐵血之士的起而行。南宋末年,平陽不少武進士喋血疆場,以身殉國。將社會現實需要與實現自身價值緊密地結合在一起,不能不視為武狀元多為平陽人的原因之一。濃厚的尚武之風給平陽人以較高的武藝,鼎盛之學風又賦予平陽人以深厚的文化功底,加上南宋社會的現實需要對平陽人的影響,使平陽人占盡武舉的天時、地利、人和,使平陽人在推行文武並重、以選拔儒將為己任的宋朝武舉考試中得以一展身手,獨領風騷。

四、宋朝武舉的局限性
有宋一朝的武學與武舉,確實培養、選拔出了不少軍事人才,如許思純、熊安上、周虎、程鳴鳳、張建侯、歷仲方、江伯虎、蔡必勝、華岳、薛奕等。但從整體上講,宋朝的武舉並沒有選拔出,也沒有培養、造就出十分優秀的將帥。宋朝一些優秀的軍事將領,如岳飛、韓世忠、狄青等人,均非武舉出身。如果探其原因,不外以下二點。

1武舉錄取人數太少,武學規模太小,且武學是武舉的附庸。
就制度本身而言,宋朝的武舉無疑是先進的。然而,它並不是宋朝統治者求取軍事將領最常用的辦法。從整體上講,宋朝最盛行的仍是以世襲或行伍升遷為軍官的制度。與之相比,武舉的份量實在是太輕。在北宋三十科武舉中,有不少科武舉錄取的人數僅10餘人,最少的僅為2人、6人。眾所周知,量是質的前提,沒有量的基礎,難有質的飛躍。如此少的幾榜,如此少的幾個人能在軍隊建設中起多大的作用?相信人們不難得出結論。南宋錄取的武進士雖然多一些,但也大多不過是30至50人,與文進士的錄取人數相比,武舉錄取的人數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宋朝武學本是培養軍事人才最理想的場所,那裡既可以研討兵書戰策,排兵布陣,又可以演練刀槍,諳熟弓馬,理應成為將帥的搖籃。但它不是因為重文輕武的社會背景導致生源不足而停辦(北宋時),就是因為規模太小、入選嚴格而導致不少頗具天資的人難以涉足其中。試想,全國只有這么一所學校,且這座學校三年招一期,每期僅100個名額,要由中高級官員保薦,還動不動就停辦。與太學相比,可以說武學更像是一所實驗學校。武舉是選拔制度,武學是教育制度,兩者本應是一個重選拔,一個重養成,但武學生只有通過武舉才能進身仕途,武學從其誕生之日起,就淪為武舉的附庸,就是為武舉而設,武學的教育成為應試教育,武舉制約著武學的發展。

2武進士的自身弱點。
宋朝武進士中有不少忠義之士,僅入《宋史》之《忠義傳》者就有8人。但是,南宋社會也曾出現過一個很奇怪的現象,就是武進士不願從軍,即使是江伯虎這樣有才華的武狀元也視從軍為恥辱。武舉本是朝廷求取軍事人才的有效手段,如果被朝廷選中、錄取的所謂軍事人才不願意服務于軍隊,效忠於國家的國防建設,那么,武舉的意義和初衷就打了折扣。人們可以構想,一個不願意成為軍人,不願意將自己的平生所學套用於沙場之上的武進士,無論如何是成為不了名將的。當然,武進士自身的這些弱點,同樣也是宋代重文輕武的大背景造成的。

宋朝武舉雖有著歷史的局限性,但它對選拔軍事人才所做的有價值的探索,它對公平競爭、擇優錄取的追求,無不充滿了先進的理念色彩。它雖未能使宋朝人到達理想彼岸,但其進步的思想、先進的理念所閃爍出的智慧之火,卻對後人不無裨益。

清代武舉

清代武舉一依文榜程式,考試大致分四個等級進行。

一:童試,在縣、府進行,考中者為武秀才。二:鄉試,在省城進行,考中者為武舉人。三:會試,在京城進行,考中者為武進士。四:殿試,會試後已取得武進士資格者,再通過殿試(也稱廷試)分出等次,共分三等,稱為“三甲”。一甲是前三名,頭名是武狀元;二名是武榜眼;三名是武探花。前三名世稱為“鼎甲”,獲“賜武堤及第”資格。二甲十多名,獲“賜武進士出身”資格。二甲以下的都屬三甲,獲“賜同武進士出身”資格。殿試的規格很高,一般由皇帝親自主考。考試揭曉後,在太和殿唱名,西長安門外掛榜,並賜給武狀元盔甲。然後由巡捕營護送武狀元歸第,炫耀恩榮。第二天,在兵部舉行盛大的“會試宴”,又賞給武狀元盔甲、腰刀等,賞給眾進士銀兩等。清代科甲等級差別甚大,同樣是武進士,一、二、三甲的等級和榮譽卻大不相同。自然狀元是出盡了風頭的,登第後的三天內,可以披紅掛彩,上街誇官,真所謂春風得意、風光十足了。

殿試以後,通常立即由兵部授予官職。順治三年(1646)丙戌科是清朝武舉第一科,當時規定武狀元授正三品的參將,武榜眼授從三品的游擊,武探花授正四品的都司。二甲授正五品的守備,三甲授從五品的署守備。康熙年間又有變動,改為一半授營職,是直接帶兵的官,另一半授衛職,是皇帝的宮廷侍衛。雍正五年(1727)規定,武狀元授御前一等侍衛,武榜眼、探花授二等侍衛。再從二甲中選頭十名,授三等侍衛。其餘全在兵部註冊授於守備等營職。雍正以後各朝武進士的授官情況還有一些變化,不過所授品階基本上以康熙朝定製為準,沒有太大的變更。

清朝武舉各級考試,通常每三年舉行一次,每科錄取人數也有定額。但常科以外,還時常增設所謂“恩科”,常額以外,也增加一點“恩額”。

這類“恩科”、“恩額”都由皇帝直接掌握。無非籠絡人心,吸收更多的武勇人士為統治者效命。考試辦法差不多與明代一樣,分一、二、三場進行。一、二場試了弓馬技勇,稱為“外場”;三場試策論武經,稱“內場”。一場試馬上箭法,馳馬三趟,發箭九枝,三箭中靶為合格,達不到三箭者不準參加二場。乾隆年間,一場又增加了馬射“地球”,俗稱“拾帽子”,專為考察伏射能力。二場考步射、技勇。步射九發三中為合格。所謂“技勇”,實際上主要測膂力。一共三項。頭項拉硬弓,弓分十二力、十力、八力三號,另備有十二力以上的出號弓。應試者弓號自選,限拉三次,每次以拉滿為準。二項舞大刀,刀分一百二十斤、一百斤、八十斤三號,試刀者應先成左右闖刀過頂、前後胸舞花等動作。刀號自選,一次完成為準。第三項是拿石礩子,即專為考試而備的石塊,長方型,兩邊各有可以用手指頭摳住的地方,但並不深。也分為三號,頭號三百斤,二號二百五十斤,三號二百斤。考場還備有三百斤以上的出號石礩。應試者石號自選,要求將石礩提至胸腹之間,再藉助腹力將石礩底部左右各翻露一次,叫做“獻印”,一次完成為合格。凡應試者,弓、刀、石三項必有兩項為頭號和二號成績,三號成績超過兩項者為不合格,取消三場考試資格。⑤

三場是考文,當時叫“程文”,也稱“內場”,相當於文化課考試。內場考試對大多數武人來說,比外場考試更難應付,所以考試辦法不得不屢有變動。最初是考策、論文章,“策”相當於問答題,“論”是按試題寫一篇議論文。順治時定為策二篇、論二篇,題目選自四書和兵書。康熙年間改為策一篇、論二篇。策題出自《孫子》、《吳子》、《司馬法》三部兵書,論題只從《論語》、《孟子》中出,考試難度有所降低。乾隆時,又改為策一題,論一題,題目都選自《武經七書》。到嘉慶年間,考慮到武人多不能文,所考策、論多不合格,而不少外場成績突出者又往往敗於內場,於是乾脆廢除策、論,改為按要求默寫《武經七書》中一段,通常只一百字左右。這樣一味遷就,使內場考試的水平越來越低,最後差不多只是形式上的存在了。當時社會上歧視武人之風很盛,經此一改,武人更加被文士們看成纖纖武夫,武舉的社會地位大不比清代前期了。著名學者趙翼有一段記述,最能反映武舉內場考試的實情,也反映了當時文人對武人的輕蔑:

武闈但以弓馬技藝為主,內場文策不論工拙也。余嘗主順天乙酉科武鄉試,其策有極可笑者。如‘一旦’二字多作‘亘’字,‘丕’字又作‘不一’字,蓋緣夾帶小本字畫甚密,不能分晰,故抄謄訛錯耳。又如‘國家’字應抬高一字,則凡論古今地名處,如‘國家四郊多壘’、‘社稷危亡’之類,亦無不抬頭。武生自稱‘生’,則應於行內稍偏,乃又將‘生人’、‘生物’、‘生機殺機’之生字,一概偏在側邊。如此者不一而足。然外場已挑好‘雙好’字號,則不得不取中。幸武闈無磨勘之例,可不深求耳。”⑥

實際上康熙注意到了科舉文武分途不利於造就兼備人材的問題,他曾要求打破考試中的傳統界線,允許文武生員舉人交叉考試,武科舉人可以改考文科進士,文科舉人可以改考武科進士。康熙認為:“如此則各得展其所學,文武兩途,皆得真才矣。”⑦然而,整個清代,文武交叉考試者寥寥無幾。文武各成畛域而壁壘森嚴的現象越來越嚴重,文人不武,武人不文,文武兼長的人材也就越來越少。文武分途的考試制度培養了大批專門人材,卻很難造就出雲文雲武的博通人材,應該說這是科舉制度的弊端之一,也是清朝中後期政壇上出將入相人材日見匱乏的原因之一。

上面所講考試辦法,是會試一級的,鄉試、童試的考試辦法與會試大致相同,只二場弓、刀、石的份量相應降低,馬步射降為九發二中為合格。

清朝對武科鄉試、會試的錄取額有具體規定。康熙二十六年(1687)規定,武鄉試錄取名額約為文鄉試的一半,全國共八百四十名左右。其中河北省(直隸),一百零八名,其他各省六十名以下不等。會試錄取名額康熙初年以前,大致在每次錄取二百名到一百名之間。康熙十八年定額一百名,後來又規定不拘定額,特別是不拘各省分配的定額,只按考試成績,奏報皇帝,由皇帝和主考大臣臨時酌定錄取人數。酌定時也要考慮到各省都有名額,但一甲、二甲只依據成績圈定,排除其他因素的影響。每科參加會試的武舉人,一般在千人左右,有時多到兩千人左右,進士錄取額如果平均以一百二十人計,那么錄取比例差不多是在十人或十幾人中取一名,顯然,考取武進士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落第的武舉人,雍正年間曾規定按路程遠近發給回家路費,多則十兩,少則四、五兩。而大部分武舉人,按規定可到兵部註冊,由兵部依據個人成績分三等授予武職,也可以到本省軍營中效力。總之,只要有一個武舉人資格,就算有了進身之機,同樣也有逐步升遷的機會。

清代武舉制度與大清帝國相始終。鴉片戰爭以後,頻繁的禦侮戰爭中,早就顯露出武舉人材不能適應新的戰爭,除了長矛大刀與堅船利炮之間的差距外,更重要的還是基本素質和軍事思想上的差距。然而朝野上下株守陳規,玩歲愒日,武舉考試竟一直被延續下去。光緒二十一年,榮祿首先提出廢止武舉考試,他說:“自火器盛行,弓矢已失其利,習非所用,與八比試帖之弊略同。積弱之端,未始不由於此。”⑧他主張各省創設武備學堂,以西洋軍事課程培養新式軍人。然而榮祿的倡議並沒有得到大多數朝臣的回響。一拖便是幾年,光緒二十四年照例舉行武舉會試——這是中國歷史上最後一次武會試。不久,要求改革的呼聲又一次響起來,“內外臣工請變更武科舊制,廢弓、矢、刀、石,試槍炮。”然而依舊未能實行改革。⑨直到光緒二十七年(1901),武舉制度才終於被宣布廢止。可惜這已經太晚了,僅僅十年後,大清帝國便宣告滅亡了。

清代的武會試,自順治三年(丙戌)開科,到光楮二十四年(戊戌)截止,一共進行了一百一十二次。也就是說一共產生了一百一十二個武狀元,還有一百一十二名榜眼和探花,總計武科前三名(鼎甲)是三百三十六名。一百一十二年武狀元的姓名都有記載,但目前能確知其籍貫者只九十二人,其餘二十一人還有待於考求。這九十二個武狀元,河北省出的最多,共三十二名。以下山東十三名,浙江八名,江蘇六名,河南、山西各五名,廣東四名,甘肅、福建各三名,江西二名,四川、陝西各一名。此外,漢軍旗六名,滿軍旗三名。

這個統計不完備,也不是很準確的,不過大略可見各省武舉基礎的差別。所謂武舉基礎,可從兩個方面認識,一是尚武風氣,二是文教水平。河北省武狀元最多,武榜眼、探花也比別的省多,這與河北省武風素盛分不開。正因為河北省武風基礎好,所以清朝對河北省特別重視,鄉試名額總比他省給得多。陝、甘二省古多名將,尤其是甘肅,雖然經濟、文化都比較落後,但自來“人材健壯,強勇者多,騎射嫻熟,勝於他省。”康熙年間平定“三藩之亂”中的名將張勇趙良棟王進寶孫思克都出在隴右,所以清朝對陝、甘二省總是另眼相待。武鄉試名額,順治朝規定陝、甘各二十名,後經康、雍、乾三朝追加,兩省都增至五十名,這比許多大省的名額都多。有清一代,甘肅出了三名武狀元,一名榜眼,四名探花,以甘肅的經濟文化和人口而言,這個數字不能算小了。需要指出的是,當時的甘肅包括寧夏,三名武狀元張文煥、馬會伯、李如柏都出在寧夏,五名榜眼、探花中,也有三人出在寧夏。人口不及江南一個大縣的寧夏,居然出了六名武科鼎甲進士,這不能不是一個引人注意的現象。

從科舉到聯考

科舉制度始於隋朝,歷唐、宋、元、明、清而不廢。時至今日,則演變成為所謂的聯考制度。這是中國知識分子的一個結,也是中國歷史命運的一個結。“學而優則仕”,歷代讀書人莫不以此為一條光明大道。“千軍萬馬過獨木橋”,“十年寒窗無人問,一舉成名天下知”。中國的教育制度在這數千年中發生過什麼變革?今天就讓我們一起來探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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