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資本主義

慈善資本主義

慈善資本主義是商業意識與社會活動。或者說社會企業家的概念,既高效率又財務上可持續,的確需要理念和實踐上的輔助。在慈善資本主義的概念里,有兩個主角,一個是慈善家即社會投資家,另一個是被投資的對象,即社會企業和其締造者——社會企業家。

基本信息

導言

慈善資本主義慈善資本主義——相關圖片

慈善是人類歷史上最古老的文明傳統之一,進入現代以來,慈善事業成為現代國家支持民間社會興辦公益事業的統稱,從而進入了公共領域。作為公共領域一個構成部分的慈善事業,必成長於一定的社會土壤,依託於一定的制度背景,體現著一定的時代氛圍,代表著一定的文化精神。同樣,時代的變化也必然在慈善事業上留下深刻的印記。在當代,不斷變化的政治、社會和知識環境,導致慈善事業的發展戰略隨著時代的變化而改變。

19世紀末至20世紀初,新興的資產階級革命不僅發育了巨大的資本主義生產,獲得了前所未有的巨大財富,而且,也導致了一場慈善的革命。這場革命自美國發起,不久即席捲全球。在這場革命中建立的新觀念、新制度、新結構迄今仍然影響著整個世界。而在最近,許多新的跡象表明,一場新的慈善革命正在來臨。

如果說上個世紀的慈善革命的影響範圍主要限於歐美等國的話,那么,21世紀初的這場慈善革命則在歐洲、美洲和亞洲幾乎同時發生。其中的基本口號,是尋求高效率使用慈善捐贈的“慈善資本主義”,其中的領銜機構,是致力於將慈善家與社會企業家聯盟為公益夥伴的新型基金會。

這場目前只略見端倪的革命,其未來的發展前景應該是輝煌的。這是因為,無論從慈善家和眾多的捐款者不滿意現狀和矢志改變現狀的決心,還是他們以現代精神長久、審慎和清醒地觀察和解釋捐款使用中發生的諸多問題,編製得失清單,進行缺陷分析,以及他們和他們的協助者努力尋找以前從未表述過的慈善意圖,發現那些以前表述過但卻並被彼此取消和不相一致的意圖,拋棄那些曾不自覺地做過的事情….等等這一切主要是從自身之外即遠處而不是內部進行觀察,但卻是為了監控自我的慈善行為實現慈善意圖,以構建一個更美好的社會。這樣一個出自群體自我意識的自我監控行動,展示著一種人類文化自覺性的甦醒。

概述

2006年2月,美國的《經濟學人》雜誌發表了一篇題為“慈善資本主義的誕生”的文章,明確提出慈善資本主義是指新一代慈善家對於自己作為社會投資家的一種認同。換言之,將資本投入慈善事業,自行監管以求獲得最高的社會投資回報率,就是慈善資本主義。就這樣,這些慈善家把自己看成當仁不讓的“社會投資家”,視慈善捐贈為社會投資,通過慈善投資的方式解決社會弱勢群體的增權問題,從而擺脫以往的“施捨性質的濟貧院”方式,更能體現慈善的價值。

“第三次分配”以及“慈善資本主義”理論的提出,無論對中國還是對全世界而言,都具有重大的意義。慈善家或公益事業家正成為許多企業家和社會名流超越自身職業頭銜的最高目標,它昭示著慈善事業在未來的加速發展,中國和世界將面臨慈善發展的巨大機遇。

概念

在慈善資本主義的概念里,有兩個主角,一個是慈善家即社會投資家,另一個是被投資的對象,即社會企業和其締造者——社會企業家。

社會企業家作為一個專有名詞(源於法語,意為“從事者”),是兩個世紀前由法國的經濟學家讓。巴蒂斯特。薩伊引入的,意指一批並非單純的企業創辦者的特別的經濟參與者。2003年,戴維·博恩斯坦出版了第一本關於社會企業家的專著:《如何改變世界:社會企業家和新思想的力量》。他提出,“社會企業家對於社會具有深遠的影響,然而,他們對於社會所起到的改造和修正作用,一直遠未得到適當的理解和應有的評價。他們存在已久,但由於各種各樣的原因,直到今天,他們的形象才剛剛開始凸顯。”

戴維尖銳地指出,迄今為止,對於社會企業和社會企業家的認知大都集中在“如何把企業和管理技術套用到實現社會目標上”,“將非營利的基金運作用於營利性項目以產生收入”,而更為重要的,是社會企業家面對重大社會問題提出解決的方法,並且為此不懈地努力。因此,社會企業家是“變革的動力”。特別是在貧困的國家,社會企業家要用很少的資金為眾多的人做事情,必須用“極具創造力的方式,設計大規模解決問題的方法,他們的洞察力和經驗,對於所有想對這個世界有所貢獻的人們來說,都是有益的。”不過,迄今為止,對於社會企業家和社會企業的認識尚有分歧,既有將慈善家即社會投資家混同於社會企業家的傾向,也有將社會企業家混同於工商企業家的傾向。例如,有人提出,每一位工商企業家都是社會企業家。因為他為社會創造了財富。也有人斷定,社會企業家就是具有企業思維方式和行事方法的人,他們能為非營利組織運作資金增加財富。

而戴維從數百個成功案例中概括出社會企業家的六種品質:樂於自我糾正;樂於分享榮譽;樂於突破自我;樂於超越邊界;樂於默默無聞的工作;強大的道德推動力。這些共性的品質全都圍繞著社會事業的推進能力,由此將社會企業家與工商企業家明顯區分。

社會企業家所建立的社會企業主要是指那些社會組織和機構呢?根據所接觸到的資料判斷,其主要領域為具有市場性和專業性的公共服務和公共事務的運作,也即筆者曾提出的不同於志願組織(第三域)的第四域的組織。它包括兒童保育、殘障就業、社區健康、社區就業等等,以滿足社會需求為最終目的,但是藉助商業模式來創造利潤和社會福利。這類機構必須進行市場運作,必須與成本、價格談談打交道,因此在運作的手段和機制上與企業沒有大的不同,所區別的主要是機構的目的和目標,不是為了機構本身的盈利而是機構以外的社會利益。

可以說,為適應社會的快速轉變,這種處於企業和無需經營的非營利組織中間、具有混合型態的社會企業組織越來越多了,但是普遍缺乏適用的法律。致使這類機構存在的形態五花八門:有的作為非營利組織的附屬機構,抑或採取合作社法人的形式,還有的註冊成企業,或者社團。總之,如何對待這種具有中間形態的機構,全世界都在探索之中。

誕生

新一代主要的慈善家們將自己看作是社會投資者。他們之間有個共識,就是要把慈善事業變得更像是以盈利為目的的資本市場,在金融界起家的巨子、富商尤其贊同這一做法。美國早期的慈善基金會都由企業家創立。卡耐基和洛克菲勒也會明白這種新型、以投資為導向的模式。

“見到自己的經濟活動改變了整個世界,他們認為自己所留下的基金會將是能帶來變革的組織。”埃溫·瑪瑞恩·考夫曼基金會的主席卡爾·施拉姆說。那些基金會做出了非同尋常的事情。施拉姆說,作為籌集捐款以及運營捐款所資助項目的渠道,它們志向遠大,專注於清晰的目標,並願意長時間作巨額投資來實現這些目標。比如說,洛克菲勒基金會就發現了黃熱病的療法,並推動了農業的“綠色革命”。卡耐基基金會在其他方面有所建樹——它建立了成千上萬的公共圖書館。

然而,這種長線投資精神被證明只是一種例外的情況,而非常規。在一篇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文章《慈善事業的新議程:創造價值》中,麥可·波特和馬克·克萊默闡明了美國存留至今的大多數基金會其普遍存在的問題。比如說,在衡量成果方面幾乎未作努力,而且這些基金會的管理費用高得毫無道理。證據顯示,最大的問題在於這些基金會向他們所支持的組織撥款的方式。洛克菲勒基金會慈善事業顧問梅麗莎·伯曼指出,大家太看重對個別項目的資助,而過分輕視運營項目的非營利性組織的可持續發展。日常管理開支被看作是壞事,且撥款趨向於短期計畫。

新一代的慈善家是否應該去嘗試些不同於傳統基金會的東西呢?eBay網的奧米迪亞先生就這么認為。他已經將其“奧米迪亞基金會”融入了“奧米迪亞網”,既能自由地以盈利為目的作投資,也能作慈善捐助,從而實現其“個人自強”的使命。“這么多年,我一直想要當個傳統的慈善家,現在,我會問自己,如果是要做好事,想把這個世界變得更好,為什麼要把自己限制在非盈利性組織的框框裡呢?”他解釋說。雖然有為其基金會單獨準備的支票簿,他的“投資小組”依然能自由地將他的錢投資到盈利性或非盈利性項目上。這個小組對每項投資的評判標準是它是否能夠推動實現其社會使命。

意義

“第三次分配”以及“慈善資本主義”理論的提出,無論對中國還是對全世界而言,都具有重大的意義。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市場通過對資源的配置,通過對勞動力的報酬,實現了第一次財富的分配;而政府作為公共機關,通過公共權力,利用稅收、財政、金融等手段實現對收入分配的調節,這被稱為第二次分配。著名經濟學家厲以寧以“敦促國家出台政策鼓勵慈善家”為由提出了“第三次分配”的理論,即個人或企業出於自願,在習慣與道德的影響下把可支配收入的一部分捐贈出去。中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成思危也表達了類似的觀點,他認為縮小財富差距,關鍵在於財富的分配,因此應當有三次分配:初次分配一定要講效率,就是讓那些有知識、善於創新並努力工作的人得到更多的報酬;二次分配要講公平,政府應當利用稅收等手段來幫助弱勢群體,建立全面、系統、適度、公平和有效的社會保障體系。三次分配要講社會責任,富人應當在自願的基礎上拿出自己的部分財富,幫助窮人改善生活、教育和醫療的條件。

一般而言,第二次分配之後,社會協調與發展方面依舊會留有空白,而“第三次分配”將在很大程度上彌補這方面的空白。由於“第三次分配”是人們自覺自愿的捐贈,它在促進社會協調發展,進一步均衡收入分配格局方面所發揮的作用,是市場調節和政府調節無法比擬的。只有通過這三次分配,我們才能構建一個和諧的社會。

當前,種國企業對慈善事業的捐助就總體而言仍處在起步階段。但是,從東南沿海經濟發達地區到西藏高原、雲南新疆邊陲,浙商不但投資興辦實業,而且樂善好施,在各地捐資公共事業和慈善事業。2006年4月發布的由民政部擔任指導單位的《2006年度中國大陸慈善家排行榜》上,入榜慈善家163人,浙商共有21人上榜。而同年5月由《福布斯》中文版正式發布的《2006中國慈善榜》則有18位浙商榜上有名,一批新興企業家異軍突起。與此同時,由胡潤推出的“中國慈善家排行榜”再次表明浙商依舊是最樂善好施的團隊,有29位浙商榜上有名。有的慈善榜上的名次是以有形的慈善捐贈數量為依據排定的,而還有一種慈善投入是以非捐贈形式的投資形式出現的。例如浙江吉利集團董事長李書福,2006年曾在胡潤排行榜上排名第五,捐贈金額為2.33億元;但在民政部頒布的慈善榜上,他僅以710萬元捐款排在64名。原因在於,民政部認為,李書福在教育領域的投入是投資而非捐贈。

難道在教育領域的投入是投資而非捐贈,就不體現慈善了嗎?在西方學者的研究中,存在關於慈善捐贈的幾種理論模型。一種是單向轉讓型,該模型認為,沒有任何有形回報的捐贈是一種單向轉讓。多數分析家都強調,捐贈者通過給予而獲得一定滿足,捐贈者的效用是通過了接受贈者已收到效用而獲得。另一種是雙向交換型,該模型認為,慈善捐贈可以描述為一種雙向交換,在交換中,雙方能夠收到具體有形的東西,而不是上述模型所提到的心愿或滿足感,即人們是為了提高社會地位而捐贈。無論是單向轉讓型還是雙向交換型的慈善捐贈,我認為均應當不問捐獻者動機,而只求慈善項目實施的效果;只有實施效果才是真正評價慈善事業的價值標準,即不論何種形式,不論出於什麼動機,只要是參與了慈善事業,便說明他已經開始了道德的積累。

面對改革開放以後中國經濟前所未有的發展,以及貧富差距的擴大和社會弱勢群體的日益邊緣化,作為轉型時期先富起來的一個群體,民營企業的崛起客觀上為社會增加了就業的機會,這難道不是民營企業對社會的貢獻?某些企業將參與的慈善公益事業鎖定於發展教育或貧困學生資助項目;他們除了捐款助教外,還投資辦學,在一定程度上為普及民眾的受教育權,為使受教育者特別是困難群體的子女通過教育而提升自我、改變命運創造了發展機會,這也同樣是值得稱道的慈善。儘管民政部的慈善捐贈榜單記錄是以企業捐贈的錢財多少為統計依據,但客觀上除了有形的捐贈記錄外,還存在著無形的慈善記錄,即企業通過對勞動者就業的吸納、通過興辦教育事業賦予困難群體子女以發展資源,為縮小貧富差距和創建和諧社會作了貢獻。從這一角度看,企業興辦教育是一種間接的慈善事業,投入的是善款,產出的是社會效益,回報的是全民利益,是既造福於社會又造福於企業的雙贏事業。

解析

新一代的慈善家還需要弄明白他們想要做什麼,並堅持做下去。這是來自蓋茨基金會的一個經驗,這個基金會已經取得了一些引人注目的成就——由於其規模龐大,因而能做出其他基金會無法企及的事情。其目標很明確,就是要解決全球健康狀況不平衡的問題,主要致力於六大領域:傳染病、愛滋病、結核病、生殖健康、全球健康戰略和全球健康科技。至關重要的是,它已經找到“將錢用在刀刃上”的方法。蓋茨先生的宏偉願景是有策略地利用他手中的錢替貧民刺激醫療產品和服務的供應,使其得到所需的藥品和治療,從而消除因市場失靈而給貧窮的醫療保健消費者帶來的痛苦。比如說,把這些錢投入到醫療保健市場,刺激藥品公司投放部分資源為貧民服務。蓋茨基金會也主張建立合作關係,即便其規模已經大得足以獨立運營許多項目。此外,該基金會正尋求方法使其效能最大化。其他慈善家也紛紛效法,採取類似策略。

有些基金會正在探尋新的方式向組織機構捐資。約翰·霍普金斯大學的薩拉蒙先生認為,他們行事應該開始更接近於慈善銀行,提供一系列的金融產品,例如貸款、貸款擔保以及補助等。有些慈善家也開始思考應該如何最佳地運用管理自己投入到各種慈善事業中的所有資產,而不是僅僅著眼於他們當前捐出的那筆錢。最近傑夫·斯科爾也意識到了這一點,他的慈善計畫之一就是要拍攝傳遞社會信息的影片。

而最大的問題是,如何去衡量一個慈善組織的表現呢。在這方面有大量的工作正在進行,但大部分停留在主觀評價,而非客觀測量——特別是當某些慈善家的目標原本就相對含糊不清的時候,例如“激勵人心”、“增強民權社會的效能”或“抗衡氣候變化”等諸如此類。涉及到所謂的“雙重底線”(金融及社會績效)或“三重底線”(金融、社會和環境)的衡量標準都容易出現統計數字受人為影響而出現偏頗的情況。危險之一就是太過於關注管理的投入,因為投入比產出更容易衡量。另一個危險就是將捐助集中於那些容易衡量的活動中,例如提供接種疫苗的數量,即使那可能並不是解決某個問題的最有效途徑。

捐助人也需要保持適當的平衡,所以,一方面他們要能讓受捐組織提供足夠的信息以監督其效能,另一方面又不能讓這些組織陷入層層填表申請的官僚作風中。蓋茨基金會在恰當保持兩者平衡及因人而異方面口碑甚佳。

“任何一種衡量標準都具有這樣一種風險——人們會將其看作是對事實的一種描述而不是一種用以談論事實的準則,”來自斯科爾基金會的羅威娜·楊說,“只有當管理者明白他們衡量的原因以及對象時,某種衡量標準才能充分地發揮作用……談到社會價值的創造,大環境才是王道。”

結語

面對由新一代慈善家即社會投資家們發起的新的慈善革命,非營利組織準備好了嗎?不少組織迄今還在不停地埋怨社會不理解、企業太慳吝,政府不優惠,而完全沒有意識到自己可能在這場新的慈善革命大潮中,面臨被淘汰的命運。企業做不好要破產,非營利組織低效率耗費資源作無效慈善,難道能長期容忍嗎?隨著這場革命的深入,非營利組織的內部管理問題將直接威脅著機構的生存。社會企業將是大部分非營利組織應予以仿效的模式。

其次,新的慈善革命改變了捐款者與受助機構的關係。由以往更類似於從屬性的關係向著真正的合作夥伴關係過渡,能不能成為慈善投資者的公益夥伴,取決於非營利機構(社會企業)的綜合能力。顯然,非營利機構面臨較之以往更為嚴格的監督。

公益效果的評估是一個需要重點突破的關鍵環節。如何度量公益目標的實現程度?如何判斷社會投資效率是否提高?可能最重要的是要掌握其中的平衡點,以及蒐集足夠的信息加以有效監控。在這方面,獨立監管機構與評估工具的研究都是必要的。而前者的有效性可能更大些。

最後一點,是非營利組織轉換為社會企業的法律形式有待於抓緊研究。對非營利組織來說,社會企業可能面臨重重的法律問題,特別是當前與非營利組織有關的法律尚未健全,留下許多解釋不清的灰色地帶。

從社會政策的視角,以上的種種問題都屬於非營利組織發展政策問題,當著非營利組織的發展環境改變了,社會政策就必須適應環境的變化而調整或這革新。中國關於非營利組織的發展政策迄今尚未跟上工業社會的常規革命階段,遑論新的科學慈善革命?

要跟上全球慈善革命的新發展,不錯過未來20年慈善事業發展的巨大機遇,自現在起,中國就必須深入思考和為未來徹底調整非營利組織的發展政策做好準備。是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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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號召全世界富豪捐出一半資產用於慈善事業,比爾?蓋茨和巴菲特號計畫今年9月底訪問中國並遊說富人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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