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併再生障礙性貧血

妊娠合併再生障礙性貧血

妊娠合併再生障礙性貧血(aplasticanemia)是由於多種原因引起的骨髓造血幹細胞或造血微環境受損,而造成的以全血細胞減少為主要表現的一組綜合病症。妊娠合併再生障礙性貧血較為少見,妊娠合併再生障礙性貧血是妊娠期嚴重的合併症,臨床上表現為貧血、出血、感染等,但在妊娠和分娩過程中可因貧血、出血和感染對母兒造成不利的影響。是妊娠期應該大力防治的一種嚴重的血液病。

基本信息

疾病概述

妊娠合併再生障礙性貧血妊娠合併再生障礙性貧血
隨著再生障礙性貧血治療手段的進展,再生障礙性貧血病人妊娠以後或妊娠以後發病的再生障礙性貧血病人,如能及時得到治療,使症狀有效緩解,而且未發生嚴重的妊娠併發症者,多能安全渡過妊娠和分娩期。使再生障礙性貧血不再是妊娠的禁忌症,孕產婦病死率也明顯減少。

妊娠合併再生障礙性貧血(AA),是由於生物化學物理等因素導致造血組織功能減退或衰竭而引起全血細胞減少。臨床表現為貧血、出血、感染等症狀的一組綜合徵,是造血系統比較常見的疾病。妊娠合併再生障礙性貧血有急性、慢性之分,急性妊娠合併再生障礙性貧血貧血呈進行性加重,常伴嚴重感染、內臟出血,而慢性妊娠合併再生障礙性貧血貧血、感染、出血等症狀均相對較輕。雖然各年齡組均可發病,但以青壯年多見,且男性多於女性,北方多於南方。

在中國年發病率0.74/10萬,其中急性妊娠合併再生障礙性貧血為0.14/10萬,慢性妊娠合併再生障礙性貧血0.6/10萬。在中國及亞洲某些地區以青少年居多,而歐美各國以老年居多。

症狀體徵

妊娠合併再生障礙性貧血妊娠合併再生障礙性貧血患者
1、貧血一般為進行性貧血,主要是骨髓造血功能衰竭所致,少數病人可能存在無效性紅細胞生成現象,即骨髓尚有一定的造血功能,但生成的幼紅細胞從骨髓釋放到周圍血之前已被破壞。

2、出血主要因血小板生成障礙所致,可發生在皮膚、牙齦、鼻、胎盤、消化道等各內臟器官和顱腦部。

3、感染產後的出血和創傷很容易發生產道或全身性感染。主要因粒細胞和單核細胞減少,機體的防禦功能下降所致,此外也和γ-球蛋白減少和淋巴組織萎縮有關。產後感染是造成再生障礙性貧血孕產婦死亡的主要原因。

注意起病緩急,有無疲倦、乏力、出血及感染等。體檢:注意貧血程度,有無皮膚瘀點及齒齦口腔、鼻黏膜及眼底出血,有無肝、脾、淋巴結腫大。有無胸骨壓痛並注意尋找感染病灶。生物、化學、物理等因素。曾否套用氯黴素、苯製劑、抗癲癇藥、氨基比林、抗甲狀腺藥、抗癌藥及免疫抑制劑等藥物,有無放射性物質接觸史以及近期病毒感染史,如肝炎病毒、微小病毒等。

疾病病因

妊娠合併再生障礙性貧血疾病的治療需要積極的心態
妊娠合併再生障礙性貧血的病因較為複雜,半數病人系原因不明的原發性再生障礙性貧血。好發於青壯年,占全部病例的70%以上,少數女性再生障礙性貧血病人在妊娠期發病,分娩後緩解,再次妊娠時再發。動物實驗證明,大劑量雌激素可抑制骨髓造血功能,因此,有人認為再生障礙性貧血與妊娠有關。但是多數學者認為妊娠和再生障礙性貧血兩者之間並無必然的聯繫而是偶然巧合。繼發性再生障礙性貧血常與以下因素有關:

1.物理、化學因素
2.藥物因素
3.感染因素
4.其他因素部分再生障礙性貧血病人與免疫機制存在一定關係。有的與遺傳因素有關。如遺傳性再生不良性貧血(fanconianemia)是一種罕見的常染色體隱性遺傳性疾病,除骨髓增生不良而外,可伴有多種先天性畸形和染色體異常。

再障的主要發病環節在於異常免疫反應,造血幹細胞數量減少和(或)功能異常,支持造血的微環境缺陷亦介入了再障的發生髮展過程。

1.異常免疫反應損傷造血乾/祖細胞;
2.造血幹細胞減少或缺陷;
3.造血微環境的缺陷。

診斷檢查

妊娠合併再生障礙性貧血妊娠合併再生障礙性貧血血液檢查
診斷:根據病人的臨床表現及外周血全血細胞減少,骨髓像中3系增生減低即可診斷。

診斷標準與依據如下:

1.外周血呈現全血細胞減少。
2.骨髓象示增生減低或重度減低,非造血細胞增多,骨髓活檢示造血組織減少,脂肪組織增加。
3.無肝大。能除外其他全血細胞減少的疾病(如陣發性睡眠性血紅蛋白尿症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徵、急性造血停滯、骨髓纖維化低增生性白血病及惡性組織細胞病等)。
4.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除臨床表現急進外,還需中性粒細胞絕對值<0.5×109/L,血小板<20×109/L及網織紅細胞絕對值<15×109/L。

實驗室檢查:

1.外周血幾乎所有患者有全血細胞減少,重型者白細胞降至1.0×109/L,淋巴細胞比例增多,60%以上,中性粒細胞極度減少,極度重型再障,中性粒細胞少於0.2×109/L,血小板可少於10×109/L,網織紅細胞少於1%,甚至為0。慢性型,白細胞多數在2.0×109/L,中性粒細胞25%左右,血小板在(10~20)×109/L,網織紅細胞多>1%。血紅蛋白多在60g/L左右。

2.骨髓象和骨髓活檢是診斷再障的主要依據,重型再障,肉眼觀察骨髓液有較多的油滴。多數病例多部位骨髓增生低下,粒、紅細胞減少、不易找到巨核細胞,非造血細胞如漿細胞、組織嗜鹼性細胞、網狀細胞、淋巴細胞增多。骨髓小粒造血細胞所占面積比率少於20%。慢性再障,胸骨和脊突增生活躍,髂骨多增生減低。增生減低部位同重型再障,增生活躍的部位紅細胞系增多,且晚幼紅細胞增多,但巨核細胞減少,淋巴細胞比例增多,骨髓活檢造血面積少於50%。

其他輔助檢查:根據臨床表現、選擇心電圖、B超、生化、肝腎功能檢查。

鑑別診斷:

1.陣發性睡眠性血紅蛋白尿症(PNH);
2.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徵;
3.低增生性急性白血病
4.急性造血停滯。

治療方案

妊娠合併再生障礙性貧血妊娠合併再生障礙性貧血藥物治療
1.妊娠期貧血治療。
2.分娩期儘量經陰道分娩,縮短第2產程,防止第2產程用力過度,造成腦等重要臟器出血或胎兒顱內出血。可適當助產,防止產傷,產後仔細檢查軟產道,認真縫合傷口,防止產道血腫形成。有產科手術指征者行剖宮產術時一併將子宮切除為宜,以免引起產後出血及產褥感染。
3.產褥期繼續支持療法:套用宮縮劑加強宮縮,預防產後出血;套用廣譜抗生素預防感染。
4.按血液系統護理常規處理,有粒細胞缺乏者應住隔離病室或層流室。
5.停止接觸及套用能損害骨髓造血功能的一切物品。
6.對症治療。止血,控制感染及酌情少量多次輸血。
7.藥物治療
(1)雄激素:①丙酸睪丸酮50~100mg/d,深部肌注。②康力龍2mg,3/d,口服。③達那唑0.2,3/d,口服。療程至少3個月以上。有效後應持續1~2年。適用於慢性型。
(2)糖皮質激素:對急性型或伴有出血、溶血者可以選用。常用潑尼松20~40mg/d,分次口服,短期使用。
(3)改善微循環藥物:①654-2,20~40mg,3/d,每日遞增10~20mg,直至240~300mg,1個月為1療程,休息7d繼續第二療程。②一葉秋鹼8mg,2/d或6mg,1/d,肌注,持續2~6個月。③硝酸士的寧,每周肌內注射5d,劑量分別為1、2、3、3、4mg,休息2d,或每2周注射10d,劑量分別為1、1、2、2、3、3、3、4、4、4mg,休息4d。均適用於慢性型。
(4)免疫抑制劑:適用於急性型:①環磷醯胺100mg,每1~2d1次,靜注或口服。②抗胸腺細胞球蛋白(ATG)15~20mg/kg,加用糖皮質激素靜脈滴注,連續4~5d。③抗淋巴細胞球蛋白(ALG)。④環孢菌素A(CyA)5~12mg/(kg·d)。
(5)中醫中藥:腎陽虛型以當歸補血湯與河車大造丸加減。腎陰虛型,首以歸芍地黃湯加味,繼以歸脾湯,後期以補血湯為主。
8.脾摘除術經上述治療3~6個月無效的慢性病例,骨髓增生程度尚好,雖無明顯出血,但對輸血要求日漸增加者,可考慮作脾摘除術。
9.胎肝造血細胞懸液輸注前先適量靜注地塞米松,然後用輸血導管靜滴新鮮製備的胎肝細胞懸液。
10.同種骨髓移植適用於急性再障(40歲以下)、未經多次輸血的早期病例。

並發病症

1.孕婦血液相對稀釋,使貧血加重,易發生貧血性心臟病,甚至發生心力衰竭。
2.由於血小板數量減少和質的異常,以及血管壁脆性及通透性增加,可引起鼻、胃腸道黏膜等出血。
3.由於周圍血中粒細胞、單核細胞及丙種球蛋白減少,淋巴組織萎縮,使患者防禦功能低下,易合併感染。
4.再障孕婦易發生妊高征,使病情進一步加重。分娩後宮腔內胎盤剝離創面易發生感染,甚至引起敗血症。
5.防止濫用對造血系統有損害的藥物,特別是氯黴素保泰松等一類藥物,必須使用時,加強觀察血象,及時採取適當措施。長期接觸能引起本病的化學、物理因素的人員,應嚴格執行防護措施,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防止有害的化學和放射性物質污染周圍環境。

預後預防

妊娠合併再生障礙性貧血妊娠合併再生障礙性貧血
預後:關於再生障礙性貧血和妊娠的關係,大多數學者認為:妊娠不是再生障礙性貧血的病因,不誘發或促進再生障礙性貧血的發生,妊娠合併再生障礙性貧血往往是兩者在妊娠時的偶合,或者有的病人妊娠前就已發病,妊娠以後病情加重才被認識而診斷。因此,不是所有再生障礙性貧血病人必須終止妊娠。但是,大量臨床資料表明:再生障礙性貧血對妊娠可造成種種不利影響;妊娠合併再生障礙性貧血時,妊娠期高血壓疾病發生率高且發病早,病情重,容易發生心衰和胎盤早剝,容易發生流產、早產、胎死宮內、胎兒生長受限等。產後出血和感染率發生率高,是妊娠合併再生障礙性貧血孕產婦死亡的主要原因。

如果妊娠後血紅蛋白<60g/L,妊娠早期應在充分準備的條件下住院人工流產。如果已到妊娠中期,由於引產的出血和感染的危險比自然分娩要大,且終止妊娠並不能減少再生障礙性貧血孕產婦的死亡率,因此可在積極支持療法的同時繼續妊娠。但是對於急性再生障礙性貧血治療效果不佳,尤其造血細胞嚴重減少,出現母兒併發症,嚴重威脅母兒生命者,亦應考慮終止妊娠。對於繼續妊娠的病人應和血液科醫師密切配合。制訂周密的治療方案。必要時住院詳細觀察和治療。接受嚴格系統的圍生期保健。積極防治妊娠併發症。

妊娠足月以後,如無產科指征,應儘量陰道分娩,減少手術產,最好實行計畫分娩;在宮頸成熟以後,經過輸全血或成分血,血紅蛋白達到80g/L左右,血小板達到20×109/L(2萬)以上,在準備足夠新鮮血的情況下促分娩發動。分娩時儘量避免組織損傷,仔細檢查並完善縫合傷口。產後及時地使用宮縮劑,加速胎盤剝離和排出。有效地促進子宮收縮,減少產後出血。臨床產後常規使用抗生素預防感染。在產褥期更應密切觀察有無感染的臨床表現,繼續以抗生素,輔以適當的促進子宮復舊的中藥治療。

預防:雖然再生障礙性貧血不是妊娠的禁忌證,但在妊娠時的危險性比非妊娠時大得多,對於再生障礙性貧血病人的妊娠和分娩問題,必須給予足夠的重視和認真考慮。一般認為,再生障礙性貧血病人病情未緩解者應嚴格避孕,不宜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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