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兵器

中國古代兵器

中國古代有“十八般武藝”之說,其實是指十八種兵器。一般是指弓、弩、槍、棍、刀、劍、矛、盾、斧、鉞、戟、殳、鞭、鐧、錘、叉、鈀、戈。而中國武術中的兵器遠不止十八種,如果加上各種奇門兵器和形形色色的暗器,其總數恐不下百種。短兵器所謂短兵器,是指其長度一般不超過常人的眉際,分量較輕,使用時常單手握持的兵器。最常見的短兵器是刀和劍。長兵器武林中最常見的長兵器是槍、棍、大刀三種。索擊類暗器有繩鏢、流星錘、狼牙錘、龍鬚鉤、飛爪、軟鞭、錦套索、鐵蓮花等。

基本信息

中國古代兵器

正文

中國古代從原始社會晚期到清朝後期(19世紀中葉)的戰爭中,使用的進攻性兵器和防護裝具的總稱。在原始社會晚期(即新石器時代晚期)的戰爭中,帶有鋒刃的生產工具分化出專門用於作戰的兵器。隨著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和戰爭的需要,兵器不斷發展變化,到了青銅時代和鐵器時代,以青銅和鋼鐵為主的冷兵器的發展日趨成熟。火藥發明以後,火器逐漸發展起來,在一個很長的時期中與冷兵器並用。因此,中國古代兵器的發展以火藥開始用於軍事為分界線,分為前後兩大階段。前一階段是冷兵器時代,約自公元前21(一說公元前22世紀)~公元10世紀;後一階段是火器和冷兵器並用時代,約10~19世紀中葉。
兵器的起源 在史前階段,由於生存競爭或血族仇殺,氏族或部落之間常會發生流血的暴力衝突,於是帶有鋒刃的生產工具,也被用於人類的互相殘殺。這種殺人工具與生產工具不分的狀況,在史前階段曾經歷了一個很長的時期。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和私有制的萌發,促進了原始社會的解體,開始由部落聯盟向國家過渡,部落聯盟之間不斷發生激烈而殘酷的原始戰爭。反映在中國的古代傳說中,最著名的是約四五千年前的涿鹿之戰,以黃帝為首的北方部落聯盟戰勝了以蚩尤為首的南方部落聯盟。原始戰爭日益頻繁而激烈,僅用有鋒刃的生產工具已不適應作戰需要,促使人們開始設計和製造專門用於殺傷和防護的特殊用具,它們逐漸與一般生產工具分離開來,於是出現了專用於作戰的兵器。這一變化大約發生於原始社會晚期,約在公元前2000年以前,相當於從部落聯盟向國家轉化的過渡階段,也正是古代傳說中發生涿鹿之戰的時候。因此,傳說中常把兵器的發明歸功於蚩尤,或者是黃帝及其臣子,這正反映了部落聯盟間的戰爭與兵器出現的歷史聯繫。從考古發掘中,已獲得了帶鋒刃的生產工具轉化為兵器的資料。以重要的原始狩獵工具為例,弓箭至少出現於距今2萬年前,但是直到距今約5600年的新石器時代才出現用箭殺人的實例。如在江蘇省邳縣四戶鎮的大墩子新石器時代遺址中,發現了被骨鏃射中的人體骨,鏃體射入骨質深達2.7厘米;在山西、雲南等地的新石器時代遺址中,也有類似實例發現。
新石器時代晚期,人們已經熟練地掌握了磨製石器的技能,能琢磨成較鋒利的石質工具;同時也提高了用石質工具加工木器、骨器的技術,為製造兵器準備了工藝方面的條件。當時由生產工具轉化成的兵器主要有:用於遠射的木質或竹製的單體弓和裝有石質或骨、角、蚌質箭鏃的箭;用於扎刺的石矛或骨矛;用於劈砍的石斧、石鉞;用於砸擊的大木棒和石錘;用於勾砍的石戈;以及石質或骨、角質的匕首,等等。此外,可能還使用了原始的木弩,以及可以拋發石彈的“飛石索”等。同時,為抗禦敵方進攻性兵器的殺傷,已經使用了原始的防護裝具,主要有竹、木和皮革製造的,以及用藤或皮革製造的原始甲、
冷兵器時代(約公元前21~公元10世紀) 中國古代冷兵器,按材質可分為石、骨、蚌、竹、木、皮革、青銅、鋼鐵等種;按用途可分為進攻性兵器和防護裝具,進攻性兵器又可分為格鬥、遠射和衛體三類;按作戰使用可分為步戰兵器、車戰兵器、騎戰兵器、水戰兵器和攻守城器械等。為便於敘述,現按社會和生產力的發展進程,分為青銅時代的兵器和鐵器時代的兵器兩個階段。當然,歷史的發展從來不是截然分開的。在青銅時代早期,還大量使用著石兵器,特別是骨鏃;在鐵器時代的早期,也還大量使用著青銅兵器。
青銅時代的兵器 大約在夏朝,中國進入青銅時代,經商、西周、春秋到戰國時期,延續約2000年。但在新石器時代晚期,中國已出現了青銅器,如在甘肅省東鄉馬家窯文化遺址中出土的距今5000年左右的青銅小刀,就是實物證明。到了夏末商初時,青銅兵器的鑄造工藝已達到一定的水平,這從河南省偃師縣二里頭文化遺址中出土的青銅、鏃等實物中可以看出。
到了商朝,奴隸制國家進一步鞏固和發展,建立了具有相當規模的軍事力量。必須擴大青銅兵器的產量,提高質量,並改進它們的戰鬥效能,用以裝備商王朝日益擴大的軍隊,因而青銅兵器有了更大的發展。商朝以後,又經過西周、春秋時期的不斷發展,到戰國中期,青銅兵器的製作技術和產品質量都達到了高峰。
青銅兵器發展的基礎,是商周時期青銅冶鑄業的不斷發展。商朝青銅冶鑄工藝,已經超越了由礦石混合冶鑄的低級階段,發展到以純銅、錫和鉛按比例冶鑄青銅的較高水平。考古發現的位於河南省安陽市小屯東南的商朝晚期鑄銅遺址,面積超過 1萬平方米,說明生產規模很大;在安陽殷墟的婦好墓中出土的青銅禮器、兵器及其他用品達460多件,總重量1625公斤,反映出當時青銅冶鑄的規模。周朝青銅器生產規模更加擴大,戰國初年,以湖北省隨縣曾侯乙墓為例,出土銅器總重約達10噸,與殷墟婦好墓出土銅器總重相比,已超出5~6倍,二者相差懸殊,正是青銅冶鑄業在這一歷史時期內大發展的縮影。青銅兵器質量的提高,是與世代積累的冶鑄技術經驗的不斷總結分不開的。成書於東周時期的《考工記》中的“六齊”,記載了冶鑄各種青銅器物的不同合金成分的配比,其中有一半是關於各類兵器的,用其指導實際生產,能夠保持兵器的質量和生產的穩定性,促進了軍隊裝備的規範化。
青銅兵器的發展,與這一歷史階段的作戰方式緊密地聯繫在一起。技術的發展及其在軍事上的套用,導致作戰方式的變革,而不同作戰方式又要求設計製造與之相適應的各種兵器。在史前階段,氏族部落之間的爭鬥,只是雙方的武裝人群徒步作戰,缺乏嚴密的組織和指揮,對兵器沒有特定的要求,只要有一般的殺傷和防護功能即可。剛進入青銅時代,仍採取徒步搏鬥。最初的青銅兵器,就是為裝備最古老的兵種──步兵而製造的。商朝早期原始步兵的標準裝備是秘長60~90厘米的青銅戈以及較大的盾牌。這一情況在商周時期發生了巨大變化。由於青銅工具的進步,促進了木工加工技術的提高,木製戰車的使用及其在速度和衝擊力上表現出原始步兵所無法抗拒的優越性,原始的徒步格鬥開始為車戰所取代,戰車逐漸成為軍隊的主力(見中國古代戰車)。車戰成為主要的作戰方式,還有一個重要條件,就是商周時期軍事角逐的中心地區是黃河中下游,廣闊的平原為車戰提供了利於馳騁的地理條件。為了滿足車戰的戰術要求,兵器的設計和製造隨之有了新的變化。商周戰車的結構決定了敵對雙方的戰車只有在錯轂的時候,車上甲士才適於交手格鬥。由於較長的兵器在錯轂接戰時占有優勢,因此,在以車戰為主的商周時期,長柲(3米以上)的青銅戈、就成為車戰的主要兵器,並且隨著車戰的發展而不斷改進。
在南朝,車戰武器裝備的主要類型已經具備,它包括戰車、青銅進攻性兵器和防護裝具。①戰車:都是木質的,裝有青銅件,特徵是獨轅(輈)、雙輪、方輿(車廂)、長轂,以軛駕馬,馬數一般為2匹。車乘3人,1人御車,其餘2人作戰,其分工一般是左側的以射為主,右側的以格鬥為主。②青銅進攻性兵器:包括遠射、格鬥和衛體3類。遠射兵器主要是弓箭,箭上裝青銅鏃,也用石鏃和骨鏃。格鬥兵器主要是:安有長柲的青銅戈和矛,以戈為主,也有用於劈砍的和大刀。衛體兵器主要是:青銅的短刀,常飾有獸首,以及鈴首短劍等。③防護裝具:主要是青銅胄、皮甲和盾。附屬於戰車的徒兵,裝備相對簡陋,還較多地使用石、骨質的兵器,缺乏甲冑。當時戰爭的勝負決定於雙方戰車的戰鬥,徒兵很難與戰車抗衡。商朝晚期已有武裝的騎士,但數量很少,馬具簡單,無鐙,遠沒有形成單獨的兵種。他們裝備的兵器主要是弓箭、戈和短刀。
商朝以後,經西周到春秋時期,隨著戰爭規模的不斷擴大和生產技術水平的提高,車戰的規模也日益擴大,交戰雙方出動的戰車總數,從幾百乘擴大到上千乘,隨車徒兵的人數也由一乘幾人到幾十人。中國古代兵書《孫子·作戰篇》論用兵之法:“馳車千駟,革車千乘,帶甲十萬”,帶甲十萬是包括車上和隨車徒兵等的全軍總人數。
車戰的發展促進了車戰兵器的發展。周朝車戰使用的青銅兵器,質量有所提高,形制有所改進,種類有所增加。青銅兵器質量的提高,與青銅冶鑄工藝的提高分不開,例如春秋戰國時已能生產脊、刃青銅合金配比不同的複合劍,使得脊韌刃利,不易折斷。青銅兵器形制的改進,主要表現在兩方面:一是改變外形設計以提高殺傷效能;二是增強青銅兵器和器柄結合的牢度。例如銅戈,“胡”加長,“穿”增多,改進“援”與柲的交角,加大刃的弧度,因而既提高了勾砍效能,又使其與柲的結合更加牢固。柲的製法也有改進,採用木芯外包竹片再纏帛髹漆的“積竹”柲,既牢固又富有彈性。青銅兵器類型的增加,在格鬥兵器中主要是刺(矛)、體(戈)分鑄以柲聯裝的戟和青銅劍的出現,在遠射兵器中主要是(安裝無郭銅弩機)的使用。同時,戰車的制工也更精,軌寬減小,車轅縮短,駕馬一般為4匹,兩服兩驂。還在車上增加防護設施,如在車輿四周加釘由大型青銅甲片組成的護甲;或在軎(車軸頭)端增置矛狀長刺,用以殺傷靠近戰車的敵方徒兵。
周朝青銅兵器的發展,使車戰兵器組合發生與商朝不同的變化。商朝車戰兵器的組合主要是戈、弓箭和短刀。如安陽殷墟婦好墓中出土兵器雖很多,但種類卻只有戈、鉞、短刀和弓箭。西周時有所變化,北京市昌平縣白浮一座女將墓中,出土兵器包括遠射的弓箭,格鬥用的戟、戈、矛、鉞和長體刀,衛體的短劍和匕首,還有用作防護裝具的青銅胄和鑲有銅盾飾的盾。到春秋末年和戰國初年,車戰兵器的組合更加完善,湖北省隨縣曾侯乙墓出土的兵器最典型,遠射兵器是弓箭;格鬥兵器除戈、戟、矛外,還有帶尖鋒和刺球的殳,安有多重戟體的“多戈戟”,並普遍採用“積竹”柲;防護裝具有盾牌和整套的髹漆皮甲冑,並有防護馬匹的髹漆皮馬甲。反映在文獻中記述的車戰兵器,主要是戈、殳、戟、矛和弓矢,還有新出現的短柄格鬥兵器──青銅劍,以及用作防護裝具的皮甲。這時期的文獻中還出現了“五兵”概念,用以概括主要的車戰格鬥兵器。周朝青銅兵器的發展成果,在《考工記》一書中得到了系統總結。該書《冶氏》、《桃氏》、《函人》、《廬人》、《弓人》諸篇中,全面地記錄了兵器的選材、尺寸、形制和製作規範,這些都可以與考古發現的大量實物相印證,表明當時已達到中國古代車戰兵器最成熟的階段,也是青銅兵器製造工藝最成熟的時期。舉世聞名的陝西省臨潼縣秦始皇陵兵馬俑坑出土的大量青銅兵器,許多至今不銹,鋒利異常,正是青銅兵器發展到頂峰後的產品。但是盛極開始轉衰,戰國中晚期也正是車戰和車戰用青銅兵器開始走向衰落的時期,因為更新的金屬材料──鋼鐵製造的兵器已嶄露頭角,預示著冷兵器將要發展到一個新的階段。
鐵器時代的兵器 中國進入鐵器時代,約在東周晚期。但是早在商朝,人們就利用天然隕鐵製作兵器的刃部。春秋時期,出現鋼鐵製造的兵器,現已發現並經過科學檢驗確認為鋼製品的,有湖南省長沙市出土的春秋晚期的鋼劍。說明人們一旦掌握了新的金屬材料,就立即嘗試著用來製造兵器。戰國末期,鋼鐵兵器開始正式裝備軍隊。根據考古發現,當時南方的楚和北方的燕都較多地使用了鋼鐵兵器。在古代文獻中,還有三晉地區當時也生產鋒利的鐵兵器的記載。但在戰國時期,青銅兵器還繼續製造並裝備軍隊,因為鋼鐵兵器取代青銅兵器的基礎在於社會生產力水平的提高,這不是短期可以完成的,所以戰國晚期還只能部分地用鋼鐵兵器裝備部隊。隨著封建經濟的鞏固和發展,以及鋼鐵冶煉技術的進一步提高,經秦到西漢時期,鋼鐵兵器才獲得全面發展。
經過秦末農民大起義、楚漢之爭到西漢初期,軍隊成分和編制等發生了新變化,這時農民作為士兵主要成分的轉變已經完成。隨著漢朝中央集權封建國家的鞏固,從秦制沿襲下來的中央和地方的軍事制度已臻於完備,依據地理條件和當地習俗的不同,分別進行騎士(騎兵)、材官(步兵)和樓船(水兵)等兵種的組建和訓練,特別是為了抗禦北方的古代遊牧民族的侵擾,更進一步促進了騎兵的成長和發展。這一切都對西漢的兵器製造業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經過文景時期的經濟恢復和發展,直到武帝時鹽鐵官營制度的建立,使西漢的鋼鐵冶煉業有了很大的發展,生產規模日益擴大。出現了初期的百鍊鋼製品,還出現了鑄鐵固體脫碳成鋼法等新工藝和局部淬火新技術,為鋼鐵兵器的生產提供了物質基礎和技術手段。在西漢都城長安城遺址(今陝西省西安市郊),發掘出建於漢高祖劉邦時的武庫,這種武庫一直沿用到王莽末年才毀於兵燹。該庫是用厚圍牆圈起來的宏大建築群,發掘出鐵制的、戟、矛和斧等,僅鐵鏃就達1000餘件,還有銹結成塊的鐵鎧甲;而出土的青銅兵器數量極少,主要是鏃,其數量只有出土鐵鏃的1/10左右,這說明西漢時已生產了品種齊備的精銳的鋼鐵兵器,並且已用鋼鐵製造消耗量大的箭鏃。這明顯地反映出鋼鐵兵器已基本取代了青銅兵器。
由於鋼鐵兵器遠比青銅兵器鋒利且有良好韌性,加之騎兵和步兵新的戰術需要,使兵器類型也有了新的變化。在進攻性兵器中,格鬥兵器的變化最為明顯,商周時期作為主要格鬥兵器的青銅戈和青銅戟,都從戰場上消失了,取代它們的是鋼鐵製造的戟和矛。戟的形制是戰國晚期開始出現的“卜”字形,其特點是戟刺銳利而前伸,旁枝與刺體垂直橫出,也極尖銳。東漢以後,旁枝又向上弧曲,增強了叉刺的效能。直到魏晉時期,它幾乎是戰士必備的標準兵器。矛頭的形體加長,還有體扁刃闊形似劍的,又稱為鎩。流行於春秋戰國時期的青銅劍,逐漸讓位於鋼鐵劍,劍體日益窄長而劍鋒更加尖銳。開始使用環首的長鐵刀,雖然直到東漢時期還是刀劍並用,但環首鐵刀更為普遍。唯一未改用鋼鐵製造的是遠射兵器弩上安裝的弩機,仍用青銅鑄制,但一般在機括外周加了銅郭,以增強弩力,有的在望山上加刻度,用於瞄準,以提高命中率。在防護裝具方面,使用了鐵甲片編綴成的鎧甲和兜鍪,以及鐵盾。皮製甲冑仍在使用,但已退居輔助地位。
上述進攻性兵器和防護裝具組合在一起,構成了漢朝軍隊裝備的主要部分。但不同的兵種,其裝備的兵器也有差別:騎兵使用的遠射兵器以弓箭為主,也用擘張弩;格鬥兵器是馬戟馬矟(見)及環首刀,刀又多與盾配合使用,並備有護身的匕首;防護裝具除盾外,備有鐵鎧。步兵使用的遠射兵器則以強弩為主,常用以腳踏張的蹶張弩,輔以弓箭;格鬥兵器以矛、戟、刀或劍為主,常與盾配合使用,矛和戟的柄一般有長、短兩種,在湖南省長沙市馬王堆出土的漢簡記有兵卒裝備的簡文中,兵器組合有“長戟”和盾,“長鎩”和盾,也有“短戟”、“短鎩”與盾配合使用,另有護身的匕首和“手戟”;防護裝具是鐵鎧和皮甲,還有盾。邊防烽燧守御部隊,主要防守兵器是強弩。
兩晉以後,特別是南北朝時期,軍隊的主力是重裝騎兵。兵器發展的重點放在改進騎兵裝備方面,特別注意人和馬的防護;也表現在馬具的完善方面,如鐙的普遍使用和鞍的改進,使人能更快地掌握騎術,便於賓士和長途行軍,提高了騎兵的作戰能力。騎兵的鎧甲,南北朝前期以兩當鎧為主,後期以明光鎧為主;戰馬的防護是完備的“具裝鎧”,由面簾、雞頸、當胸、馬身甲、搭後和寄生構成。人鎧和馬具裝都以鐵質為主,皮質為輔,並配套使用,人用鐵鎧,馬亦披鐵具裝,或都用皮甲,色彩也是相同的。同“甲騎具裝”──重裝騎兵的大量使用相適應,進攻性兵器也有些變化。在格鬥兵器中,馬戟日漸淘汰,多用長體雙刃的馬矟,以增強穿透鎧甲的功效。在遠射兵器中,適應騎兵的弓箭有了發展,強弩則向重型的床弩發展。南北朝時期的步兵不如甲騎具裝受重視,從有關圖象材料看,常是輕裝而缺少鎧甲,裝備的兵器以刀和盾為主,也常見長矛和盾配合使用。遠射兵器以弓為主。著鎧甲的重裝步兵,則以明光鎧為主。
隋唐時期,繼承南北朝時期的傳統,但重裝騎兵的重要性下降,恢復了騎兵輕捷的特點,因此馬具裝鎧的生產已不如南北朝時期受重視。唐朝實行府兵制,據《新唐書·兵志》載,一般士兵標準裝備的兵器,為“弓一,矢三十,胡祿、橫刀……皆一”,弓箭和橫刀(即短柄的佩刀)是當時騎兵和步兵每人必備的兵器。至於整個軍隊中主要裝備的兵器和它們之間的比例關係,在唐代兵書《太白陰經》中有較詳細的記述。現據該書列表如下(一個軍的總人數為 125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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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唐朝晚期經五代至北宋初期,兵器又有新變化。成書於北宋慶曆四年(1044)的《武經總要》,總結和記述了漢唐以來傳統的冷兵器中當時還生產和裝備軍隊的類型,以及新發展的兵器及裝具。傳統的格鬥兵器仍以刀、槍(矛)為主,但為了適應各種特殊戰鬥的需要,每類下又各形成若干分支,如《武經總要》記載的刀有8種、槍有 9種之多,同時大量採用各種棒類兵器,以及骨朵、鐵鏈夾棒等錘擊兵器。遠射兵器仍以弓箭為主,弩則向主要用於攻城的大型床弩發展。防護裝具有鎧甲和馬甲,以及步兵、騎兵用的盾牌。據《武經總要》記載,刀、槍和棒類是當時最主要的格鬥兵器,而弓箭是當時最主要的遠射兵器。部隊除有大約30%裝備弓弩的射手外,40%的戰士裝備刀和槍,12%的戰士裝備棒類兵器,其餘的戰士裝備其他兵器。值得注意的是,這一時期的戰爭主要在中原和江南進行,奪取設防城市成為軍隊的一項主要任務,因此攻守城器械取得了引人注目的發展。
攻守城器械 早在原始社會晚期,人們為了保護氏族或部落不受侵犯,開始在住地周圍構築圍牆、壕溝等防禦設施,形成了原始設防城堡。到了奴隸社會時,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和工程技術水平的提高,城堡的構築日漸牢固,並出現了規模較大的設防城市。進入封建社會以後,設防城市的構築更趨牢固,由夯土城發展到包鑲部分磚壁,直到修築磚城,並出現了羊馬城等設施。北宋總結了前代的築城術,在《武經總要》一書中記載了具有城樓、角樓、弩台、瓮城、城壕及羊馬城等設施完備的城防體系。隨著設防城堡的不斷改進,促使攻城器械隨之不斷改進和創新。攻城器械的發展,又促使守方有針對性地創製相應的守城器械,因而形成了兵器裝備中具有專門用途的攻守城器械繫統。中國在春秋以前以車戰為主,軍事家主張野戰速決,認為“攻城則力屈”(《孫子·作戰篇》),攻守城器械的發展是有限的。戰國時期,攻守城戰日趨激烈,攻守城器械已有較大的發展,戰國晚期的墨家著作(《墨子》“城守”諸篇)記述有守城和攻城器械。此後,經過漢唐時代的發展,冷兵器階段的攻守城器械到北宋時已相當完備,《武經總要》一書中,對重型遠射兵器、攻城器械和守城器械有如下記述:①重型遠射兵器:床弩和礮,用以摧毀敵方的防禦設施和消滅依託城堡抵抗的敵人,同樣也用於守方摧毀敵方的攻城器械和殺傷攻城部隊。②攻城器械:用以攀越高牆深壕的器械,其中歷史最久的是周朝已出現的登城用的雲梯,此外還有跨越壕溝的濠橋、摺疊橋,掩護戰士抵近城垣的防護棚具轒輼車,登高偵察城內敵情的巢車、望樓車等。③守城器械:用以毀壞敵方攻城器具和殺傷登城人員。有各種檑木和檑石,用以燒毀雲梯等攻城器具的飛炬猛火油櫃等,還有為塞補被敵方摧毀的防禦工事用的塞門刀車、木女頭等,以及對付火攻用的滅火器械。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武經總要》攻守戰具中記載的新型縱火器具。火攻戰術在中國有悠久的歷史,《孫子·火攻篇》就已精闢地闡述了火攻的戰術和作用。史載戰國時齊國的田單用火牛破燕,三國時吳國的周瑜在赤壁火燒曹軍戰船等,就是以火攻取勝的著名戰例。傳統的火攻器具主要是帶燃燒油脂的火箭,以弓弩發射;也使用火獸、火禽和火船。這些火攻器具,都取自天然可燃物,易受氣候影響,局限性很大。因此,當中國古代的煉丹家們發明了火藥後,很快就被軍事家套用到戰爭中。在中國古代,火藥的發明經歷了漫長的歷史過程。早在漢朝,火藥的主要成份硝石、硫黃已被人們當作藥物使用。兩晉、隋唐時期,煉丹家在實踐中已經發現了硝石、硫黃和木炭等混合物的燃燒性能,並採用“伏火法”煉丹。唐憲宗元和三年(808),道家《太上聖祖金丹秘訣》中記載有硝、硫、炭3個組分的配方。至遲到10世紀,已開始用火藥來製造縱火器具,並創造出一種全新的兵器──火藥兵器(簡稱火器),使傳統的火攻戰術有了新的發展。北宋初年,出現了用火藥製造的火箭、火毬等。在《武經總要》中,守城器械部分列舉的火藥兵器有火毬、火藥鞭箭、蒺藜火毬、霹靂火毬等多種,這表明原始的火藥兵器是與攻守城戰聯繫在一起的。原始的火藥兵器開始裝備軍隊,宣告了冷兵器時代的結束,從此中國古代兵器的發展步入了新的時代。

火器和冷兵器並用時代(10~19世紀中葉) 北宋初年火器的出現,標誌著火器和冷兵器並用時代的開始,經南宋、元、明到清朝第一次鴉片戰爭(1840)以前,延續約9個世紀。在此期間,隨著火藥性能的提高和新技術的套用,新的威力更大的火器不斷被發明創造出來,並在戰爭中起著越來越大的作用。但到清朝特別是18世紀中葉以後,由於火器發展的停滯,一直到第一次鴉片戰爭,中國古代火器始終未能完全取代冷兵器,而是火器和冷兵器並用。當然在不同的發展階段,火器和冷兵器所占的比重是大不相同的。冷兵器雖也有一些發展和成就,但它在戰爭中的作用日益下降。從整體來說,冷兵器趨於衰落,而火器的不斷發明和創新,成為這一時期兵器發展的主要標誌。中國古代火器的發展,可分為3個階段:早期的火器,火銃的發明和發展,槍炮在外來技術影響下的發展。
早期的火器 從北宋到南宋約3個世紀,是早期火器的創製階段。這個時期火器已用於戰爭,並有一定規模,有些火器的儲備已是數以萬計,在戰爭中起了重要的作用。但就全局來說,當時大量裝備軍隊起決定作用的兵器還是冷兵器。北宋發明的火藥箭、火毬類火器,主要是用以縱火的火攻器具,可起燒傷敵人和驚嚇敵軍人馬的作用。南宋發明的鐵火砲、火槍類火器,已有較大的殺傷和破壞作用。但這兩類火器除少數可以手投外,主要是用弓、弩、礮等冷兵器來發射和投擲,飛火槍也是把噴火筒和矛槍結合起來使用,都離不開冷兵器。因此,這個時期雖然已經是火器和冷兵器並用,但還是一個以冷兵器為主的時期。
據《宋史·兵志》等史書記載,自開寶三年至鹹平五年(970~1002),兵部令史馮繼升、神衛水軍隊長唐福、冀州團練使石普等人,先後向朝廷進獻火箭、火毬、火蒺藜等燃燒性火器。《武經總要》中記載著這些火器的製造和使用方法,並列出3種火藥配方,這些配方是世界上最早以火藥命名並用於軍事的配方。這些火器,在北宋時期的戰爭中經常使用。如靖康元年(1126),宋軍在丞相李綱指揮下,使用火箭、霹靂砲同其他冷兵器相結合,打退了金軍對汴京(今河南省開封)的進攻。之後,金軍也學會了製造和使用火器的技術,攻占了汴京城。北宋時期火器的製造已初具規模,在汴京設有廣備攻城作,工匠5000餘人,下轄10作,其中就有火藥作和專門製造火器的火作。元豐七年(1084)二月,從汴京一次調發煦州、河州駐軍的火器,就有神臂弓火箭10萬支,火藥弓箭2萬支,火藥火砲箭2000支,火彈2000枚之多。
南宋時期,火藥的性能已有顯著的提高,金和南宋都使用了鐵殼爆炸性火器“鐵火砲”。這種砲是金人於13世紀初葉首先使用的。南宋嘉定十四年(1221),金軍在進攻蘄州(今湖北蘄春)時,使用了用生鐵鑄成、殼厚2寸的鐵火砲。紹定五年(1232),蒙古軍進攻金南京(今開封),士兵在大型活動掩體“牛皮洞子”遮擋下掘城,守城金軍用鐵索懸吊爆炸威力更大的鐵火砲“震天雷”,至掘城處爆炸,其聲如雷,聞百里外,產生強烈的燃燒和四散飛擊的鐵殼碎片,毀壞了蒙古軍的鐵甲和牛皮洞子。景炎二年(1277),元軍攻靜江(今廣西桂林),守城宋將在城陷糧絕的情況下,率部下250名點燃一具大鐵火砲集體殉國。歷史上的這些記載,說明鐵火砲已具有很大的殺傷作用,火藥性能已經有較大的提高,火器已從縱火器材發展為直接殺傷、破壞的兵器,這是火器發生飛躍的重要標誌。
火槍的出現和演變,表明火器的又一方面的進步。最早見於史書記載的火槍,是南宋紹興二年(1132)陳規守德安(今湖北安陸)時使用的長竹桿火槍,以竹為筒,內裝火藥,臨陣點燃,噴射火焰,焚毀了敵人的攻城器械“天橋”。這是最早的管形噴射火器,它能使點燃的火藥定向集中噴射火焰。這種技術以後又有了發展。南宋紹定五年(1232),蒙古軍進攻金南京時,守城金軍使用的飛火槍,將紙制的火藥筒綁縛在矛柄上,近戰中既可噴火傷人,又能格鬥拼刺。雖然是“飛火”,但在火藥中還摻雜著鐵滓、磁末等,與火焰同時噴出,也能起一定的殺傷作用。南宋開慶元年(1259),又進一步創製出最早的管形射擊火器──突火槍,以巨竹為槍筒,內安子窠(彈丸),用火藥發射。這是經過一個多世紀的長期探索,終於在用人力發射的弓箭和礮之後,人類第一次用化學能發射彈丸的成功嘗試,也是早期火器發展史上重要的一步,為進一步發明金屬管形射擊火器解決了一個重大技術問題。
鐵火砲、火槍等火器問世後,很快就在戰場上顯示出威力,無論是宋軍,還是金軍、蒙古軍,都爭相添制。南宋都城臨安(今浙江杭州)火器作坊的規模,已遠遠超過北宋都城汴京的火器作坊;軍事重鎮江陵府(今湖北江陵),一個月就造一、兩千尊鐵火砲;建康府(今江蘇南京)在兩年三個月內,就製造和添修3~10斤重的鐵火砲、火弓箭、火弩箭、霹靂砲、突火筒等 6.4萬件。蒙古軍在攻陷宋、金的城池後,特別注意搜羅工匠,為他們製造火箭、火砲、火槍等火器。這時的火器雖然在軍隊裝備中還不占主要地位,但在一些戰役中,已顯示出重要作用。火器已成為軍隊必不可少的裝備。
火銃的發明和發展 這一階段從元朝到明朝前期,經歷了約2個世紀。元朝發明的火銃,是中國金屬管形射擊火器的第一代,這已經是用火藥發射石彈或鉛彈、鐵彈,在較遠距離殺傷敵人的武器。火銃的發明,開始了火器發展的一個嶄新的階段。到明初,火銃除了已形成可以看作是槍、炮雛形的手持銃和大碗口銃兩大類以外,還開始發展了大口徑的銅炮、鐵炮,把火炮製造技術提高到了一個新的水平。這一時期火銃的大量生產和裝備軍隊,特別是專用火器部隊的組建,使作戰方式開始發生變化。冷兵器雖然在軍隊裝備的武器中仍占大多數,但火器的巨大作用,已使它成為戰場上決定勝負的重要因素之一。
元朝製造的火銃最早開始於何年,目前尚缺乏文獻記載。但在南宋後期,由於火藥性能已有很大提高,已能以火藥為能源用大竹筒發射彈丸,並掌握了銅鐵管鑄造技術,使元朝具備製造金屬管形射擊火器的技術基礎。元朝於至元十六年(1279)集中各地工匠於大都(今北京),利用南宋原有的冶金、火藥和兵器製造業的基礎,研製新兵器。二十年,又將軍器監改為武備監,統一掌管兵器製造。中國現存最早的有銘文的元代火銃,是陳列在中國歷史博物館的至順三年(1332)的製品。火銃採用青銅鑄管,能耐較大膛壓,可以裝填較多的火藥和較重的彈丸,因而大大提高了火器的威力。火銃使用壽命長,能反覆裝填發射,因此發明不久就成為軍隊的重要裝備。據文獻記載,到元末,火銃已被元軍和農民起義軍廣泛使用。《元史·達禮麻識理傳》就有至正二十四年(1364)元軍使用成批火銃作戰的記載。
明朝建立(1368)後,除大量生產銅火銃外,還開始鑄造鐵炮。現藏於山西省博物館的明洪武十年(1377)造的3門大鐵炮(明初時較大型的銃已開始被稱為炮),其口徑、身長和重量都大大超過元代的火銃,身管也成直筒形,代表了明初火炮製造的較高水平。明成祖朱棣取得政權後,進一步增加了造銃的數量和品種,並提高了質量,改進了結構,使之更利於實戰。據史書記載,明軍已大量裝備火銃。洪武十三年(1380)規定,在各地的衛所駐軍中,按編制總數的10%裝備火銃。二十六年,規定水軍每艘海運船裝備碗口銃4門,火槍20支,火攻箭和神機箭各20支。永樂年間,創建專習槍炮的神機營,成為中國最早專用火器的新兵種。明代的城關和要隘,也逐步配備了火銃。洪武二十年(1387)在雲南的金齒、楚雄、品甸和瀾滄江中道,安置火銃加強守備。永樂十年(1412)和二十年,明成祖下令在北京北部的開平、宣府、大同等處隘口,安裝炮架,加設火銃。嘉靖年間,長城沿邊要地,幾乎都構築了安置盞口銃和碗口銃的防禦設施。火銃的大量使用,標誌著火器的威力已發展到一個較高的水平。但它還存在著裝填費時,發射速度慢,射擊不準確等明顯的缺陷,因此只能部分取代冷兵器。在整個軍隊的裝備中,冷兵器還占主要地位。
槍炮在外來技術影響下的發展 這一階段從明朝後期到清朝第一次鴉片戰爭以前,大約經歷3個多世紀。這個時期從仿製外來的鳥銃(槍)和佛朗機銃(炮)、紅夷炮開始,火器已分為槍、炮兩大類各自獨立發展,並大量裝備步兵炮兵。隨著火炮威力的日益增大,逐漸取代了礮和床弩一類冷兵器,成為城堡攻防戰的主要兵器。步兵裝備的鳥銃(槍),填裝彈藥慢且不能用以刺殺,因此刀、矛、弓、箭仍然是重要兵器。這種狀況一直到第一次鴉片戰爭還未得到根本改變,這對清朝後期的戰爭產生了重大的影響。
16世紀初葉,隨著歐洲殖民者用新式槍炮對外進行掠奪,西方火器及其製造技術先後傳入中國,其中影響較大的有佛朗機銃、鳥銃和紅夷炮。佛朗機銃是葡萄牙人在嘉靖初年入侵中國時,被明軍繳獲的艦炮。它在構造上與火銃相比,具有身管長、裝有瞄準具、使用子銃(預裝火藥彈丸用)等特點,因而比火銃裝填方便、射速較快、射程較遠、命中率較高,是當時歐洲流行的一種火炮。明朝依其形式,仿製成大中小5種規格的佛朗機銃,大型的用於艦船和防守城堡營壘,中型的用於隨軍機動作戰,小型的用作單兵武器。
鳥銃是嘉靖二十七年(1548)明軍在東南沿海剿倭作戰中繳獲的,原制為歐洲火繩槍。它在構造上與手持火銃相比,具有身管較長、口徑較小、裝有瞄準具、彎形槍托和火繩槍機發火等特點,因而發射方便、射程較遠、命中率較高、侵徹力較強。嘉靖三十七年(1558),明朝仿製首批鳥銃成功。
佛朗機銃和鳥銃的仿製成功,使火器具有較優良的作戰性能,因而被明軍大量裝備。這在戚繼光薊州(今天津市薊縣)練兵時的陸軍各營中反映最為明顯,以車營和步營為例:

中國古代兵器中國古代兵器
中國古代兵器中國古代兵器
從以上兩表可以看出,戚繼光編練的車、步營,火器的配備已明顯增多,使用火器的士兵在人員編制中已達到或超過半數。其中車營是專門的火炮部隊,因此輕重火器的配備所占比重就更大。而在步營中,由於鳥銃裝填彈藥慢和近戰中不能刺殺,刀槍弓箭手仍占一半。戚繼光很注意火器同冷兵器配合使用,火器手配備長刀,便於近戰格鬥;冷兵器手配備火箭,以利遠射。在基層戰鬥單位的編制中,也是把火器和冷兵器有機地結合起來,互為短長。在戚繼光編著(成書於1571年)的《練兵實紀》中,詳細記載著上述各營的編制裝備,以及訓練士兵使用佛朗機銃、鳥銃進行戰鬥的要求,反映了戚繼光的新式槍炮同冷兵器相結合的戰術思想,在中國軍事史上具有重要意義。戚家軍是明朝後期的精銳部隊,其裝備情況特別是火器所占比重之大,尚難代表當時明軍的全貌。
中國在仿製成功鳥銃後,還不斷有所改進。萬曆二十六年(1598),趙士楨在《神器譜》中,介紹了掣電銃迅雷銃鳥嘴銃魯迷銃、鷹揚銃、翼虎銃等十多種各具特色的單兵用槍。其中掣電銃的龍頭式槍機安於槍托上,扣動扳機,龍頭落於藥池,點火完畢,龍頭自行彈起,並在槍尾安有防身鋼刃;迅雷銃有5管,可輪流發射,提高了射速。崇禎八年(1635),畢懋康在《軍器圖說》中介紹了自生火銃,改鳥銃的火繩點火為燧石發火,克服了火繩怕風雨的缺點,是中國鳥銃發火裝置的重大改進。但上述火器,均未見大批生產和裝備軍隊。
佛朗機銃作為一種火炮,比較輕便,適於在運動中使用;但口徑較小,威力不大。萬曆年間,後金軍與明軍在中國東北的戰爭日益激烈,多為攻守城戰,佛朗機銃威力不足的弱點暴露出來。明政府為尋求威力更大的火炮,命大學士徐光啟購買和仿製歐洲新式大口徑火炮,當時稱為“紅夷炮”。據《明史·兵志》記載,紅夷炮長2丈余(約合6米),重者至3000斤(約合1800千克),“能洞裂石城,震數十里”。現存實物,炮身長多為2~3米,口徑多為100毫米以上,比佛朗機銃口徑大、管壁厚、炮身長,成為當時威力最大的火炮。明軍配備紅夷炮後,在同後金軍的作戰中發揮了一定的作用。天啟六年(1626),明將袁崇煥守寧遠(今遼寧興城),多次以紅夷炮擊退後金軍的進攻,取得了守城戰的勝利。崇禎十二年至十五年(1639~1642),明軍與清軍在松山(今遼寧錦州南)、錦州之戰中,雙方用巨炮對轟,展開激烈炮戰。與此同時,李自成率領的農民起義軍也已裝備大型火炮,如進攻開封時,除用大量火藥轟塌城牆外,也用火炮轟擊城垣,掩護士兵攻取堅城。
從元朝到明朝,在槍、炮獲得重要發展的同時,其他種類的火器也有不同程度的進步,這些豐碩成果在明朝後期的《兵錄》、《武備志》、《金湯借箸十二籌》等兵書中得到了充分反映。僅《武備志》就記載了火藥、火炮、火銃、火箭、火牌、噴筒、火毬、火獸、火器戰車、水戰火器、地雷等類火器共200多種,並繪有大量附圖。在火藥配製方面,明代後期除吸收外來火藥配方的特點而製成更適合新式槍炮用的發射藥外,還配製了各種專用的火藥,如引藥、炸藥、信號藥、發煙藥、致毒藥等,豐富了宋元以來的火藥品種。在噴筒和拋射火器方面,提高了燃燒、致毒、發煙、遮障等作戰功能。利用火藥反衝力推進的火箭技術,得到廣泛套用,有單級火箭、二級火箭、多發齊射火箭、有翼火箭等。在爆炸性火器方面,有炸彈類、地雷類、水雷類共十幾種,一般用於投擲、事先埋設或沉放於水陸通衢,其引爆方式除直接點火外,已發展為拉發、絆發、觸發或機械式鋼輪發火。這些火器都以各自的特點,在作戰中同槍炮一起發揮殺傷和破壞作用。
清朝以後,中國火器的發展逐漸由緩慢而至於停滯。清初由於戰事的需要,尚重視火器製造,重型火器以火炮為主,輕型火器以鳥槍為主。據《清文獻通考》記載,從康熙十三年到六十年(1674~1721),清中央政府所造的大小銅、鐵炮約900門,但炮的基本構造和性能並無大的改進。如康熙十五年(1676)鑄造的“神威無敵大將軍”炮,仍屬紅夷炮型,大者口徑達110毫米,全長248厘米,重1000千克,可發射 4千克重的鐵彈。在康熙二十四年(1685)收復被沙俄侵占的雅克薩時,曾使用了這種火炮。鳥槍的種類較多,其中少數採用了燧石槍機,多數仍用火繩槍機。康熙年間,戴梓曾制出燧發連珠銃和蟠腸鳥槍,對鳥槍的結構有較大改進,但未被廣泛使用。至於部隊配置火器的狀況,與明末大致相同。康熙三十年(1691),在滿蒙八旗中設立火器營,抽調5000多人專門訓練使用鳥槍。雍正五年至十年(1727~1732),先後規定綠營的火器配備,鳥槍兵一般占40~50%,加上約占10%的炮兵,火器手約占60%左右。18世紀中葉以後,歐洲各國開始產業革命,機器工業逐漸代替工場手工業,火器的製造有了突飛猛進的發展。而這時中國仍處於封建社會,清政府由於腐敗的統治和嚴重的保守思想,根本不重視火器的發展,很少再造火器。對外又妄自尊大,實行閉關鎖國政策,使外國先進的火器及其製造技術也未能在中國傳播。因而中國火器的發展大大落後於西方。直到第一次鴉片戰爭前後,清政府才匆忙下令在沿海各地製造火炮,加強海防,但是仍然抵擋不住外國侵略者的堅船利炮,使中國開始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國家。
縱觀中國古代兵器的發展,歷經數千年而自成體系,這絕不是偶然的。它經歷了石兵器、青銅兵器、鐵兵器、火器等漫長的歷史過程,創造出適用於步戰、車戰、騎戰、水戰、攻守城戰等種類繁多的兵器,而其發展進程又一脈相承,各具特色。如冷兵器中的戈、矛、戟和弓弩、床弩等,都經歷了長期的繼承和發展。特別是冷兵器時代的火攻戰術,促使中國古代煉丹家們發明的火藥,很快套用于軍事,並發展成為北宋的火器。南宋的火槍發展成為元代的銅火銃,銅火銃又很快發展成為明初的大鐵炮。從而使中國古代兵器形成鮮明獨特的風格,成為世界兵器史上極為重要的體系之一。中國古代兵器的成就,對世界兵器的發展做出了貢獻,特別是火藥和火器的發明,促使世界軍事技術發生了一次革命,為近代槍、炮的發展開闢了道路。
中國古代兵器的成就,是同中國古代科學技術的發展分不開的。中國古代先進的技術成就,如冶鑄青銅合金的技術、百鍊鋼技術,火藥的發明等,都是首先或大量地套用于軍事,促使中國古代兵器不斷創新,走在世界各國的前列。但當西方國家經過16世紀的文藝復興運動,在現代自然科學基礎上迅速發展起來的各種新技術,把中國古代發明的火器發展成為西方資產階級打倒封建主的有力武器的時候,中國卻由於當時社會發展的緩慢帶來的科學技術發展的緩慢,使中國的火器落後於西方。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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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泓著:《中國古兵器論叢》(增訂本),文物出版社,北京,1985。馮家升著:《火藥的發明和西傳》,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1954。
《中國軍事史》編寫組編,韋鎮福等執筆:《中國軍事史》第一卷·兵器,解放軍出版社,北京,1983。

古代名器

古代十八般兵器說
“十八般兵器”究竟是什麼時候開始出現的呢?中國古籍記載里認為,刀、槍、弓、箭為黃帝所造;“二八般兵器”是戰國時代軍事家孫臏、吳起所創。其實這些兵器的出現比黃帝、孫臏、吳起時代要久的多,至少在中石器時期,我們的祖先為了防身和狩獵需要,就開始懂得製造和使用木棒、石刀、石斧等一類原始的兵器。在我國各地新石器時代的個文化遺址中,還發現了用石料、獸骨和蚌殼磨成的箭鏃。
到了商代,開始使用青銅鑄造刀、槍、鉞等兵器。戰國時代,懂得使用鐵來鑄造制兵器。到了漢代和魏晉時期。戰國時代,民生得使用鐵來鑄造制兵器。到了漢代和魏晉時期,由於我國南方冶金事業的進一步發展,開始普遍使用鐵和鋼鑄造刀、槍、劍,各種各要的兵器也開始多了起來,南北朝以後,銅製的兵器都由鐵和鋼代替。到了明代,“十八般兵器”基本上已完備定型。
“十八般兵器”一詞在古書中還找不到,明代謝肇《五雜俎》,清代褚人獲《堅集》兩書中都只有“十八般武藝”之說。顯然,“十八般兵器”一詞是後人所造。“十八般兵器”究竟指的是哪些兵器,,因為年代、地區和流派的不同,對“十八般兵器”的解說也各異。匯總起來。古今有以下十多種不同的說法。
據《五雜俎》和《堅集》兩書所載,“十入般兵器”為弓、弩、槍、刀、劍、矛、盾、斧、鉞、戟、黃、鐧、撾、殳(棍)、叉、耙頭、錦繩套索、白打(拳術)。後人稱其為“小十八般”。
最早是漢武於元封四年(公元前107),經過嚴格的挑選和整理,篩選出18種類型的兵器:矛、鏜、刀、戈、槊、鞭、鐧、劍、錘、抓、戟、弓、鉞、斧、牌。棍、槍、叉。
到了三國時代,著名的兵器鑑別家呂虔,根據兵器的特點,對漢武帝欽定的“十八般兵器”重新排列為九長九短。九長:刀、矛、戟、槊、鏜、鉞、棍、槍、叉;九短:斧、戈、牌、箭、鞭、劍、鐧、錘、抓。
今天,武術界普便對“十八般兵器的解說則是刀、槍、劍、戟、斧、鉞、鉤、叉、鞭、鐧、錘、抓、鏜、棍、槊、棒、拐、流星。
從以上各說看,十八般武藝所列兵器大同小異,形式和內容卻十分豐富。有長器械,短器械。軟器械、雙器械;有帶鉤的、帶刺的、帶尖的、帶刀的、有明的、暗的;有攻的、防的;有打的、殺的擊的、射的、擋的。可見,十八般武藝所列兵器,是古代大師的兵器(約有四百多種)中,在實戰時最常用的一部分。

鏟為古兵器,屬薄體闊刃的長兵器。剷頭似彎月,月牙朝上,裝以長柄,刃與柄呈丁字形。早在新石器時代已有石鏟,商代鑄有青銅鏟,戰國晚期開始使用鐵鏟,明代出現了月牙鏟,一般刃部成凸弧形,均以銎裝柄。鏟後來演變成武術器械的一種,在民間流傳,僧侶多用鏟,平時可代替扁擔負重,或供開路使用。鏟的種類有月牙鏟,天蓬鏟、蓮花鏟等,其擊法有推、壓、拍、滾、鏟、截、挑等招勢。有童子拜佛、烏龍擺尾、二郎擔山、出山門等。演練時多走身法,風格別致。

槊是十八般兵器中的重型兵器之一,多用於馬上作戰。在雲南江川李家山古墓群中就發現了戰國晚期、東漢早期的槊。槊的各類很多,結構複雜,較為笨重,多為力大之人使用。因此槊在現代武林之中已近失傳,練槊的人寥若晨星。
槊是由矛和棒演變而來的。《正字通》一書中云:“矛長丈八謂之槊”,所以古代也把丈蛇矛稱為“鐵槊”。古代的槊,柄用堅木製,長約2米,粗約一把,柄端裝有一長圓形錘,上面密排鐵釘或鐵齒六至八行,柄尾裝有三棱鐵鑽。因其形狀與狼牙相似,故也稱“狼牙槊”。《武備志》載:“棒首施銳刃,下作倒雙鉤,謂之鉤棒;無刃而鉤者亦用鐵爪植釘於上如狼牙者,曰狼牙棒;本末均大者為杵,長細而堅重者為桿,亦有施刃鐏者,大抵皆棒之
一種。”《水滸傳》中“百勝將”韓滔用的是一桿棗木槊;番將烏利可用的是一桿純鋼棗槊;別外,還有指槊,掌槊,雙槊,衡槊及棗陽槊等。
傳統演練的套路稱為“單槊”,練法與大刀相似。它的用法有劈、蓋、截、攔、挑、撩、雲帶、沖等。儘管槊較重,但也可演練許多招式,如“泰山壓頂”、“刀劈華山”、“橫掃千軍”等等。

彈弓

彈弓是暗器的一種,弓桿以竹製,內襯牛角,外附牛筋,全長為練習者的18拳。弓弦用絲、鹿脊筋絲、人發雜絲製成。普通弓的硬度為二力半即可傷人。用於發射的彈丸有三種:(1)泥丸:用粘土和膠搗勻,搓成圓球形而成;(2)槐砂丸:用洋槐子粉、磚面、細鐵砂等混合製成;(3)金屬丸:以銅、或鐵、或鉛鑄成。彈弓的用法與弓箭相仿。開弓時,順步站,一手握弓附,一手開弦。弓須拉圓成前臂平舉,上照鼻尖,下照腳尖。後手貼近同側眼耳之間,發彈時須屏息。《彈弓譜》概括其練法要領為《八法歌》:“未開弓先看拿手,未掿彈先看扣手,未開弓先看拉手,未定式先看入手,開圓弓先看後手,打完彈先看前手”。後來發展成一種武術器械。發射彈丸有很多架式如:單鳳朝陽式、野馬上槽式、天鵝下蛋式、滴水垂崖式、撥草尋蛇式、雙飛雁式、懷中抱月式等。當今習此藝者極少。簡易的鐵絲作架,橡筋為弦的彈弓,已成為兒童玩具。

匕首

匕首,短劍,是一種以刺為主兼能砍擊的短兵器。形如劍而不及劍長。始於原始社會的石匕首。商、周以後改為青銅或鋼鐵製造,為近戰防身之用。亦有在刃部淬以毒藥,刺及人身即能致死。漢代匕首與長劍並用,騎士配備尤多。晉代劍首為環形,狀似紗帽,劍格向下分,劍莖寬平,柄近刃長,與先秦的形制顯然不同。晉代張載曾寫過《匕首銘》:“匕首之設,應速用近,即不忽備,亦無輕念。利以形彰,功以道隱。”唐代匕首盛行。李白詩《俠客行》說:“少年學劍術,匕首插吳鴻,由來百夫勇,挾此生雄風。”宋代以後,匕首作為武術器械之一種流傳至今。其用法有擊、刺、挑、剪、帶等。演練時有“單匕首”和“雙匕首”兩種形式。現代武術套路中,多為兩手各持一匕首進行演練。對練有“匕首進槍”、“奪匕首”、“雙匕首進槍”以及三人“雙匕首質牌單刀槍”等。

弓是一種利用彈力射出弦上的箭,殺傷遠距離敵人的兵器。二萬八千年前原始人類為狩獵獲取生活食物,將樹枝、金屬棒彎起來和繩索等繃緊而成。自有戰爭以來即成為主要兵器之一。至春秋戰國,選材形制均有較大改進,王弓、弧弓弓長131.4厘米,用於田野狩獵和射飛鳥;唐弓、大弓弓長119.46厘米,用於習射。漢代有虎賁弓、周任弓、角端弓、疆弓等,均鑲有銅飾或玉飾。唐代分長弓、角弓、梢弓、格弓,分別為步兵、騎兵和皇朝禁衛軍所用。宋代有黃樺、白樺、黑漆等弓。元代有“馬克打”、“長蠻”等大弓。明代有開元、小梢等弓。清代有樺皮弓等。至19世紀中葉為鳥槍代替。

流星錘

流星錘是一種以繩索一端系住錘體,另一端握於手中,用力向目標拋擊的暗藏武器,現屬軟兵器類。又名飛錘、飛錘、流星錘。流星錘是由遠古狩獵工具“流星索”發展而來的,後作為兵器用於戰鬥。戰國時代水陸攻戰圖上就有雙手施放流星,以襲擊敵人的形象。清代民間跑江湖賣藝人,常使用流星錘“打場子”。流星錘不僅能纏住對方,還可以打擊對方。四川民間流行著一首歌謠:“流星、流星,專打鼻子,不打眼睛”。
流星錘分錘體,軟索,把手三部分。錘頭各異,有渾圓頭、瓜形、梭形。錘身大如飯碗,重量依用者體力而定,一般為4至5斤。錘身末端留有象鼻眼,以蠶絲、人發、鹿脊筋絲編成的軟索繫於鐵環,粗如手指,長800厘米有餘。運動方法有纏、拋、掄、掃等,演練時可以巧妙地把繩纏繞在自己的腰身、胸背、肩肘、手腕、大腿、小腿上,然後抖手放開,拋擊出去。

戟是器械的一種,始於商周。系由古代兵器演變而來。戟有“一條龍”的說法,即龍頭、龍口、龍身、龍四爪、龍尾。其頭能攢,口能刁,身能貼、靠,爪能抓,尾能擺。有青龍探爪、黑龍入洞、懶龍翻身、烏龍擺尾等式子。戟分馬上戟和步下戟,雙手執這,還可一手握桿,另一手握於月牙內的鐵樑上。長戟桿長於大刀,有能舞花,諺稱“劍無纏頭,戟無花。”戟可左右手前後換把使用,其出之勢如同戳棍,故叫“戟扎戳勢”各派戟法差異較多,以六路戟法為最佳。戟最基本用法有貼、靠、剁、片、鉤、摟刁、提等。
戟分為長桿單戟和短柄雙戟。長戟分為方天戟(戟頭有兩個月牙,桿上有戟形,如畫字,朱漆為飾,故名畫戟。還懸有彩綢,上系金錢,叫金錢五色幡),青龍戟(單月牙,桿上畫有盤龍,朱漆為飾,懸系彩鉞叫金錢豹尾子)、蛇龍戟(戟刺為蛇形,余同青龍戟)、月牙戟、東方戟、護神戟和戟鐮、常勝戟等。短柄雙戟分單月牙(練者多),雙月牙。也系有彩纓球,今皆系紅纓。
戟初為兵器,後深化為儀仗和裝飾物。如帝王駕前衛士執戟侍立。明代民族英雄于謙的《漫題屋壁》詩末兩句曰:“門前無列戟,錯認野人家。”列戟是官爵的象徵。富戶條案上古瓶中插銀戟,取戟與“給”諧音,象徵富貴、自給自足。牆壁上掛有戟圖,上畫之戟,中為雙月牙青龍戟,兩旁斜插有單月牙青龍戟。

鉤是一種多刃的兵器,系由古兵器戈演變而來。春秋戰國時期戈、鉤、戟並用,從衛墓出土的銅鉤來看,鉤的形狀似戟,只是戟上邊為利刃,而鉤上邊為一線鉤形,故名鉤。顏師古註:“鉤亦兵器也,似劍而曲,所以鉤殺人也。”古戰場上用鉤者頗多。兩晉時,英勇善戰的冉閔就“左操雙刃矛,右執鉤戟,以擊燕兵,斬者三百餘級”。武術中所用的鉤有單鉤、雙鉤、鹿角鉤、虎頭鉤、護手鉤等。技法有推鉤、挫鉤、撕鉤、提鉤、鈀鉤、分鉤、搭鉤、行鉤、雲鉤、托鉤、獻月等。演練進要求有起伏吞吐的身法來配合,因此有“鉤起浪勢”之說
當我們遠離古戰場刀光劍影、血火交並的嘶殺吶喊,塵封幾千年的斧鉞勾叉、刀槍劍戟把我們的思緒拉回了久違了的戰火瀰漫的歲月。古代兵器見證了社會生產力的發展,見證了社會歷史的變遷。

古代書籍

《中國古代兵器》陸敬嚴.著

基本信息

出版社:西安交通大學出版社
出版日期:1993年12月
ISBN:756050452頁數:323
包裝:平裝
是第一部論述中國古代兵器、戰爭器械與裝備的專著;詳細介紹了中國古代冷兵器、戰車、城防體系與防守器械、偵察器械、遠射兵器、攻堅器械、火藥與火器等兵器、裝備、設施的起源、發展、基本原理、使用方法、性能與作用,並穿插介紹了一些與兵器發展有關的著名戰例和事件。

中國冷兵器歷史

人類社會的發展初期,工具和兵器是不可分的,隨著社會的複雜化以及工藝的進步,工具很自然地因用途的不同而有了形形色色的改變,兵器於是在此時產生了較為明確的定義;它與獵具、工具所不同的是:兵器專門意指人與人武力鬥爭的器具,扮演著令人又敬又怕的矛盾角色,千載之下,常生“乃知兵者是兇器,聖人不得已而用之”的感嘆。到目前為止,人類似乎仍脫離不了戰爭,古代的刀劍卻已然脫離了戰場(軍用刀除外),儘管如此,與生俱來的狩獵本能,仍使我們對刀劍有一股難以言喻的感情,或許,這也是尊崇古人生命力的一種表現吧,促使我們不時回顧,並從中得到啟發。為了與後來的槍炮火箭等產生熱能的火器有所區分,一般將兵器分為分熱兵器和冷兵器兩種,本文只針對冷兵器-特別是刀和劍的部份來加以簡單的介紹,並將中國古代刀劍的發展大略區分為三個階段。

前期

殷商之前,由於使料及實物的缺乏,我們對當時的戰爭型態與兵器的運用方式仍少有了解,因此直至目前為止的研究一般均以殷商為起點,並將我國早期的戰爭型態分為車戰、步戰與騎戰三個過程,春秋中期之前以車戰為主,戰國時期則以步戰代之,秦至漢初逐漸轉為以騎兵主導戰場;從對戰爭型態的了解,我們可以知道刀劍在戰爭中所扮演的角色,從而對刀劍的發展有更深刻的認識。商朝的步兵單位采十進位制,稱“什”(戰車甲士則以三人為一單位),此制延續至周初,之後以五人為一基本的編制單位,稱“伍”,每五個“伍”(即二十五人)形成一個方陣,稱“兩”,“兩”即是最基本的戰術編組,在每一伍中,成員彼此熟悉,平時一起下田勞動,戰時互相呼應支援,這是生死與共的緊密關係,也形成了軍隊牢不可破的基礎。伍並不單憑個人的技藝或體能,它是一個組織化的武裝力量,個人發揮手中兵器的最大效能,而達到最高的整體戰力;按“司馬法”所言:“長以衛短,短以救長”,短兵在前,長兵在後,分別是:戈手、戟手、矛手、殳手、弓手,其中戈和戟、矛和殳是可以互換的,前四人所持的兵器足以互相支援,戈最短而殳最長,最後的弓手以前四人為縱深,可以不斷地以箭射遠,同時指揮全伍,這些步卒根據現有的戰國圖案,是都佩有銅劍的,可在近身肉搏時用以刺殺敵人。

青銅的使用

大約在新石器時代的後期,人類進入了青銅器時期,在中國也不例外;由於銅加入了鉛和錫之後形成青銅合金,硬度高而熔點低,容易加工,逐漸取代了石器,人類的工具從此進入以金屬為主要素材的階段。依據<考工記>的記載,戰國時期的工匠以累積了足夠的經驗,能充分的掌握冶煉青銅的技術,按照器具不同的用途,合金中的銅與鉛、錫比例也有所不同,“金有六齊:六分其金而錫居一,謂之鐘鼎之齊;五分齊金而錫居一,謂之斧斤之齊;四分其金而錫居一,謂之戈戟之齊;三分其金而錫居一,謂之大刃之齊,五分齊金而錫居二,謂之殺矢之齊,金、錫半,謂之鑑燧之齊。”斧斤、戈戟要求一定的硬度與韌度,而大刃則硬度更高,但韌度稍差一些,上所提出的比例,經過現代科學的驗證,是相當正確的。還有一點必須說明的是:青銅器氧化後常常在表面形成一層薄薄的氧化層,對器體反倒有保護的功用,雖經千年的埋藏,仍大致完好;而鐵器除了極少數經過表面處理的,往往鏽蝕殆盡,使得我們在考證出土的文物時相當困難,這是如今對唐宋兵器的了解遠不如戰國兵器的原因。

青銅刀劍的發展

青銅的特點是硬而脆,利切削而不利砍劈,從出土的實物中可以證明早期已有短的削刀,造型頗為原始,單刃曲背,若作為攻擊性武器的話,恐怕稍嫌單薄脆弱了些,事實上,當時的刀作為切削工具的作用可能還大於護身,真正作為兵器的,應該是長於刺擊的劍。早期的青銅劍約在商朝即已大致成形,最初僅長十餘公分,直脊雙刃,劍身扁闊,柄以木片夾束,亦無劍格,而後發展出固定的形制,除了兩段收束的劍身外,並有了格、莖、箍、首的完整握柄,長度在四十公分之內,劍柄以絲麻筋皮等物纏繞,方便持握,主要以木作鞘;在未來的千年間,這種劍的造型逐步邁向成熟,並作為步兵的基本武器而活躍於戰場上。青銅劍的盛行與中國古代戰爭的形態有著密切的關係,自商代到春秋之時,正式的戰爭以車戰為主,接戰的範圍、迴旋的空間較大,因此戰車上的“士”較常用的武是戈或矛,劍只在近戰或肉搏時使用,而劍能刺能砍、兩面開刃的特點以當時的條件來說,的確具有優勢,隨著鍛冶技術的發展,劍的長度逐漸增長到五、六十公分,進入了第一個高峰期。

吳越的名劍

春秋時期,互為世仇的吳越兩國卻同以鑄劍精良聞名於當世,我們由現存的實物可以充分證明此點,其技術之精湛、工藝之華美,可稱舉世無匹,尤其是劍身的表面處理,不但具有神秘華麗的花紋,在兩千五百年後的今天,仍然寒光四射、鋒銳如新,這種處理技術至今仍然是個謎。此時,鋼鐵制的兵器也登上了舞台,或許對於青銅兵器的鍛冶技術已累積了足夠的知識,又或許摺疊鋼的技術本來就承襲自打造青銅兵器的經驗,無論如何,這個時期的鋼鐵兵器,其水準的確領先了全世界一大截,著名的鑄劍大師如:歐冶子、干將等人,鏈就一批千古名劍:干將、莫邪、湛盧、巨闕、純鉤、龍淵、太阿、工布、魚腸等,即使實物不存,它們的赫赫威名仍令我們心馳神往;‘吳越春秋’中記載薛燭評純鉤劍:“光乎如屈陽之華,沉沉如如芙蓉始生於湖,其文如列星之行,其光如水之溢塘,”此外,太阿劍“巍巍翼翼如流水之波”、工布劍“文若流水不絕”,以及:龜文、縵理、列星、溢水、冰釋、高山、深淵、水波、珠衽、流泉等等形容,均是指劍身上的摺疊花紋而言,當我們看到古代刀劍上的花紋時,才能體會古人所言實非虛語。

秦朝的長劍

戰國後期的秦國已經是青銅劍、鐵劍並用,同時劍的型制也有變化,長度曾加到一百公分左右,劍身狹長,表面經過仔細地研磨,並有一曾鉻鹽氧化物,顯現著烏黑的光澤,能防蝕防鏽,陝西秦墓出土的諸多長劍幾乎有如新制,而其他兵器如:鈹、矛、殳、鏃等也都是套用此法。這種長度的青銅劍在以往是不可想像的,由於青銅硬而脆的性質,過長的劍極易折斷,因此劍的長度歷來是受到限制的,秦代的長劍硬度一如經過處理的中碳鋼,卻能具有這種長度,出土之後頗令人不敢置信,經過學者的研究,發現其劍身有規律地作多段的收束,劍身寬度逐段變窄,而厚度則作比例性的加大,使其物理性能達到非常完美的地步,據說兵馬俑出土時有過大量碎片壓住青銅長劍的實例,移開碎片後,長劍立即反彈恢復原狀,可見這種青銅劍韌性之優良;此時可說是青銅兵器的第二個,也是最後一個高峰。

鐵劍取代青銅

鋼鐵兵器正式裝備部隊後,因為硬度和韌度都明顯地優於青銅,也由於騎兵的大量使用,配合其衝鋒陷陣、馬上接戰的戰術需要,對兵器的強度有更高的要求,所以在西漢末年時,鋼鐵兵器幾已完全取代了青銅,進入了一個全新的時代,在這數百年的交替期間,同時也是青銅兵器的發展巔峰,無論長度、硬度、韌度,在歷史舞台上展現其最後的燦爛風華。

中期

秦朝統一六國,其軍容之壯盛、裝備知優良,從兵馬俑的實證中可以窺見一二;從秦開始,戰場逐漸由騎兵主導,以強大的軍力、高度的機動性,控制著越來越龐大的帝國。

劍的沒落

騎兵既然成為軍隊的功擊主力,伴隨而來的是戰術的改變與裝備的革新,由於騎兵衝鋒的速度極快,單手施力的長劍固然仍能直刺敵人,予以重創,但衝力之大也足可把騎兵拉下馬來,陷入挨打的困境,因此,馬上的短兵顯然要特重其切削的性能,加上強韌的鐵器也已相當成熟,長劍於是漸漸為長刀所取代,並在漢代末期完全退出戰場,但是它的象徵意義卻從未在中國人的心目中褪過色,甚至還結合了道家的神秘色彩,被蓋上一層玄之又玄的厚厚面紗。這個時期的長劍常以玉石為裝具,千年之後,長劍已朽,玉劍飾卻已其精美的質地與紋飾為人珍愛,成為玉器中一個不可或缺的品目;除此之外,劍術也一直受到重視,不論王公貴族、武林豪俠,仍然喜歡練劍、佩劍,我們可以說:劍雖然在戰場上沒落了,但在民間它始終保有王者的地位。

環首鐵刀

這種在西漢時期發展的新兵直身而單刃,劍首成扁圓的環形,一般稱之為“環首鐵刀”,沒有明顯的劍格,柄以木片夾束,再緊縛粗繩,因長於砍劈而迅速地取代長劍,也由於需求量大增,漢武帝時在全國各地設立鐵官,專管鐵器生產,而冶煉方面也有長足的進步,東漢時使用百鏈鋼和局部淬火的技術,使之更加強韌鋒利,隨著漢朝對四方的經略,東及日本、西達西域,可說威名遠播,這種形制也一直延用到魏晉南北朝時期。當時的日本對環首鐵刀全盤接收,並著手仿製,對後來日本刀的發展有非常深遠的影響,至今仍保有不少實物可茲證明。魏晉南北朝時期,出現了雙附耳式的佩系法,改變了配刀的方式,這種方式一直沿用至今;另外,此時也發展出新的刀型,刀身略彎,刀尖前銳後斜,更適於劈砍,其形制與後世的刀型已十分接近。

唐刀

唐朝時又發展出新的刀型,刀首無環,柄部以木夾裹鐵莖,外纏絲繩,刀首包裹金屬飾件,刀柄與鞘均鑲金刊嵌玉、裹以鮫革,裝飾華麗非常,日本稱之為“唐樣大刀”,至今正倉院中仍有同一型式的傳世品可供參考,日本人在精心模仿之後,以此為基礎而發展出後來的武士刀。除了短柄長刀之外,唐代還有一種長柄的大刀,長一丈(約三米),稱為“陌刀”,威力極強,步兵持之以橫向密集隊形列於陣前,“如牆而進”,但唐以後就未見使用的記載了。

西域民族的刀

這個時期是一個十分開放的時代,各民族交流頻繁,中亞的“大馬士革鋼”(我國稱為“鑌鐵”)經由絲路在此時傳入,這種鑌鐵並非一般的摺疊鋼,呈現著特殊的細碎花紋,製作方法至今成謎,自古以來,得之者視若至寶,它的鋒利、強韌、耐蝕直可傲視古今;唐代與西域的關係極其密切,取得這種寶刀是可以理解的,但不知是否取得這種技術?當時波斯、大食人來華者頗眾,其中可有能匠?又或者彼國視為密技、不許外傳,然而中唐時與大食的征戰,也有可能俘獲亦未可知?凡此種種,有待未來專家學者的研究。

後期

五代至宋之間,新的戰爭型態又蘊釀成形,由於火藥的發明與使用,熱兵器登上了歷史舞台,這是宋代戰爭的一大特點,此時的騎兵戰力相當有限,主要以步戰、城池攻防戰與水戰為多,在短柄兵器上,則吸收了西北少數民族的風格,形式龐雜,有鞭、棒、錘等,在接戰時配合長刀使用,以破解敵軍的鐵甲,而長刀也變化為刀身微曲、刀頭較寬、厚脊薄刃、並帶有護手的型式,堅重有力,從出土的少數宋刀得知,此時也運用了純熟的夾鋼技術。在長柄的兵器方面,則有大刀、戟、斧、鉤、錘等,可說無奇不有,這些都是為了戰術上的需要而製作的;軍中以很少用劍,只作為軍官的佩飾,短刃厚脊鈍鋒,樣式重拙,不利擊刺,顯然象徵多於實用。
蒙古與阿拉伯的交會
元朝雖是橫跨歐亞的大帝國,但流傳下來的兵器實物卻非常的少,蒙古軍長於騎戰,人人馬術嫻熟,行動飄忽而快捷,使用利於砍削的馬刀或腰刀是很合理的,同時我們也有充分的理由相信,以如此強大的軍事隊伍而言,其兵器的質量必有可觀;文獻中曾記載蒙古軍征服阿拉伯時,曾擄掠當地的能工巧匠隨軍征戰,以當時“大馬士革鋼”冶煉技術之精湛,其兵器之形制、製作工藝等,必定因此有所改良或提升。另一個旁證是:其他的文獻也提及,女真興起之時,因與蒙古諦盟,獲得蒙古的協助,兵器的製作技術遂得以大幅進展;以蒙古在明代的不振,卻能以精良的技術支援女真,說是元朝所遺是相當可能的,此點相信在未來必可由考古實物得到佐證。
戚家刀與抗倭戰爭
明代的火器發展已漸成熟,遠射的火炮已基本上取代了炮與床弩,但單兵使用的火器如鳥銃等,因裝填費時,未至完全實用的程度,所以刀、矛、弓箭等傳統兵器仍為步兵之基本裝備,並因倭寇的侵擾而有重大的變革。當時的軍隊在接戰倭寇,時手中的兵器常遭精良的日本刀磕折,死傷極重,爾後發展出厚背砍刀相抗,雖不再易斷,但一經正面砍架,刃口常翻卷,甚至不能傷敵,況且器又沉重,遠不如日本刀的靈動沉猛;為長久之計,抗倭名將戚繼光遂上書建議,向日本政府訂製軍刀一批,其形制基本上是中國式的,但製法卻是日本風格,這批為數數千的中日混血軍刀在戰場上有優異的表現,戚繼光於是以此進行仿製與改良,稱“戚家刀”,刀形狹長,具有優美彎弧,護手與刃的相接處裝有吞口,面長背短,可增加刀的強度,清代腰刀一度保留了這個特點。日本刀的影響還顯現在另一種長刀上,這種刀長約二米,具有長柄,以利雙手握持,頗似苗刀,由步兵使用,殺傷力極大。

龍泉劍

雖然劍在戰場上已無用武之地,但正式場合仍以佩劍為主,民間亦多習練劍術者,即使文弱書生,也總喜歡在書房掛上一把長劍,以示文武合一,道教更以之為法器,配合穿鑿附會的傳說,使得劍的本色一時竟模糊起來,充斥著許多不具實用性能的劍器,至今仍數常見,以浙江龍泉出產最多;龍泉於明清兩代均以制刀劍聞名,因用料精良、製作嚴謹而享有聲譽,最盛時,僅此一地,刀劍號竟達數十家之多,爾後以需求日盛,力求大量生產,而識貨者日少,所作徒具劍形,淪為壁上莊飾,技藝遂日漸中落,我們常見龍泉所出之七星寶劍,但少有佳作,即是此理。

清刀

清代的制式軍刀包括了:順刀、窩刀、札刀、朴刀、斬馬刀等;順刀為直刃,有些類似蒙古或西藏的解手刀;窩刀方頭方尾、髹綠漆,是最常見的清刀式樣;朴刀又稱大刀或砍刀,民間亦常見到,斬馬刀似朴刀而柄長,殺傷力強;這幾種刀一般尚稱精良,佳者刃身可見細密的摺疊紋路。乾隆曾四次命內務府造辨處成批的御用刀劍,裝具非常華麗,除了金銀玉石之外,鞘為紅、綠二色之鮫魚皮,或以金桃樹皮拼成“人”字圖案,並標有名稱、編號、年款,展現了當時工藝的極致,經常出現在大閱等重大的典禮中,堪稱清代兵器中的瑰寶,現藏北京故宮。從現有的乾隆寶刀、遏必隆刀等貴族用刀中,可以從握把、刃弧,看出濃厚的阿拉伯風格,更有直接以西藏名刀進獻者。至於民間的刀型更是多樣,只單刀一種,就有腰刀、柳葉刀、雁翎刀、厚背砍刀等形式,裝具之佳者多有雕鏤,除牡丹、葵花等草葉圖案外,並有蟠螭、龍、鳳、狻猊等瑞獸的造型,刃背飾以竹節、八卦紋,血槽亦多有變化;另外,幫會使用的兵器,式樣更是無其不有,難以一一敘述,有些在刃身上還錯有代表幫會的隱晦圖文。

大刀隊與日戰爭

八年抗戰時,重演明代的歷史,組織了大刀隊與日本刀相抗衡,寫下現代始上特殊的一頁;其刃身無異厚背砍刀,柄稍長以利雙手施為,柄首有環,使用起來勢沉力猛,勇悍無比,日人不敢小覷,這也是中國傳統刀械用於戰爭的最後一個例子。

外觀處理技術

三千年來,在中國古代刀劍的發展過程中,有一些關鍵是必須提出來的,它們代表著此段文化史的精萃,也代表著傲世的文明成就。
青銅劍的表面處理
這部份又可分為烏黑亮澤的防鏽層與規則的表面暗紋兩種,其製作方法仍是千古之謎;防鏽層是一種鉻鹽氧化物,厚度僅十微米左右,在西方直至二十世紀才掌握它的技術;平面暗紋或呈菱形格狀、或象火焰,至今所知並無重複者,構思巧妙、華美絕倫,在世界兵器史上無出其右,可說超絕古今。金屬的摺疊不論青銅、鋼鐵,我國的金屬摺疊技術在東周已相當成熟,領先阿拉伯、日本近千年,這種技術巧妙地克服了同時保持刀劍硬度和韌度的矛盾,使剛柔並濟,因此沿用至今;由於反覆捶打,紋理十分細密,不經研磨拋光,一般難以看出,加以年久失護,往往鏽蝕,所以在得到古刀劍時,通常須要適當的處理,使之回復原貌,同時,也有助於了解刃體的鏽蝕狀況,以便去除腐蝕性的銹斑,否則遲早銹穿刃體,無藥可就,這是收藏者不可不知的。

裝飾的工藝

刀劍既然長久以來一直是兵器或武力的代表,小至個人的健身護體,大至國家的宣威致勝,無不以之為基礎,因此人們在其上施以巧藝,或增進其功能,或裝飾其外表,以下是常用的工藝:錯金、鎏金、包金、鑲嵌、髹、失蠟法(或稱脫蠟法)中國古代鋼鐵冷兵器之審美
一件兵器,除去所包含的政治、經濟等研究要素外,其中藝術價值與文化內涵是我們所最為關注的。兵器的使用價值以外,其藝術、文化含量是我們研究的最主要課題。一件兵器就是一件藝術作品,談到藝術便離不開審美,而審美則需要標準。我們的收藏與研究的內容便是它的“美”及美的含量。那么,一件兵器具備哪些要素才值得收藏與研究呢?換言之,什麼樣的兵器是美的,可以稱得上是藝術品呢?下面我們簡述如下:
一、藝術價值:
1、外在方面:包含兵器造型的姿態美,尺寸的長短、重量的大小、血槽開制的規矩程度、鏽蝕程度、有無雕刻、鑲嵌、金銀錯等工藝及工藝水準高低。
2、內在方面:鍛造花紋的美感、規律性、稀有性等。
二、學術價值:如銘文、銘刻的有無、精美程度、研究意義大小等。
三、實用價值:即實戰性的有無、強弱等。
四、紀念性:可能涉及的歷史人物與事件。
五、完整性:兵器的完整、一致程度、缺損大小、是否拼湊等。
六、完美性:在具備完整性的基礎上,品相優劣的問題。
七、稀有性:指存世量的多寡。
八、年代:在具備相類似品相與藝術價值的前題下,年代愈久肯定收藏研究的價值愈高。
中國古代兵器的分類
目前有關中國古兵分類有多種學術流派。分類的通常思路為:
一、編年法:即以時間、年代的延續為依據。
二、以兵器的使用階層或社會群體或個體為對象劃分。
三、依據兵器的使用功能及作用劃分:如:十八般兵器等長兵、雜兵、刀劍類等
四、以文物標準劃分:即一、二、三級文物。目前這種方法最不成熟。
鑒於中國古兵的自身特點,分類的標準制定應體現中國古兵在世界兵器文化及中華民族多元文化中的地位與貢獻及民族歷史與文明的悠久燦爛。充分展示中華民族高尚而特有的價值觀和審美觀。同時深刻而具體的展現中華民族博大精深的哲學和軍事思想以及倫理道德。
基於此,我們對中國古兵的分類是依據其審美與藝術價值來劃分,依次如下(三級九等):
一、第一類級:精絕作品:1、指古代工匠為武將量身製造的個體武器。這些作品均具備至高作品的藝術與審美要求:他們製造精湛、造型科學、獨具匠心、藝術感染力強、具有強大殺傷力並具備藝術原創性特點且存世量稀少。
2、皇室御用軍械:歷代皇室兵器均以其製造精良、裝飾奢華、具備相當的實戰性而著稱於世,並以其象徵高貴的地位、至高的權力、神秘的政治色彩而被世人推崇,並以其存世稀少而成為世界各地著名藏家所追逐的目標。
二、第二類級:即制式兵器,通常被人們稱做官造的兵器。指各期軍隊武官所配備的制式武器,這些武器鍛造精良,工藝規範,裝飾美觀,通常會出現金銀錯工藝或鎏金銀的工藝、鏤空鑄造、鏨刻工藝等。鞘室一般以裹革、髹漆、彩繪等進行裝飾。銘文、銘刻亦多有出現,有一定的存世量
三、第三類級:民造精品。是民間武夫所使用的具備一定藝術價值的兵器。此類兵器一般製造較為規範,工藝較為講究,品類豐富,民俗特點突出,地域性強。豐富體現了中華武術文化的精深與博大。是研究中國古兵器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
以上三級,按各級作品所含文化藝術含量的高低,又各分為上中下三等。總計三級九等。所余民間普通粗陋兵器不列入等級範圍,一般愛好者可適當把玩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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