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n[命令]

ren[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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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S命令之一——ren

ren是rename的縮寫,如果需要給檔案重命名,可使用rename命令。

語法:rename<舊檔案名稱><新檔案名稱>

ren<舊檔案名稱><新檔案名稱>

參數:<舊檔案名稱>請參數指定要更名的檔案。

<新檔案名稱>請參數指定更名後的檔案。

說明:ren命令把由<舊檔案名稱>指定的磁碟檔案改變為<新檔案名稱>所指定的名稱。改名後原檔案名稱消失,新檔案名稱列於磁碟目錄中,原檔案內容不變。

<舊檔案名稱>如特指一個檔案,則必須是磁碟上已存在的檔案:<新檔案名稱>必須在該磁碟上不存在,否則檔案名稱就無法更改,且有錯誤信息返回。<舊檔案名稱>如用通配符,則<新檔案名稱>的相應部分也要用通配符。

舉例:如果當前目錄是d:\back,將其中的4.txt檔案改名為4back.txt,可使用如下命令:ren 4.txt 4back.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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