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I認證

ETI (Ethical Trading Initiative) 是英國道德貿易組織的英文簡稱。是由UK起草的一個議案,目的是通過設立針對在開發中國家採購公司社會責任的論壇以改善全球工人的工作條件。

什麼是ETI認證

ETIETI
中國驗廠網-ETI中國驗廠網-ETI

ETI (Ethical Trading Initiative) 是英國道德貿易組織的英文簡稱。
是由UK起草的一個議案,目的是通過設立針對在開發中國家採購公司社會責任的論壇以改善全球工人的工作條件。
ETI由三方代表組成:公司、工會和非政府組織。ETI的基本守則與SA8000類似,都是基於聯合國勞工組織基本協定。ETI是由英國國際發展部和私人部門出資贊助成立,正實行的幾個首例審核促使最佳運作準則的形成。參與ETI的公司和組織有:C&A,Sainsbury's,the Co-operative Wholesale Society和拯救兒童、公平貿易協會等非政府機構。
ETI和SA8000的區別在於:SA8000是全球性的標準,而ETI主要是由英國公司組成;ETI目的是通過比較改善工人權益的不同方案來改善系統,而SA8000是可操作的認證系統。無論SA8000或ETI都是在廣泛諮詢後形成的。

ETI認證基本法則

自由選擇職業
1.1
不可雇用受強迫勞工﹐奴隸或非自願的囚犯勞工。
1.2
不可要求勞工付〞押金〞﹐或將身份證明檔案交予僱主保管。雇員給予僱主合理的通知期後﹐可自由離職。
尊重結社自由及集體談判權
2.1
雇員有權按自己的意願﹐參加或組織工會﹐並進行集體談判。同時﹐不可因此而受到不同待遇。
2.2
僱主須對工會的活動和會內之組織活動﹐採取開放態度。
2.3
勞工代表不可受到歧視﹐並可在工作地點執行代表的職務。
2.4
若結社自由和集體談判權受法例限制﹐僱主須提供方便﹐協助發展相輔相成的渠道﹐而非采阻撓態度。
工作環境安全衛生
3.1
僱主須提供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並注意相關行業的工業安全知識及危險。僱主須採取足夠的措施﹐以合理可行的方法﹐儘量減少在工作地點的潛在危險﹐以避免雇員因執行勤務﹐在相關情況下或在執行勤務期間發生意外﹐引致健康受損。
3.2
僱主須定期提供有關健康與安全的培訓﹐並將資料存檔。此等培訓應為新聘勞工或調任新職的勞工重新舉辦。
3.3
僱主須為雇員提供清潔的廁所設備和飲用水。如有需要﹐亦須提供儲存食物的衛生設備。
3.4
若僱主為雇員提供住宿﹐住宿環境必須清潔和安全﹐並符合雇員的基本需要。
3.5
遵循守則的公司須委任一高級主管為代表﹐負責勞工的健康及安全。
不可雇用童工
4.1
不可招聘童工。
4.2
公司須制定參與及協助制定政策和計畫﹐為被發現當上童工的兒童﹐提供過渡性的服務﹐使其接受良好教育﹐直至長大成人。
4.3
不可聘用十八歲以下兒童及青少年﹐在夜間或危險場所工作。
4.4
上述政策及程式﹐須與國際勞工組織標準的相關條文一致。
基本生活工資
[1] 5.1
每個正常工作周的工資及福利﹐至少須達到當地的法定標準或業內的參考標準﹐並以較高者為主。在任何情況下﹐雇員工資除應足以維持基本需求外﹐也應在此之上有所剩餘﹐以供零用。
5.2
所有雇員在入職前應獲發書面通知﹐清楚說明有關工資的聘用條件﹐並在每次發薪時﹐收到有關支薪期內工資的書面說明。
5.3
嚴禁以扣減工資作為紀律懲處﹐也不可在沒有當地法律依據且未經雇員同意的情況下﹐扣減工資。所有紀律懲處的辦法﹐皆應記錄存檔。
工作時間不可過長
6.1
工時必須符合當地法律規定及業內參考標準﹐並以保障較大者為準。
6.2
在任合情況下﹐僱主不可定期要求雇員每周工作超過48小時﹐並雇員平均每7個連續工作天﹐須至少享有一天休假。加班工作須屬自願性質﹐每周不可超過12小時﹐也不可視為常規安排.同時﹐應以較高額度之加班費做補償。
不可歧視雇員
7.1
雇員不可因種族、階級、國籍、宗教、年齡、殘障、性別、婚姻狀態、性取向、工會會籍或政治傾向等因素﹐而在聘用、賠償、培訓、晉升、解聘或退休方面受到歧視。
正常勞資關係
8.1
在所有情況下﹐雇員的工作必須以當地法律或慣例認可的勞資關係為基礎。
8.2
不可利用僅供勞力契約、分包契約、家庭代工方式﹐或透過一些無意傳授技能或提供正常勞資關係的學徒訓練計畫﹐或利用過期使用定期勞資契約, 來逃避僱主在勞工法或社會福利法規定下﹐因正常勞資關係而必須向雇員負擔的責任。

ETI實施原則

ETI的目的是鑑別、發展和促進實施勞動力使用法規的好的實踐。其關鍵性的方面包括監督和獨立檢查,以及透明度和宣傳,以確定和通報是否執行了法規中的標準。ETI的成員同意下列條款作為指導其為尋求最好實踐所進行的發展和改進工作的一般原則。
1. 所承擔的義務
1.1 公司對其ETI會員身份、法規及其實施過程要有依據地、明確地表明認可。
1.2 這種義務要通報到全公司及其供應商和分包商(包括業務關係密切的個體經營性質的雇員)。
1.3 要指定一名高層管理人員具體負責法規的實施。
1.4 法規及其實施過程要貫穿於關鍵的商貿關係和文化之中。
1.5 公司將保證有人力和財力資源來履行所承諾的義務。
2. 監督、獨立檢查和報告
2.1 各成員公司同意以監督和獨立檢查的方式來評估法規實施的原則;並同意每年報告監督和法規實施的情況。
2.2 各成員公司要與其他成員公司一起參與設計、實施和分析試點項目,以鑑別在監督和獨立檢查方面好的實踐,並與其他成員一起共享所獲得的經驗。
2.3 各成員公司要吸取這些經驗,與其他ETI成員公司一起制訂相關的工作計畫,以完成監督、獨立檢查和報告的計畫;並且要向、並通過ETI,以經過同意的格式和按照同意的時間,報告執行計畫的進展情況。
2.4 要為本法規定義中所包含的雇員提供保密措施,以便讓他們報告不遵守該法規的事 件,並在這方面給予保護。
3. 意識提高和培訓
3.1 要對所有人員進行適當的培訓和指導,以便他們能在工作中遵守法規。
3.2 要使供應商了解這一法規,並知道公司對於來自遵守該法規的供應商處的貨源 所應承擔的義務。
3.3 在可能的情況下,要使從事該法規中所包含工作的雇員,知道這一法規及其實 施原則或 程式。
4. 糾正行為
4.1 基於從監督過程所獲得的信息,成員公司有義務:(a)與沒有遵守法規條款的供應商 就關於糾正其行為的事宜進行談判,並實施由此達成的糾正其行為的進程安排,即 要採取繼續不斷地改進措施;(b)要求立即停止嚴重違規行為,並且(c)如果這種嚴重違規行為繼續發生,與所涉及的供應商終止一切商務關係。
5. 管理程式、代價和鼓勵
5.1 與供應商的談判要計及遵守法規所付出的代價。
5.2 在對有關人員進行評估時,理解和實施與勞動力使用法規有關的公司政策要作為衡量其業績的一部分。

ETI認證對工廠的好處

1、滿足客戶強制性要求; 
2、通過ETI標準審核 減少COC驗廠; 
3、尊重員工生命,提升企業形象; 
4、改善現有社會責任管理; 
5、增進企業競爭能力; 
6、增強企業凝聚力,實現勞資雙方雙贏的局面; 
7、改善與工會及相關利害相關者關係; 
8、針對事故和損失制定具成本效益的預防措施; 
9、暴露於工作地點危險因素的情況得以減輕; 
10、順應國際趨勢,追求企業永續經營; 
11、質量、環境及社會責任管理系統的全面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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