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6年

636年,唐太宗文武大聖大廣孝皇帝貞觀十年。

中國紀年

636年,唐太宗文武大聖大廣孝皇帝貞觀十年

歷史大事

唐建南北衙
六一八年,李淵入長安,下令沿用隋府兵制。貞觀十年(六三六),唐太宗對府兵制進行調整,設立十二衛和太子東宮六率為府兵的中央管理機關。唐代中央官署因在南衙辦公,故稱南衙或南司,十二衛屬南衙,由宰相負責,所以又稱為南衙禁軍。而元從、羽林等禁軍起初沒有專門機構,多由皇帝通過宦官或武官親領。宦官居禁苑內,與南衙相對,故稱北衙。禁軍常屯駐北門,所以稱為北衙禁軍,主要負責皇宮宿衛。皇帝通過兵部掌握了十二衛與六率所統府兵的發兵權,從而加強了對軍隊的控制。這對維護封建中央集權國家的安全與穩定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因此,南北衙的建立也標誌著封建軍事管理制度的成熟與完善。
吐谷渾內亂
吐谷渾甘豆可汗(即慕容順)過去曾長期在唐朝做人質,吐谷渾人不服他統帥,最後立汗半年竟被部下殺死。甘豆可汗的兒子諾曷缽繼立。諾曷缽年幼,大臣爭權,國內大亂。貞觀九年(六三五)十二月,太宗下詔命兵部尚書侯君集帶兵前去聲援,先派使勸解,有不奉詔的,可以見機行事。十年(六三六)三月,諾曷缽請求唐朝頒賜曆法,奉唐朝年號,並派子弟入侍。唐太宗這才封諾曷缽為河源郡王、烏地也拔勤豆可汗。
長孫後卒
貞觀十年(六三六)六月二十一日,太宗皇后長孫氏卒,年三十六歲。長孫後性情賢孝儉樸,喜好讀書,經常與太宗商討古事,並提出各種建議,對太宗有很大的幫助。長孫後曾經採集古代婦女得失的事情,編成《女則》三十卷。病重時,與太宗訣別,請求太宗重新任用房玄齡,並請太宗納忠容諫,不要聽信讒言,減省畋獵和建設,不要為她厚葬。十二月,太宗葬長孫後於昭陵,諡文德。太宗自製表序,立在墓旁。
改定府兵制
武德初,設定軍府,由驃騎、車騎兩將軍府統領。武德六年(六二三),改驃騎為統軍,車騎為別將。到貞觀十年(六三六),又改統軍為折衝都尉,別將為果毅都尉。軍府改稱折衝府。全國共設六百三十四府,關內有二百六十一府,分統於中央各衛。折衝府分上、中、下,上府一千二百人,中府一千人,下府八百人。二百人為一團,團有校衛;五十人為隊,隊有隊正;十人為火,火有火長。每人自備武器、糧食、衣服。二十歲入軍,六十歲免役。每年冬季,折衝都尉率自己所屬人馬教戰。府兵輪流到京城宿衛,按路程遠近分番輪流,五百里內為五番(五人一組互輪,每五個月上番一次),一千里內為七番,一千五百里內為八番,二千里內為十番,二千里外為十二番。每番一個月。
吐谷渾內亂
吐谷渾甘豆可汗(即慕容順)過去曾長期在唐朝做人質,吐谷渾人不服他統帥,最後立汗半年竟被部下殺死。甘豆可汗的兒子諾曷缽繼立。諾曷缽年幼,大臣爭權,國內大亂。貞觀九年(六三五)十二月,太宗下詔命兵部尚書侯君集帶兵前去聲援,先派使勸解,有不奉詔的,可以見機行事。十年(六三六)三月,諾曷缽請求唐朝頒賜曆法,奉唐朝年號,並派子弟入侍。唐太宗這才封諾曷缽為河源郡王、烏地也拔勤豆可汗。
長孫後卒
貞觀十年(六三六)六月二十一日,太宗皇后長孫氏卒,年三十六歲。長孫後性情賢孝儉樸,喜好讀書,經常與太宗商討古事,並提出各種建議,對太宗有很大的幫助。長孫後曾經採集古代婦女得失的事情,編成《女則》三十卷。病重時,與太宗訣別,請求太宗重新任用房玄齡,並請太宗納忠容諫,不要聽信讒言,減省畋獵和建設,不要為她厚葬。十二月,太宗葬長孫後於昭陵,諡文德。太宗自製表序,立在墓旁。
改定府兵制
武德初,設定軍府,由驃騎、車騎兩將軍府統領。武德六年(六二三),改驃騎為統軍,車騎為別將。到貞觀十年(六三六),又改統軍為折衝都尉,別將為果毅都尉。軍府改稱折衝府。全國共設六百三十四府,關內有二百六十一府,分統於中央各衛。折衝府分上、中、下,上府一千二百人,中府一千人,下府八百人。二百人為一團,團有校衛;五十人為隊,隊有隊正;十人為火,火有火長。每人自備武器、糧食、衣服。二十歲入軍,六十歲免役。每年冬季,折衝都尉率自己所屬人馬教戰。府兵輪流到京城宿衛,按路程遠近分番輪流,五百里內為五番(五人一組互輪,每五個月上番一次),一千里內為七番,一千五百里內為八番,二千里內為十番,二千里外為十二番。每番一個月。
魏徵等撰《隋書》
《隋書》共八十五卷,是紀傳體的隋代史。紀傳乃魏徵、顏師古、孔穎達等撰,成書於貞觀十年(六三六)。十志共三十卷,乃于志寧、李淳風、魏徵等撰,成書於顯慶元年(六五六)。十志本為梁、陳、齊、周、隋五代史而作,原稱《五代史志》,後各史單行,遂併入《隋書》。內容歷敘梁、陳、齊、周、隋五朝的典章制度,詳於隋代。其中《經籍志》創立經、史、子、集四部分類法,成為舊目錄學的分類標準,並首先提出二體的說法。十志如《食貨》、《地理》、《天文》、《經籍》等,綜合五代,具有一定的史料價值。
令狐德棻等撰《周書》
《周書》是紀傳體的北周史,無表志。成書於貞觀十年(六三六)。五十卷。本書多取材於西魏史官柳虬的史書和隋牛弘的《周史》,劉知幾評為“不能別求他述,用廣異文”,敘事考訂極為草率。原書至北宋初已殘缺,今本多取《北史》補入,又多竄亂,已非原來面目。
李延壽撰《北史》、《南史》
《北史》一百卷。記載從北魏到隋的歷史。紀傳體,無表志。作者根據其父大師所撰《北史》舊稿,刪並北朝魏、齊、周、隋四書而成。本書於魏孝武帝下,即繼以西魏為正統。《南史》八十卷,記南朝宋、齊、梁、陳四代歷史,紀傳體,無表志。作者也是根據其文所撰《南史》舊稿,刪並南朝宋、齊、梁、陳四書而成。本書與《北史》匯合南北各朝的歷史,反映了唐初統一全國的歷史要求。作者突出門閥士族的地位,常將列傳中不同朝代的同姓同族人物集為一編,如一家數世分仕各朝的,《南史》一概提入宋傳,此致顧此失彼,有如世姓大族的譜諜。本書刪繁就簡,雖有失當之處,但文字簡潔易讀,並增入四書以外的材料,仍具有一定史料價值。李延壽是唐初著名史學家,相州(今河南安陽)人。任崇賢館學士、符璽郎兼修國史,曾參加編撰《五代史志》、《晉書》,著有《太宗政典》。

史料記載

太宗文武大聖大廣孝皇帝上之下貞觀十年(丙申,公元六三六年)
春,正月,甲午,上始親聽政。
辛丑,以突厥拓設阿史那社爾為左驍衛大將軍。社爾,處羅可汗之子也,年十一,以智略聞。可汗以為拓設,建牙於磧北,與欲谷設分統敕勒諸部,居官十年,未嘗有所賦斂。諸設或鄙其不能為富貴,社爾曰:“部落苟豐,於我足矣。”諸設慚服。及薛延陀叛,攻破欲谷設,社爾兵亦敗,將其餘眾走保西陲。頡利可汗既亡,西突厥亦亂,咄陸可汗兄弟爭國。社爾詐往降之,引兵襲破西突厥,取其地幾半,有眾十餘萬,自稱答布可汗。社爾乃謂諸部曰:“首為亂破我國者,薛延陀也,我當為先可汗報仇擊滅之。”諸部皆諫曰:“新得西方,宜且留鎮撫。今遽舍之遠去,西突厥必來取其故地。”社爾不從,擊薛延陀於磧北,連兵百餘日。會咥利失可汗立,社爾之眾苦於久役,多棄社爾逃歸。薛延陀縱兵擊之,社爾大敗,走保高昌,其舊兵在者才萬餘家,又畏西突厥之逼,遂帥眾來降。敕處其部落於靈州之北,留社爾於長安,尚皇妹南陽長公主,典屯兵於苑內。
癸丑,徙趙王元景為荊王,魯王元昌為漢王,鄭王元禮為徐王,徐王元嘉為韓王,荊王元則為彭王,滕王元懿為鄭王,吳王元軌為霍王,豳王元鳳為虢王,陳王元慶為道王,魏王靈夔為燕王,蜀王恪為吳王,越王泰為魏王,燕王祐為齊王,梁王愔為蜀王,郯王惲為蔣王,漢王貞為越王,申王慎為紀王。
二月,乙丑,以元景為荊州都督,元昌為梁州都督,元禮為徐州都督,元嘉為潞州都督,元則為遂州都督,靈夔為幽州都督,恪為潭州都督,泰為相州都督,祐為齊州都督,愔為益州都督,惲為安州都督,貞為揚州都督。泰不之官,以金紫光祿大夫張亮,行都督事。上以泰好文學,禮接士大夫,特命於其府別置文學館,聽自引召學士。
三月,丁酉,吐谷渾王諾曷缽遣使請頒歷,行年號,遣子弟入侍;並從之。丁未,以諾曷缽為河源郡王、烏地也拔勤豆可汗。
癸丑,諸王之籓,上與之別曰:“兄弟之情,豈不欲常共處邪!但以天下之重,不得不爾。諸子尚可復有,兄弟不可復得。”因流涕嗚咽不能止。
夏,六月,壬申,以溫彥博為右僕射,太常卿楊師道為侍中。
侍中魏徵屢以目疾求為散官,上不得已,以征為特進,仍知門下事,朝章國典,參議得失,徒流以上罪,詳事聞奏;其祿賜、吏卒並同職事。長孫皇后性仁孝儉素,好讀書,常與上從容商略古事,因而獻替,裨益弘多。上或以非罪譴怒宮人,後亦陽怒,請自推鞫,因命囚系,俟上怒息,徐為申理,由是宮壺之中,刑無枉濫。豫章公主早喪其母,後收養之,慈愛逾於所生。妃嬪以下有疾,後親撫視輟己之藥膳以資之,宮中無不愛戴。訓諸子,常以謙儉為先,太子乳母遂安夫人嘗白後,以東宮器用少,請奏益之。後不許,曰:“為太子,患在德不立,名不揚,何患無器用邪!”

通鑑記載

太宗文武大聖大廣孝皇帝上之下貞觀十年(丙申,公元六三六年)
春,正月,甲午,上始親聽政。
辛丑,以突厥拓設阿史那社爾為左驍衛大將軍。社爾,處羅可汗之子也,年十一,以智略聞。可汗以為拓設,建牙於磧北,與欲谷設分統敕勒諸部,居官十年,未嘗有所賦斂。諸設或鄙其不能為富貴,社爾曰:“部落苟豐,於我足矣。”諸設慚服。及薛延陀叛,攻破欲谷設,社爾兵亦敗,將其餘眾走保西陲。頡利可汗既亡,西突厥亦亂,咄陸可汗兄弟爭國。社爾詐往降之,引兵襲破西突厥,取其地幾半,有眾十餘萬,自稱答布可汗。社爾乃謂諸部曰:“首為亂破我國者,薛延陀也,我當為先可汗報仇擊滅之。”諸部皆諫曰:“新得西方,宜且留鎮撫。今遽舍之遠去,西突厥必來取其故地。”社爾不從,擊薛延陀於磧北,連兵百餘日。會咥利失可汗立,社爾之眾苦於久役,多棄社爾逃歸。薛延陀縱兵擊之,社爾大敗,走保高昌,其舊兵在者才萬餘家,又畏西突厥之逼,遂帥眾來降。敕處其部落於靈州之北,留社爾於長安,尚皇妹南陽長公主,典屯兵於苑內。
癸丑,徙趙王元景為荊王,魯王元昌為漢王,鄭王元禮為徐王,徐王元嘉為韓王,荊王元則為彭王,滕王元懿為鄭王,吳王元軌為霍王,豳王元鳳為虢王,陳王元慶為道王,魏王靈夔為燕王,蜀王恪為吳王,越王泰為魏王,燕王祐為齊王,梁王愔為蜀王,郯王惲為蔣王,漢王貞為越王,申王慎為紀王。
二月,乙丑,以元景為荊州都督,元昌為梁州都督,元禮為徐州都督,元嘉為潞州都督,元則為遂州都督,靈夔為幽州都督,恪為潭州都督,泰為相州都督,祐為齊州都督,愔為益州都督,惲為安州都督,貞為揚州都督。泰不之官,以金紫光祿大夫張亮,行都督事。上以泰好文學,禮接士大夫,特命於其府別置文學館,聽自引召學士。
三月,丁酉,吐谷渾王諾曷缽遣使請頒歷,行年號,遣子弟入侍;並從之。丁未,以諾曷缽為河源郡王、烏地也拔勤豆可汗。
癸丑,諸王之籓,上與之別曰:“兄弟之情,豈不欲常共處邪!但以天下之重,不得不爾。諸子尚可復有,兄弟不可復得。”因流涕嗚咽不能止。
夏,六月,壬申,以溫彥博為右僕射,太常卿楊師道為侍中。
侍中魏徵屢以目疾求為散官,上不得已,以征為特進,仍知門下事,朝章國典,參議得失,徒流以上罪,詳事聞奏;其祿賜、吏卒並同職事。長孫皇后性仁孝儉素,好讀書,常與上從容商略古事,因而獻替,裨益弘多。上或以非罪譴怒宮人,後亦陽怒,請自推鞫,因命囚系,俟上怒息,徐為申理,由是宮壺之中,刑無枉濫。豫章公主早喪其母,後收養之,慈愛逾於所生。妃嬪以下有疾,後親撫視,輟己之藥膳以資之,宮中無不愛戴。訓諸子,常以謙儉為先,太子乳母遂安夫人嘗白後,以東宮器用少,請奏益之。後不許,曰:“為太子,患在德不立,名不揚,何患無器用邪!”
上得疾,累年不愈,後侍奉,晝夜不離側。常系毒藥於衣帶,曰:“若有不諱,義不獨生!”後素有氣疾,前年從上幸九成宮,柴紹等中夕告變,上擐甲出閣問狀,後扶疾以從,左右止之,後曰:“上既震驚,吾何心自安!”由是疾遂甚。太子言於後曰:“醫藥備盡而疾不瘳,請奏赦罪人及度人入道,庶獲冥福。”後曰:“死生有命,非智力所移。若為善有福,則吾不為惡;如其不然,妄求何益!赦者國之大事,不可數下。道、釋異端之教,蠹國病民,皆上素所不為,奈何以吾一婦人使上為所不為乎?必行汝言,吾不如速死!”太子不敢奏,私以語房玄齡,玄齡白上,上哀之,欲為之赦,後固止之。
及疾篤,與上訣。時房玄齡以譴歸第,後言於上曰:“玄齡事陛下久,小心慎密,奇謀秘計,未嘗宣洩,苟無大故,願勿棄之。妾之本宗,因緣葭莩,以致祿位,既非德舉,易致顛危,欲使其子孫保全,慎勿處之權要,但以外戚奉朝請足矣。妾生無益於人,不可以死害人,願勿以丘壟勞費天下,但因山為墳,器用瓦木而已。仍願陛下親君子,遠小人,納忠諫,屏讒慝,省作役,止游畋,妾雖沒於九泉,誠無所恨!兒女輩不必令來,見其悲哀,徒亂人意。”因取衣中毒藥以示上曰:“妾於陛下不豫之日,誓以死從乘輿,不能當呂后之地耳。”己卯,崩於立政殿。
後嘗采自古婦人得失事,為《女則》三十卷,又嘗著論駁漢明德馬後以不能抑退外親,使當朝貴盛,徒戒其車如流水馬如龍,是開其禍敗之源而防其末流也。及崩,宮司並《女則》奏之,上覽之悲慟,以示近臣曰:“皇后此書,足以垂範百世!朕非不知天命而為無益之悲,但入宮不復聞規諫之言,失一良佐,故不能忘懷耳!”乃召房玄齡,使復其位。
秋,八月,丙子,上謂群臣曰:“朕開直言之路,以利國也,而比來上封事者多訐人細事,自今復有為是者,朕當以讒人罪之。”
冬,十一月,庚午,葬文德皇后於昭陵。將軍段志玄、宇文士及分統士眾出肅章門。帝夜使宮官至二人所,士及開營內之;志玄閉門不納,曰:“軍門不可夜開。”使者曰:“此有手敕。”志玄曰:“夜中不辨真偽。”竟留使者至明。帝聞而嘆曰:“真將軍也!”
帝復為文刻之石,稱“皇后節儉,遺言薄葬,以為‘盜賊之心,止求珍貨,既無珍貨,復何所求。’朕之本志,亦復如此。王者以天下為家,何必物在陵中,乃為己有。今因九嵕山為陵,鑿石之工才百餘人,數十日而畢。不藏金玉,人馬、器皿,皆用土木,形具而已,庶幾奸盜息心,存沒無累。當使百世子孫奉以為法。”
上念後不已,於苑中作層觀以望昭陵,嘗引魏徵同登,使視之。征熟視之曰:“臣昏眊,不能見。”上指示之,征曰:“臣以為陛下望獻陵若昭陵,則臣固見之矣。”上泣,為之毀觀。
十二月,戊寅,朱俱波、甘棠遣使入貢。朱俱波在蔥嶺之北,去瓜州三千八百里。甘棠在大海南。上曰:“中國既安,四夷自服。然朕不能無懼,昔秦始皇威振胡、越,二世而亡,唯諸公匡其不逮耳。”
魏王泰有寵於上,或言三品以上多輕魏王。上怒,引三品以上,作色讓之曰:“隋文帝時,一品以下皆為諸王所頓躓,彼豈非天子兒邪!朕但不聽諸子縱橫耳,聞三品以上皆輕之,我若縱之,豈不能折辱公輩乎!”房玄齡等皆惶懼流汗拜謝。魏徵獨正色曰:“臣竊計當今群臣,心無敢輕魏王者。在禮,臣、子一也。《春秋》:王人雖微,序於諸侯之上。三品以上皆公卿,陛下所尊禮,若紀綱大壞,固所不論;聖明在上,魏王必無頓辱群臣之理。隋文帝驕其諸子,使多行無禮,卒皆夷滅,又足法乎?”上悅,曰:“理到之語,不得不服。朕以私愛忘公義,向者之忿,自謂不疑,及聞征言,方知理屈。人主發言何得容易乎!”
上曰:“法令不可數變,數變則煩,官長不能盡記;又前後差違,吏得以為奸。自今變法,皆宜詳慎而行之。”
治書侍御史權萬紀上言:“宣、饒二州銀大發采之,歲可得數百萬緡。”上曰:“朕貴為天子,所乏者非財也,但恨無嘉言可以利民耳。與其多得數百萬緡,何如得一賢才!卿未嘗進一賢,退一不肖,而專言稅銀之利。昔堯、舜抵璧于山,投珠於谷,漢之桓、靈乃聚錢為私藏,卿欲以桓、靈俟我邪!”是日。黜萬紀,使還家。
是歲,更命統軍為折衝都尉,別將為果毅都尉。凡十道,置府六百三十四,而關內二百六十一,皆隸諸衛及東宮六率。凡上府兵千二百人,中府千人,下府八百人。三百人為團,團有校尉;五十人為隊,隊有正;十人為火,火有長。每人兵甲糧裝各有數,皆自備,輸之庫,有徵行則給之。年二十為兵,六十而免。其能騎射者為越騎,其餘為步兵。每歲季冬,折衝都尉帥其屬教戰,當給馬者官予其直市之。凡當宿衛者番上,兵部以遠近給番,遠疏、近數,皆一月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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