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中國舉重錦標賽

於2008年四月在安徽與福建共同舉辦的中國舉重錦標賽,可以說是奧運會前的一個熱身賽吧。本次比賽是由中國國家體育總局主辦,而且採用了最新編制的競賽規則,多個省市自治區參加比賽,比賽及其熱鬧緊張激烈。

主辦單位

國家體育總局舉重摔跤柔道運動管理中心

承辦單位

安徽福建

競賽日期和地點

女子舉重比賽於2008年4月15日至18日在安徽合肥舉行。

男子舉重比賽於2008年4月22日至25日在福建晉江市舉行。

參加單位

(一)解放軍、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內蒙古自治區、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東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西藏自治區、陝西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火車頭體育協會通信體育協會電力體育協會等。

(二)各體育院校,瀋陽、大連、哈爾濱、武漢、廣州、南寧、海口、大慶等市。
五、競賽項目和級別:

女子進行48、53、58、63、69、75、和75以上公斤級的抓舉、挺舉和總成績的比賽。

男子進行56、62、69、77、85、94、105和105以上公斤級的抓舉、挺舉和總成績的比賽。

參加辦法

(一)必須是按規定註冊的運動員。

(二)報名人數:

1、女子每單位最多只能報10名運動員。運動員在6名以上(含6名),可報領隊1人、教練員2人、醫生1人;運動員5名以下(含5名)的單位只能報教練2人。

2、男子每單位最多只能報11名運動員。運動員在6名以上(含6名),可報領隊1人、教練員2人、醫生1人;運動員5名以下(含5名)的單位只能報教練2人。

(三)各單位每個級別限報2人,自定3個重點級別可報各3人。

(四)每單位可報男女各2名候補運動員,按參賽級別替補。

(五)國家隊的重點運動員代表原單位參加比賽,不占原單位名額,包乾經費由國家體育總局舉摔柔運動管理中心下撥,國家隊領隊1人、教練員3人、醫生1人包乾經費由承辦單位負擔,其他費用由原單位負擔。

競賽辦法

(一)採用中國舉重協會審定的最新《舉重競賽規則》。

1、運動員如果第一次試舉成功,第二次試舉重量必須至少增加2公斤,第三次試舉重量必須至少增加1公斤或1公斤的倍數。

2、運動員要求更改試舉重量必須在規定時間的前30秒內提出。在規定的每次試舉時間一分鐘或連續試舉時間兩分鐘內也是如此。

3、為了消除操控的可能性,舉重比賽的主辦者不能在準備活

動區為參賽隊提供單獨的休息室(譯者註:休息室必須是公開的,不能有間隔)。

(二)仲裁委員會對執行裁判進行現場評估。出現兩次明顯錯誤,即撤換。

(三)運動員報名後不能升降級參加比賽。

(四)男子比賽運動員抓舉、挺舉的第一次試舉重量之和不得低於報名總成績的20公斤,女子不得低於報名總成績的15公斤,否則不得參加比賽。

(五)運動員稱量體重時,須向裁判員出示註冊證,否則取消其參賽資格。

興奮劑檢測

(一)禁止使用違禁藥物,賽期進行藥物檢查。

(二)各隊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積極配合興奮劑檢測工作。前10名與創超紀錄運動員必須自覺等候興奮劑檢測,比賽結束後不能離開比賽場地,待該級別抽查名單確定後,未被抽查的運動員可離開。
九、醫療與保險

(一)如運動員在訓練或比賽中突發傷病(如脫臼等),教練員要配合隊醫或醫生,按照正常RICE原則(即:停訓、冰敷、抬高患肢制動)為運動員處理治療。

(二)如運動員出現重大傷病(如骨折、肌腱斷裂或頸椎損傷等)或傳染病(如SARS等),各隊官員和教練員不要讓運動員隨意搬動,並立刻向組委會匯報,及時配合醫生進行診斷治療。

(三)、各參賽單位要按時為運動員辦理保險。

錄取名次、計分及獎懲辦法

(一)個人:各級別總成績錄取前15名,抓舉、挺舉、總成績前8名給予獎勵。

(二)團體:前6名給予獎勵。計分辦法為:以各級別總成績名次分和創、超紀錄分之和計名次。各級別總成績取前15名,按16、14、13、12、11、10、9、8、7、6、5、4、3、2、1分計;創、超紀錄加分為:創全國總成績紀錄加10分,超亞洲總成績紀錄加20分,平世界總成績紀錄加30分,超世界總成績紀錄加45分。如同時創全國、超亞洲、世界紀錄,只加最高分。國家舉重隊重點運動員必須代表原單位參加團體計分,但每單位最多只能女子七個級別10人、男子八個級別11人中參加計分,超出計分無效。

(三)獲得團體第1名的隊,頒發獎盃一座。團體2-6名,頒發錦旗。

(四)對獲得個人總成績前六名的西部運動員獎勵各參賽隊2人的包乾經費,中部運動員獎勵各參賽隊1人的包乾經費。

(五)對達到成績和成功率獎勵標準(見表)。

(六)國家隊參加世錦賽、世界盃、亞錦賽與全國錦標賽、冠軍賽相距前後各1個月內時,參加國際賽的成績並列帶入全國賽。

(七)比賽設“體育道德風尚獎”。

(八)組委會評選最佳運動員和優秀運動員。

經費

(一)取得各級別總成績前8名、中西部的包乾經費及達到成績和成功率標準的獎勵由總局舉摔柔中心負擔。

(二)進入前8名的國家隊重點運動員包乾經費由總局舉摔柔中心負擔。

(三)參賽運動員和候補、測驗運動員及編外教練、隨隊官員交納包乾經費650元。(任何人必須食宿大會指定飯店,否則不予參賽)

(四)編內教練、領隊和醫生交納包乾經費400元。

報名和報到

(一)各單位須按規定填寫正式報名單一式兩份,於賽前30天(以郵戳為準)分別寄到國家體育總局舉摔柔運動管理中心舉重部和承辦單位體育局。報名後,替補隊員可按報名級別遞補。

(二)代表隊報名後因故無法參加比賽,必須提前向國家體育總局舉摔柔運動管理中心舉重部和承辦單位出具書面說明。

(三)各代表隊於賽前二天、裁判員於賽前三天開始報到。提前報到者,費用自理。所有參賽人員須於賽後第一天離會。

(四)技術會議於賽前一天召開,將最後確認參賽運動員名單,教練員或領隊簽字後生效。

技術代表

技術代表人員和職責範圍,按《舉重競賽技術代表工作辦法》執行。

仲裁委員會

仲裁委員會人員組成和職責範圍,按《仲裁委員會條例》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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