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月17日

2002年1月17日北京市國土房管局根據《北京市城鎮廉租住房管理試行辦法》特發公告向社會各單位和個人籌集可出租廉租對象家庭的住房。

2002年1月17日大事記

2002年1月17日北京市國土房管局根據《北京市城鎮廉租住房管理試行辦法》特發公告向社會各單位和個人籌集可出租廉租對象家庭的住房。凡是城八區範圍內或臨近地區,具備入住條件的成套樓房、簡易樓、平房和半地下室,不論私房、公房均可用於廉租住房出租。同時,市廉租管理部門還公布了實施租金配租時的具體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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