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6-三硝基氯化苯苦基氯

2,4,6-三硝基氯化苯苦基氯

2,4,6-三硝基氯化苯的別稱是苦基氯。受熱、接觸明火、受到摩擦、震動、撞擊時可發生爆炸。主要用於有機合成。

基本信息

簡介

結構式結構式

2,4,6-三硝基氯化苯的化學品俗名是苦基氯。英文名稱是Picrylchloride,技術說明書編碼:8,CASNo.:88-88-0。

主要用途

用於有機合成

物化性質

分子式:C6H2ClN3O6;C6H2Cl(NO2)3;分子量:247.55。外觀為黃色固體;蒸汽壓0.20kPa(150℃);熔點83℃;溶解性為不溶於水,微溶於乙醇乙醚,易溶於苯、氯仿、丙酮;相對密度(水=1)1.80;穩定性為穩定;危險標記1(爆炸品)。

危險性概述

健康危害

對眼睛、皮膚、消化道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可引起皮炎

燃爆危險

本品屬爆炸品,易燃,具刺激性。

禁配物

強氧化劑、強還原劑、強鹼、活性金屬粉末。

接觸控制與個體防護

中國MAC(mg/m3):1[皮]

工程控制:嚴加密閉,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風。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設備。

呼吸系統防護:空氣中粉塵濃度超標時,佩戴自吸過濾式防塵口罩。緊急事態搶救或撤離時,建議佩戴自給式呼吸器。

眼睛防護: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

身體防護:穿緊袖工作服,長筒膠鞋。

手防護:戴橡膠手套。

其他防護:工作現場禁止吸菸、進食和飲水。工作完畢,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實行就業前和定期的體檢。

應急處理

隔離泄漏污染區,限制出入。切斷火源。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防塵面具(全面罩),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避免震動、撞擊和摩擦。小量泄漏:使用無火花工具收集於密閉容器中。大量泄漏:用水潤濕,然後收集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急救措施

皮膚接觸

立即脫去污染的衣著,用肥皂水和清水徹底沖洗皮膚。就醫。

眼睛接觸

提起眼瞼,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就醫。

吸入

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食入

飲足量溫水,催吐。洗胃,導泄。就醫。

消防措施

危險特性

受熱、接觸明火、或受到摩擦、震動、撞擊時可發生爆炸。

有害燃燒產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化氮。

安全數據

危險品標誌

E,T+,N

危險類別碼

R2-R26/27/28-R50/53

安全說明

S28-S35-S36/37-S45-S60-S61

危險品運輸編號

UN33654.1/PG1

WGK Germany

2

RTECS

CZ1225900

F

8

危險等級

1.1D

包裝類別

II

廢棄處置方法

處置前應參閱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在公安部門指定地點引爆。

包裝方法

螺紋口玻璃瓶、鐵蓋壓口玻璃瓶、塑膠瓶或金屬桶(罐)外普通木箱。

運輸注意事項

憑到達地公安機關的運輸證託運。鐵路運輸時應嚴格按照鐵道部《危險貨物運輸規則》中的危險貨物配裝表進行配裝。貨車編組,應按照《車輛編組隔離表》進行。起運時包裝要完整,裝載應穩妥。運輸過程中要確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墜落、不損壞。車速要加以控制,避免顛簸、震盪。不得與酸、鹼、鹽類、氧化劑、易燃可燃物、自燃物品、金屬粉末等危險物品及鋼鐵材料器具混裝。運輸途中應防曝曬、雨淋,防高溫。公路運輸時要按規定路線行駛,中途停留時應嚴格選擇停放地點,遠離高壓電源、火源和高溫場所,要與其它車輛隔離並留有專人看管,禁止在居民區和人口稠密區停留。鐵路運輸時要禁止溜放。

法規信息

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布),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化勞發[1992]677號),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1996]勞部發423號)等法規,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生產、儲存、運輸、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定;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誌(GB13690-92)將該物質劃為第1類爆炸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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