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1月25日

1985年2月18日,中共中央、國務院批轉《長江、珠江三角洲和閩南廈漳泉三角地區座談會紀要》並發出通知,指出:這三個經濟開放區應逐步形成貿——工——農型的生產結構,建立以外向型為主的經濟。 同時又要加強同內地的經濟聯繫,共同開發資源,聯合生產名牌優質產品,交流人才和技術,帶動內地經濟的發展,成為擴展對外經濟聯繫的視窗。 這一決策的實施,使我國的對外開放形成了從經濟特區到沿海開放城市再到沿海經濟開放區的多層次、由外向內逐步推進的新格局。

大事記

1985年1月25日至31日,國務院召開長江珠江三角洲和閩南廈(門)漳(州)泉(州)三角地區座談會。 會議建議將這三個“三角”地區開闢為沿海經濟開放區1985年2月18日,中共中央、國務院批轉《長江、珠江三角洲和閩南廈漳泉三角地區座談會紀要》並發出通知,指出:這三個經濟開放區應逐步形成貿——工——農型的生產結構,建立以外向型為主的經濟。要圍繞這一中心,合理調整農業結構,認真搞好技術引進和技術改造,使產品不斷升級換代,大力發展出口,增加外匯收入,成為對外貿易的重要基地。同時又要加強同內地的經濟聯繫,共同開發資源,聯合生產名牌優質產品,交流人才和技術,帶動內地經濟的發展,成為擴展對外經濟聯繫的視窗。這一決策的實施,使我國的對外開放形成了從經濟特區沿海開放城市再到沿海經濟開放區的多層次、由外向內逐步推進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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