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7月5日

1949年7月5日

1949年7月5日,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在北平舉行。 大事記1949年1949年7月5日,中國新政協合影7月5日,中國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常務委員在北平中南海合影。 1949年7月5日,有北平舉行七·一紀念大會,毛澤東、朱德參加,西安舉行紀念大會,彭德懷作指示。

1949年7月5日,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在北平舉行。會議審議並通過了《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各黨派各團體為紀念“七七”抗日戰爭十二周年宣言》,決定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增設人事室、警衛處兩個機構;會議還討論了工商、教育、社會科學三方麵團體的籌備工作,會後中國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常務委員在北平中南海合影。同日,北平舉行七·一紀念大會,毛澤東、朱德參加,西安舉行紀念大會,彭德懷作指示。

重要事件

北平

新政協籌備會常務委員會召開第三次會議,周恩來任會議主席。會議通過了《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各黨派各團體為紀念“七七”抗日戰爭十二周年宣言》,決定添設人事室、警衛處兩個新的工作機構,討論了工商、教育、社會科學三方麵團體的籌備工作。
中共中央發出《關於私營企業中勞資糾紛問題的指示》。《指示》說,處理勞資糾紛中的無政府狀態,是造成解決這個在目前具有頭等政治意義的重大問題中發生各種偏向,特別是“左”傾冒險主義偏向的主要原因之一。其結果,不僅使資本家害怕、消極,而且在工人民眾中也發生不滿,形成目前恢復發展生產中的重大障礙。各地黨委,特別是各大城市市委必須迅速採取辦法,糾正這一危險的現象。中央提議:一、一切有關勞資糾紛問題,均須集中到市一級機關,即市勞動局、市總工會、市工商局來統一解決。二、各大城市必須迅速設立有得力幹部主持的勞動局,作為調解仲裁勞資爭議的唯一機關。三、解決勞資糾紛的方式應以訂立集體契約為主。

大事記

1949年

(圖)1949年7月5日1949年7月5日,中國新政協合影

7月5日,中國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常務委員在北平中南海合影。合影人員有譚平山章伯鈞朱德毛澤東沈鈞儒李濟深陳嘉庚沈雁冰黃炎培馬寅初陳叔通郭沫若蔡廷鍇烏蘭夫周恩來林伯渠蔡暢張奚若馬敘倫李立三

1949年7月5日四野軍郵寄錦州封,銷紅色“第四野軍郵處”戳及蓋“軍郵免費”章,背銷錦州到達戳。
1949年7月5日,寧海縣城解放。

1949年7月5日,有北平舉行七·一紀念大會,毛澤東、朱德參加,西安舉行紀念大會,彭德懷作指示。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