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世紀哲學

笛卡爾(1596–1650)斯賓諾莎(1632–1677)萊布尼茨(1646–1716) 在西方哲學史上,近代哲學始於笛卡爾的著作,他的認識論影響了之後兩百年哲學研究的基本方向,而他的方法論也影響了眾多在他之後的哲學家。這個時期的哲學特徵是偉大的思想家們經常提出一個整合了認識論、形上學、邏輯學和倫理學的哲學體系,有時還包括政治和物理學。 這段時期的哲學主流一般分為兩派:經驗主義和唯理主義,這兩派之間的爭論直到啟蒙運動晚期才由康德所整合。但將這段時期中的哲學簡單地歸於這兩派中也是過於簡易的,這些哲學家提出他們的思想時並不認為他們屬於這兩派間的某一派,而將他們看成獨自的學派。儘管有著多方面的誤導,但這樣的分類直到今天仍被人們所認可,尤其是在談論17和18世紀的哲學時。這兩派的主要區別在於,唯理主義者們認為從理論上來說(不是實踐中),所有的知識可以只通過理性的力量獲得,而經驗主義者們認為我們的知識起源於我們的感覺經驗。 這段時期也誕生了一流的政治思想,尤其是洛克的《政府論兩篇》和霍布斯的《利維坦》。同時哲學也從神學徹底分離開來,儘管哲學家們仍然談論例如“上帝是否存在”這樣的問題,但這種思考是完全基於理性和哲學性的反思之上的。

神學

梅森(1588–1648)
伽桑狄(1592–1655)
帕斯卡(1623–1662)
牛頓(1642–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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