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57年2月16日

1457年2月16日,即明景泰八年正月二十二日,明英宗以“篡位易儲,紊亂朝綱,擅奪兵權”等罪名將于謙殺害。


于謙(1398——1457),字廷益,浙江錢塘(今杭州)人。明永樂進士。曾任監察御史,在河南、山西任巡撫對為當地平反冤獄,賑濟災荒。
1449年(明正統十四年),明英宗在土木堡(今河北懷來東)被瓦刺貴族也先的軍隊俘去後,他擁立景帝朱祁鈺,從兵部侍郎升為尚書。積極調集重兵,在北京成外擊退瓦刺軍。
1450年(景泰元年),也先被迫釋放了明英宗。
1457年(景泰八年),明英宗趁景帝患病之際發動“奪門之變”,奪回帝位。明英宗朱祁鎮重新當上皇帝後,以“篡位易儲,紊亂朝綱,擅奪兵權”等罪名於1457年2月16日(明景泰八年正月二十二日)將于謙殺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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