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4昆明晉寧衝突事件

10·14昆明晉寧衝突事件

10·14昆明晉寧衝突事件是指2014年10月14日,昆明市晉寧縣“晉城泛亞工業品商貿物流中心”在建項目施工過程中,企業的施工人員與富有村部分村民發生衝突,截至2014年10月15日早上造成8人死亡,18人受傷。

基本信息

事件背景

施工人員與村民衝突現場施工人員與村民衝突現場

晉寧縣城鎮富有村部分村民因泛亞工業品商貿物流中心項目建設問題,與建設施工方素有矛盾糾紛,以致項目於2014年5月中旬以來陷於停滯狀態。

從2010年這個項目征地以來,當地村民與項目開發商因補償問題一直未解決,從來沒有正式簽過征地補償協定,矛盾不斷升級。

2014年10月14日晚,地處昆明西南部的晉寧縣晉城鎮下起了細雨。泛亞工業品商貿物流中心指揮部的板房內無一亮燈,也無工作人員在場。除了偶爾過往的車輛,指揮部院子內顯得異常安靜。

而在約一公里外的富有村,大批村民手持釘耙、鋤頭等工具駐守在村口,警惕地看著任何一個過往的人。

“他們都是有組織的‘打手’,準備攻進村子強占我們的土地!”村民李海英對記者說,2014年10月14日早上即有一批穿著統一服裝的人員,拿著傢伙兒。“15時多的時候進村,不管男女老少,見人就打。”村民高利興說。

村民們拿著鋤頭、木棍等反擊,現場一片混亂,“死了幾個人,還有很多人受傷送醫院去了。一直到17時以後,那些‘打手’才開始散去。”李海英稱,村民們一直打市長熱線和110,電話那頭說會處理。

根據村民及當地有關部門的描述,此次衝突並非首次。2014年5月17日,由於村民的阻止,該項目就已停工。據晉寧縣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幹部介紹,本來2014年5月14日已經具備復工條件的,“沒有想到會發生這樣惡性的事件。”

村民們則表示,2014年5月17日的停工是由於村民不同意補償。

死者張勝的兒媳李江燕說,因為征地補償問題,當地村民和項目開發商一直存在矛盾。“這個項目從征地到建設,他們從來沒有正式簽過征地補償協定。以前的一些地就是被強占過去的。”

據高利興介紹,侵占土地的行為早在2010年就開始了,面積約有3000畝。

李江燕表示,由於項目的侵占,生活困難,而最初承諾的12萬元一畝的補償卻變成了每個人4.3萬元。“以前我們這裡都是農田,種菠菜、生菜、油麥菜等大棚蔬菜,每畝一年能有7萬多元的收入。所以聽說每個人只有4.3萬元的補償後,很多村民拒絕。”

離開富有村後,某記者來到晉城鎮政府,希望了解事件處置情況,當地有關部門人員表示“以官方發布為準”。

事件經過

滿載施工方人員的卡車滿載施工方人員的卡車

昆明市政府新聞辦通報,2014年10月14日,晉寧縣晉城鎮發生一起當地泛亞工業品商貿物流中心項目建設方人員與富有村部分村民因矛盾糾紛引發暴力違法犯罪行為,共造成8人死亡、18人受傷嚴重後果的群體性突發事件。

據介紹,事發當天,公安機關對現場發現的6具屍體進行體表檢驗,6具屍體為男性,致死原因為3人顱腦損傷並急性失血,另3人分別是顱腦損傷、顱腦損傷合併燒傷、開放性顱腦損傷;致傷工具主要有鈍器、長刃砍器、尖端銳器等。

截至2014年10月17日,8具屍體已安放在殯儀館,並已查明身份。

昆明市公安局副局長王偉說,隨著刑事偵查工作的不斷深入,公安機關獲取了重要涉案證據,逐漸鎖定重點涉案人員,案件偵查工作仍在進一步開展中。

警方稱首次接警後便迅速介入

事件發生後,富有村一些村民反映:“打過多次‘110’報警,警方也沒到位。”

王偉說,晉寧縣公安局指揮中心第一次收到村民報警是2014年10月14日10時56分許,隨後按照有關規定,向當地黨委、政府報告,並派出民警到事發現場與村幹部取得聯繫,同時協助鎮政府工作人員開展勸解、疏導工作,現場事態一度有所緩和。14時50分許,在極少數人員的挑動下,雙方由對峙迅速轉化為械鬥互毆。案件發生後,市縣兩級公安機關立即組織大批警力趕往事發區域控制事態升級,依法開展工作。

接報後,省、市、縣領導未第一時間趕往現場處置,全力救治傷員。事件具體情況公安機關正在調查中。

據鳳凰網、中搜等媒體報導,公安機關已依法立案,就案件情況開展全面偵查。對於組織、實施、積極參與違法犯罪活動的人員,將依法嚴肅追究其法律責任。

事件跟蹤

前雲南省政協副主席楊維駿,長期關注云南省基本農田被強占事件。從10月14日下午開始,楊維駿多次至電新任省委書記李紀恆。李書記則向楊維駿先生回應:非常關注此次事件,已委派昆明市委市政府儘快解決。

據當地村民張武(化名)回憶,2014年10月14日上午11點左右,在昆明晉寧縣富有村村口的“保土地值勤點”,二十多輛卡車開始集結。卡車上運著上千名身著制服、避彈衣,頭戴鋼盔的打手。他們一手提著鋼盾,一手提著長刀或長棍,身上掛著裝滿石頭的掛包。

發現村口被占,富有村村民也紛紛跑回家,提起鐵叉、木棍甚至鍋鏟來自衛。中午12點左右,兩千多名富有村村民及鄰村趕來幫忙的村民,在村口“保土值勤點”處,與一千多名打手開始對峙。

中午時候,打手一方看到村民人數眾多,便派了八個全副武裝的打手進村里查看底細。村民抓獲這八名打手後,以他們為人質,隔空喊話,要求對方進村談判,未獲回應。

對峙持續到下午兩點左右,衝突開始。一方,是一千多名全副武裝的打手;另一方,是兩千多名手提農具的村民。打手從三條路包抄,向村莊發起進攻。

張武回憶,打手們向村民投擲催淚瓦斯,“灰色的氣體一冒出來,我們就開始止不住的流淚”。因為打手們人手一面盾牌,富有村村民把家裡的汽油灌進啤酒瓶內,製作了很多燃燒瓶,向他們投擲。燃燒瓶用完了,便拎起地上的石頭砸。

一場激烈的打鬥過後,最終富有村村民阻止了打手進村,雙方各有傷亡。張武回憶,打手一方至少死了五人,村民這邊當場死亡一人,傷十幾人。

村民從抓獲的打手口中得知:這次衝突的背後是一位當地知名的石礦老闆,姓楊,綽號為“賊老五”,有黑社會背景。這些打手一部分是賊老五礦里的工人,賊老五告訴他們,必須要來,不來就開除。另一部分是從當地混混里召集的人手,每個人的費用是300元每天。為了購買這些裝備,“賊老五”這次投入了100多萬元,滿載打手的二十多輛卡車則是從晉寧縣的駕校開來的。“‘賊老五’告訴他們,白天打完人,晚上回去就給錢。”當地村民說。

這已經不是晉寧縣因基本農田問題引發的第一次流血事件了。

前雲南省政協副主席楊維駿,長期關注昆明市基本農田被強占事件。過去幾年,雲南大搞土地開發,地方政府強占基本農田的情況時有發生。

衝突後的現場衝突後的現場

楊維駿說,他長期向各級領導、紀委寫信,反映情況:在晉寧縣,當地官員未經任何報批手續,強征農民基本農田一萬四千多畝,強拆民房,官商勾結,攫取驚人暴利;農民若不同意這種強征、強拆,就遭到掌握公權力的官員動用警力毆打,乃至拘捕關押。正是這位92歲的老人長期堅持寫信舉報,主政雲南10年的前省委書記白恩培落馬。

富有村村民稱,“賊老五”就是一個長期靠武力強拆的社會人士。2014年6月3日,“賊老五”帶著幾百名手持武器的打手,已經在富有村打傷了數十人。楊維駿回憶稱,2013年4月29日和10月22日,晉寧縣分別組織當地消防城管和數千特警,對富有村進行強拆。幾次事件都造成了當地村民受傷。

阻力來自各個方面。楊維駿和張武回憶稱,2014年10月14日的衝突事件後,富有村村民不敢把重傷的村民送到縣醫院治療,因為此前因土地問題發生的衝突中,當地縣醫院聲稱接到指示,不敢接收受傷村民。他們開車把傷員送到鄰縣呈貢縣醫院,醫院同樣聲稱接到指令,不敢接收。富有村村民只得將傷員再送至昆明市的醫院治療。張武稱,這番曲折導致一位重傷村民的死亡。

補償協定是否簽訂?補償款是否發放?

協定顯示村法人代表及村組長簽字確認

有些村民反映,這個項目從征地到建設,他們從來沒有正式簽過征地補償協定。最初承諾的12萬元一畝的補償也變成了每個人4.3萬元。

岳為民說,項目規劃用地涉及富有、草村、柴河3個村委會,其中富有村涉及1787.3105畝。項目征地經過市、縣人民政府和國土部門審批,並根據省、市政府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區片綜合地價補償標準,結合實際,確定該項目征地補償標準為每畝11.5萬元,遠高於市政府確定的征地補償標準(晉城鎮所轄區域屬二類區,征地補償標準為5.71萬元/畝)。

據晉寧縣征地協定顯示,雙方協商徵用富有村委會的土地。記者調查,這個項目先後經過三次征地,第一次是2011年12月征地1730.469畝,2012年4月第二次新增55.2615畝,2012年9月第三次擴增1.58畝,三次共徵用1787.3105畝。

晉寧縣政府出示了2011年12月鎮政府和富有村9個村民小組簽訂的征地協定及2012年4月簽訂的征地協定(增補),並且都附有青苗補償協定。簽字人為晉城鎮法人代表和富有村法人代表及各村民小組組長,協定對征地面積、征地款及支付方式等進行了確定。

一份2012年2月15日發文的富有村土地徵收補償款分配方案表明,在徵得大多數人同意的前提下,征地款將在全村11個組人員中按人均分配,並由村民代表大會決議通過。在各小組村民領取補償款的征地人均分配資金兌現表上,某記者看到村民的領取簽字、金額、身份證號、手印,人均領取4.3萬餘元。按法律規定,只有因公共利益才能征地,而晉寧為了這個項目徵用土地。

焦點

涉事的物流中心是個什麼項目?

縣長稱系省重點項目手續完備

事件發生後,泛亞工業品商貿物流中心項目成為大家關注的焦點。一些村民認為,項目手續不完備,未批先建,應該嚴查有關責任人。

晉寧縣縣長岳為民介紹,昆明晉城泛亞工業品商貿物流中心項目是雲南省“三個一百”重點項目,是昆明市14個泛亞商貿中心建設項目之一。

岳為民說,項目將建設集五金、建材、汽配、摩配四個業態的專業批發市場,預計總投資68億元,已完成投資33億多元。項目於2012年10月正式啟動建設,計畫工期兩年。

岳為民介紹,在推進項目建設過程中,項目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規劃,項目控制性詳細規劃經昆明市規委會審議,修建性詳細規劃經晉寧縣規委會審議通過。項目的立項、環保、林業、水保、滇保等各項審批手續已經完成。項目涉及所有建設用地指標已正式獲省政府批准,獲批總面積為2136.17畝。

岳為民介紹,經相關部門核實,項目4家投資方均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等相關資質,都有相應業態的項目運作經驗和實力,施工單位都有有效的施工企業資質證書。

傷亡情況

經公安機關調查和現場勘驗,截至2014年10月16日早上造成8人死亡,18人受傷。

2014年10月14日,雲南昆明市晉寧縣“晉城泛亞工業品商貿物流中心”的施工人員,與項目所在的富有村村民發生衝突。16日昆明市政府新聞辦最新通報,此次衝突共造成8人死亡,其中:企業施工方6人,村民2人,18人受傷,其中:重傷1人,輕傷7人,輕微傷已出院10人,受傷人員已送往醫院接受救治。

有兩名男性村民被打死,2名村民都是被鐵棍打死,施工方6人中有部分是被燒死的。

政府聲音

因強占農田引發衝突

雲南省政協前副主席楊維駿,長期關注昆明市基本農田被強占事件,就衝突原因,京華時報記者採訪了楊維駿,楊維駿表示,因強占農田引發衝突。

當地村民種地為生

記者:晉寧縣當地村民的生活狀態是什麼樣的?

楊維駿:晉寧縣位於滇池南岸,土地肥沃,大部分是基本農田,受國家法律保護,不得強征。當地村民靠種植大棚為生,平均生活水平已經基本達到了小康的水準。

在這裡,土地是村民生活的命根子,該地的村民都以種植環保蔬菜為主,蔬菜通常銷售到北京、上海、廣東,更遠銷東南亞。當地村民一年的人均收入為3萬元左右,而每家都最少三四口人,所以該地村民都進入了小康水平。

抵制征地發生衝突

記者:發生衝突的原因究竟是什麼呢?

楊維駿:昆明市委市政府準備要在晉寧縣開發“古滇王國”旅遊項目,並決定徵收農田。從2012年開始,晉寧縣10多個村莊陸陸續續開始被徵收土地。截至2013年4月份,已經徵用3萬畝農田。

廣濟村土地還沒有被徵用,富有村一部分土地被徵用。2013年4月22日,在徵收廣濟村農田時,因村民不同意,遭村民抵抗後而暫時沒有被徵用。作為相鄰的村莊富有村,在2014年10月14日發生衝突事件。

強占農田時有發生

記者:對於徵收農田,村民有哪些不滿?

楊維駿:雲南大搞土地開發,地方政府強占基本農田的情況時有發生。

村民都靠種地為生,突然徵收土地,村民都無法接受。對於徵收土地的價格,村民更無法接受。按照市場價,當地的農田為400萬一畝,而給村民的價格為12萬一畝,這樣一畝就相差300多萬。對於中間的差價,錢的流向去了哪裡,村民都表示懷疑。對於村民來說,沒有了土地,生活不能保證,即使按照400萬一畝的價格補償,村民也不會同意的。

2013年衝突延續至2014年

記者:因強占土地發生幾次衝突?楊維駿:因強征土地問題已經發生多次衝突。主要為2013年4月份的廣濟村和2014年10月份的富有村。衝突的導火索都與土地徵收有關,而這次的衝突正是2013年衝突的繼續。

2013年10月22日,因徵收糾紛問題,晉寧縣公安局在晉城傳喚兩名嫌疑人後,引發廣濟村村民聚集,武裝特警進入村莊,村民拿著農具與其對抗,村民受傷30多人,特警受傷20多人,後來有一女村民眼看打不過,將汽油澆在自己的身上,又把剩下汽油潑向特警,準備拿打火機點燃,特警指揮者見此情況命令特警撤退,避免了發生更嚴重的後果。

此次富有村衝突是,有千名身穿警察服裝頭戴鋼盔,身穿防彈衣,手持盾牌,藏著長刀和棍子的男子衝進富有村。出現此情況後,富有村村民在村口組織起來,紛紛從家裡拿起鋤頭等農具自衛,隨後雙方發生衝突。

政府回應

2014年10月16日下午,針對楊維駿稱衝突原因為強占土地一事,京華時報記者致電昆明市委宣傳部,宣傳部工作人員稱,對於細節調查情況已要求縣委宣傳部上交情況說明,還未收到上交資料,有調查結果會第一時間公布。隨後,某記者又致電晉寧縣委宣傳部了解情況,對方表示事件還在調查之中,所有調查情況統一由官方發布。

村民期望

探訪村中氣氛緊張期盼保護權益

2014年10月16日13時45分,某記者再次探訪富有村,雖不見2014年10月14日當晚村內人人手拿木棍、鋤頭時刻保持警惕的景象,但村內氣氛感覺仍十分壓抑和緊張。

見到記者再次來訪,一些村民情緒依然激動。村民李燕(化名)告訴記者,兩名死者現仍擺在村委會,這兩天村民幾乎都不敢睡覺了。在富有村委會大院內,記者看到,這裡聚集了數十人,兩名死者遺體仍擺在室內。

村民張芳(化名)告訴某記者,一些村民不止一次向上面反映過當地征地的問題。問題積壓使得矛盾不斷升級,最終釀成了慘劇。對於事件的下一步發展,村民們期待儘快查明事件真相,希望嚴懲責任人。

而對於核心問題——土地,村民們表示,因為征地補償問題,當地村民和項目開發商一直存在矛盾。這個項目從征地到建設,他們從來沒有正式簽過征地補償協定。開發商最初承諾的12萬元一畝的補償卻變成了每個人4.3萬元,很多村民拒絕了。村民期待有關部門對該項目的征地問題給出解釋並公開有關的信息。

2014年10月16日15時30分前後,某記者離開富有村,經過晉城泛亞工業品商貿物流中心工地周邊時,記者看到該項目指揮部外的一條交通主幹道已經被封鎖。

調查分析

昆明市公安機關已獲取重要涉案證據,逐漸鎖定重點涉案人員。

晉寧縣政府:各小組村民在領取補償款的征地人均分配資金兌現表上,都留有領取簽字、手印,表上記載了金額、身份證號等,人均領取4.3萬餘元。

處理結果

領導小組

按照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批示精神和市委統一部署,2014年10月17日下午,市委副書記、市長、晉寧縣富有村“10·14”事件處置維穩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李文榮率工作組,來到晉寧縣富有村,走訪看望死者家屬、貧困民眾、村民,聽取民眾的意見和訴求,表明市委、市政府依法依規、公平公正處置“10·14”事件的鮮明態度。

李文榮走進死者家裡,詳細詢問了家屬的生活情況,認真聽取他們的訴求。他表示,市委、市政府已經成立領導小組,將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依法依規、公平公正處置好此次事件,通過認真勘查偵查,嚴肅追究責任人,儘快將違法犯罪分子繩之以法。

隨後,李文榮走訪了村內的6戶困難民眾,了解他們生產生活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村內有諸多困難和村容村貌等急需解決的問題。李文榮說,市、縣兩級黨委政府要多關心困難民眾的生產生活,幫助他們解決生產生活中的住房、經濟等困難。

在富有村委會,李文榮與40餘位村民進行了座談,聽取他們在項目建設中的利益訴求和意見建議,並對村民提出的問題進行了逐一回應。他表示,市委、市政府將高度重視,認真研究大家所反映的問題。今天,市委、市政府將派出專門工作組進駐村里,全面聽取村民意見,幫助民眾解決實際問題。希望村民針對生產生活中的困難多提訴求,並提供和案件相關的線索、證據。

李文榮表示,市委、市政府將認真踐行黨的民眾路線,維護好民眾利益,處置好“10·14”事件。希望參加座談會的村民向其他村民轉達市委、市政府堅強決心和態度,充分相信市委、市政府有決心、有能力處置好此次事件。要積極配合黨委、政府開展工作,支持公安機關開展案偵工作,共同為事件處置創造良好環境。同時,也希望村民把精力集中在發展生產、改善生活、發家致富上,為富有村營造更好的環境,樹立更好的形象。

處理通告

2014年10月19日,晉寧縣人民法院、晉寧縣人民檢察院、晉寧縣公安局聯合發布了《關於敦促違法犯罪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截至22日,共有23名涉案嫌疑人向公安機關主動投案,在接受審查後,已全部釋放,聽候處理。10月22日,公安機關對拒不投案的劉某安(男,45歲,晉寧縣晉城鎮廣濟村人)、陳某孟(男,28歲,晉寧縣晉城鎮廣濟村人)、韋某蘭(女,41歲,晉寧縣晉城鎮廣濟村人)、王某榮(男,68歲,居住在晉寧縣晉城鎮廣濟村)、王某雲(男,40歲,居住在晉寧縣晉城鎮廣濟村)5名涉案犯罪嫌疑人依法拘傳,對其他涉案犯罪嫌疑人實施的犯罪行為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2014年10月22日,公安機關對此次群體事件引發的嚴重刑事犯罪案件涉案嫌疑人依法拘傳。經公安機關調查查明:2013年10月22日,晉城鎮廣濟村發生了一起性質惡劣並夾雜著嚴重刑事犯罪的群體性事件,部分村民在該事件中受少數不法分子的煽動、蠱惑,聚眾堵截公路、打砸燒車輛、非法拘禁和圍攻毆打執法人員以及無辜民眾,侵犯了公民生命財產安全,嚴重擾亂了社會治安秩序。

司法機關再次敦促在該起案件中參與違法犯罪活動的其他人員迅速投案自首,爭取從寬處理。

官員處理

昆明市紀委和晉寧縣紀委分別對晉寧縣富有村“10·14”事件16名責任人給予問責和黨政紀立案調查處理。

經2014年10月22日市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市委常委會決定,對有關單位和責任人進行如下處理:

晉寧縣委、縣政府作為轄區維穩工作責任主體,信訪維穩工作責任制不落實,民眾工作不到位,沒有把民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解決好,造成了嚴重後果和惡劣影響。為此,責成晉寧縣委、縣政府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檢查。

晉寧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李徐,作為晉寧縣信訪維穩工作牽頭責任人、富有村民眾工作組組長,履職不到位,工作嚴重失職,對富有村存在的問題沒有及時解決,缺乏擔當精神,不能與村民直接溝通、有效化解矛盾,沒有在第一時間趕赴矛盾衝突激烈的前沿,採取果斷措施進行處置,對“10·14”事件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市委決定給予免職處理並進行黨紀立案查處。

晉寧縣委副書記、統戰部部長,晉城鎮黨委書記陳海彥,作為晉城鎮信訪維穩工作第一責任人,履職不到位,工作嚴重失職,對富有村存在的矛盾和問題沒有及時解決,沒有在第一時間趕赴矛盾衝突激烈的前沿進行處置,對“10·14”事件負有重要領導責任。市委決定給予免職處理並進行黨紀立案查處。

10·14昆明晉寧衝突事件10·14昆明晉寧衝突事件

晉寧縣委副書記、縣長岳為民,作為晉寧縣信訪維穩工作第一責任人,履職不到位,對2014年10月14日衝突的嚴重後果預見不夠、準備不足,沒有在第一時間赴矛盾衝突激烈的前沿進行處置,對“10·14”事件負有重要領導責任。市委決定給予停職檢查問責,待進一步調查後再作處理。

晉寧縣副縣長、公安局局長侯曉冰,作為維護晉寧縣社會治安秩序的責任領導,對富有村發生的多起人身傷害案件沒有及時處理,矛盾激化後,沒有在第一時間趕赴衝突激烈的前沿進行處置,對“10·14”事件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市委決定給予停職檢查問責,待進一步調查後再作處理。

晉寧縣公安局政委楊丹,作為晉寧縣公安局思想政治建設和隊伍建設工作的責任領導,由於工作不到位,對警民關係長期緊張、公安職能發揮不夠負有領導責任。市委決定給予停職檢查問責,待進一步調查後再作處理。

晉寧縣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陶希潤,對基層組織建設檢查、指導、督促不到位,沒有督促晉城鎮黨委採取措施解決富有村班子存在的不團結、不作為等問題,導致基層黨組織軟弱渙散,無法發揮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和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市委決定給予停職檢查問責,待進一步調查後再作處理。

經2014年10月22日晉寧縣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晉寧縣委常委會決定,對“10·14”事件中處置不力、工作不到位的10名責任人進行如下處理:

給予晉寧縣晉城鎮黨委副書記、副鎮長、代理鎮長何其雲停職檢查問責並進行黨政紀立案查處;給予晉城鎮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政法委書記李永飛,晉城鎮黨委副書記、政法委副書記、派出所所長朱瑾波,晉城派出所副所長王璨輝免職問責並進行黨政紀立案查處。

給予晉寧縣信訪局局長、泛亞工業品商貿物流中心項目開發建設指揮部社會維穩組副組長杜林,晉城鎮信訪辦主任王建平、綜治辦主任袁躍良、晉城派出所治安中隊長鄭雲坤免職問責。

給予晉寧縣公安局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楊映平,副局長、泛亞工業品商貿物流中心項目開發建設指揮部社會維穩組組長馬輝停職檢查問責。

紀檢監察機關將進一步對“10·14”事件中涉及的黨員幹部違紀違法和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行為進行深入調查,堅決嚴肅查處和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強制措施

10·14昆明晉寧衝突事件10·14昆明晉寧衝突事件

對於晉城鎮發生此次群體性突發事件,公安機關抓獲組織和積極參與“10·14”嚴重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21名(其中昆明晉城泛亞工業品商貿物流中心項目施工方6名;晉寧縣晉城鎮富有村村民15名),並依法採取刑事拘留、監視居住等強制措施。在案件偵查過程中,雙方均有涉案人員外逃,現已被全部抓獲。

2014年10月27日,晉寧縣人民法院、晉寧縣人民檢察院、晉寧縣公安局聯合發布了《關於敦促違法犯罪人員投案自首責令有關人員接受調查的通告》。共有29名“10·14”案件涉案嫌疑人向公安機關投案和接受調查,其中絕大部分人員在接受調查後釋放。

公安機關已對2013年晉城鎮廣濟村“10·22”及其他相關案件的涉案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公安機關在偵查工作中發現,少數廣濟村村民涉嫌參與“10·14”案件違法犯罪活動。案件偵查工作正進一步開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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