齋僧忘家

【經文】

大月國弗迦羅城,有一畫師,名曰千那。往來東方多剎施羅國,作客賣畫,經十二年,得三十兩金,攜還本國。過見眾僧,發心布施,即問維那(司寺中事務者之稱):“須金幾何,得飯僧一日?”答曰:“可用三十兩金。”畫師即傾囊並付維那,告之曰:“乞辦一齋,我明日當來。”即空手歸家。婦問:“十二年作得何等物?”答曰:“得三十兩金,已作福田,付僧設食。”婦怒,縛夫送官,其陳上事,官問:“何以不給婦兒而以施他?”畫師答曰:“我前世未作福,故今生貧窮辛苦,得遇眾僧,是良福田,若復不種善因,後世復貧,貧苦相續,無有脫時,是故並施眾僧。”其斷事官是優婆塞,聞言稱善,即脫瓔珞及所乘馬並聚落以施畫師,謂之曰:“汝施眾僧,若眾僧未食,是為穀子未熟而芽已生,而大果猶在後焉。”

【譯語】

大月國弗迦羅城,有一畫師,名叫千那。往來於東方多剎施羅國,賣畫為生,辛苦了十二年,積得三十兩銀子,攜還本國;尚未歸到家中,遇見眾僧,忽然發心布施,即問寺中司事的維那道:“若供養眾僧一天的飯食,須要多少銀子?”答道:“要用三十兩銀子。”畫師即傾囊中所有,給與維那,說道:“請代辦一齋,我明日再來。”遂空手回家。其妻問出門了十二年,得到怎樣的收穫。答道:“積得三十兩銀子,剛才已做了福田,給與寺僧設食了。”其妻恨怒,一道繩子把丈夫縛起來送官,訴說上項事情,官問畫師:“你積得銀錢,何以不給妻兒,而施捨他人?”畫師答道:“我前世必因未曾修福,故今世貧窮辛苦,今得遇眾僧,乃是良好福田,若復不種善因,則後世仍將貧窮,如此貧苦相續,沒有脫離之日了,因為這緣故,故並施眾僧。”恰好斷事官是一位信奉佛法的優婆塞,聽到畫師的話,很是讚賞,便除下頸間所掛瓔珞,及自己所乘的馬,所住之房屋,一併施給畫師,說道:“汝施眾僧,若眾僧未食,好比種的穀子未熟,而谷芽已生,我這一點東西施給你,不過是谷芽,你的大果在後,還沒來呢!”

【釋義】

愚人不信因果,不知因果通乎三世,以為省嗇是療貧唯一方法;豈知慳貪之業,愈招貧窮之報;誠欲療貧,當行布施,以種福田,以破慳貪也。且省嗇之道,若減省自己衣食用度,則為節儉美德,若不肯施捨他人,即是鄙吝,佛典所謂慳也。事變以來,人多驟富者,己身與妻妾子女享用,則一食萬金,不以為費。而於貧苦老弱,流浪街頭,熟視若無睹,假使略知因果,略知施捨福田,其人不但今生受福,亦當福及來生矣,願善學諸仁者,廣為說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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