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全省墾務總局

同時,還設有巡防局,負責接收余荒、督催開墾、辦理訴訟、催收欠價等事務。 至宣統二年(1910年)八月二日,吉江原有墾務總局裁撤,另設駐吉、江屯墾分局。 民國二年(1913年)二月二十一日,改組省行政官廳組織,所有墾務局事務劃歸實業廳管轄,黑龍江全省墾務總局事務終止。

黑龍江全省墾務總局於光緒三十年(1904年)六月在省城齊齊哈爾開辦,其前身為黑龍江蒙荒省局及招墾總局,主要職責是辦理荒務特別事項、荒務尋常事項及荒務訴訟事項。總局設總理一員;另設會辦、幫辦等員協同辦理局務。此外,每荒段內設墾務行局,具體承辦丈量、招戶、收價、撥地、訴訟等事項。同時,還設有巡防局,負責接收余荒、督催開墾、辦理訴訟、催收欠價等事務。至宣統二年(1910年)八月二日,吉江原有墾務總局裁撤,另設駐吉、江屯墾分局。民國二年(1913年)二月二十一日,改組省行政官廳組織,所有墾務局事務劃歸實業廳管轄,黑龍江全省墾務總局事務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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