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帽黑客

黑帽黑客

與白帽黑客相反,黑帽黑客(black hat hacker)就是人們常說的“黑客”或“駭客”了。他們往往利用自身技術,在網路上竊取別人的資源或破解收費的軟體,以達到獲利。雖然在他們看來這是因為技術而就得到的,但是這種行為卻往往破壞了整個市場的秩序,或者泄露了別人的隱私。

基本信息

Adrian Lamo

Adrian Lamo Adrian Lamo

Lamo專門找大的組織下手,例如破解進入微軟和《紐約時報》。Lamo喜歡使用咖啡店、Kinko店或者圖書館的網路來進行他的黑客行為,因此得了一個諢號:不回家的黑客。Lamo經常發現安全漏洞,並加以利用。通常他會告知企業相關的漏洞。 在Lamo攻擊過的名單上包括,雅虎、花旗銀行,美洲銀行和Cingular等,白帽黑客這么乾是合法的,因為他們受僱於公司,但是Lamo這么做卻是犯法的。

由於侵入《紐約時報》內部網路,Lamo成為頂尖的數碼罪犯之一。也正是由於這一罪行,Lamo被處以65000美元的罰款,並被處以六個月的家庭禁閉和兩年的緩刑。

Jonathan James

Jonathan James Jonathan James

16歲的時候James就已經惡名遠播,因為他成為了第一個因為黑客行徑被捕入獄的未成年人。他稍後承認自己喜歡開玩笑、四處閒逛和迎接挑戰。

James攻擊過的高度機密組織包括:國防威脅降低局,這是國防部的一個機構。他的入侵使其獲得了可以瀏覽高度機密郵件的用戶名和密碼。 在 James的“功勞簿”上,他還進入侵過NASA的電腦,並且竊取了價值超過170萬美元的軟體。美國法務部有這樣的一段描述:James竊取的軟體可以支持國際空間站的物理環境,包括溫度和濕度控制。發現這次入侵之後,NASA不得不立刻關閉了整個電腦系統,造成的損失達到41000美元。

Robot Tappan Morrisgeek Robot Tappan Morrisgeek

4.  Robert Tappan Morrisgeek

Morris的父親是前美國國家安全局的一名科學家,叫做Robert Morris。Robert是Morris蠕蟲病毒的創造者,這一病毒被認為是首個通過網際網路傳播的蠕蟲病毒。也正是如此,他成為了首個被以1986年電腦欺騙和濫用法案起訴的人。

Morris在康奈爾大學上學期間,創造的蠕蟲病毒是為了探究當時的網際網路究竟有多大。然而,這個病毒以無法控制的方式進行複製,造成很多電腦的當機。專家聲稱有6000台電腦被毀。Morris最後被判處3年緩刑,400小時的社區服務和10500美元的罰金。

Kevin Mitnick

Mitnick也許就是黑客的代名詞。美國法務部仍然指責他為“美國歷史上頭號電腦犯罪通緝犯”。他的所作所為被記錄在兩部好萊塢電影當中:《Takedown》和《Freedom Downtime》。-
Mitnick“事業”的起點是成功的破解了洛杉磯公車打卡系統,並因此可以免費乘坐。然後和蘋果的Steve Wozniak一樣,Mitnick開始嘗試盜打電話。Mitnick第一次被判有罪,是因為進入數碼設備公司的電腦網路並且竊取軟體。
稍後Mitnick開始了兩年半的黑客行為,他聲稱自己侵入電腦、穿行於電話網路,竊取公司的秘密,並且進入了國防部的預警系統。他的落馬源於其入侵電腦專家和黑客 Tsutomu Shimomura的家用電腦。
在五年零八個月的監禁之後,Mitnick現在的身份是一個電腦安全專家、顧問。

Kevin Poulsen

Kevin Poulsen Kevin Poulsen

他的另一個經常被提及的名字是Dark Dante,Poulsen受到廣泛關注是因為他採用黑客手段進入洛杉磯電台的KIIS-FM電話線,這一舉動為他贏得了一輛保時捷。

此後FBI開始追查Poulson,因為他闖入了FBI的資料庫和用於敏感竊聽的聯邦電腦系統。Poulsen的專長就是闖入電話線,他經常占據一個基站的全部電話線路。Poulson還會重新激活黃頁上的電話,並提供給自己的夥伴進行出售。Poulson留下了很多未解之謎,最後在一家超市被捕,判處以五年監禁。

在獄中,Poulson乾起了記者的行當,並且被推舉為Wired News的高級編輯。在他最出名的文章裡面,詳細的通過比對Myspace的檔案,識別出了744名性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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