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散光

高度散光

高度散光又叫復性散光。復性散光是指兩條垂直相交的子午線的光線,都不能聚焦於視網膜上。如果兩條垂直子午線的光線的焦點都落在視網膜前面,但它們的程度不等,稱為復性近視散光;反之,都落在視網膜後面且程度不等,稱為復性遠視散光。高度散光矯正得早,不僅能促進視功能的發育,而且物體變形和空間定位的誤差反應要小,病人能接受的程度要大,且易於適應。高度散光眼由於主觀努力無法提高視力,視疲勞症狀反而不明顯。 3.00D以上正軸遠視散光,兒童、少年及外斜者,適當減少0.50D~1.00D,個別斜軸或異軸難接受者,則多減些,待戴鏡3~6個月適應後再給予增加;遠視散光則更應多減;斜軸,異軸與度數偏高者,雖度數減少,經病人試鏡,干擾症狀輕微,但在給予處方時應說清戴鏡會產生視物變形和空間誤差等現象,需耐心戴一段時間才能適應,以免產生其世顧慮將眼鏡放置一旁不戴。

散光病因

規則散光多數是由於角膜先天性異態變化所致,還可能存在晶狀體散光。也有些後天引起的散光,比如眼瞼長針眼或粟粒腫,長期用眼姿勢不良(如經常眯眼 、揉眼、躺著看書等等),這樣眼皮壓迫角膜也會使角膜弧度改變,發生散光並使散光度數增加,另外,一些眼科手術(如白內障及角膜手術)也可能改變散光的度數及軸度。 不規則散光主要由於角膜屈光面凹凸不平所致,如角膜潰瘍、疤痕、圓錐角膜、翼狀胬肉等。

散光的形成原因

為什麼會有散光?它的原因很多,最主要的是由於眼睛的角膜彎曲度發生變化所造成的。角膜也叫“黑眼珠”,是眼球前面的一個窗戶,它不僅光滑透明,而且呈完整的半球形。它的主要功能是通過光線,把光線集中起來,使它進入瞳孔達到眼底的視網膜,緒成焦點,然後再反映到大腦,使人們能清楚地看到外界景象。所以,當半球形的角膜曲度發生變化,像一塊磨得不平的鏡片,表面呈現凹凸不平、不規則態的時候,外來的光線就不能在視網膜上結成焦點,而是彌散四方,使大腦對外界物體的認識出現一片模糊,這樣就產生了散光。這種散光,醫學上稱為不規則的散光。由於角膜彎曲度改變太多,所以很難用眼鏡矯正。 還有一種叫做有規則的散光,是由於角膜彎曲度在某一方向與它的垂直方向不一致的時引起。它的類型很多,有單純遠視散光,有單純近視散光;有復性遠視散光與復性近視散光以及混 合散光等,它多數是由於角膜的屈光能力不同所造成,並與近視或者遠視同時存在,是可以用眼鏡矯正的。 由於角膜不平、彎曲度不正而引起不規則散光的原固有兩種:一種是先天遺傳,另一種是由於後天角膜發生了疾病。如角膜發生潰瘍或外傷等,痊癒後產生了瘢痕,就會造成角膜不平,彎曲度不正。 有規則的輕度散光,一般不會影響視力,但可能有眼睛疲勞等不舒服的現象。很多人當用眼時間稍久,就會引起頭痛,眼睛和眼眶周圍酸痛等不舒服的感覺,少數人甚至還有噁心、嘔吐的症狀,對健康和工作有一定影響。至於散光比較嚴重時,則看到物體一片模糊,對工作更有影響。

散光臨床表現

◆視力減退 其程度由於散光性質、屈光度高低及軸的方向等因素有較大差異,屬於生理範圍的散光通常對遠近視力無任何影響,高度數散光,多由於合併徑線性弱視或其他異常,視力減退明顯,並難以獲得良好的矯正視力。 ◆視疲勞 較輕度散光眼患者為了提高視力,往往利用改變調節、眯眼、斜頸等方法 進行自我矯正,持續的調節緊張和努力易引起視疲勞。高度散光眼由於主觀努力無法提高視力,視疲勞症狀反而不明顯。 ◆由於角膜和晶狀體各經線的曲率半經大小不一致,通常以水平及垂直兩個經線的曲率半經差別最大。 ◆由於角膜晶體病變引起如圓錐角膜、角膜雲照,早期老年性白內障等。

散光的配鏡原則

散光有規則與不規則兩類,不規則散光是不能用光學眼鏡片矯正的,唯有硬性角膜接觸鏡才能有效;而規則散光用光學眼鏡片矯正即可提高視力。至於提高視力的程度就取決於散光的程度,兩者成反比。 一般輕、中度散光的矯正視力往往達正常範圍,高度散光就難以得到良好的矯正視力,尤其是高度遠視散光,視遠視近均不能依賴調節來看清物像。如在幼兒期不儘早矯正,視功能的發育受到一定的抑制,等年齡大了才戴矯正眼鏡,矯正視力就更差,往往成中度弱視。而高度近視散光則好些,雖然視遠不清楚,但近視力還是較好的,視功能還得到一定的鍛鍊,沒有完全抑制,矯正視力較高度遠視散光要好,但也應儘早矯正。高度散光矯正得早,不僅能促進視功能的發育,而且物體變形和空間定位的誤差反應要小,病人能接受的程度要大,且易於適應。散光配鏡有以下原則: (1)低度散光凡屬生理性者,也就是遠視散光在+0·5D以內,軸在90。,近視散光一0.5D以內,軸在180。(因角膜受上下眼瞼壓力的影響,垂直徑間的彎曲度大於水平徑間,所以垂直徑間的屈力強,水平徑的屈折力弱)一般不會影響視力的,通常不必給鏡。如散光軸向有變,影響視力或有視疲勞症狀,儘管散光度數低,也應矯正。 無論散光度低或高,軸向一定要正確,否則會給病人留下新的屈光不正,從而帶來病人所不能接受的干擾症狀。在不影響視力或消除症狀的情況下,散光宜作低度矯正,尤其是散光度數較高,軸向不在正軸徑間者,矯正應有所保留,充分矯正將會使病人感到物像的大小和形狀非本來面貌,而有所變形者造成空間定位的誤差。往往遠視散光者比近視散光者的這種干擾症狀更重。 (2)3.00D以內正軸近視散光,兒童、少年及外斜者可以矯正;青壯年曾戴正確軸向散光眼鏡者,適當減少O·25D~0.50D,個別斜軸與異軸者根據其適應能力酌情多減;遠視散光除有內斜者外更應多減。 3.00D以上正軸遠視散光,兒童、少年及外斜者,適當減少0.50D~1.00D,個別斜軸或異軸難接受者,則多減些,待戴鏡3~6個月適應後再給予增加;遠視散光則更應多減;斜軸,異軸與度數偏高者,雖度數減少,經病人試鏡,干擾症狀輕微,但在給予處方時應說清戴鏡會產生視物變形和空間誤差等現象,需耐心戴一段時間才能適應,以免產生其世顧慮將眼鏡放置一旁不戴。有的病人以前長期戴用不正確軸向散光眼鏡,視力提高,由於對錯誤眼鏡已經適應,新的正確矯正眼鏡所產生新的物像位置與空間誤差又要重新適應,往往一下不能接受,又需經過戴鏡一段時間才能適應,尤其是老年病人更為突出。 一般球鏡1.00D~3.00D、散光0.25D~O.50D者,球鏡3.25D~6.00D、散光0.50者,球鏡6.25D~8.00D、散光0.75D者,球鏡10.00D以上、散光1.00D者,如加柱鏡視力增進不多,又無視疲勞不給予;凡超出以上範圍者,酌情給予;有的病人敏感性差,對軸向難以辨別,當以接近正確的軸向給予。 要酌減度數,戴習慣後完全矯正,單純散光2.00D以下可一次完全矯正,2.00D以上可酌減2次矯正;復性散光凡球鏡在3.00D以下、柱鏡在0.50D以下或球鏡在6.00D以上、散光在0.75D以上者或球鏡在10.00D以上。

散光容易與哪些疾病混淆

1.近視 青少年輕度近視,由於讀書、寫字等近眼工作過多,有時引起睫狀肌異常緊張收縮而痙攣,導致假性近視的發生。此時遠視力下降,用凹透鏡矯正可以增進視力。而散光眼只能套用柱鏡才能提高視力。 2.老視 遠視和老視是兩種不同屈光狀態,但由於都用凸透鏡矯正,遠視力又都好,兩者往往被混淆。遠視是一種屈光不正,戴凸透鏡後既可看清遠方,也能看清近方,而老視只是由於調節力的減弱,對近方目標看不清,當然是一種生理性障礙,戴上凸透鏡後雖能看清了近方目標(書、報),但不能同時用此鏡看清遠方物體。二者套用柱鏡矯正無效甚至導致視力下降可資鑑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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