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貸信用

高利貸信用簡稱“高利貸”。是最古老的生息資本運動形式之一,是以貸放貨幣或實物榨取高額利息的剝削活動。高利貸信用產生於原始社會末期,盛行於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是前資本主義社會的基本信用形式。高利貸者通過高利貸信用直接剝削小生產者,或通過對奴隸主和封建主的貸款而間接占有奴隸和農奴的剩餘勞動。

高利貸信用的歷史作用具有兩重性: 在前資本主義社會中,一方面,高利貸促進商品貨幣關係的發展和自然經濟的解體;另一方面,高利貸破壞社會生產力,使生產力萎縮,從而延緩社會歷史的發展進程。在封建社會末期,一方面高利貸促進貨幣資本的積累和僱傭勞動後備軍的形成,成為促進資本主義萌芽壯大的催化劑;另一方面高利貸又寄生在封建經濟的朽木上,試圖通過繼續維持落後的生產方式,來滿足其榨取更多民脂民膏的欲望,因此,它阻礙著高利貸資本向產業資本的轉化,阻礙了新的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產生。隨著資本主義生產關係的產生,一部分高利貸資本轉化為商業資本和銀行資本。在資本主義社會,高利貸資本也並未完全消失,高利貸信用仍在經濟相對落後的地區存在。在殖民地、附屬國等商品經濟不已開發國家和地區高利貸信用活動猖獗。舊中國,地主、富農、官僚買辦階級和一部分工商業者都兼營高利貸。形式繁多,如印子錢、驢打滾、放青苗、典當等。新中國在引導民間信用健康發展的同時堅決取締高利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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