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出

高出(1574—1655) 字孩之,海陽縣徽村人。明萬曆二十六年(1598年)考中進士。歷任曲周、盧氏兩縣矧縣及戶部主事、郎中、江南布政使司參議、山西按察使、按察副使、遼東監軍道等職。一生不畏權貴,廉潔奉公。

高出(1574—1655) 字孩之,海陽縣徽村人。明萬曆二十六年(1598年)考中進士。歷任曲周、盧氏兩縣矧縣及戶部主事、郎中、江南布政使司參議、山西按察使、按察副使、遼東監軍道等職。一生不畏權貴,廉潔奉公。盧氏縣大飢,高出捐俸救災,並上書請求賑濟,救活饑民數萬。任按察使期間,獲悉惡豪王一民恃勢橫行,為害地方。他查明罪狀,依法懲治。其子私收富商馬華堂10幅唐寅畫卷,高出得知後,當眾送子入獄悔罪;自己免薪三個月,以示教子不嚴之過。高出常微服出訪,體察民情。目睹貧富懸殊,溉然賦詩:“公餘信步察民情,朱門篳戶景不同,公孫陶陶居樓閣;農子煢煢棲窯洞”。曾試行改革租佃制,以減輕富戶對佃民的盤剝,民受其益,敬獻“德澤蓬門”頌匾。豪門貴族懼高出執法森嚴,唆使致仕名宦晉京告狀;權閹以“收買民心,圖謀不軌”之誣詞,陷害高出。天啟帝降旨,命高出率軍鎮守遼陽。因軍事失利,下獄12載,死於監牢。在獄中著《鏡山庵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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