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駱常儒談起書法藝術,人們便自然思及軟筆——毛筆,《辭海》中“書法”這一條目的的注釋這樣寫道:“書法,中國的傳統藝術之一,指毛筆書寫的方法。”姑且不論藝術是否是一種方法,可足見毛筆之於書法確實關係重大。但是,中國文化演衍至今,書法藝術的內涵不斷豐富,已有了突破性的變化,表現書法藝術的殊榮已不獨屬軟筆,硬筆也歷史地擔負起這一職責,儘管至今仍有人否定硬筆書法,但我們要鄭重宣布,中國書法已完備為軟硬筆同現的藝術。
(一)上溯到遠古時代,“倉頡”在造字之初,用他那聰慧的四目,窺見了宇宙的神奇,便把漢字的創造同山川物理,蟲魚鳥獸的形貌奇妙地聯繫起來,從而暗合了藝術的法則,使漢字先天就具備了一種特質,即:大致上的方框結構和這種結構部件組合的無窮盡性,以及始終積澱其中又可隨機凸出的可供人審美觀照的象形、指事、會意等“動”因。不言而喻,四目的“倉頡”是先民的化身,其傳說只不過是後人對先民們的一種崇揚而已。但我們從漢字的初創階段已可約略窺見:由於中華民族所處的地域而構成的共同心理、氣質,使我們古老的先民們在那一時代就萌發了原始的藝術情懷,並規定了漢文字大異於外文,隱含了能成為世界唯一的書法藝術的契機。而上述漢文字的特質便成了漢字之可為藝術的決定因素,隨之也暗自規定了書法藝術表現工具的多樣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