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百友

馮百友 男,廣東五華人,中共黨員。深圳仲裁委員會主任、黨組書記,深圳法學會副會長,深圳市場經濟研究會副會長,深圳市總商會顧問。論文《領導者要善於運籌時間》、《 經濟犯罪的A、B、C》、《深入持久反腐保廉,促進鞏固政權建設》、《發揮檢察職能,促 進特區市場經濟發展》、《建立適應市場經濟的仲裁制度》、《市場經濟條件下懲治貪污賄 賂犯罪的思考》、《堅決依法保護國有資產安全》、《貪污賄賂犯罪的新特點及懲治》、《 充分發揮檢察機關反腐職能》、《特區檢察機關如何為經濟建設服務》、《切實保證仲裁的 公正性》。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1962年參軍,歷任戰士、保衛幹事、保衛科長,軍事檢察院檢察長。此間,因工作成績突出,單位和個人多次受到各級嘉獎。1984年4月轉業到深圳,在深圳市人民檢察院工作期間,其主管的經濟罪案調查處因嚴格執法、狠抓辦案、成績突出多次被評為省、市先進單位,受到 最高人民檢察院通報嘉獎,並榮立集體一等功,個人榮立二等功。調任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檢 察院檢察長期間,該院被評為省、市先進檢察院(現為全國模範檢察院)。升任深圳市人民檢 察院副檢察長兼反貪局長期間,指揮辦理了等一大批貪污、賄賂、騙稅大案要案,在國內外 引起巨大反響,榮立二等功。1996年,調任深圳仲裁委員會工作,及時提出了“團結進取、 公正廉潔、精幹高效”的建委方針,使一個新組建單位迅速發展成為在全國和港、澳地區都 較有影響的仲裁機構,多項工作走在國內同行的前列。論文《領導者要善於運籌時間》、《 經濟犯罪的A、B、C》、《深入持久反腐保廉,促進鞏固政權建設》、《發揮檢察職能,促 進特區市場經濟發展》、《建立適應市場經濟的仲裁制度》、《市場經濟條件下懲治貪污賄 賂犯罪的思考》、《堅決依法保護國有資產安全》、《貪污賄賂犯罪的新特點及懲治》、《 充分發揮檢察機關反腐職能》、《特區檢察機關如何為經濟建設服務》、《切實保證仲裁的 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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