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馮燕賓案件
1997年至2000年,馮燕賓冒充馬國力行騙,數十位體育界裁判、教練受騙,涉及舉重、射箭、排球、籃球、田徑、足球、跳水、體育舞蹈等10多個體育項目的裁判或教練。
2000年,馮燕賓因詐欺罪成立,被崇文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年。
2006年6月至7月29日,馮燕賓冒充郎昆,先後在東城、朝陽等地騙取著名音樂家金鐵霖、畫家韓美林等,總計12000元。
2007年2月,因詐欺罪被判刑1年半。
2008年1月至2009年7月,馮燕賓冒充中石化副處長,騙取多名女子471萬餘元。
2011年4月,北京二中院以詐欺罪,且繫纍犯,依法從重處罰,判處無期徒刑。

